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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我,经历了很多,却始终放不下对他的执念。直至濒临崩溃的边缘,才知晓,一切命中注定不得不爱的宿命,都是对自己编织的悲情童话。——题记
首先许有之是个废话挺多的人。话多又往往说不到点子上去,只会徒增别人的反感,而他深陷其中,自是不知。
废话说好了是能言善辩,对他而言,也仅仅停留在能言上面,善辩亦只是巧舌如簧式的。
废话说的不好就只能是满嘴跑火车了,但这么说我们的主人公乎有些不合适,中和一下,权且叫做有趣的废话吧。
现在的他倒是学乖了,走了个极端变成了哑巴,哑巴自然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天生的哑巴说话只能发出“a ba a ba”的叫声,自诩甚高的他自不会承受这样的憋屈。
他如是想,“既然都说我说的都是废话,写下来想必是极好的选择。”
自此写文章便在他心中生了萌芽,当然了这也仅仅是停留在冥想,胸无点墨的他还没到挥洒自然的写出好文字的阶段。
就这样过了几天,终究还是蹦出下面的文字:
“楔子。
长夜漫漫,无意睡眠;蚊蝇飞蛾时有调戏之举,而君伏案阅览,若无事者然。
徜徉于古书之内,略窥其遗风一斑,遂得一佳作。
然此间精华多窃于某无名士之作。传此无名隐士,长于辞赋,无视功名,逍遥于百川之间,立说于天地之内。
遂摒除书名,删减章节,窃其人物,精细其情绪;流连于武林之外,成书于翰林之巅;数年未眠增益之结果,终言剽窃之命途;浩浩荡荡一篇怨言,无耻下流之隽秀文字,遂得此伪作,则题曰《别无他意之剽窃之作》。
然作剽窃之举,落他人之口实,无奈之行为只得自知,此伪作不入君子之眼,不入宗庙殿堂;成就了,为他人做嫁衣,毫无光彩;错失了,淹没葬送自己,惹人嫌弃;尔等定视其如草芥,恨其于子规;然斯未有悔改之意,更甚者,鼓吹于市集之间,哗众而取巧,一时竟声名鹊起,文人骚客纷纷拜倒耳,闺阁女子倾慕者甚多。
细读其所言佳作,满篇粗鄙文字;考究其形式内容,无非房中闺蜜之乐事,只言片语独享离骚之志,风花雪月无伤大雅之堂。
其间人文逸事虽多,然有拼凑之嫌。盖夫天下之大,世间百态多留于此。
诚如斯言或之绝妙;或字字珠玑;或如舌如簧;或搔首弄姿;或小桥流水;或铁马诤歌,不可深信也。
其间女子之柔情;武士之豪放;文人之轻言;墨客之矫作;市井泼皮之溜门撬锁;流氓无赖之见利忘义,具一家之言耳。
若言书中所记何人何事?自当略言一二:“不知何年,何月,何时,何地,生一少年。此少年生的聪颖灵巧。子不知,少年在人间享受十数载快活日子,模样越发灵气逼人。然今日其心绪不宁,偏又无所事事,适逢幼妹夭折,行为偏僻性乖张。忽念及当日所观之人之事,细加品究,觉其行止俊逸,定不是吾辈凡品。
待续。”
自此之后,闲暇之余,许有之绞尽脑汁想写了优雅的文字,但那文字和他不甚相识,自然没有要帮他的道理,思绪有些混乱,他便来到教室前面的假山旁冥想。
说是假山,其实就是在土堆上胡乱矗立着几块奇形怪状的山石,旁边稀稀拉拉的长着几株松柏,这俨然成为了男女谈情的好去处。
