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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神秘组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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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走在喧闹的街巷小道上,虽然天色还早,但大多数店铺都已经开门了,许多小贩也开始摆摊。

    靖州气候湿热,时值腊月,依旧有穿着短衫的孩童在街角边打闹。

    天空湛蓝无云,时不时还有微风拂过,卷起路上的尘土。

    莫森他们一路上买了很多东西,大多都是女子专用的,胭脂,玉膏,发簪,花伞,画眉用的碳粉……

    当然,这些都是方泞自己掏的钱,莫森一个铜子都没有出,甚至连东西都没有帮忙拿。

    “现在可以说了吗?有什么事情要问我?”逛了好久,莫森心中微微有些不耐烦了。

    “嗯?”方泞顿住脚步,愣了愣神,看着手中提着的东西,并没有直接回答莫森:

    “这些都是寻常女子用的,以前我觉得麻烦,心中不喜,便从没有用过。

    茜茜对我说,这些东西能让女人变得更漂亮,我便想试试,只是不知道哪里卖的有,逛了这么久,还没有凑齐。”

    莫森不吭声,只是站在后面淡淡地看着她。

    两人陷入了沉默的尴尬。

    “三个月后,我们就要订婚了。”方泞凝望着不远处花房里绽放的香兰,眼中露出几分茫然:

    “你会喜欢上我吗?”

    她忽然转身看向莫森,但是,回应她的只有一双漠然的眼睛。

    莫森眨了眨眼,从她的视线上离开,神情微微出现了一些变化:

    “也许吧。”

    对于女人,他并不是特别的需求,包括结婚,在他的眼中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结便结了,不结,也无事。

    就上一世而言,三十年的光阴里,他并没有和一个女生有过太深的交流。

    但却和很多很多女人都发生过关系,都是鱼水之欢,大多只有一夜。

    那些女人,要么就是想要寻求他的庇护,要么就是想从他那里换些水和食物,好在末日里生存,这些只是交易罢了。

    也有一小部分被他的神秘所吸引,但都受到牵连,死于非命。

    喜欢,爱情,这两个东西对于他这个长期活在高脚帽之下,行走在黑暗之中的巫师来说,似乎有些遥远,也不真实。

    听到他的回答,方泞只是轻轻哦了一声,也没太大的反应,眼睛平静,看不出来失望,也看不出来欢喜。

    “其实我觉得你这个人挺奇怪的,在马车上的这十天,几乎不和人说话。”

    她在转移话题,可以看的出来,她的内心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

    “你其实没必要买那些胭脂玉膏,你很漂亮,用不着,而且有的里面有水银铅粉,对身体不好。”

    莫森突然走上前,夺过方泞手里的几样东西,将其扔掉。“再去买几件衣服吧,买完,我们就回去。”

    两人的脸此时贴的很紧,只有一个手指的距离。

    方泞的脸颊微微泛红,低着头轻轻嗯了一声。

    ……

    逛街是疲惫的,女人果然很麻烦,即使有钱,买衣服时也会挑来挑去。

    回到林府时,已经快正午了。

    匆匆喝了一些母鸡人参汤,莫森就回到了自己的屋内。

    他还有正事要做。

    画图!

    不过画的不是一般的图,而是,枪!!!

    准确的来说,是枪的零件。

    上一世,由于他从小住在深山里,虽然每十年就有部落里的人出山打探外界的消息,但是依旧不够全面,他对外界了解的很少。

    所以,当年走出山林时,他就用搜魂术复制了很多人的记忆。

    其中就有一个是枪械大师。

    那是他在灭杀了一个雇佣兵小队之后捕获的人,因为一个小队都在保护这个人,一看就很重要,所以莫森就没杀他,想从他脑海中获得一些信息,也确实获得了不少有用的。

    枪械构造,火药配方,还有一些高科技的东西。

    练武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有一把枪在身边,无疑是一个保命的底牌,暗劲高手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被干掉。

    画图几乎花费了莫森整个下午的时间,第一开始他是用毛笔画的,结果画的他精神崩溃,不得不制造了一个简易炭笔。

    幸好他的精神力强大,远超常人,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很协调,才能在没有圆规尺子等诸多制图工具的情况下,把这些零件的图纸画好。

    完事的时候,已经快到了喝下午茶的时间了。

    他收拾好图纸准备出发,顺便再去采购一些专注药剂的原材料。

    他不敢把所有的图纸交给一个铁匠铺打造,而是一个铁匠铺一个零件,打造两份,并嘱咐,用上等的玄铁,钱不是问题。

    毕竟,万一被那些匠人发现,组拼成了抢,再把这东西交到某些特殊的人手里,那引起的风波,简直不敢想象。

    一个普通人,拿着一把枪,就有可能干掉一个苦练武功十年的暗劲高手。

    如果枪普及了,那这个世界绝对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不知道有多少国家会一夜之间覆灭。

    即使是化劲宗师,一个人拿枪打不死,一百个人拿枪也打不死,那一千个呢?一万个呢?

    做完这些之后,莫森又拿着打造血金短刀剩下的那一斤血金,去了靖州的天行商行分行,让人打造一批子弹外壳,再在子弹上熔一层血金。

    这东西金贵,放在外人手里不合适,毕竟血金子弹是他准备用来对付鬼的,不能出差池,万一打鬼时才发现上面涂的是一层朱漆,那可就丑大发了。

    他又买了一些硫磺、硝石、木炭,准备回家制造一批火药填充子弹。

    所有事情都弄完之后,莫森再次出门,他饿了,想要吃碗阳春面,今天在路上逛街时,便听到两个路人谈话说一家的阳春面特别好吃。

    那是他上一辈子最喜欢吃的东西了,因为是他母亲经常给他做的,自从他六岁时,父亲在他面前把母亲杀了,便再也没有吃过。

    高家面馆,

    就是这家,莫森记性好,记得清楚,问了几个人,便找到了。

    天色已沉,面馆中吃饭的只剩寥寥几人了,很空旷,莫森找到一个位置坐下。

    “来份阳春面。”

    “好嘞,客官,您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