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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堂庭山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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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夜的伤在书灵的治疗下,很快就开始已经愈合,虽然依旧全身酸痛,不过一般的行走还是可以的,为了预防防止狌狌族群杀上门来,书灵决定先去别的地方避避风头,顺便增强一下子夜的战斗力。

    中午时节的太阳甚是毒辣,晒的正在赶路的子夜两人不得不先停了下来,就着旁边的小溪坐了下来。

    李英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类似韭菜的植物,不顾形象地大口吃着。

    这种植物叫做祝余,在招摇山各处都有生长,是招摇山部落和其它生物的主要口粮,类似于华夏人民热爱的稻米或是麦子。

    与稻米等不同,祝余可以做到随时拔随时吃,自带着一股甘甜的口味,而且其含有丰富的能量,连吃多根后,李英已经感到有些饱了。

    将剩余的祝余放到衣服的口袋后,他顺手捧起了小溪的溪水喝了一口,清凉的感觉瞬间透满了他的全身,使得他不禁打了个冷颤,身体的炎热也冲散了不少。

    在李英一旁躺着的子夜无精打采地嚼着口中的祝余,说实话,这种天气对他来说,就是个睡午觉的好时节,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有些困了。

    连打了几个哈欠后,本就晕晕沉沉的他歪头就睡着了,也不管周围都是些泥土。

    这次书灵倒没去说子夜,毕竟一个普通人连续受伤多次,体力不支也很正常,它飘到半空中,查看着周围的环境。

    子夜一行人准备前去的地方名为堂庭山,离招摇山约三百里左右。当然了,这里的三百里与华夏大地的三百里不一样,秦始皇将度量衡统一后,以前的一些计量方式已经被淘汰,当子夜听到三百里时也吓了一跳,后来书灵稍作解释后,才缓了过来。

    远古时期的三百里大约为现在的两百里左右,差不多100多公里,以子夜三人的速度,走走停停估计也需要3、4天时间。

    堂庭山不像招摇山如此庞大,只是一个小小的山头,但子夜有着必须要到那里去的理由。

    不同于李英,子夜只是一个无法修炼灵力的普通人,至少现在不行,而李英则是能够利用山海界磅礴的灵气慢慢修炼,转化成体内的灵力,可以说李英在山海界待上一天,他就变强一天。

    但子夜不行,他变强的唯一办法,就是用噬灵收集更多的灵体,从而拥有更多的能力,才能够与盘旋在招摇山准备复活的战将有一战之力。

    但子夜普通人的身体使他发挥自身能力时有了很大的局限性,像与小星融合时,稍微加快一些速度,他的双腿就已经不堪重负,从而无法发挥小星的最强实力。

    摆在子夜面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身体的抗压性。

    李英尝试过教导他如何感受灵力,但忙活了一天也没什么效果,别说灵力了,子夜连灰尘都感受不到。

    而堂庭山,则有着增强子夜体质的东西,准确来说,是一颗灵石。

    堂庭山与其它南方山系的山不同,它不是由石头组成的,而是有一块块硕大的水晶石堆砌而成,整座山闪闪发亮,即便是夜晚,也闪耀着光芒。

    而在堂庭山的中心,孕育着一颗红枣大小的血红色灵石,传说是在五千年前逐鹿一战中死去的御灵者——女魃所遗留下来的一滴鲜血所化,由当年她的爱人应龙带来到山海界。

    应龙在路过堂庭山时,被这座由水晶石组成的山的美景所吸引,洁白的水晶石,如同应龙心中的那个洁净无暇的女魃,他轻轻将这滴鲜血放进到堂庭山里面,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可鲜血慢慢化成的这颗血红色的灵石。

