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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作者:蓝色的谢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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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那雪清清淡淡只下了半夜,月亮便寥寥地升起来,夜更深,反倒映得四处的松柏更添几分琥珀的清亮。

    湖心的亭子落落寡合,旁若无人地白着头,沈清却不觉冷,步子陷进三寸深的积雪,使上足够的力方能一步一步往前挪。她并不晓得到底是往哪里走,雾蒙蒙的一片,可她分明又看得见那湖上结着一层薄薄的冰,闻起来都觉着冻手。约莫过了半晌,她才明明灭灭瞧见湖心亭里有人,长身而立,着一身黑色大衣,像经文里头运笔潇洒又精劲的一竖。

    沈清笑起来,她远远地瞧着那人,却不能看仔细,蓦地心上却生出绞痛。左右的枯枝禁不住三日来的重雪,忽地折下身子,堪堪落在地上。沈清被那痛焦灼,迈开了步子往那薄冰之上的亭子走,一步一步却是如何也挪不动,可她还是不觉冷,像襁褓中的稚子包裹得严严实实,不知怎的,她反觉得这冰凉凉的雪和那清亮亮的月都是从她身子里长出来的,直到压垮了周遭的木枝。但那湖上的薄冰依旧丝毫未动,没有一丝裂痕,那湖和那亭子俱是严肃而苍茫,是漫无边际的白,疏忽拿眼一看,那亭子里一竖的黑竟也瞧不见了。好一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再一瞧,连那飘雪带走的女娃和那亭子那湖心都不见了。

    视乎冥冥,视乎冥冥,视乎冥冥也……

    落雪无声,化雪无影。

    铺天盖地的静默,从那始终肃穆的薄冰上却悠悠然飘来一人,那人口中不停,只听念……

    “青上帝君,厥讳云拘,锦帔青裙,游回虚无,上晏常阳,洛景九隅,下降我室,授我玉符,通灵致真,五帝齐躯,三灵翼景,太玄扶舆,乘龙驾云,何虑何忧……”

    何虑何忧,何虑何忧……

    勿令人见……思虑伤散……

    何虑何忧……

    第二节

    “沈清……快起床啦,一个午觉睡那么久。”周蓁一手撕面膜,一手揪床上那人的脸。

    沈清睁开眼,环视四周,再一次确定自己刚才不过是做了一个梦。尽管她足够理性无论如何也晓得那不是真的,可那梦过分逼真,连虚幻也虚幻得过于真实,她其实早就醒了,但一直没做好准备,因为她知道睁开眼刚才梦见的那些便全不见了,而她竟然有些舍不得醒过来,她还没看清亭子里那人长什么样,她还想不明白如何就做这样一个梦了。

    本来她是坐在床上写作业的,写着写着就躺下去睡着了,这一觉睡得有些久,她晕晕乎乎又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怅然若失”是什么滋味。她缓缓坐起来,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还有一半面膜贴在脸上的女人。

    周蓁兀自张罗眼角的细纹,瞪大了眼睛问沈清这次敷的面膜效果是不是比之前一直用的那款要好。

    “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沈清说。

    “得了吧,你哪天不做梦了。”周蓁站起身,往洗脸台走。“赶紧起来收拾收拾,咱俩晚上还要出去过中秋呢。”

    沈清脑部神经终于搭上线,揉了揉眼睛,软绵绵地整理被子,戴上框架眼镜,胡乱扎一个马尾,也站到洗脸池边上刷牙。

    周蓁正在用洗面奶,温水轻拍面颊,脖颈也是一片动人雪白。待她擦干脸,看见沈清还在痴痴呆呆地刷牙,便伸手弹了弹她的额头,“睡这么久还不清醒?老顾《盗梦空间》的影评作业当真让你魔障了?”

