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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晨曦早餐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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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自驾返程的缘故,我们走了一条与来时截然不同的路线,两人之间的氛围也不再如此前舒适明朗。吉普车从南陵江大桥进入南浦区,然后穿过火车站隧道,一路只遇到了几辆夜间的士,屈指可数。很多思绪像精疲力竭的游泳选手那样在我脑海里挣扎,甚至随时都有溺亡的危险,我感到格外疲惫。

    我必须承认,李魄刚刚那段陈述应该让我感到危险,但实际上,我并没有任何不适。他并未显露出一丝恶狠狠的神情,或是标注出警告的意味,这感觉就像在观看一出精妙绝伦的新舞台戏剧,而这段关乎正义的台词,注定要从李魄嘴里说出来。归根结底,这是李魄的人格魅力在发挥作用。短短一天中我目睹着李魄在随和与严肃之间反复切换,又不会感到分裂——大概这个男人拥有生活和工作两个模式。

    “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因我与全人类息息相关。这是英国诗人约翰·多恩的诗句,你要是相信的话,也可以用在我身上。”

    李魄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说,迟疑了片刻。“那她的死是否也损及于你,不是从全人类的角度,只是就你而言。”

    “这么跟你说吧,我对这件事的确了解一些,但并不比你知道得多多少。而且我敢肯定,很快你就会知道更多。打个比方,如果你想了解一株植物的全部,你可以请画师为它作画,可以请摄影师拍下它,但最终,园艺师才能告诉你你想要的。”

    “嗯,你说的有道理,”他点头应和了两句,但似乎有点心不在焉,“那你方不方便告诉我,你是画师还是摄影师?”

    “我啊,我撑死是个过路的,游园不慎,还被蜜蜂蛰了一下。”我撇了撇嘴,这个具有攻击性的比喻,引得李魄发出几声轻笑。然后我们两人都不再言语。

    驶入城区后,车速明显减缓,不能再像公路上那样信马由缰。街道两旁建筑物越发高耸,转过一个弯后,城市竟然重拾起它的拥挤感,在黑夜里无声彰显着科技文明的优越。我不知道自己对于夜晚究竟是什么感觉,它的迷幻吸引着我,它的冷漠排斥着我,我却不得已与它为伍。

    “折腾一晚上,要不吃个饭再回去吧。我警局就在这边,旁边有家队里常去的早餐铺,四点一刻,现在应该开门了。”一阵沉默后,李魄突然用手指了指斜前方一处建筑,透过前挡风玻璃,能看得到市公安局悬挂的警徽。

    “行,正好也该吃饭了”,我摸了摸肚子,表示赞同。今天日出在五点三十六分,理论上来讲去吃个早饭时间绰绰有余,我可不想饿一天肚子。“不过我们抓紧点时间,我……主要别耽误了你工作。”

    李魄把车开进公安局后面的停车场,车停稳后,我赶忙拉开车门下了车,脚着地那一瞬间,就像踩在棉花上。他锁上车门,带着我从停车场后面一个小门出来,拐进一条单行道。

    这是一条位于住宅小区之间的小巷,此时寂静无人,但我猜想即使在白天,也不会有太多人光顾这里。道路两旁栽植着长势喜人的法国梧桐树,宽大的叶片遮蔽住路灯的光亮,增加了一层天然生态滤镜。两边的沿街门市大多是些烟酒零售、水果店和服装店,此时仍都大门紧闭,只有一家门脸矮小的店面开着灯,光亮柔柔地泼洒在人行道上。

    李魄带着我径直向光亮走去。

    店面比街道低了几十公分,顺着门口台阶下去,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台面上一摞竹编笼屉,四五层高,周身围绕着缥缈馨香的蒸汽。我用力吸了吸鼻子,是包子的味道啊。

    李魄轻车熟路地从白案旁的狭窄过道进去,我紧随其后,才发现里面还有堂食的位置。如果一定要评价的话,这并不能算作一个像样的馆子:地面是最原始的水泥地,没有任何铺饰;餐桌是几张简陋的金属折叠桌,又用长木条凳与之搭配,多少有些不伦不类。四面墙壁上挂着许多锦旗,大多是“为人民服务”之类的内容。

    听见我们的动静儿,从里屋走出来一个穿着围裙的老人,大概六十上下,或者更年轻一点,头发却已经花白,腿脚不算利索。老人看见李魄,脸上露出上了年纪的人特有的慈爱的微笑,很熟络的样子。“阿魄,今天这么早就过来吃饭啊,还带了女朋友。”

    “今天有案子,刚从现场回来。”李魄没有辩解,和老人打了招呼,在靠近门口的那张桌坐下,我也跟着落座。“华叔,要一碗馄饨,加麻加辣”,接着他把桌上的简易菜排递给我,“你看看你想吃什么。”

    “那个,我也吃馄饨,再加个——”,我指了指门口的笼屉,咽下口水,“肉包子。”

    “华叔,我们再加一碗馄饨,两个牛肉包子。”

    老人点点头,示意他记下了,然后转身颤颤巍巍走回厨房,里面传来接水的声音。我漫无目的地环视四周,发现桌面上并不油腻,每一桌筷笼酱醋一应俱全,虽然看着老旧,但也干净整洁。

    “没想到,真有这么早就营业的早餐铺,倒是方便了你们警察。”我开始没话找话。

    “的确,华叔开门很早,有时候四点不到就开张。不过关张也早,一般就开到八点多,一般来吃饭的都是我们局的人”,李魄边说边从筷笼里抽出两双筷子,比量了一下长短,然后把其中一双递给我。

    “嗯,看得出你是常客,和老人家很熟的样子。”

    “我自从分配到市公安局,就经常来,算算都已经第五年了。起初是我师傅带着我来,现在我带端正、武滨他们过来——来华叔这儿吃早饭,也算是刑警队一个优良传统。”

    “怎么,老板和你们警队有关系,或者是亲戚么?”我注意到墙上锦旗旁挂着一些照片,有大合影,也有单人照,大多穿着警察制服,看起来很正式。

    李魄揉了揉太阳穴,顺着我的目光看去,停留在某张照片上,一时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目光又向厨房的方向逡巡片刻,压低了语调。

    “华叔他儿子,杜晨曦,曾在局里工作过。在缉毒科,他和我师父关系很好,也算是我的前辈吧。喏,中间没穿警服那张单人照就是,”李魄偏头示意我,“杜晨曦当时很优秀,墙上这些锦旗,都证明着他的荣誉。”

    “那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