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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廊和一个陌生人擦肩而过的时候,那人突然冲我点了点头。
那胖子是谁呀?我一头雾水的想着,推门进了病房。倒是有点面熟,我在哪儿见过他呢?
我在祸害床前的凳子上坐下,突然想起来了。是那个胖子,肖北华带去看脂砚斋的那个胖子。
“怎么了?”祸害看着我的神情问。
“是你派人去买脂砚斋的一半股份?”我问。
“怎么,你不要?”他一脸平静的反问。
我愣了愣,一个“不”字已经惯性的冲到嘴边了,被我强忍住。半片店,我不敢说我不动心。我什么也不会,在家庭作坊那样的小公司当个办公室小妹都被人嫌弃,我唯一掌握的技能就是在男人面前张开大腿躺下去。我太需要一点实实在在可以把握的东西,不止让我可以在玻璃屋顶的小店里靠填颜色打发时光,我需要在我饿肚子的时候不必出卖肉体。
我顿了顿,终于说:“现在店全部都是景慧姐的了,如果她不愿意卖,你别强迫她。”
他带点嘲笑的神情说:“我费那事儿干什么?”
就是,为我吗?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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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两天祸害出院。安虎和祸害的另一名手下早把他和他的行李在车里安顿好,我被医生捉住听回家后的注意事项。
走向露天停车场的路上,听见身后有人叫薇薇。
那样熟悉的声音,像是从我上辈子的坟墓里爬出来,不屈不挠的一直找寻我,我满心冰凉,不由得加快脚步。
后面的声音越发追的紧,到最后,索性小跑起来,很快一只手搭在我肩上:“薇薇。”
我转头,看见刘闯熟悉的面孔。
他瘦了很多,脸型变得棱角分明,脸上满是沧桑,显然这几年的日子也并不如意。可他一脸蛮不在乎的痞气,和当年一模一样,年幼无知的我,那时爱煞他这股神情。
“薇薇。”他微笑着说:“别装着我认错人,这些年你躲到哪儿去了。”
我回头,看见安虎正自车窗探头出来张望。
他看见车子:“呵,几年不见,看来你混的还真不错。难怪忘了老朋友。”
我在心里迅速作出决定,用背挡住安虎的视线,不易觉察的将手机塞到他手里:“快走,我回头联系你。这人你惹不起。”
“谁呀?”刘闯不死心的探头,看见魁伟的安虎下车冲我们走过来。
“那我先走了哦,你记得打给我。”估量一下安虎的实力,他放弃了:“不然我就照电话本里的号码一个一个问过去。”
上了车祸害问我:“谁呀那是,老相好?”明显调侃的语气。
我沉默。
他觉出不对劲来,也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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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家门那一刻祸害愣了愣,打量着客厅的墙,他问:“那是什么?”
“景泰蓝画。”我回答:“我作的。”
客厅原来整面空白的墙上,被我挂上四幅我在脂砚斋做的景泰蓝卡通,线条简单,颜色浓烈的卡通形象挂在这极简风格的客厅里,显得有几分稚气,却意外的把整个客厅衬出另外一种风味。
可惜祸害不这么想。
“挂到我看不到的地方去,”他皱着眉说:“储藏室、或者厨房……”说着他转头看向厨房,表情又是一愣。
“那又是什么?”他指着厨房门口问。
麻醉师是不是出了医疗事故,把他的脑子麻傻了呀。
“那是咸菜坛子,叶姐买来腌咸菜的。”
他露出一个废话我当然知道的神情,我立即明白过来,解释:“有点重,我打算叫阿全帮着搬来的,所以就先堆在门口了。”
祸害皱着眉头,透过整面玻璃推拉门看着厨房。
我猜他好久没正眼打量过他的厨房了,我想起刚住进这间别墅的时候,厨房像个冰冷精致实验室,泡杯方便面我都觉得浑身不自在。这会儿在叶姐的打理下,这间厨房烟火味儿十足,阳台墙上且挂着叶姐托朋友从乡下带来的风肉腊鸭,生机勃勃活力十足。
不知道祸害有什么不痛快的,吃叶姐的美食的时候他可没说什么。
我只好说:“不然我回头把画摘下来贴厨房门上吧。”挡得一点儿是一点。
本来你见谁家厨房用全玻璃门的,又不是西方家庭那种开放式厨房。
祸害没再说话,蹒跚到沙发上坐下,我只当他是默许了,心理开始计划把景泰蓝卡通画切割成小块再在玻璃门上间隔着拼贴的效果。这时祸害在沙发上说:“你要是敢往家里带毛绒玩具……”
我立即保证:“我也不喜欢毛绒公仔,你放心。”
吃饭的时候我向他交代刘闯:“刚才那人,我跟过他一段时间。”
“哦。”他简单答应着。
“后来散了,不是好合好散的那种散。”
“哦?要我帮你摆平吗?”