    沈清回神,咕噜咕噜清理完口腔,懒洋洋地白了她一眼,“也就在我面前你敢叫他一声老顾。”

    “诶诶诶,你够了啊,赶紧收拾。”周蓁伸手夺下她鼻梁上的眼镜,“咱们好歹是去过节,你就别戴这框架的了,换成隐形。”

    沈清打趣,“我一黄花闺女跟个老娘们儿吃个饭而已,干嘛这么隆重。”

    周蓁打开水龙头,沾水往沈清脸上泼,“咱们可都是二十几岁,有什么差别,你嫌我老,我还没嫌你矮呢,怎么,从了我这老娘们儿你还不情愿了。”

    沈清简直后悔刚才怎么就把那口漱口水给吐了,现在往她脸上一喷那简直完美。但她还是乖乖地洗完脸,戴上了隐形。

    说实话,沈清的确不大喜欢戴隐形,她自己都不习惯镜子里那个取下框架的自己,更别提看多了她戴框架的人了。但她转念又想反正P大人多,还都不认识她,索性把框架取了下来。反正什么都是新的,新的环境,新的人,自己也要有新的面貌啊。

    周蓁对沈清的听话感到很满意,愉快地看她换上长款驼色风衣,放下马尾,穿上高跟鞋。说是高跟,但其实只有五公分,沈清挑了很久才买到一双穿上脚觉得舒服的高跟鞋,但她担心去教室和图书馆踩出来的声音太大,所以从来都是平底鞋健步如飞,这还是她第一次穿这双鞋。

    然而,穿上这双鞋,穿着平底鞋周蓁还是可以轻轻松松地弹她脑瓜崩儿。

    沈清挽着周蓁走还得时刻防着她心血来潮的“调戏”。

    第三节

    周蓁是典型的山东大妞,一米七的个子据说在她家还不算高,她哥哥硬生生长到了一米九,家里老人才觉得差不多。沈清第一次见到自己这个研究生室友的时候,悠悠地在心里叹了口气,周蓁脚上那双恨天高直接戳进她心头。还好周蓁高跟穿了一天就收了起来,她后来才告诉沈清,她从小就被家里一米八的姐姐嫌弃长得矮,大学毕业后在山东工作了几年见着她姐姐都还是觉着有阴影,她原想跟新室友比个高免得像见着她姐姐一样瞧着害怕,但她看到沈清第一眼就觉得研究生三年都可以穿平底鞋了。沈清无法理解周蓁这种莫名其妙的脑线回路,但她还是比较开心这个大她四岁的长腿姐姐放弃了恨天高这个选择。

    P大校园正是热闹的时候,沈清挽着周蓁一路走着,还有小男生朝她们吹口哨。沈清暗笑,不管是多么牛逼的高校,只要荷尔蒙分泌,依旧像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的大草原。

    “这些小屁孩儿,毛都没长齐,还敢调戏姐姐?”周蓁面若桃花,温婉含笑,嘴上却丝毫不客气。

    “你不知道现在这些二十来岁的小男孩可喜欢你这种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了?”

    周蓁往沈清腰上一掐,沈清来不及躲闪,暗暗叫痛。

    “谁叫你毒舌?”

    沈清松手,连忙弹开,离她远远的。

    周蓁轻轻勾了勾手指头,“过来。”

    沈清乖乖地又弹了回去,挽住她的手。

    傍晚的月色当真让人没有抵抗力啊。

    “开学到现在,你觉得自己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闹腾过后,周蓁开口问道。

    沈清低头望着鞋尖。

    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后,她就一个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在一家报社实习。待到八月底,P大研究生开学,她才从报社附近那处小小的租房搬进P大学生宿舍,跟周蓁成为室友。算起来,开学不过才半个多月,但她却觉得已经过了很久。她向来就能很快地适应环境,之前有三个月的时间用来熟悉这座城市,所以她也不觉得陌生。突然问她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她还得思考上一阵子。

    周蓁也不说话,静静地等待身边这个望着鞋尖发呆仿若灵魂出窍的人。

    “新的开始,新的生活,一切都是新的。”沈清抬起头,望着前方的红灯,“我最大的收获是我终于可以把握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成年人。”

    离开煜城,到一座最中心的城市追寻自己的梦想,自己对自己负责,这是我现在最大的快乐。

    “那你呢?”沈清把问题抛给周蓁。

    周蓁显然早就做好了回答自己这个问题的准备。

    “终于成为了顾而已的学生。”

