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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弋在像往常一样逛“chinaren”网站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子拉手风琴的视频,视频只拍到了完整的手风琴和女孩的手,没有露脸,但背景赫然就是学校的图书馆大门。视频中女孩儿拉的是《天使爱美丽》的主题曲,乐曲准确而流畅。方弋并不懂手风琴,他只是喜欢这首他叫不上名字的曲子和那部电影,但是看着跳跃又充满美感的指法,方弋还是沉醉在了整首曲子的灵动之中。
这个女孩子很有技术,而且在自己的学校拍的视频,方弋顺手就点了关注,然后将这个帖子分享了出去。
方弋在学校里还是有些小粉丝的,于是这个帖子就快速在同学之间传开了,经过大家的讨论,这个女孩也被找了出来,竟然是和方弋同级同系的同学,叫于生浩,而她录视频当天拍的照片也传到了方弋手里。照片中,一头长发的于生浩坐在凳子上,抱着手风琴正对着镜头灿烂微笑。
方弋在于生浩的主页下留言,问能不能加个QQ。
很快,于生浩回复了私信,把QQ号发了过来,方弋加上好友,两个人就聊了起来。
同系的同学都是认识方弋的,而于生浩因为这个视频的缘故,也并不让方弋觉得陌生,两个人很快就聊得像老友一样。于生浩是学校艺术团小乐队的成员,就邀请了方弋去看艺术团的日常周末的演出,方弋欣然应允。
演出那天方弋坐在学校小剧场的靠后的位置,看小乐队演奏《赛马》,这居然是一支中西乐器合编的乐队,让方弋有些意外。演出完后方弋给于生浩发信息祝贺演出成功,于生浩约方弋门口见,一起回宿舍区。
“刚才看演出什么感觉?”于生浩问方弋。
方弋想了一下,说:“离得有点儿远,但是我看见你了在那儿坐着拉手风琴,其他的其实看不清楚,但是演奏还是精彩的,你们都挺厉害的。来我帮你背着琴吧。”说着方弋就把于生浩肩上的风琴包卸下来自己背上,还是有点重量的。
于生浩给方弋的感觉很好,有点瘦高,一头长发,长相出众的一张脸,和方弋说话的时候一双大眼睛始终带着笑意,一眨一眨的。
于生浩道谢后,说:“我原来考艺术团的时候是想去流行乐队的,想去弹键盘,结果人家不缺键盘手,后来老师就把我安排在小乐队了。”
方弋和于生浩并肩走在夜晚的校园里,方弋问:“怎么,你想组乐队吗?”
“我想在乐队弹伴奏。”于生浩说:“我学钢琴很多年了,但是一直更喜欢的都是流行乐,其实对古典乐曲之类的兴趣没有很大。你和凯华那种组合感觉也挺有意思的,我看了挺多的。”
“那能看多少啊,一共也没几个视频,下一个视频还拖着没录呢。”方弋哈哈一笑:“我们就是瞎搞的,上不了台面。”
“过几天音乐社校园歌手比赛,你们去参加吗?”于生浩问。
“凯华会去,我不去。”方弋似乎知道于生浩接下来想问什么,就接着说:“独唱伴奏更完整更有氛围啊,我这光一把吉他的伴奏气场弱了点儿。”
“气场弱怪伴奏?”于生浩微微一笑说:“人家自弹自唱一个人的歌手多了去了,怎么没感觉单调的?还是唱的不行。那你想参加吗?”
“我倒是也想,不过我唱歌不行。你想参加?”方弋问。
“我更不会唱歌了,可是你唱歌应该还不错啊,我见你给凯华唱过和声,能唱和声的人唱歌都不差。”
“谢谢你的吹捧。”方弋笑了一下。
“不过凯华确实唱歌不错的,跟他比唱歌估计没戏。”于生浩说:“不过可以参加一下体验一下啊,这比赛又没那么正规,每周一场,都是音乐社他们每周活动的附加环节而已,就是玩儿一下。”
“嗯,然后呢?”方弋问。
于生浩停住脚步,看着方弋说:“我们俩组合参加吧?我弹键盘,你弹吉他唱歌,我们就演一场就行。”
“别闹了,大后天就比赛了,两天时间排练都不够。”
“没事儿啊我们找个简单的歌排,很快的,反正也不冲着名次去,就体验一下。”
方弋看着于生浩一脸的期待,问:“你老实说,你是不是想参加挺久了?你之前找过几个人一起?”