而许有之似乎来得不是时候,正巧有男女在亲热,这更让他漏出难色,他是不屑这种场面的,说是不屑其实更多的是羡慕,那个男同学本来是他的。
“我为何要来此地,白白受这些侮辱,”他口中嘀咕着。顿时黯然失色,怅然若失,他自以为是个多情的种子,写的小说招来女同学的倾慕。奈何没有妙可的人儿知晓他的本事。没人愿意和他这个怪咖做朋友,更别说是幽会了。
他早已忘记来此的目的,他恨不得立刻就消失在这对男女面前。亲热的男女好像发现了异常,悻悻然走开了,只留下了孤寂的他,这本是他想要的,但是嫉妒让我头脑发热,疾走了几步绊了个踉跄,差点摔了一跤,但还是撞上面迎面而来的女同学。
“对不起,对不起,”女同学被这突如其来的男生吓得花容失色,连声道歉。
许有之刚想发作,一看是个惊慌失措的女同学,只得说,“不碍事的”。
他尽量用一种温和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但他粗犷的音色往往给人一种畏惧感。
女同学自然也以为他生气了,颤颤巍巍后退几步,想要逃离弥漫着的尴尬气息的环境里。
见女生要走,许有之只得悻悻然坐在旁别的石头上。
女生并没有走远,她整理了有些凌乱的衣装,注目下才发前面的人有些面熟,她整了整眼镜才知晓前面的正是8班的许有之,对于许有之她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了解到,这是隔壁班会写小说的同学,就是性格有些孤僻。
她靠了进来问许有之能不能坐在旁边,许有之听这轻声细语点了,伴随着暖风侵入心扉,连忙点头示意可以坐下。
“我是隔壁7班的魏淼淼,平时喜欢读小说,我知道你的,”女生没有了之前的忸怩之态,更显得大方可人了,这打破了尴尬的气氛。
许有之没有经历这种场面,他是不大敢看女生的。而且第一次有女生主动和他交谈,这时的他既兴奋又有些窘态,他灵光一现,脑海中浮现了新的画面:
“阳光普照大地,蓝天白云飞禽走兽,肆意而行。
黎明黑夜更替,树木抽出嫩芽。无不证明现在是恋爱的季节。
没有恋爱经历的人,可以随随便便爱上一个陌生的人。
爱她的理由过于单纯:她常常给我一个神秘的微笑,对于他人,确实未曾有过。这是不是给我一个暗示?
即使她是同性,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爱她,不巧的是,没有注意到,她其实和我蛮相像的。
对于初恋,有太多的神往,以致于过分要求她的完美。
没有轰轰烈烈的初恋,似乎对不住花一般的青春年华。
有没有一种可能:先结婚,后恋爱。
之前,我们不曾相识,但现在我们因为种种原因必须同在一个屋檐下。
可不可以像电视剧那样,开始一段浪漫而又充满乐趣的恋爱历程。
别墅、靓车、俊友,是你的。我没有你的人际关系,只有几个贫贱之交。但我并不甘于仅是你的陪衬,一片绿叶。我也有梦想,人因梦想而伟大。
这也许就是在你面前,唯一让我觉得自己很有信心的一件事,可以和你一样出色。现在为实现它,孜孜不倦。
初恋时,行为不羁。
我们都是特立独行的人,生活中突然杀出一个五大三粗的程咬金,会有多么的不适应,又怎么可以改变初衷?