“不用。”我简单的说:“他就是想叙叙旧,也没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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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电话里刘闯给我的地址,找到他住的地方。
他现在住老北市,一个偏僻简陋的出租屋。他应该是刚流荡到安江市来,不然我们早就在老北市遇见了。
“薇薇,”他笑嘻嘻的:“就知道你舍不得不来找我。”
我不说话,看见桌上有烟,拿起一只。
开始吸烟,就是跟他学的。
嗑丸仔,也是他带的。
我的手忍不住的抖,打了几次火都点不着烟。刘闯过来,熟练的帮我点上烟。然后手撑在墙上,低头看着我。
我往后靠,尽量拉开自己和他的距离。
刘闯笑:“薇薇,你紧张什么,是我,刘闯。
对,就是你,毁了我的就是你。
他放开手,退回到简陋的沙发上:“我这还有好货,要不要?”
我摇摇头。
“薇薇,”他拍拍身边的位置:“你坐过来,干嘛像躲病菌一样躲着我?”
我吸了两口,定定神,把烟头按灭,抬头望着他:“我现在跟的人你惹不起。”
“可不是。”他说:“我出去打听过了,白先生呢。薇薇,那时我们像丧家犬一样在街上混的时候,可没想到你会有这一天。我从戒毒所出来,结果你早就人去楼空了。好几年了,薇薇,没想到混到安江市来,居然还能再碰上你。”
我没说话,他找我当然也不是为了叙旧。
果然他说:“薇薇,你现在混的好了,别忘了老朋友呀。当然,”他意味深长,一字一顿的说:“老朋友也不会忘了你的,听说你现在叫什么来的?江蔷?”
我点点头:“我早知道,你不就是要钱吗?我准备好了。”
他笑:“你还是那么聪明。”
我打开皮包,他看见我拿出了东西,愣了一下,笑:“薇薇,你不是真的……”
然后枪声就响了。
我没想到枪的声音这么大,和电影电视里的完全不一样,甚至和以前刘闯带我去靶场也不一样。
有一段时间我什么都不知道,回过神来的时候,一地的血,刘闯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
我怕的厉害,在桌上找到我的电话,拨过去给祸害。
“什么?你说什么?”他在那边完全不相信的样子:“你再说一遍。”
“我杀了人。”我尽量让声音清晰一点,可整个人抖个不停,不说话的时候,牙齿轻轻相撞的声音清晰可闻。
“你在哪里?给我地址,你呆在那儿别动。”
我呆呆的坐在那里,看着刘闯没有血色的面孔,那张面孔上,还带着一个奇异的微笑,好像他临死前,仍不相信我会开出这一枪。
像他一直那么笃定,以为我爱他,以为我这一生都不会离开他。
像他那天离开出租屋,还笑着问我:“打包什么回来给你吃?”却不知道自己转头就会被抓去强制戒毒,再回来时我已逃去无踪。
他至今都不知道,他们聚众吸毒之所以会被抓住,也是我打的匿名报案电话。
突然想起很久之前,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是在妈妈的婚礼上,我像一只小刺猬,独自缩在一隅,戒心十足,充满怨尤。刘闯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孩子?”我没回答,他以为我没听到,走过来拍拍我的肩,我愤怒,把整杯可乐倒在他身上。
他没生气,带着漫不在乎,痞里痞气的笑容说:“你也不喜欢这儿?不如我们溜走吧。”
我心里有小小向往,可是又觉得害怕。
他说:“谁会注意?新娘子不见了人家才会发现。”
婚礼尾声大人们翻天覆地的找我,找到我时,妈妈的神情又气又怕。这让我觉得痛快,原来我还是比那个男人更能让她动容变色,原来我还是比那个男人重要。
刘闯让我第一次觉得叛逆的痛快,觉得伤害至亲的人的痛快。
是他带我学会逃课,他教我飙车,带我去靶场打枪。
第一次接吻是和他,第一次□□也是和他。
刘闯,我的青春刻满了他的印记,无法磨灭,一步一步,走向深渊。
门忽然被拉开,我抬头,是小谢。
他看见我手里的枪,愣了一下,放缓声音说:“把枪给我。”
我望着他,人还有点愣愣的,本能的把枪握得更紧。
小谢走到我面前,声音严厉起来:“把枪给我。”
我乖乖的把枪递给他。
他递给我一个纸袋:“快,把这个衣服换上。”
我站起身来,然而刚才蹲得太久,脚早就麻掉,才站起一半,就跌坐在地上。
小谢有点不耐烦,走过去在我腿上两处不知什么地方用力按了两下,我顿时觉得腿上的血脉通了。他拉着我站起来,走两步,然后催我:“快点,不用我帮你换吧?”