于生浩嘿嘿一笑:“也没几个,不过都没找到人而已。我觉得这也算个命运的安排吧?”她故意把“命运的安排”几个字说的重了很多。
经过简单的交流后,两人决定试试看,就选了都喜欢的一首歌,许巍的《旅行》,简单好听,配器也很适合吉他和键盘。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方弋和于生浩每天午休和晚上都在小乐队排练室排练,进展非常顺利,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太短了,方弋偶尔会忘记和弦或者歌词,老被于生浩责怪。
“间奏的人声怎么办?”
“我用键盘弹吧。”
“你键盘按那个鼓进的不对啊?慢了!”
“你结尾扫弦要等我,咚~咚咚~咚之后才进,知道没?听我给你第一个音,鼓在我这儿呢,你得跟我,别自己就一直扫。”
“你忘词就算了,跑调是什么意思啊?”
“你还破音?”
“意外~意外,累了而已。”
排练的间隙,于生浩会要方弋弹琴唱歌给自己听,方弋就给她唱《那些花儿》和《忽然之间》。方弋藏了一手绝活,他可以用女声唱歌,虽然技巧什么的谈不上,不过乍一听谁也想不到这是个男生。
于生浩听到的时候惊讶得合不上嘴,直夸神奇:“你应该去和凯华男女对唱啊,《纤夫的爱》,太合适了!哈哈哈哈!”
“我还真跟他在KTV唱过《纤夫的爱》,我们还唱过《过河》,哥哥面前一条弯弯地河……但我还是喜欢莫文蔚跟王菲。”
“但是你女声略有点儿中性,跟王菲不像。来,让莫文蔚走,许巍大哥,我们继续。”
比赛当天,方弋和凯华一起去会场,音乐社的每周活动场地是一个大概只有三百平方不到的小礼堂,四周都是镜子和把杆,礼堂中间有四根柱子,在一侧搭了一个小舞台,灯光音响都有。周末给社团办活动,平时这里是艺术团舞蹈队的排练房,据说是以前的教师食堂改建的。
“你俩排得咋样啊?”凯华和方弋看着舞台上在准备,站在下面的观众群里聊天:“你说你跟于生浩排练这事儿我咋不知道呢?要不我们一起演多好?”
方弋说:“你别跟我说话,我有点儿紧张。”
“没事儿,一看你舞台经验就不行。”凯华拍拍方弋的肩膀,说:“你别看人挺多,你往台上一站,上面那灯光一打下来,晃得你啥也看不见,你就只管唱就行了。”
这时方弋向着门口招招手,远处于生浩也招了招手从人群中走了过来。
凯华第一次见到于生浩,愣了一下,然后热情地打招呼。
来参加活动的人不少,礼堂快被站满了,比赛之前的活动是音乐社的节目,给音乐社招一下新,然后才到比赛。几个人搬来几张桌子放在周围,几个音乐社的学长坐下后,挨个叫人上去表演。
凯华上台后下面的女生们一片尖叫,他唱了首羽泉的《飞蛾》,唱到高潮张牙舞爪,气氛十分热烈,算是稳定发挥,然后就下了台,走到方弋身边说:“怎么样?有点儿明星的意思吧?”
方弋说:“你人气儿还挺高,不错的,不过你这个歌选的不够流行啊,听过的人估计不多。”
“你没参加过比赛,你不懂。”凯华摇摇头说:“参加比赛啊,就得找炸的,然后小众一点的,上去就是飙高音,哇哇地嚎,就行了,比的其实是气氛。你说你们选那个歌,我才是真的……你咋不上去念诗呢?”
