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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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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喜欢过寒假,总觉得时间流逝太磨蹭。

    在窗前写作业,停一次笔,十几分钟过去了,停一次笔,一个小时过去了,面对这种分分钟煎熬的时候,我总习惯地放下笔,望着窗外出神。

    看着白鹭偶尔掠过湖面,看着平平的湖面荡漾静静的波纹,对面的树林也静悄悄的。望着望着,等我神游回来,不知不觉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这天很奇怪,我们家学霸晓宇竟然借着“问作业”这么敷衍的借口,跑来我的房间,非要和我谈心。

    “姐,你说人为什么会死呀?”

    这孩子用这稚嫩的童声问我这么深刻的哲学问题,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老了应该就会死了。”

    没有经过大脑脱口而出了这个答案,在仔细一想,好像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爷爷是老死的吗?”

    “应该吧,爷爷都八十岁了。”

    对于这个答案,我总抱着深深地怀疑,回答自然也不会确定。

    或许晓宇和我一样吧,对爷爷的离开一直不愿意相信。

    “我还以为爷爷会一直在呢,每年回来都看见爷爷,今年爷爷变成了照片,好不舒服。”

    “看来你是想爷爷了”

    “是啊,难道你不想”

    “不想”

    “为什么”

    “我不相信爷爷会离开,或许他从来都没离开过这里。”

    “姐,你说的好像爷爷会像动漫里那样,突然复活回来,是吗?”

    “或许吧”

    “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到时候又可以见到爷爷了。”

    比起我的精神胜利法,我还是觉得晓宇的想象更美好。五六岁孩子,想象力总是天马行空,比起将他打回现实,我更愿意保护这样的童心。

    总有一天,他会明白生死,是在成长的道路上领悟的。比起小时候直接扼杀的残忍,这样的方式更温和。如果所有的孩子都能在幸福,美好的环境里成长,为什么非要逼着他经历风雨呢。

    晓宇坐在床边,面朝着我,稚嫩的脸信任地望着我的方向,等我移动位置,眼神未动,原来他盯的窗台上的魔方。

    这个可爱的家伙,才一会儿功夫,注意力竟然就被转移了。

    我拿起魔方,送到他面前“怎么样?会吗?”

    他点点头“姐姐会吗?”

    我摇了摇头“不会”

    “那你怎么会有这个?”

    “一个朋友送的礼物”

    “看,好了!”

    “真的假的,我打乱你在试一次!”

    “可以”

    “十五秒!天哪,你比我认识的一位学神还厉害!”

    “谁啊,一位比你年纪大点的哥哥,哪天你们一定要认识一下。”

    “好”

    “你妈妈,知道你记忆这么好吗?”

    “她每天上班哪有机会知道”

    一瞬间,我有抽中彩票的惊喜感。这个小家伙,出生就和我亲,我们之间的亲昵好像更多点。

    “想出去玩吗?”

    “蒽”

    “带你去老街逛逛”

    我骑着车,载着晓宇,从家到了街上。

    过年的气氛真是热闹,铺子小摊都挤破脑袋往前冲,叫嚷着,售卖着。小时候的年味又回来了。

    小时候爷爷带着我赶集,现在我竟然也拉着这个小家伙在这闲逛。圆盘的十字路口是繁华的中心。

    年前十几天交警都会提前封锁路段,隔离行驶区和售卖区,但是由于人实在太多,大小商贩车辆总是挤压了车行道。平时一分钟可以通过的路段,这样的热闹总是让它花上半个小时穿行。熟悉的人,过年前几天总会绕道这里。偶尔,也会因为车主和小贩的矛盾,让这里成为堵车重灾区。

    步行在这里是最舒服的。可以任意穿梭人来人往,见到迎面扑来的烟火气息。

    圆盘东巷第六家,这里的手工蛋卷是我的最爱。

    无烟的炭火上架着个圆圆的石块,等石块烤热乎了,现场拌好的面粉蛋液,用小推子轻轻地摊开,心里默数着三十秒,然后就被滚筒连皮带馅塑型成了桶状,在放在考炭上等一会,就可以吃上热乎,香脆的蛋卷了。

    小时候,看着师傅们这样一个一个做成的手工蛋卷,我可以瞅上一天。如果有工具,我应该也是可以做成的。

    晓宇盯着炭火发呆,有我小时候贪吃的一半神韵。

    我打趣地推推他“怎么了,想吃吗?”

    “不想”

    “啊?那你盯得这么近是为了什么?”

    “看清楚制作过程”

    “什么?”我的内心有一万只蚂蚁在探究。

    “这太慢了,如果变成机械的话,一分钟做一个完全可以变成一分钟做一百,这样的话我等一分钟,便可以吃上一百个。”他自豪地夸耀着自己的奇思妙想。

    真不知道,这个小家伙脑袋里装的都是这样的想法,一对比我小时候盯着看时的想法,总觉得差距太大。或许天才和普通人出生就注定了区别,只是在漫长的人生里,冠以勤奋的名号,总是会将人引向更好。

    “我想吃一个,我小时候就觉得好吃。”

    “好吧”

    我将买的一袋蛋卷抽出来一根,然后系好袋子,毕竟受潮的蛋卷是出不去美味的。我随手掰了一块放进晓宇的嘴里。

    “怎么样!”

    “还挺不错的,奶香味好浓,还脆甜脆甜的”

    “那再买一袋吧,一起带回去”我试探性地询问着他。

    他点点头。

    我们随即转身又折返回去。天才的味蕾和判断应该是绝对了,毕竟是学神的。认定的东西好吃,准没错。

    天才的可爱或许在于他也食得人间烟火。

    后来夜聊时,我惊着问余先生。

    “你知道圆盘东巷的手工蛋卷吗?”

    “怎么了?”

    “下次回家,我们可以一次定做多带一些”

    “那喂我还是喂你”

    “喂我们”

    “整个圆盘街集市上你最喜欢吃的零食是什么?”

    “手工蛋卷”

    他突然间明媚的表情看着我,当医生久了,攒了一身“偶像包袱”,明明可以直接抒情的喜欢,也变得小心翼翼,恪守成规。

    “这才对嘛,喜欢要直白地表达,不然时间久了,连你自己都欺骗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