我翻翻纸袋,里面是一套男式衣服,把纸袋在桌上,我茫然看看四下,没找到可以换衣服的地方。
“X,”小谢说着走到我身后,刷的一声,我裙子背后的拉链被他直拉到尽头,我促不及防,肩带从肩头滑下,冰凉光滑的衣料直接滑落到脚踝。
我一语不发,蹬掉裙子,从纸袋里拿出衣服换上,应该是小码男装,只略长一点,但肥得多。
小谢接着递给一副墨镜给我,我戴好。
“把头发盘起来。”他命令我。
我依言把头发盘好,小谢把一顶棒球帽扣在我头上,帽檐压压低,把纸袋递给我,纸袋里另有一条裙子,他说:“从后门出去,拣僻静地方走。出了这个区,找个洗手间换上这套衣服回家。回家后把两套衣服都收好交给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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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呢?”看见我,祸害的第一句话是问这个。
“小谢拿走了。”我实话实说。
“你哪里弄到的枪?”他盯着我。
“枪不是我的,”我说出早已准备好的谎话:“是那人的。他向我要钱,掏出枪来吓唬我,我想抢他的枪,不知怎么走火了。”
他仔细看我的表情,好像是想辨别我的话是否是真话。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信了,但是他改变话题:“为什么?”
我也觉得该给他个答案,毕竟是一条命的事儿。
可是该怎么说呢。
“在街上卖也分很多种,我跟他的那段,是最糟糕的日子。”我这样回答他。“我要是有能力,当年就杀过他了。”
祸害没再说话。
我去浴室收拾好自己,上床关灯,
忽然祸害的声音,低低的缠在我耳畔:“杀人很容易吧?”
我一下子僵住。
“我手下那些人,说是无恶不作,真杀过人的可没两个。江蔷,你永远有本事让我惊讶。”
我不说话。
“要是哪一天你想杀我,也一定会想这样毫不犹豫绝不手软吧?”
原来他根本不信什么走火,他认定我是有意要杀刘闯的。
他的手探进我的睡裙,沿着我的大腿慢慢走上去,最后停在我的后腰上,轻轻摩挲。
“小谢说,那人胳膊上有个纹身,文的是半扇翅膀。”
我不说话。
“你这里,”他的手搭在我的后腰上,“是另外一半吧。”
我苦笑着说:“所以为爱纹身是最蠢的一件事儿,爱情没了,纹身却永志不灭。”
“永志不灭?”祸害笑了:“你没听说除纹身这回事。”
“会留疤。”我老老实实的说:“而且我怕痛。”
刺的时候却不怕,那时候真年轻,为了爱情一切不再话下。
不把这个纹身除掉,真不是我还有余情,我只是觉得没意义。除的浅了,痕迹犹在,除的深了,必然留疤,无论怎样,总有一个印记在那里,你不可能装着一切都不存在,装着什么都没发生,装着花好月圆人长久,我还是那个生活的宠儿,穿着漂亮的裙子在礼堂里领奖,无忧无虑,一帆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