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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时光微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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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茶小乐

    一、凉

    我和莫可在图书馆讨论各自喜欢的词。他让我先说。

    我说我喜欢“凉”。“为什么啊?”莫可很惊讶。“‘凉’有什么好的,我还是喜欢热的,比如热汉堡、热狗、热腾腾的鸡腿……”他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我用左眼睖他,他呵呵地笑着说:“米拉,我想好了,我就喜欢‘吃’这个词了。”

    这次我左眼右眼一起睖他。真是没得救的家伙啊,真不知浪费了多少粮食啦。

    二、春末

    春末,天气开始热了,我想穿裙子。我问莫可我穿什么样的裙子好看,像个美女。莫可答:草裙。

    我再也不理他了。我在淘宝上买了条碎花蓝布长裙穿上,漂亮地出现在莫可面前。他呆了,冲过来往我身上就是一拳,然后说:“米拉,你开个屏来看看。”莫可的这一举动我完全没有防备,我完全傻了。

    莫可说我不会欣赏,说要找个机会向我演示一下什么东西才是完美的。

    我的第十六个生日,真相很残酷,班上没有同学记得,虽然当初班长是登记过的。

    只有莫可,他满头大汗地搬来一个大花瓶。妈呀,足够把我放进去了。

    可是莫可说:“米拉,这可是我从古董店里买的,元青花啊,看这包浆、这釉色、这款式,宝物啊,你可藏好了。”

    我的生日就是这么个大罐子陪着过的。

    好吧,我就用它来装泡菜怎么样?

    三、眼皮跳

    莫可送我的罐子花瓶赢得了我妈的好感,因此她让我也回个礼给莫可。

    我去超市逛了半天,最后买了一袋鱼丸子给他。当莫可问为什么送他鱼丸时,我说的是:这种鱼丸的颜色跟他很搭配。

    啊!

    莫可说会炸鱼丸。他在家里炸了一下午的鱼丸,废了五袋鱼丸,成功一袋。他跑着拿来给我吃,大有诺贝尔发明了炸药、爱迪生发明了灯泡的感觉。

    那天我和莫可一起吃油炸鱼丸时,眼皮一直跳,怎么揉都没用。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莫可的运气不错,我妈快做好饭时天突然下雨,莫可就留了下来。

    吃完饭我跟他石头剪子布,赢的洗碗。莫可三比零大比分胜利,因而他洗。

    他唱着洗刷刷的洗碗歌在厨房里洗得很奔放。可是,随着一声清脆的碗砸在地上的声音,他的歌声戛然而止。

    我冲进厨房,地上撒满碎碗片,莫可的手指上是鲜红的血。

    四、活雷锋

    五月四日,学校组织学雷锋志愿者去做好人好事。莫可第一个报名。

    他跑来问我:“米拉,什么事才算好人好事啊?”我说就像雷锋叔叔做的那样。

    搞笑的是,他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了顶雷锋帽。他每天戴着这顶帽子,走街串巷,希望能遇到个歹徒什么的。一个星期过后,他一个歹徒都没遇到。做不了英雄,莫可决定做点简单的事情,他来找我说:“米拉,能帮我个忙吗?”

    我说什么忙?他在我面前转了一圈,问:“看,我身体怎么样?”

    我懵了。“你要干吗?”

    “不干吗。”说完他就让我去推单车,说,“载我一程。”

    啊!

    “我的手为了洗你们家的碗光荣受伤,骑不了单车了,你难道不该做一下好人好事?”

    “可是骑单车是用脚啊。”

    “呃,因为我摁不了车铃。”

    我只好载他。别看他重,可是我技术好嘛。从学校出来,所有人都看着,我的脸绯红。莫可却得意扬扬地说:“米拉你看,他们都羡慕我呢。”

    原来莫可是要去献血。但是医生让他拿出身份证时他就傻了。医生说他还差一年零二十一天才满18岁,现在献不了血。

    他想了半天很失落地说:“医生,那你帮我看一下我是什么血型好吧。”

    此话一出,医生也差点晕倒。

    五、我很忙

    莫可说米拉就像只蜗牛,永远长不大,可蜗牛也有忙的时候。我一共参加了四个社团,广播站、文学社、学生会和演讲兴趣小组。

    莫可说:“米拉,你是孙悟空啊,一会儿变蚊子,一会儿变苍蝇。”

    “你才苍蝇呢,本小姐这是全面发展。”

    莫可说让我为他点一首歌,就点《白龙马》吧。而且他让我连续点了三遍。

    当我把这首歌播出来时,全校的学生都在笑,唯独莫可一个人坐在小树苗下哭了。

    我去市里参加演讲比赛,演讲的内容是讲一个故事。我去找莫可求救,可莫可却说,牛仔很忙。

    他正练歌呢,学校举行歌唱比赛,他立志拿第一名。

    莫可参加比赛那天,我没能听他唱歌。我坐在去市里的大巴上,一路上抹着眼泪。后来,听人说,莫可那天在台上唱砸了。

    他选的歌曲是《白龙马》,上台后却唱的是周杰伦的《牛仔很忙》。因为我告诉他,周杰伦是我喜欢的歌手。

    我的演讲比赛却出乎意料地成功,因为几乎是抹着眼泪讲的故事,讲我和莫可之间的故事,一个谁都知道结局,却不知道悲伤会有多重的故事。

    如果时光真像一只蜗牛多好。

    六、故事

    参加完演讲比赛,我推迟了一天回学校。也正是那天,莫可一下午都站在校门口等我,听说那天雨很大,风也很大,谁来拉莫可,莫可都不走。

    我回到学校,莫可如期地走了,但是我却不知道他去了何方。

    那一刻,强忍着的泪水一下子爆发了。

    其实,我知道他要走。一个月前,我看了他的微博,他写了一句话:我们曾经约定,一起过完17岁。

    而他的17岁的生日,就是我去参加演讲比赛那一天。

    其实我和莫可是同年同月生的,只不过,后来,我将自己的生日改小了一岁。我这样做,其实是为了能多看见莫可一天。

    而故事从来都不是“源代码”,也许,从7岁那年,一切都已经注定了吧。

    7岁之前,莫可都是我的邻居,我常常和他在小区里放风筝。那时的他,常常爱唱的歌,就是《白龙马》。然而,在7岁那年的一天,住在医院里的我非要听他唱《白龙马》给我听,得知消息的莫可,从学校里飞奔出来,没想到……第二天,我才知道,他出车祸了。

    此后,他们家就搬走了。

    直到上高中,我才意外地发现,莫可出现在了校门口。

    虽然他已经改了名字,人长高了,头发变得很密很浓。但是,我一眼就看出了他。其实,他的本名不叫莫可,他叫夏莫楷。

    再次见到他,我以为他会一辈子在我旁边,为我唱《白龙马》了。直到某天,我意外地发现,其实,莫可的左脚装的是假肢。原来,那场车祸后,他便失去了一条腿。那一刻,我感觉天旋地转。

    我只是装不知道,整天和他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只不过,是想掩饰心里的痛而已。他走的时候我躲着他,也仅仅是不敢面对。

    七、暖

    我一直想跟莫可说,我喜欢的词,一直是“暖”。

    莫可走了,他的出现,仅仅是为了陪我过完17岁。虽然我不知道他在何方,但他一定依然在唱着那些我喜欢的歌。

    我暗暗发誓,某年某月,我一定要找到莫可,然后告诉他,我喜欢的歌,仍然是那首《白龙马》:“白龙马,蹄儿朝西,驮着唐三藏跟着仨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