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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暖饱思牙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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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玉环躺在“椅子”正享受着,忽然感觉到一道不怀好意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睁开眼发现李清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被骗了!

    这是杨玉环脑子里闪出的第一个念头,看李清的样子,分明就是在嘲笑自己坐姿不雅。

    俏眼含嗔的瞪了李清一样,杨玉环心里已经想到了报复李清的办法。

    “王爷,这椅子确实新奇,坐着也很舒服,不过双腿这样垂着的坐具早就有了啊。”

    “玉娘休要唬我,若是有这样的东西,为何本王从未见过?”李清一副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的样子看着杨玉环,历史上靠背椅的出现得到等到晚唐,距离现在还有一百多年,难道史书上记错了不成?

    杨玉环抿嘴一笑,走到李清跟前拉起他的手,“王爷莫非忘了,我房中就有这样的坐具。”

    说这话时,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有吗?

    李清一脸狐疑,主要是穿越而来对原主的记忆接受并不完全,所以他也不确定杨玉环这话的真假。

    事关自己的第一桶金能不能顺利到手,李清不敢大意,当即就让杨玉环带他去看。

    来到杨玉环的卧房,两个婢女进来后直接就把门给关了,李清也没起疑,就让杨玉环把那坐具搬出来让他看。

    两个婢女转到内室,很快搬出来一个瓷制的精致坐具。

    一看这造型,李清双眼眨巴了两下,心想着这不就是个坐墩么?追问之下才知道,这东西叫“苼蹄”,是近两年才出现的事物,而且只在女子闺房里出现,大唐的贵女贵妇们平时在榻、床、席上都是盘腿,只有坐这种小凳子的时候才能垂下双腿。

    李清一个大男人,不知道这东西很正常。

    吓我一跳,还以为和哪位穿越者撞车了呢!

    李清这边刚松一口气,换了一件宽松襦群出来的杨玉环忽然把身子贴了上来,两手抱住李清。

    这…这什么情况?

    “王爷,时候不早了,该歇息了!”

    慵懒柔媚的声音,在李清耳边响起。

    低下头,看到杨玉环那张妖冶绝世,双眼迷离,媚意十足的玉脸,李清只感觉脑子里轰的一声,一股热血上涌,直冲头顶。

    守在一旁的两个婢女配合娴熟的同时吹灭了两盏烛灯,屋内顿时陷入一片漆黑。

    李清只感觉周身一切有如梦幻般迷离,唯有怀中滚烫的娇躯以及耳边低吟浅唱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

    第二天一早,李清睁开眼睛,身旁的杨玉环嘴角噙笑,俏脸上还残留着昨夜的浓浓春意以及困顿,即便是熟睡的样子,也美得惊心动魄。

    将目光从枕边人脸上收回,李清看着头顶的帐幔,回想起昨夜帝王般的享受,心绪久久无法平静。

    没想到日防夜防,还是着了道。

    谁会想到,杨玉环把自己骗来居然不是为了“修电脑”。

    哥的一世英名啊!

    不行,这是敌人的糖衣炮弹,糖衣虽然给吃了,炮弹还是要打回去的!

    打定主意,李清合衣起身。

    外屋的两个婢女听到响动声进来查看,见李清已起,立刻上前伺候李清更衣。

    这边穿戴整齐,又有两名婢女端着一盆热水,拿着两块绸布进来,帮李清擦干净了脸,整个过程李清连手指头都没动一下,只是在心里感慨了一下,真特么奢侈,连擦脸用的都是上等的丝绸。

    之前都还有些不习惯,但是这一次李清居然没什么感觉,看来是真的已经开始融入这个时代了。

    “现在什么时辰了?”

    “禀王爷,已到巳时。”正在身后帮着李清梳头的婢女恭声答道。

    已经这么晚了?李清心里不禁感叹,还真是一觉就睡到了日上三竿。

    从婢女手中接过瓷杯,用淡盐水漱口的时候,李清突然开始怀念牙膏牙刷,牙膏不现实,牙刷应该是能鼓捣出来的,哪怕一开始样子丑点,也总比嚼柳枝强吧?

    可是把管家找来一问,李清才发现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让管家去找个会做刷子的匠人,管家一脸懵逼,最后小心翼翼地问李清,什么是刷子。

    大唐还没有出现刷子?

    李清手扶额头,这个可就难办了。

    有了,没有刷子,那毛笔总有吧?

    毛笔当然有,可是王府没有专门做毛笔的匠人,这年头做毛笔可是一门高档手艺,管家为此专门去了趟东市,亮出王府身份,这才找到两个做笔的匠人。

    两个匠人进来时,李清正盘腿坐在坐塌上,手里把玩着一只毛笔。

    唐朝的毛笔在造型上已经和后世毛笔没有多大区别,不同的是此时的毛笔笔锋比较短、又尖又硬,和李清印象中那种又长又粗又蓬松的毛笔头不大一样。

    这个主要是和唐朝人写字的姿势有关,这时候的书案很矮,而写字的时候有要求人挺直腰杆,所以这个时候大家写字并不是把纸平铺在桌上,而是卷成一束拿在手里,右手执笔,凌空在纸面上书写,这个姿势上半身没有任何可以借力的地方,全靠臂力和腕力,笔锋短硬,写起来就会比较省力。

    李清正在对比着两个时代毛笔的不同,那两个进来的匠人却两眼放光的盯着他手里的那支毛笔,仿佛看到了稀世珍宝一般。

    这支笔可不简单,乃是产自宣州的紫毫笔。

    世人皆知宣纸之名,但是在唐朝的时候造纸术还没到那个地步,宣州的纸远不及毛笔出名,此时还没出生的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后来一篇文章,专门提到了宣州的紫毫笔,说是“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城之人采为笔,千万毛中捡一毫……每岁宣城进笔时,紫毫之价如金贵”,由此可见这笔的精贵。

    要是让两位匠人知道,李清此刻正琢磨着怎么把这支紫毫笔改成牙刷的话,估计上前找他拼命的心都会有。

    放下手里的紫毫笔,李清将目光转到了面前的两个匠人身上。

    “二位都是制笔的好手,本王有一事,想请你二人帮忙。”

    两位匠人齐齐弯腰,恭声答道:“王爷但请吩咐。”

    “你等制笔,可知何物之毛能如此笔一般坚硬?”

    两位匠人飞快地对视一眼,其中一人沉声答道:“禀王爷,狼毫应当符合要求,只是狼毫不易寻得,且不如紫毫耐用。”

    这位匠人口中的“狼毫”不是狼的毛,而是特指的黄鼠狼尾巴上的毛,比较坚硬且有韧性,适合来做毛笔的笔锋。

    “不用制笔的狼毫那么长,大约有此笔笔锋一半的长度即刻,这样的狼毫应该好找吧?”

    李清的话让两位匠人面面相觑,长度不够做笔那就一钱不值,这种东西专门纸笔的作坊里多得是,李清要它干嘛?

    李清没解释,有合适的材料,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

    “这样,你二人去寻一些这样的狼毫来,将其剪成一样的长度,在指宽的竹简上打细孔,三孔为一排,打三排九孔,然后将这些狼毫以制笔之法固定于九孔之中,以牢固不掉毛为准,做好此物,本王重重有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