到了方弋和于生浩候场的时候,方弋的紧张感到达了极致。于生浩看出了方弋的紧张,伸手握了一下他的手,示意他不用紧张。
结果方弋更紧张了。
站在台上灯光打下来,确实看不见下面的人了,吉他响起,节奏没错,也没弹错,但是方弋忘词了,只能啦啦啦啦地糊弄。
这很尴尬,方弋甚至听到了于生浩在侧后方哈哈笑的声音,结果就更想不起来词了。
这个时候,台下传来了一个清晰的男声:
“谁画出这天地,
又画下我和你,
让我们的世界绚丽多彩。
谁让我们哭泣,
又给我们惊喜,
让我们就这样相爱相遇。”
虽然下面很黑,看不到唱歌的人,但这声音一听就是凯华的,洪亮饱满,而且别说,跟自己一比,确实好太多了。于是方弋索性就不唱了,退后一步专心弹琴,就这样,凯华站在台下唱完了这首歌后面的部分。
最后一个音落下,方弋很不好意思地对着话筒说:“不好意思忘词了。”台下一阵哄笑,方弋接着指着凯华声音的方向,说:“谢谢啊哥们儿!”
“我在这儿呢!你往哪儿指!”凯华已经走到了舞台侧面,指着自己大声说。
又是一阵哄笑。
下来后凯华跟方弋说:“你干啥呢?Solo伴奏来了?”
“我也不知道啊,就忘词了。”方弋说着,扭头看看于生浩,一脸的不好意思。
于生浩是又好笑又生气,欲言又止。
“行了,你俩这组合的艺术生涯也就差不多到此结束了。”凯华说:“我宣布你们这个组合正式解散啊,别到处给我丢人去。”
三个人一起回宿舍区的路上,凯华对于生浩大为赞赏,肯定她的技术,欣赏她肯带方弋玩儿的勇气,以及惋惜她再厉害也带不动方弋这头猪。
“所以你知道我们拍视频的时候我的痛苦了吧?”凯华说。
“你们拍视频的时候方弋又不唱,你痛苦什么?”于生浩说:“方弋弹得挺不错,就是别开口,太省歌词了,啦啦啦就行了。”
方弋越听越觉得无地自容。
“要不我们组个乐队吧?然后去考学校艺术团?”凯华突然提议。
方弋一愣,刚想开口骂凯华想一出是一出,结果于生浩说:“对啊,你当主唱,我弹键盘,方弋弹吉他,就还差一个贝斯一个鼓就完事儿了!好主意!”
“艺术团那是那么好考的吗?”方弋问。
“艺术团很难考,但是电声乐队那几个学长还有半年毕业了呀,到时候就空了一个乐队名额了,有机会的。”于生浩兴奋了起来。
那天三个人没直接回寝室,而是先去吃了宵夜,凯华喝了点啤酒越说越兴奋,和于生浩相见恨晚,相聊甚欢,组乐队这个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
回到寝室凯华依旧在兴奋中没有平息下来,一直念叨着:“我也是乐队主唱了,等毕业那天,我们去工体开演唱会!”
“先想办法招人吧。”方弋脱脱衣服洗澡去了。
于生浩回到寝室,被室友追问:“晚上你和方弋演出完,还跟凯华一起出去了啊?”
于生浩说:“对啊,怎么了?你们跟踪我啊?”
“没跟踪你,就是看完你演出,就看见你们仨一起走的,到这会儿才回来。”室友接着问:“那俩可是红人儿啊!你们干嘛去了?”
“没干嘛,就是吃了个宵夜。”于生浩把明天艺术团演出的衣服拿出来挂好,明天还得上小乐队的节目。
“你觉得他俩,怎么样?”室友走过来,直接坐在了于生浩的椅子上,抬着头问。
“什么怎么样?”于生浩被问得有点不自在。
“别装傻,都是成年人。”室友说:“他俩中间让你选一个,你会选谁?”
选人环节,是女生寝室常有的一个传统节目。
“选……方弋吧。”
室友歪着头想了一下,说:“可是我觉得凯华更好一点?凯华不是更帅一点吗?而且今晚方弋演砸了呀。”
于生浩说:“这俩人非得选的话,我比较喜欢方弋这种看起来秀气干净的。”
“也行,那你什么时候把凯华介绍给我?你不要就归我喽~”室友嘿嘿地笑。
于生浩嘴一撇:“想得美,各凭本事!”
