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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程明换好了衣服准内去找王胖子。
临走前,他对正追剧的猫大爷交代道:“我出门喽,可能会比较晚回来,你自己在家没问题吧?”
猫大爷右爪小鱼干,左爪酸酸乳,回头看着他。
嘴里嚼着鱼干,嘎吱作响。
得,程明知道自己是多余问它的。
咚咚咚~
轻柔的敲门声突然传来。
打开门,萧子墨站在门口面带笑意。
“你要出门吗?晚上回来的话,一起吃个饭吧!”
程明一听,小心脏就不争气的扑通扑通直跳。
当即开口道:“我不出门,就是试试刚买的衣服合不合身,晚上吃饭没问题啊,去哪吃?我请客!”
萧子墨嫣然一笑道:“不用麻烦,朋友给我送了几块澳洲牛排,来我家吃吧。
“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作为邻居,重新认识一下,以后免不了需要互相照应的地方。”
程明心里更乐了,喜笑颜开的说:“那感情好呀,正好我这有两瓶不错的红酒,晚上一起喝点。”
“行!那晚上我做好了叫你。”
“哪能让你一个人忙活啊,我给你打下手!想当初,我也是在酒店里干过一年帮厨的!”
萧子墨差异的看了他一眼,转而说道:“那行啊,正好水池里还养着两条活鱼,你帮忙给收拾了吧?”
“得嘞!那咱这就开整吧?”
程明说着就开始撸袖子了,一脸迫不及待的样子。
“猫大爷呢?”萧子墨突然笑着问道。
“它?正追剧呢,《回家的诱惑》!”
程明一侧身,她就看到猫大爷正蹲在沙发上对电视里的女小三龇牙咧嘴。
“......”
串门儿之前,程明给王胖子去了个电话,把约饭的日子又往后推了推,惹得他一通大骂。
不过,跟美女邻居请吃饭这么好的事儿相比,挨点骂算个球啊!
晚上8点,城市中霓虹正美。
萧子墨的家中,烛光摇曳,温暖又暧昧的气息正在弥漫。
这自然是程明的提议,说是牛排配红酒,怎么能少了蜡烛相伴,生活还是要有些仪式感的。
萧子墨倒也不在意,两人推杯换盏,聊得愈发投机。
猫大爷自己啃完了一条烧鱼就去沙发上继续追它的剧了。
程明看着烛光下的萧子墨,一种叫荷尔蒙的东西正在加速分泌。
“想不到你竟然是名光荣的女兵呀,还参加过国际维和任务,失敬失敬!我自罚一杯!”
程明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一双眼睛里的光芒怎么也掩饰不住了。
“都是过去的事了,别光说我了,跟我讲讲你吧?”萧子墨摇晃着酒杯,微微眯着双眼透露着不明的情绪。
“我?我就是一随波逐流的浮萍,有啥好讲的!”
说着,他又给自己倒上半杯红酒。
“你不是在孤儿院长大吗?就跟我说说孤儿院的生活吧,我挺好奇的!”
程明一愣,把已经端起来的酒杯又慢慢放了下去。
“说起孤儿院的童年,那可真是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啊~”
“在孤儿院那么多年,就没有人领养你吗?”萧子墨也放下了酒杯轻声问道
“有过两次机会,不过我小时候身体差老生病,两次都赶上我发高烧,人家就选了别的孩子,毕竟谁愿意领个病秧子回家供着。”
“那你就给我讲讲吧,讲讲你那些年都怎么过来的!”萧子墨轻声说道。
程明再度干掉了杯中的红酒,思绪不自觉地回到了那些年......
