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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踏上归途
李飞翔站在一个路灯杆上,默默无语,一阵清风拂过,吹动他额前的一绺长发(毛)。
身边是一只肥硕的黑乌鸦,有些畏畏缩缩的。
路灯的对面是天安门的城楼,伟人的巨幅照片悬挂在那里,慈祥的看着下面川流不息的人群。
李飞翔也看着他们,心中无比的羡慕。
曾几何时,自己也是高高在上的人类,从某种程度上执掌着生杀大权(羊),想杀哪一只杀哪一只,威风的不得了,可再看看眼下这副小身板……一只老鼠,一只过个街都被人喊打的老鼠,除了虫子,这几乎是食物链的最底端了。
从最高处掉到最低处,个中滋味,实在让人一时难以接受。
ms药水让他变得强壮,变得力气很大,变得很敏捷……
可那又怎么样,他终究还是一只老鼠。
“我该怎么办?就这样披着一身老鼠皮活下去吗?如果这样的话,还不如死了算了。”李飞翔一边沮丧的想着,一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他往前迈出了一步。
广场的旗杆有将近二十米高,而为了让人们每时每刻都能看到国旗这一国家的象征,路灯竟设的比旗杆还要高些,这样的高度,再加上下面坚硬的水泥地面,足以把我摔死了吧!
再来一次,再投一次胎,不管做什么,总比当一只老鼠要强吧。
李飞翔暗暗的想着,一只脚已经悬空。
“孩子?孩子?我的孩子呢?”路灯下,一个女人忽然焦急的喊起来。
“妈妈,我在这儿呢,在你的背后。”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笑嘻嘻的扯了一下自己母亲的衣角。
“乖女儿,你吓死妈妈了。”妇女回身一把搂住了自己的女儿,竟然哭出了声:“吓死妈妈了,妈妈以为你丢了,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等等,我还不能死!”李飞翔猛省过来:“我投胎转世为的什么?我费尽心机不喝孟婆汤保留了记忆为的什么?我要见我的女儿,我要见我的儿子,我要见我的家人,重新来一次,还不知道要等到何年月,孟婆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若再被逼喝了孟婆汤,那就悲催了……”
“妈妈,你别哭了,我又没丢!”小女孩儿乖巧地给妈妈擦了一下眼泪:“快看,那边在准备放鸽子了,我们一起看!”
“我要回家,我要去见我的家人!”李飞翔握紧了拳头,咆哮出声。
一边的黑乌鸦不明白他在嚷什么,只是害怕的往旁边挪了一点。
“你也走吧,回研究所,那里有你的孩子。”李飞翔摸了摸它被自己揍的鼻青脸肿的脑袋:“虽然你不是自愿的,但你好歹也算救了我一命,走吧,我不为难你。”
乌鸦眨眨眼,没敢动。
“滚蛋,回家喂孩子。”李飞翔一脚踢在了它的屁股上,把它从路灯杆上踢落下来。
“呱呱呱。”黑乌鸦下落了四五米,怪叫几声一拍翅膀飞了起来,它辨认了一下方向,以往研究过的方向飞去,一边飞一边叫,似乎是在跟李飞翔说再见,又似乎是在庆幸。
“哈哈哈哈哈!”李飞翔开怀一笑。
“嗡……”一声哨声响起,一大群大群的白鸽腾空而起,在广场上一圈一圈盘旋起来。
李飞翔纵身一跃,落入了经过路灯的白鸽群中,立刻,鸽群一阵大乱。
时间不长,一只白鸽冲天而起,向正南方向飞去。
李飞翔跨骑在白鸽的背上,飞的无比的惬意,虽然同是飞禽,但骑鸽子和骑乌鸦完全是两个概念,就像骑马和骑驴,看起来差不多,但有感觉上天壤之别。
李飞翔放走那只乌鸦而选择白鸽当自己的新坐骑不是没有原因的,首先一点,那只乌鸦她是一个母亲,在研究所的鸟巢里,还有几只嗷嗷待哺的雏鸟,若长期奴役它,那些雏鸟势必会被活生生的饿死,他是个屠夫,但这并不能代表他心狠手辣,丧尽天良。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乌鸦是比不上白鸽的,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它都逊色的多。
首先说外观,乌鸦是漆黑的,就像一块黑煤球子一样,难看的怪,而白鸽则是一身洁白的羽毛,流线型的身材,气质高雅,顾盼之间说不出的潇洒。
再者就是效率了,也就是飞行速度,乌鸦的飞行速度惨不忍睹,跟鸽子比起来,那简直就像乌龟在爬,不管是急飞还是长途跋涉,在常见的鸟类中,鸽子都是当之无愧的飞行健将。
最后一点,性格,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乌鸦都一样,反正李飞翔放掉那只乌鸦脾气差得很,动不动就呱呱乱叫,扰的人心烦意乱,而鸽子就不同了,经过了人们无数代的驯养,鸽子已经变成了一种温良的家禽,没有丝毫的野性,相比来说不容易舒服得多,也更容易控制。
李飞翔是一个骄傲的人,就算变成小白鼠他也同样骄傲,这样骄傲的一只老鼠,总是骑着一只乌鸦飞来飞去也不好看,太不吉利了。
李飞翔终于名副其实了,他跨坐在白鸽宽阔的背上,慢慢的适应了飞行的节奏,越骑越稳当。
轻轻的提了提胯下白鸽脖子上的麻绳,李飞翔控制着它越拔越高,慢慢的直冲云霄,一头扎进了一朵低空的白云里。
从云朵的另一端冒出来的一鼠一鸟浑身有些微微的发潮,风吹过,李飞翔感到一丝寒意,反而让他无比的清爽。
低头看看下面的大山,公路,河流,桥梁,城市,李飞翔忽然有了一股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去他奶奶的,老鼠就老鼠了。”李飞翔热血沸腾,顶着扑面而来的朔风一声大吼:“为人如何?为鼠又如何?不管是人是鼠,老子都要活的漂亮,鼠界……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