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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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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茉这一次带来的玩偶让宋掌柜十分满意,做工精美,货量又足!

    至于上次她所说的小小黎县消耗不了这么多玩偶的事完全不在他考虑范围里,他家少东家已经把整个府城的分店都交到自己手上打理了,黎县消耗不了,他可以带去别的县嘛!

    拿着从袖珍坊领的两百七十两银子出门,李元和她都有些心潮澎湃,这是他们合作之后的第一笔进账,除去工钱和成本,他们整整赚了两百一十二两银子!

    “茉姐儿,我是不是在做梦?你快掐我一把吧!”李元感叹一声,只觉得今天的天气格外明媚,让他有种置身梦中的感觉。

    赵茉毫不犹豫地捏了他一把,大笑着跑到大街上。

    她站在人来人往的行人中回首灿烂笑开,这个笑容璀璨夺目!

    李元看得怔怔出神。

    对面一家茶馆二楼的窗棂旁立着一道英武健壮的身影,他眸色幽深地看着这一幕。

    “爷,我们找遍了附近所有的村子都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人,是不是……”

    宋安阳挥手:“继续盯着各处村子,只要发现异常之处,立即回报。”

    他的目光依旧定在楼下大街笑容灿烂的赵茉身上,淡淡说道,“谢瑜狡似狐,最擅长隐匿,我们现在要的就是耐心。他身上带着病,需要金贵的药吊着,你去各处药店盯紧点,或许会有收获。”

    少白钦佩地看着自家少爷,应道:“属下这就去查!”

    楼下的李元建议找家小馆子搓一顿庆祝庆祝,她却惦记着肉脯,便带着他熟门熟路地朝食味楼去。

    刚走进食味楼就被个机灵的小二迎了上来。

    “二位客官喝茶还是吃饭呐?”

    谁知她还没回答,旁边一个穿着讲究的客人便扯着那小二问道:“我记得你们店里有一种肉脯很好吃,你给爷装点端上来!”

    那小二当即满脸堆笑:“哎哟张二爷,咱们店里的肉脯几天前就卖光了!不过咱店里还有极味花生,您要不尝尝?”

    张二爷浓眉一竖,脸一沉,哼了一声:“爷要吃肉!你个花生顶个卵用!”

    说罢,竟是连饭也不愿意吃,一把推开店小二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一见贵客被自己气走,店小二急得跟热锅里的蚂蚁,躬着腰追了上去:“二爷,二爷您别走啊!咱们店里还有很多特色菜呢!”

    赵茉和李元都看得有些傻愣愣的,没有肉脯,竟连饭也不愿意吃?

    她刚转过头,就看到食味楼的掌柜卓新发满脸惊喜地朝他们走过来。

    “我的小姑奶奶哟,您终于来了!”

    从被卓掌柜请进去,签完续货契纸,又被留了下来大吃大喝了一顿,再被他好生生地送出门,赵茉一直有种踩在云端的感觉。

    站在大街上,她喃喃地对身旁的李元道:“李大哥,要不……你把刚才我掐你的那一下掐回来?”

    肉脯刚推出来的时候的确很冷场,薛阳观察了两三天觉得没意思,便撒手任其自流,自己则数着时间等萧沐淳给银子。

    谁知肉脯摆出五六天后,一群来店里吃饭的书生无意间发现小小一碟的肉脯十分美味,甚至还比赛作了肉脯诗,那诗作现在还挂在食味楼的正厅!

    当天肉脯的名声就不胫而走,销路很快就打开了。

    五文钱就能吃上一碟美味的肉脯,这般物美价廉,自然受到客人的格外喜爱。

    赵茉原本还不大相信,便要求查看账册,谁知上面的确记载着肉脯全部售空,一共营利一百一十三两五百文。

    按照三七分账,自己至少能得三十三两银子!

    薛阳输给了萧沐淳一千两银子十分不爽,气得售空当天就回京城去了。

    而卓掌柜在他临走时得了他的命令,再见到赵茉就跟她签好三七分账的契纸,如今她带着属于自己的银子回去,明天再把家里的肉脯存货都运来。

    既然有了路子,她和李元当即赶着小青飞奔回家。

    她家里只有四十斤的肉脯,按照食味楼的消费,只怕两个月不到就会销售一空,他们要赶紧多做些肉脯才行!

    看着直到吃完饭还一脸傻笑的赵茉,谢瑜胸口闷得不行。

    “你就这么跟那什么楼签了三七分账的契纸?”

    “是啊!”

    想到自己现在也算是有三百多两身家的人了,她便忍不住地高兴。

    “哼,出息!”

    谢瑜凤目斜挑,对她不屑一顾。

    那些肉脯卖了一百多两,她只能分三十多两,这般亏本的生意她竟乐得找不着北!

    真是个笨蛋!

    又蠢又傻!

    赵茉噎了一下,瞪他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聪明得都快被人算计到连命都快没了?出息!”

    “……”

    竟然还敢顶嘴!

    谢瑜感觉自己的心口又疼起来了!

    见他跟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一样,赵茉嗤了一声,道:“你以为不管我拿什么出去卖人家就会买账啊?百人还有千种口味呢,赚这点钱容易么我!”

    末了,她又忍不住低声嘟嚷道,“当初爹娘死时家里连油盐都快买不起了,我可是凭着一百来文起的家,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再说了,我们家就只有我一个人撑着,上回进山……”

    想到进山,她就想起那天恩人格外大方地把熊胆熊掌留给自己,而后,她才有了后面的好日子。仔细想想,貌似自己的好日子就是从遇到恩人那一刻开始的……

    也不知道恩人叫什么名字,上次他来得突然,又走得匆匆,自己又刚好忘记问了……

    谢瑜见她说着说着便没了声音,有些疑惑地定睛望去,却发现她脸颊莫名地嫣红一片,隐隐的似乎还带着抹痴痴的笑……

    他眨了眨眼,心下无比疑惑。

    晚上,赵茉去了梳洗,他将赵荣叫了进来。

    “你今天练的字拿过来我看看。”

    自从知道谢瑜的字属大家风范时,赵荣一有空就厚着脸皮求他教自己练字。这大半个月指导下来,他的字简直可以用进步神速来形容。

    “嗯,不错,只是这一个笔画以后要多注意些,转折微顿,不能太滑。”

    他指导了几句后,状似随意地问道,“你们平时还会进山吗?”

    赵荣还沉浸在刚才他指导的笔法里面,听到他的问话想也没想地答道:

    “今年就进过一次,那一次差点被只大熊咬死了!幸好有位英武的大哥哥救了我们,我姐还跟他要了熊胆和熊掌才带着我下山。”

    说完,他又把宋安阳夸了好几遍。

    他本身也十分羡慕会武的人,这会儿更是把宋安阳当成脚踩七色祥云的盖世英雄了。

    听着往宋安阳身上堆砌一切能想到的美词,谢瑜眯了眯狭长的凤目。

    英雄救美?

    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