他被遗弃的时候,正是寒冬腊月,是被孤儿院的阿姨早上起来铲雪时,在门口的雪窝里发现的。
因为没有任何身份信息,他跟了那个捡到他的阿姨姓程,名字则是来自刚一个死去不久叫小明的孤儿。
至于晦不晦气,没人在意的。
12岁之前,程明几乎没有出过孤儿院的大门。
孤儿院的孩子不少,但是不算那些先天残疾或者患有重病的,像他这样健康的孩子也就十几个。
在那个年代里,孤儿院的童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童年,没有太多的色彩,甚至可以说黑暗压抑才是主题。
他们没有遇到多少好心的叔叔阿姨来领养;
也没有接受过多少有爱的社会团体资助;
更别提,还会有人带着蛋糕和新衣服来为孤儿们过生日。
12年里,程明只见过5个孩子被领养,其中一个在半年后又回到了孤儿院,之后不到一周,那个孩子在半夜里用鞋带和毛巾上吊自杀了。
他是第一个发现的,也是唯一一个主动把那孩子从绳套上抱下来的,尽管他那天晚上只喝了碗稀饭,已经饿得没什么力气了。
后来,孤儿院的院长和阿姨们将那孩子的尸体带走了,就像带走小猫小狗的尸体一样。
生死的事,在孤儿院里实在不算稀罕事儿。
几乎每年都会有几个孩子悄无声息的死去,又被无声无息的带走。
那时候,程明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多活过一个春节,因为只有那天,他才能吃上有少量肉馅儿的饺子。
小学教育也是在孤儿院里完成的,所以就不用期望教学质量了。
有人肯来教这些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孤儿们,已经是莫大的慈悲。
程明是幸运的,他遇到了个好老师,一个愿意给他补习的老师。
不是因为他聪明或者长的可爱,反而是因为他笨、木讷,因此他比别的孩子都安静都听话。
他也肯学,他能认真完成作业,尽管那时他不明白这么做有什么用。
但有事做,总比每天扒着大门的铁栏杆傻看要有意思多了。
12岁那年,奇迹出现了,他竟然考进了当地一家公办初中,震惊了所有人。
可每年1000块的学杂费却宛如一道天堑,横在程明的面前。
孤儿院是拿不出这笔钱的,还是那个好心的老师偷偷塞了200块给他。
并告诉他无论如何也要把书读下去,哪怕只能读一天,哪怕只能多认识一个字!
程明到现在都还记得老师说过的一句话:要在心里留住一份希望,如果连希望都没了,往后的日子就只剩黑暗了。
长大往往只在一瞬间,12岁的程明突然就从往日的浑噩中清醒了。
改变命运这四个字,从此就成了他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他开始四处捡废品卖,饿了就吃别人的剩饭。
有招工的地方他也跟着去,虽然不是被骂走就是被扔出去。
直到他跟着一个大叔去了砖厂,一言不发的开始搬砖,中午跟着工人一起蹭大锅饭。
直到三天后,他才被砖厂老板发现。
老板问他为什么来这?他只说为了赚钱上学。
老板是善良的,冒着风险留下了他。
但不是让他搬砖,而是帮忙给工人算工钱。
程明感激老板,除了算工钱外,他还帮着做饭,修补手套。
两个月后,拿着老板给他的1000块钱,程明离开了,直奔学校而去。
然而老天通常都是残忍无情的。
程明在公交上被偷了,除了另一个兜里还剩下的50块零钱,其他的什么都不剩。
有那么一瞬间,他绝望了!站在小河边上,他想跳下去一了百了。
但是想起老师曾说过的话,他把已经打湿的脚又退了回来。
他还是去了学校,找到校长办公室,在校长面前跪了下去。
他说可以给学校打工,打扫卫生,修修补补,帮忙做饭,什么活儿都可以做。
只求能留下来,只求能上学。
然后,他得救了!
就这样,程明靠着边打工赚钱边上学,一直到高中毕业。
他的成绩不算好,高考后也只是上了个专科院校。
但他很知足了,他没有辜负那个老师的期望。
当他拿着入学通知回到孤儿院时,才知道那个老师早在几年前就因病致去世了。
来到老师坟前那天,是他有生以来哭的最伤心的一次。
老师有妻女但不知去了哪,他把准备请老师吃饭的200块钱当成冥币,烧给了老师。
也是在个时候,他选择把生日改成了第一次遇到老师的那天,5月16日。
因为那是他重生的日子,真正开始活着的日子。
再后来,他去了现在的省会城市上大学,每年暑假除了打工都会回到孤儿院看看。
在那个孤儿院被拆迁开发成了商业区后,他也就再没回去过了。
毕业后,他通过招聘进了一家杂志社当助理编辑。
赶上落户政策放宽后,他就正式落户在了本地。
随着新媒体形式的急速发展,落后的杂志社没两年也倒闭了。
之后,程明当过保安,干过帮厨,也在网上兼职写作。
在第二本小说有了尚可的成绩之后,他便转为全职写作。
后来,他就拉了帮厨时的好朋友王胖子入了网文的坑。
结果,王胖子一飞冲天,而程明开始一蹶不振。
命运就是这么不可理喻。
如果不是阴差阳错的去见了上帝,恐怕他也不会在这与萧子墨平静的回忆这些年了。
“也许是我一直都记着老师说要在心里保留一份希望,所以我才能怀着希望走到今天。
“现在也挺好的,该有的一切我都有了,命运待我不薄了,我挺知足!”
程明看着远方的万家灯火,轻松的笑了笑。
再回过头看向萧子墨,才发现她早已不知何时泪流满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