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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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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玫香都有点震惊了,她不知道谢牧竟然能说出这么惊人的话来,看着妈妈带着佩服的神态,谢牧腰板挺的更直了,第一次觉得智商高这种事,似乎还挺让人值得骄傲的,说道,“妈妈,你不知道我智商测评属于天才儿童吗?”

    其实从开始见到谢牧开始,百里玫香就觉得这孩子多多少少和别的孩子不同,似乎更加的懂事成熟,只是谁又能想到他竟然是一个天才儿童,百里玫香偶尔从电视看到对于天才儿童的评价,不过那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似乎相当的遥远,那时候她也是惊奇的,觉得这种孩子真是难得,可是真正到了自家还是也是天才级别的时候,她忽然就释然了,因为不管怎么样,谢牧永远都是她的儿子。

    “小牧真了不起。”百里玫香抱着儿子说道。

    谢牧看着百里玫香的眼神从惊讶再到平静,随即又把他当做孩子来对待……这么幼稚的夸奖,明显是哄小孩的,可是他为什么觉得,被妈妈当做一个普通孩子也是挺开心的一件事?

    谢牧开始困惑了,他发现许许多多的事情别人做起来他就会觉得不屑,可是如果是百里玫香来做,他竟然会觉得都还好,似乎作为一个妈妈本该如此,他觉得有些东西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

    小小的谢牧和清瘦的百里玫香,大的牵着小的,身后行李箱就像是一个屏障,组成了一个只属于她们自己的世界,谢博严站在窗口看着……,看着竟然觉得自己是那个被抛弃的人。

    谢博严狠狠的甩了甩头,他是谁?从小一直都是别人仰望的对象,他天生就应该是踩着云端上的人,而百里玫香只不过地上的尘埃,沾染她只会让他污浊自己。

    他相信百里玫香的胜利不过暂时的,她很快就发现在一个城市带着孩子的不易,他也会想办法让她知道“很不容易”,谢博严暗暗的下了决心。

    谢牧和百里玫香上了公交车,车上百里玫香不顾谢牧的反对坚持把他抱在腿上,她笑着用自己的脸贴着他的,说道,“小牧,以后你就跟妈妈过了好嘛?”

    谢牧觉得妈妈对自己说话的方式真的好幼稚啊,就好像他才是一个小孩,不过……,唔,好像妈妈身上的味道好好闻,脸颊肉嘟嘟的好舒服,暂时就忍一会儿吧,毕竟妈妈现在肯定沉浸在和自己重逢的喜悦当中,他要尊重这种情感的转折。

    百里玫香得不到谢牧的回应也没有不高兴,她碎碎叨叨的说道,“妈妈一定要把我们小牧好好养大的。”

    “我也会好好好照顾妈妈的。”谢牧被百里玫香抱在怀里,只觉得妈妈身上都软软的好舒服。

    因为是晚上两个人先找了个旅馆住了,条件很一般,按照以往谢牧肯定觉得不舒服,可是被妈妈抱在怀里睡觉,一抬头就能看到一双温柔如水的眼神,那里都是如阳光一般的柔情,让谢牧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原来这就是妈妈的感觉。

    第二天,两个人去找了个中介租了一套房子,是一间二居室,新装修,虽然有些远,但是价钱很合适,附近也有地铁所以算是很不错了。一个月租金三千,百里玫香一次性的交了一年的。

    等着入住,百里玫香就带着谢牧去超市购物,锅碗瓢盆,很多日常用品都需要买,刚开始谢牧还会板着脸说这个不合适,那么从科学角度来说纯属多余,最后被百里玫香往嘴里塞了一根冰激凌之后就乖乖的不说话了,百里玫香爱怜的亲了亲儿子的脸,只觉得满心的柔情 ,一边推着购物车一边想着,如果一辈子这样该多好。

    等着回去之后谢牧帮着百里玫香整理东西,他对这个非常在行,总是能很精确的计算出来一个柜子可以装多少东西,弄得百里玫香很吃惊,两个人合力,很快就把家收拾好了。

    入住的第一天晚上,晚上百里玫香给谢牧做了米线,红洋葱一个个剥了壳,煮了很久,然后配上烧的烂烂的猪肉丁,汤料很足,味道非常的赞,谢牧和百里玫香一人拿着一个碗吃,电视放着熊出没,看着熊大熊二的憨态,百里玫香笑的格外开心,谢牧就会说这两只熊好笨……,不过看着妈妈笑,他也会跟着笑起来,脸上多了属于孩子的纯真。