暂定书名《初恋的终结》,待续。”
很明显这个时候,许有之认为魏淼淼的热情是对他很有好感,“这难道就是爱情吗”,他欣喜若狂地想着。
但他对自己极度的不自信,以至于事情还没发展已经朝着悲剧的方向前行。但此刻的的是幸福的,即使上一秒他还在厌恶亲热男女,主角变成他了,他又恢复了往日的朝气。
‘“人生中有那么一瞬,我们似乎洞悉了人生的真谛,须臾之后,有回归浑浑噩噩的生活中去。”
虽然他这么写着,但他认为写小说依旧是令人浑浑噩噩的生活,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总是在拾起信心和放弃中徘徊。这是他的精神寄托,现在有了别的目的了,写小说这件事至少可以吸引魏淼淼的目光了,这在之前是不可想象的,有这个这个信念支撑,他更加卖力的写小说了。
许有之在写作方面有很大的才华,这件事早就就在同学中传开了。自然而然也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老师读了之后赞许了一番,这更让他飘飘然而不自知。
许有之之前每每向同学展示他的新小说,同学都只是客气的敷衍了事。得到老师的默许之后,同学对他改观了很多。
读过他文章的人都知道他用的最多的词就是“楔子”、“待续”,停留在“待”上面,“续”似乎成了无稽之谈。想必两个词对他有某种亲近感,但也冥冥之中注定了他的结局,后续的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
但这并不妨碍他现在的热情,即使他身上有一种魔咒,他很少对一件事情有持续的热情。
旋涡经常在他的脑海中出现,他似乎走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怪圈,这里非黑即白,没有第三条路。致使他总有一种这事并不可行的错觉,这种动荡的思绪在消磨并不顽强的意志力,压得他喘不过气,但这种压力迫使他想要做成这件事,毕竟他有太多半途而废的先例。
这已经是几天之后的事情了。
由于上次魏淼淼的几句话,让他重拾了某种信念,他开始畅想自己的文学王国,打算找一块风水宝地建造属于他的国度,为此写了不少文章。
老师看到他突然对文学有着无比的热情,想到自己最初写的“爸爸,在下雨的地方”上了报,那是老师意气风发的时刻。“发掘个他在这方面的才能也是极好的,”老师自言自语到。
先是表扬了许有之的文路很像某位小说家,假以时日也许会远远的超越,又极力推荐他参加作文比赛,许有之听了老师的话,便应承下来,准备了几天便写下来这首诗歌:
作一首小诗
我想作一首小诗
一首无人问津的小诗
一首令人惊叹的小诗
一首摧枯拉朽的小诗
我开始绞尽脑汁
吸引你前进的脚步
视而不见的你
让我内心有些惆怅
但我不能
让你觉察我的胆怯
我多想肆意挥写
美好的篇章
那灵感就像女生的姨媽
让我措手不及
我想作一首小诗
写满我的青春物语
没有烦躁
没有不安
亦没有喧闹
我想作一首小詩
从清晨写到日落
从沙发写到厨房
每一丝暮光都有我的笔迹
每一个面容都是我的娇羞
我想作一首小诗
写满那煦煦和风
写下春日的细雨
陷入每一個爱我的泥土
想成为了小说家的许有之要向诗歌方面进军了,只是没想到小试牛刀就出现在比赛里面。
结果名落孙山,只得了安慰奖,这一度让他变得有些惆怅。
现在他陷入一个怪圈,写好的文字删掉,删掉的文字又被写出来。他很想知道读者的喜好,写出能迎合读者的文章,如洪涛猛兽般得到读者的青睐。终而复始,终究还是忘掉了写作的初衷。
开放之前首先把关于他的所有记录隐藏了,后来想想也没存在的必要,但又不甘心,虽然他已为人夫,当然这是旁人告诉我的。现在说不甘心也没了意义,仅存的一丝丝记忆也消磨光了吧。但在无数个寂静无人的夜晚,曾经的种种又出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有时,我多希望人的大脑会像U盘一样可以格式化,不开心的通通消灭掉,当然了,人是非常矛盾的动物,既希望忘掉所有,又希望留下很好的回忆,但这也仅是想想而已,有时候失落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
不知何时开始,我有了一种特殊的癖好,那就是对所有事务都处以一种漠然的态度。这种以局外人的姿态时常在潜意识里给我带来一种不言而喻的快感,而这种快感更加强化了我的这种理念。我有一种莫名的自信,会把这种漠视一切的态度进行到底,但事与愿违,我失败了。
这些年的读书生涯,好东西一个没学会,倒是学会了很多臭毛病,比如这个拖延症,注定很多年之后它会成我的劲敌。
不得不说这可能是我那拖延症的缘故,每次提笔又放下,就有了无数个开头,就像文中写到:
“我是听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同感,
生活中很多时候的我们都处于慵懒的状态,浑浑噩噩的生活,是很舒适的,时间久了更增加了我们的慵懒度。
其实细想这是件极度令人恐慌的事。上帝造就你时,先是给予你某种能力,这种能力可以淡忘过去,某些人想要永恒的记忆力,势必徒增很多烦恼。”
许有之喜欢同时写几个开头,就像他在另一篇中写的:
“楔子。
我即将讲述的是一段他人的青葱岁月,就我这个看客而言,完整的将所有情节叙述下来已不可能,只能循着自己零零散散的记忆进行,其中不乏自己的臆断。
在此之前我不只一次拼凑我的记忆,那些跳动的片段如我的灵魂一样无法完善。
在一个个难以入眠的夜晚,我爬上天台,眺望远处的街景,满是霓虹灯的气息。
每每躺在那个单调的房间里,在浑浑噩噩中入睡,眼前映出一片原始丛林,静得可怖。
我不停的行走,终于看到一座诡异的城堡。
开门的瞬间,头顶掠过一群蝙蝠,接着便是冷冽的笑声。
我不知晓其中梦寐意味什么。
虽然我的人生毫无灿烂可言,总是为一些怪异的梦寐扰乱思绪。
一次,我躺在床上无法动弹,迷迷糊糊听到动静,警察和法医不断穿梭其间。
法医正对警察说;“死者死于凌晨两点左右,初步判断死于煤气中毒。”
警察接着说:“蹊跷的是,房间内没有完全封闭,煤气味很淡,况且煤气在屋外。”
我把诡异的梦寐封存在心底。
之后,内心深处总有一个声音召唤我,似乎要我做些什么,但我要讲述的故事和恐怖毫无关系。
只是希望在的人生的路上行走时,即使遇到困境与彷徨,远处总有一盏灯为他们而亮。
我想在这个故事里活生生的“死党”,初始用“死党”这个词,我也吓了一跳。之前和他们确实没有达到“死党”的境界,我之前一直不怎么合群,不善言辞,活脱脱的一个书呆子,即使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在看什么书。
最近在微电影《八零后的那些事》听到这么一句话,“十年前,你没有出现在这张照片里,希望你还记得我们”。
青葱岁月一去不复返,只留下些许青春的印记。
不止一次以一位旁观者的姿态见证整个故事的序幕的就这个充斥着忙碌与不安的字眼,敏感与猜忌。除此之外,总有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
以下出现的人名地名纯属杜撰,切勿对号入座。”
许有之写了很多这样的残篇,他没有感到满足,他越来越意识到一个问题,写作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的确是很痛苦的,他没有那么多的阅历经验可谈,技巧也没别人高,毕竟每一部小说都不是一簇而就的,它耗费了作者的很多心血。
“我总是期待自己有一种能力,”他这样写道这种。
“这种能力读书期间作用特别大,希望别人忘记我的名字,或者我是一个透明人。这样的话我就可以逃避老师的提问和同学们的八卦,但事实总是事与愿违,我总是会因为笨头笨脑尔被置于舆论的中心,这更让别人以为我是一个怪咖。
我是很讨厌背课文的,我觉地背课文除了展现你的记忆力别无他处。开学之初,发下课本的第一件事就是翻阅文后的是否有那么一句‘背诵并默写’,它似乎对我施了某种魔法,让我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也许就是从那开始我便有一种恐惧感,一种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感,就拿写作这件事说吧。”
很久没有和魏淼淼联系,他又开始胡思乱想,便写下来这首:
不识夜幕
两条铁轨,很近,很近
留着火车的痕迹
那“轰轰”的声音
是他们的笑声
由远及近,由近及远
后来,消失在暮色中
站台上游走着一对男女
戏耍着,累了,便依偎在一起
静静地,夜色浓郁
“轰…”一列火车不期而至
惊动了这对男女
“你…走…吧”
冷漠以至心寒
一男一女
行走在暮色中
很近,又很远
火车,行走在同一轨道上
留下两道轨迹
一道是今昔,一道是未来
不失夜幕,不识夜幕
两条铁轨,很远,很远
这一段时间许有之的状态不是很好,生活中胆怯的他硬生生的给自己和魏淼淼之间加了很多戏,他们的关系挺多算是点头之交,化作诗人的他自然而然继承了诗人的多愁善感。
“好想有种东西压着我,我喘不过起来。
‘他死了吗,’旁边的说话声渐渐明了。
‘没死,他昏迷了,’他的伙伴一边做按压一遍急切地说。
‘那我们把他搬到车上吧,’第一个人说。
‘好的,’另一个说。”
这显然是他的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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