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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十三年

作者:林筱本筱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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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岁

    我们都只是咿咿呀呀流着口水还不会走路的婴孩。

    我们的父母相识于大学时代,他们一同步入大学校园,一同毕业,一同踏入婚姻的殿堂,还在同一个月生下了我们。

    我们躺在同一张床上,穿看蓝色的婴儿服,带着一样的红帽子。我在熟睡之中,你伸手扯走我的帽子,父母他们拿着相机拍下我们最早的同对方一起的相片,我珍藏了好多年。

    三岁

    你叫不清我的名字。我叫沈念,你却自顾自的念着“婶婶”。

    沈沈,婶婶,你笑得前俯后仰,我没有生气,和你笑倒在一起,手里拿的西瓜摔到衣服上,湿了好大一块。

    你妈妈把我们两个提到沙发上,看着我们笑。

    “妹妹的名字叫沈念,哥哥你呢,叫薛取,可要记得紧一点,丢了就找不回来了哦。”我们一起乖乖地答应,转而又打闹起来。

    这是我关于“薛取”这两个字最早的概念,每次吃西瓜的时候,都会想起阿姨温温柔柔叫出这个名字时的样子,还有你打闹的笑脸。

    七岁

    疯玩了一个夏天,终于背上书包套上校服,成为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为此,你特地去理了个寸头,神气的背着蓝色的书包来我家找我一起上学。

    你的书包好大,一路上光整理书包带子就花了好久。学校不远,中间只隔了一条马路。爸爸妈妈们为了锻炼我们,特地没有接送。你耽误太多时间了,我急的快哭出来,生怕第一天上学就迟到。

    前面那一条路是我最怕的路,那里有车流和红绿灯。你慢悠悠的整理好带子,给我擦了擦眼泪,端端正正的站在马路旁等待绿灯。你拉着我的书包带子说:“走!我带你过马路!”

    薛取,虽然经过你当天来回四次的折腾,我那粉色小书包的带子到家之后就不堪重负的坏了,但我一点都不生气,我觉得那天的你,好像一个英雄。

    十一岁

    “你看看念念,人家背书背得多快。再看看你,我都会了,你还是连第一句都没记住。”

    “你看看小取,人家心算可厉害了,一点都不带错的,你看看你,数学才多少分。”

    这是两家妈妈每天在饭桌上数落孩子的话。

    薛取,你知道吗?每次听到这句话我都很不耐烦,但是后来又听到你妈妈也这么教育你,我突然觉得多花点时间去记诵课文,好像也值得。数学成绩不好,好像也变得没那么让人伤心。

    好像从这时开始,我的喜怒哀乐,就已经与你相连了。

    十五岁

    匆忙的夏季又来了,你从走廊尽头的那个教室,出来穿过长长的走廊和熙攘的人群来到我的班级,隔着窗户就开始叫着我的名字,然后递给我一个还温热的饭盒。

    里面往往都是一份三明治,配切好的苹果,有时是寿司,配上摘了蒂的小番茄,还有一袋热好的牛奶。

    你坐下来陪我一起吃,我吃饭慢,你吃饱后就托着下巴盯着我发呆,然后收拾好两个饭盒慢慢悠悠的回自己的教室。

    你说这是你妈妈做的,但是我知道,薛阿姨的饮食十分中式,你们家的餐桌上很少出现三明治和寿司。

    手上的那几道小口子,遇到水一定很疼吧。

    十八岁

    猝不及防的,我们都成年,然后快速的高考,毕业。填志愿的那一天,你晃晃悠悠地来我家,一见我就说:“以后见不到的日子就要按年计算了。”

    我们一同长大,在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一起读了12年的书。

    我们的住所紧挨着,一开门就可以看到对方睡眼朦胧的在门口系鞋带,嘴里还叼着半袋牛奶。我们从出生时就是朋友,离开对方的时间用一只手都可以数得过来,于是眼泪突然就猝不及防下来了。

    “你哭什么啊,咱们的志愿是一模一样的,担心什么。”你露出一个疲惫的笑,靠在我家的沙发上沉沉睡去。

    当时的我形容那个笑为“如沐春风”,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如动春心”。

    二十岁

    那个男孩子又送来了早餐,这是这个月的第12次。室友帮忙提了上来,放在我的桌子上。

    “今天的是小笼包和豆浆哦。”

    我不想吃,虽然那个男孩子与我的契合程度在别人眼中几乎高达百分之百,我还是固执的不肯答应他。

    脑海里有个身影越来越清晰,我拿起手机,却发现对方已经打来了电话。

    “喂,薛取。”

    “喂,沈念,你给我等着,我十分钟就到。”

    “什么,喂?喂?”

    你挂了电话,10分钟后你大汗淋漓地站在我宿舍楼下,提着一个袋子。

    “外面买的,应该不如初中那会好吃,你随便垫垫,等放假回家,我给你,啊不,我妈给你烧一大桌子菜,咱俩吃个够。”

    我没接过来,但是伸手抱住了你,抱住我世界里的银河,抱住另一个我的灵魂,抱住我命中注定的爱人。

    “薛取,我喜欢你。”

    你回抱我,“嗯。”

    在我们认识的第20个年头,我们在一起了。

    二十三岁

    我们举办了一个小小的婚礼,没有摆很华丽的拱门与气球,没有穿12米摆的婚纱,没有招摇的告诉全天下,但是我们的婚礼角落放着大把大把雏菊,餐具上有小小的印花,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气息。

    我挽着爸爸的手,走向那端的人。

    薛取。

    脑海里的记忆走马灯一样回放着,回过神来时,神父的誓词已经诵完,他带着微笑看着我们。

    “我愿意。”

    “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