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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只还一根笔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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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然神色复杂地最后看了恐龙老李一眼,将科作业纸轻轻放在恐龙老李的办公桌上,然后转身离开。她是真的没有想过恐龙老李会帮她,而且还这么信任她,这种关切令她有些不舒服,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第二节课应该就是华明清的历史课了。魏然不由地一阵头疼。她早就听说这个“古板二人组”,“功力”简直不相上下,跟比赛似的。就华轩辕那个样儿,已经够魏然受的了,这会儿又插进来一个华明清,不知道还要怎样呢。

    魏然信步走进教室,一大群男生聚在一起,还在讨论着英语课的风波。被Miss吴溅了口水的那个男说的尤其大声:“英语老师口臭得不得了啊!你们说说我怎么这么倒霉呢?!老师肯定年纪大了,嘴巴也臭了,跟屎壳郎的嘴一样的味道啊!”

    其他男生一致同意,起哄声此起彼伏:“对呀!天天说英语的嘴巴能香到哪里去?!”“这叫‘多行不义必自毙’啊!”“善恶到头终有报,高飞远走也难逃!”能考入一中的男生个个都不简单,文采更是一个比一个高,此时已经把这场辩论当作用武之地,吸引了一大批男生。

    魏然注意到,几乎全班男生都挤在一起,可有一个男生尤为显眼,与混乱的场面格格不入。

    振逸低着头,在桌肚里看着一本从魏然那里借来的一本科幻小说,小心翼翼地翻着页,生怕弄皱了或者弄破了,手里还拿着一个羽毛形状的金色的薄薄的书签,看起来价格不菲。

    魏然走到振逸跟前,然后猛地拍了一下振逸的肩膀。

    振逸一心埋头于书本中,已经与书本融为一体,魏然这一拍,看起来把他吓得不轻,手里的书猛地一抖,差点掉到地上,幸亏他手疾眼快捞了一把,否则书本下一秒就会沾满尘土,书页发黑了。

    振逸明显有些生气地抬头,孩子气道:“干嘛?”

    “挺勤奋哪!好好学习呀哥们儿,别想那些有的没的。”魏然本来是想告诉振逸她在办公室听到的东西,这会儿突然又转念了一瞬,决定暗暗警告和提醒他。

    “哦。”振逸跟个没事儿人一样,敷衍地回答了一句,又一头扎进了书海中,像漩涡一样越陷越深,自动屏蔽外界的干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魏然回到座位,拿起自己的速干笔,打算换一根粗粗的笔芯。速干笔的笔芯是普通笔芯的三倍,但是经过魏然的“层层磨练”,笔芯里的水也已经消耗殆尽。一分价钱一分货,速干笔的笔芯可不便宜,一根速干笔芯需要三四元,而且很少文具店有卖这种笔芯。

    魏然在笔袋里翻找专用的笔芯,却发现居然都是空笔芯,所有买来的笔芯已经被她用完了。

    魏然叹了一口气。她早就听说华明清的课要求疯狂地记笔记,还有做笔记写“破产”的人,可怕极了。

    无奈之下,魏然转头,却刚好看见振逸也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

    沉默半晌,魏然敲了敲振逸的课桌,振逸的同桌白了她一眼。

    魏然没有理她。振逸的同桌是全班最丑的女孩子,名叫彭雨旋,又黑又胖又膨胀,用来形容她,再合适不过了。

    这位彭雨旋明明长得实在不敢让人恭维,魏然见过的丑八怪多了,还没见过这么自恋的,却总是觉得别人暗恋她,根本不管男女,凡是看了她一眼的,她都觉得是在喜欢她,简直是丑到失去自我。

    “干什么呢?我现在没兴趣谈恋爱!何况你还是个女的!虽然你长得还不错,但却配不上我,还是别妄想了。”彭雨旋粗里粗气道,翘起了香肠一样的“兰花指”,有说不出的油腻和俗气。

    魏然都快要吐了。心想这他妈是怎么招进一中的,走后门进来的吧?上头有人?那可真是了不得了,连校长都瞒过去了,当事人还在这里逍遥法外,好像光明正大一样,丝毫不隐瞒自己的“我真漂亮哪”的形象。

    赶紧把彭雨旋抛诸脑后,不,是赶紧抛到黄浦江去,再不行直接抛到九霄云外,魏然赶紧在心里把胆汁都吐出来了,才定定地对拼命憋笑、看起来笑得振逸快内伤的振逸解释情况道:“你有没有速干笔的笔芯?我的用完了,借我一支,我保证明天绝对买来还你,不然就天降天蓬元帅来砸死我!”魏然右手竖立着中间的三根手指,信誓旦旦地发誓。

    其实,这种事情多半几个小时之后,就会被她忘得一干二净,连残渣都不剩下。别人吃人还吐骨头呢,魏然忘掉事情连根都忘了,什么人都记不清楚,过一会儿就“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做了什么事,还要干什么”地拼命回忆。回忆完了呢,又开始头疼。头疼完了之后,又把回忆的东西给忘了,如此恶性循环。

    “哦。”振逸没有听说过魏然的“光荣事迹”,颇为信任地从桌肚里取出笔袋,然后飞快地拉开拉链,从笔袋里掏出三根速干笔的笔芯,放在魏然伸出来的手掌中。

    “哇,有钱人就是有钱人,一次就给这么多?!那我还是笑纳了吧。不过先说好了,我只还你一根哦,可别说我不厚道。”魏然厚着脸皮道。她这种从来“有借无还再见太难”的到处欠别人的东西见了面就跑的人,竟然还有脸说出这种话,实乃厚脸皮派第一传人,掌门大弟子。

    “随便你。”振逸无所谓道,从桌面上重新拾起借来的科幻小说,继续看起来。这本书的书名叫做《我能复制多元宇宙》,非常新颖的创意,科幻迷肯定会死死地吸引住。可振逸的心思却并不在这里,而是掩饰着什么似的,用书本做掩护,美其名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实则不然。

    魏然不再看振逸,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换笔芯上。高一(2)班的学生中很少有人用速干笔,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速干笔,就算有的,像振逸这样出手阔绰的人也不多见。周围的几个男同学看着神态自若的振逸,颇为不可思议,好像在看一个脑子被驴踢的傻子一样。

    魏然心里美滋滋的:发了发了!这下赚大发了!三根笔芯只要还一根!哈哈哈哈!祖坟冒青烟啦!

    (祖坟:特么怎么什么都扯上我了?我容易吗我?我只想好好过退休生活呀?!我太难了!l am to hard!哎呦我操,我竟然被逼得说出英文来了?!本来还想着深藏功与名呢!我这该死的魅力啊!无处安放,只能深深埋葬。哎呦我去我还是个诗人呢?!)

    当然,魏然会不会主动还还是一个问题,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