    夕阳西下,百里玫香牵着谢牧走在路上,两个人吃的都有点多了,晚霞映照的一旁的树木有种朦胧的美感,谢牧牵着妈妈的手,忍不住问道,“妈妈,你和爸爸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其实这个问题他想问很久了,他想不出来爸爸那样的人怎么会和妈妈在一起,两个人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百里玫香摸了摸谢牧的头,露出一丝苦笑来,“如果小牧想知道,妈妈就讲给你听。”她觉得自己有必要给孩子解释她放弃他的原因,这肯定要从她和谢博严认识开始说起。

    大鄣山位于大理的一个县城下,人烟罕迹,山下只有一个二百多人的村落,住着白族。

    百里玫香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她的小名阿玫,被一个叫百里春的老人养大,说起来有意思的很,这个村落是白族村,而这位老人却又是汉族,不过村里的白族人都很尊敬她,百里春是曾经是一位受过教育的新时代女性,后来经历那段战乱的年代,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躲到了这里来,刚开始大家对她都充满的敌意,不过后来当她用自己带来的药救活了一个白族的孩子,之后她就慢慢融入了这个地方,再后来老太太七十岁的时候后捡到了才六岁的百里玫香,又把她养大成人。

    百里玫香从小就顽皮,非常的淘气,跟村里的孩子下河摸鱼,爬树掏鸟蛋,都不在话下,渐渐的等着她八岁就开始去上小学,说起来村里唯一的学校在三十里的山外,许多孩子都是一清早就去,本来百里玫香的成绩最好,老师还曾经推荐她去县里上学,只是老太太在百里玫香升入初中的时候突然间就半身不遂了,身子不能动,吃喝拉撒都需要有人照顾,百里玫香哭了一个晚上,最后不得不放弃了学业,在家照顾老人。

    虽然长在山里,可是百里玫香对外面的世界很憧憬,经常会找阿朗多找书看。

    阿朗多只比百里玫香大三岁,长的英俊高大,身材结实,笑起来憨憨的,是个非常能干的小伙,两个人从小在一起长大,算是青梅竹马,如果不是出了意外,兴许两个人就这么结婚,然后过一辈子了。

    只不过十八岁,正是一朵花的年纪的百里玫香遇到了谢博严。

    这一天,阿朗多又拿了本书给百里玫香看,上面赫然印着对于他们淳朴的村里人来说很惊骇人的名字,总裁的暖床小妖精。

    阿朗多红了脸,说道,“其实内容挺好的,就是文名不太好。”显然他再说暖床两个字。

    其实不管什么书,只要是书百里玫香就很渴求,她非常渴望学习,只是条件不允许而已,她高兴的拽着阿朗多跳了起来,说道,“我知道,谢谢你。”

    看着女孩扬起明媚的笑脸,年轻的窈窕身段,微微凸起来的前胸,阿朗多想起书中一段隐晦的描写,只觉得脸更红了,心脏砰砰的跳,说道,“我……回去了。”随即落荒而逃了。

    这本小说就像开启了百里玫香一个新世界,原来有种东西叫跑车,宝马似乎很是牛的车,会比村里的那台拖拉机快吗?百里玫香忍不住想,后来她就看到英俊多金的总裁大人弄个烛光晚餐跟灰姑娘的女猪脚吃饭,她就想,她最讨厌村里停电了,不过因为山风很大,经常会被迫停电,那时候她就只能点烛火,一点点的光,什么都看不清,非常的不方便……,难道这样吃饭就觉得好?真是难以理解,百里玫香继续往下看,又看到英俊总裁明明有未婚妻可是还跟女猪脚纠缠不清,两个人还那什么了,女猪脚嘴里虽然说不要,但似乎很享受的样子,可是这样真的好嘛?不管怎么样人家都是有未婚妻的人了啊!!这属于道德问题吧?

    百里玫香一边吐槽一边看,年轻的女孩还是会向往炙热的感情感动,有时候看着看着就哭了。

    当然百里玫香还是很有学习精神的,她对于那本书里描写鹅肝酱的句子着迷了,她本来就是个吃货,回头让阿朗多杀了一只鹅,然后点着烛火,在河边和阿朗多吃了一顿鹅肝酱(自制的。),本来以为还挺美的。

    后来在被蚊子咬的死去活来,被她腌制的鹅肝酱也咸的实在那什么……,因为烛火太小,阿朗多还差点把筷子丢进河里,百里玫香就觉得果然书上的不能全信,=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