    沈清淡淡地笑开,她不过是想起了一些故人。

    第四节

    沈清还在准备考研的时候,宋辞就已经保了本校本专业的研。宋辞问她为什么不直接读本专业直接保了研也不用这么累,沈清说之前专业调剂到政治学也许是命中注定,没读法学也许也是命中注定,但是现在我想自己来注定,去我向往已久的学府,念自己最热爱的文学。宋辞说可是你知不知道跨地区跨学校跨专业难度得有多大,沈清说我最近在看古希腊的悲剧,我终于明白悲剧之悲壮与崇高在于明知失败,却依旧前行。

    我比谁都更清楚我将为自己这一选择付出怎样的代价,可是我冒这个最大的险,却绝不后悔。我并不是不甘心,在面对自己最热爱的最神圣的梦想时,我甚至觉得“不甘心”也是对它的亵渎。我只是纯粹地热爱一样东西,只是纯粹地想做自己热爱的事。

    我比谁都更清楚一旦无成,我将面对怎样的结果,我向来顾虑太多,甚至想到之后种种就害怕得每晚每晚地做噩梦,我时常安慰自己最好的结果是考上,最坏的结果是考不上。可是直到我考完了走出考场以后,我依然记得备考那段日子早出晚归每天每夜背书背到头疼。背的很多东西都没考,考的很多东西都没背,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这段日子我收获了比考试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勇气,比如坚持,比如毅力,这些东西都不能让我直接获利,可我的生命需要源源不断地供给这些珍贵的东西,我无法忍受自己成为一个坐以待毙的人,我虽然不喜欢海明威的文风,但我格外欣赏他和他笔下的硬汉,我虽温柔,但我也足够坚毅。唯有坚定有力才有资格温柔淡定。

    所以当沈清收到P大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她只当自己进入了两个平行时空中的一个,她想在另一个时空,就算她未能如愿以偿,她也依然能活得精彩。

    P大于她而言,是一个梦,现实和虚构的界限太过模糊,她身处现实,却如置幻境,如此,她唯一能做的是在梦境中也用力向前。

    红灯变绿,沈清和周蓁随着人潮过马路。这是一个太过拥挤的城市,可她有时候却反而感谢这样的拥挤,它让每个人都变得很小,这样一来,心里饶是有再大的悲哀都算不上太大。沈清恍神,多少年前便有人将《论自由》译为《群己权界论》,可是时至如今国人依旧沉醉于集体意识的ZG梦,ZD打得一手好牌,谁又说得清楚不是因为我们自己太过萎缩呢,精神的生长早就断了线,沈清甚至不敢想,倘若哪一日没有这般严密的GJ控制,所谓独立起来的人如何以尚未长出来的人格健□□长。她想得太多,还没想到头就走到了吃饭的地方。

    周蓁一定要拉着她来试一试学校门口这家新开的火锅店,沈清本对煜城外的火锅店都不大抱希望,但这一家却让她颇为欣喜,锅底味道出乎意料的正宗,就连油碟作料都能分分钟让她想起所谓家乡的味道,虽然她早就没了家。沈清夹着毛肚在红汤里煮,沈澈拿到煜城一中录取通知的那天,沈清带他去吃火锅,当时他就是这样烫毛肚的。沈家人一致认为,吃火锅不吃毛肚那就不叫吃火锅。沈家人……竟然只剩下他们了,好在小澈争气,拿到市级奥数冠军,直接保送到一中念书。当年沈清把父母留下为数不多的未被林炜抢走的钱存了起来,就是怕沈澈读书遇上缴高价的情况,但现在这笔钱还没动过,沈澈住在学校,每个月要的生活费比住在宁远交给舅舅舅妈的还要少,沈清知道他懂事,于是每每总是会多给他钱,换季了也会买了衣服给他寄回去。沈澈今年十二岁,但沈清却总觉得他的内心比她想象的还要成熟。

    生活如此美好,火锅如此美味。沈清觉得幸福而满足。

    华灯初上,人间烟火美好得像一个梦。

    何虑何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