于生浩的选择是发自内心的,这些天的相处,让她对方弋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觉,他心思细腻,性格也温柔,跟其他男生很不一样,两个人就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样,在一起相处的时候完全没有负担。
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方弋在某些时刻,让于生浩想起了自己的姐姐。姐姐也是温柔地弹着吉他,和于生浩一起唱着《那些花儿》,希望自己在大学可以组个乐队,把音乐当成课余生活的爱好来投入。结果就在姐姐考上大学后的第二年,不幸地被一场急病带走,花一般的少女就此凋零。于生浩从那时便放弃了古典钢琴,把姐姐唱的那些歌放进了随身听。和方弋相处时的打闹说笑,那种亲切感似乎能让自己完全放下对男生的防备心,很多时候也给于生浩一种在和姐姐相处的感觉。
方弋和于生浩在QQ上天南海北地聊了几天,越来越熟,偶尔会带上凯华一起约着在食堂吃饭或者上自习,发展成了很好的朋友。
周五晚上的时候,于生浩约方弋周末陪自己去逛街买衣服。
发出信息后,于生浩躺在床上,手机放在胸前,自己似乎都能听到心跳的声音。
方弋回信:
“好。”
于生浩高兴得在床上打了一套军体拳。
两个人在初秋的街上边走边聊,路过一家乐器店的时候,于生浩停下了脚步,望着玻璃橱窗里摆着的一台钢琴出神。
方弋站在旁边看着,等了一会儿,说:“想你姐姐了,还是想起你未尽的钢琴事业了?”
于生浩微微一笑:“我一个学管理的,哪儿还有什么钢琴事业啊。”
于生浩想起有一次,姐姐牵着自己走在街上,也看到这样一家琴行。那时候姐姐跟于生浩说说:“等你长大了,就给你买一架钢琴,好不好啊?”于生浩还能回想起那时候自己有多高兴。
“如果以后有很多钱,我可以给你买一架钢琴,好不好啊?”方弋说。
听了这几乎一样的话从方弋嘴里说出来,于生浩脑袋“嗡”的一下,转头看着方弋,瞬间眼睛就湿润了。
“不用这么感动吧?”方弋一脸诧异,然后凑近钢琴看了看价格:“这也不算特别贵,我要有钱了这都不是事儿。”
于生浩赶紧眨眨眼,平复了一下心情,说:“不是被你感动,就是想起姐姐来有点感触罢了,你别自恋。”
方弋赶紧“哦,哦”地应着。
逛了一下午,走进了一个人挤人的服装市场,两人几次差点走散。于生浩伸手挽住方弋的胳膊,说:“你别走那么急啊,跟要干嘛去一样,我们要逛逛的。”说完就拉着方弋进了一家店。
店里已经开始上冬装了,于生浩拿起一件衣服在身上比划,问方弋怎么样。店老板说:“你女朋友穿这个很好看啊!”
方弋尴尬地陪上一个笑脸,于生浩跟没听见一样,继续试了几件衣服,然后买了第一次试的那件。
“真的好看吗?”出来以后,于生浩挽着方弋的胳膊边走边问。
“嗯,确实好看。”方弋回答。
两个人买了烤肠站着等,旁边是一个卖袜子的摊位,方弋下意识地伸手捏了一下挂在面前的一排丝袜。
“喜欢?”于生浩问。
方弋瞬间有些慌乱,但很快便压住了,说:“天气要凉了呀,我看你今天穿这个丝袜太薄了,该买厚一点的了。”
“你要是喜欢,我就多买几条好了。”说完于生浩便走上前来伸手翻看。
方弋想起之前他在网上买丝袜的经历,要加店家QQ下单,然后去银行转账,要多转几分钱,店家根据这个小尾巴核对是自己这笔,然后发快递,邮政要一个星期后才能送到,非常麻烦。
因为自己一个男生实在是不好意思跑来店里买。
方弋想了一下,对于生浩说:“我买给你吧,正好我也得买一双。”
于生浩哈哈地笑,说:“你买来干嘛?”
方弋说:“吉他上有一个东西叫制音带,在亲头上卡主琴弦,不让空弦音发出杂音。但是专门的制音带太贵了,所以很多人就用丝袜来代替,绑在琴头上。”
“还有这种东西啊?学到了。”于生浩说:“我还以为你要自己穿呢”
方弋一笑,反问道:“怎么,我不能穿吗?”