    被水晶石包围着的红色灵石,如同被玄冰冻住的一颗樱桃,尤为显眼。

    女魃临死前之所以凝聚出这滴鲜血,是希望有人能够继承自己的力量,为守护华夏继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而应龙内心却很挣扎,他懂得大义,但这是他爱人唯一留在世间的物体,留有私心的他在堂庭山设了一个法阵,只有通过这个法阵的人,才有资格拿到这一滴蕴含女魃灵力的鲜血,而他每隔数年,都会回来此地静坐,怀念自己的爱人。

    数千年来,不断有人来挑战这个法阵,但都是折羽而归,而每隔数年便出现一次的应龙则是在数十年前不知所踪,从此不再出现。

    书灵不知道这个法阵是否已经有人破掉,但总是要去碰点运气的,况且让子夜修炼灵力已经是不太可能的了,要是能够得到女魃遗留下来的那滴鲜血,即便不能让子夜变得很强,但起码能够大幅度改善他的身体,总比没的好。

    “好了好了,赶紧起来,要开始赶路了!”

    书灵从天上飞了下来,对着子夜耳边叫着,子夜睁开了迷迷糊糊的眼见,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走到小溪旁边用溪水拍打着自己的脸庞,让自己看起来更清醒一些。

    坐在一边的李英也站了起来,拍了拍衣服上面的泥土,跑去小溪再喝了几口溪水,顿时清醒了不少。

    两人跟着书灵慢慢地朝着堂庭山走去,随着时间流逝,他们离堂庭山也越来越近了。

    经过几天的风餐露宿,子夜终于看到了那座闪着光芒的水晶山,晶莹剔透的样子仿佛像一座透明的冰山,阳光折射在水晶石上,形成一道道彩虹。

    真漂亮啊,子夜不由地感慨,这感觉就像是慢慢向仙境靠近一样。

    李英与子夜有着相同的想法,他连忙将放在袋子里的相机拿了出来,对着堂庭山一顿狂拍。

    子夜被李英突然间从口袋里抽出这么大的一个玩意吓了一跳,而书灵则是很好奇这个闪着光的玩意,追着李英看来看去。

    在连续拍了十几分钟后,李英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见书灵对相机这么感兴趣,他也帮书灵拍了一张,只可惜照片上并没有书灵的样子,似乎相机并不能捕捉到灵体呢。

    在李英后面的子夜也走到他的旁边,一脸惊奇地问道:“李兄,你这个相机从那里掏出来的呀,这么大一个,怎么我就没发现呢?”

    确实,李英手里拿着的是尼康的D4,虽然不是很大,但藏在衣服里面很快就能看出来。

    “我放在这个东西里面”,李英从腰间抽出一只绣着八卦图形的小布袋,“这是我们家祖传的,我也不知道怎么来的,里面能够放下不少东西,不过就是不能放活物。”

    “哇~”

    子夜双眼发亮地盯着这个布袋,发出由衷的感叹,按照李英所说的,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乾坤袋吗,能装下万物的设定真是太带感了!

    “那么,它叫什么名字呀?”

    这么厉害的东西,肯定响亮的名字吧,子夜一脸期待地看着李英。

    “呃……”,虽然不知道子夜为何这样兴奋,但他还是照实说道:“这没什么名字,我爸叫它做袋子,或许它的名字就叫做袋子吧。”

    “好吧……”

    完全不霸气的名字给子夜泼了盘冷水。

    “你这个东西好像是混沌的皮制成的”,一旁的书灵突然开口说道,“我听仓颉大人说过,女娲大人将混沌击败后,曾用它的皮毛制作了几个袋子,而这些袋子可以自成空间,按照你刚才所说的,也许这个袋子就是其中一个了。”

    “不过我还真是好奇”,书灵将袋子从李英手中拿了过来,四处把玩着,“你的先祖到底是什么来头,连仓颉大人都没见过的东西都能搞到,着实厉害。”

    稍微看了一下后,书灵将袋子扔回给利李英,随后说道:“好了,现在离堂庭山还有十里多的路程,是时候给你们讲一下,关于应龙所设下的法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