“能啊,怎么不能?你有胆子穿我没意见。”于生浩哈哈地笑:“你腿挺细挺长的,穿丝袜应该比很多女生都好看吧?那你就选一下吧,也帮我选一下。”
最后买了两双黑色,一双藏蓝色和一双肤色,其中一条黑色是方弋的。
“你喜欢的女生是什么样的?”于生浩咬着烤肠问。
“我喜欢的女生吗?”方弋有些不好意思地抓抓头,突然想到凯华跟自己说的话:“女孩问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就得留心了,你就说喜欢你这样的,女生最爱听了;如果你真喜欢对方,那就正好顺手猛夸一下对方,从长相到身材,从发型到穿着,全夸一遍,准没错。”方弋脑海中还能浮现出凯华教导自己时的表情,于是就随口说到:“我觉得你这样的女生就很好。”
于生浩果然非常高兴,又拉着方弋去买了两条裙子,说之前自己裙子太少了,丝袜都没得搭配。两个人嬉笑着挽着胳膊走在街上,怎么看都是一对小情侣的模样。
方弋回到寝室,发现没有人,才想起来今天是唱歌比赛的复赛,凯华应该在比赛,其他人应该是结伴儿去自习了。
方弋洗了个澡,然后爬上上铺的床位,把蚊帐放下来挡好,拿出了丝袜。
方弋熟练地把丝袜穿在了腿上。
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方弋拿出手机,对着腿拍了几张照片,然后盖上被子,把并不算清晰的照片上传了经常看的论坛,写上几句话一句话:“和女同学一起去买的。”
后面不久就有了跟帖:
“楼主腿也太美了!”
“性感哦!”
“楼主也太幸福了吧!有女生陪着去买!”
……
方弋脑子一热,把照片发给了于生浩。
“这是谁的腿?你的?”
“是啊,你不是说我又细又长,穿起来比女生还好看吗?”
“好变态呀哈哈哈!不过是挺好看的。”
方弋看了一会儿回复,觉得此刻真的很幸福,不自觉地在被窝里弓起了身子,仔细地感受着腿上的束缚感,手也开始向下探去。
这就是方弋的秘密,如果打开方弋的衣柜,还会看到折在角落里的裙子,和一双网购来的高跟鞋。这个秘密除了方弋,世界上没有人知道。
做女人?不可能吧,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晚上睡觉时,方弋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一个场景,自己变成了于生浩,穿着漂亮的衣服,自在地挑选着那些漂亮的衣裙。
凯华为了找乐队的成员四处打听,还在校园BBS上发帖招乐手,结果被认为是广告秒删。
三个人一起走在校外,几个人迎面走来起来,一看竟然是艺术团的人。
“这不是那演出一直啦啦啦那哥们儿吗?”一个人指着方弋说:“听说你们招乐手呢?你看我们行不行?”
方弋和凯华愣在原地,没有反应过来,于生浩突然说:“你们不要开玩笑。”
“没开玩笑!”那个人说:“我们加入你们乐队,乐队名字都想好了,叫一群垃圾。”
凯华一脸的不服:“你什么意思啊?”
那个人哼了一声,说:“你们录点儿视频丢在网上就以为自己是玩儿音乐的了?你们那都是垃圾懂吗?那人……”他指着方弋说:“做准备了吗就上台?你就这态度还玩儿音乐?你要脸吗?”
“你们够了!”于生浩吼了起来:“你们别在这欺负学弟!”
“哎呦喂我们是欺负学弟啊?”那人说:“别说得学弟跟个娘炮似的,还被人欺负,我们这叫探讨,懂么?音乐上,好就是好,垃圾就是垃圾。听说你们还想组乐队考艺术团啊?别来给艺术团丢人行吗?”
方弋这个时候说:“那回,是我的问题,确实演砸了。”
那人说:“当然是你的问题!音乐社办了那么多次比赛,头一次遇见你这样的,比赛的的脸都让你给丢出名了。”
说完,几个人斜眼瞟了几个人一眼,径直走了。
凯华怒不可遏地转身就想出手,被方弋一把拉住。
“算了,我觉得他们说的也对。”方弋说。
凯华看着方弋:“你别听他们胡说,不就一个破比赛吗?搞得跟青歌赛一样?还专业?不就忘词了吗?前几天复赛还有人忘词呢,我还忘词呢,怎么了?”
方弋说:“你冷静一点,别让我难受的时候还得安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