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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纪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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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约定与路遥在常去的咖啡厅碰面,她笑靥如花,踩着妩媚的步子,让我不自觉的被她的美感染。我第一次见到她擦颜色鲜明的口红,朱砂色的红,待嫁的新娘,就像樱桃和小鸟一样完全般配。我恍惚间觉得她现在才是如火如荼的青春年华,而24岁的我就像个40岁无精打采的欧巴桑。这样的颜色,我从来没敢触碰过。

    “卡布奇诺,用脱脂奶哟!”没等服务员张口,她便笑呵呵的先说了需要的饮品

    “啊呀!不要美式?不像你了呢”我打趣道。对着路遥,我整个人才能放松,她一向是个乐观、积极、轻松简单的人。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无名指上切割完美的单钻闪着幸福的微光。她嘻嘻笑着,脸上的酒窝深深的凹进去

    “从前的我即将被婚姻埋葬了呀!我老公希望我胖一些,可是减肥是女人的终身事业嘛!真是讨厌,所以一方面我要乖乖听话,一方面又要偷偷的进行瘦身事业又不能做得太明显。他连喝什么样的咖啡都要管着我,什么不准再喝不加奶的咖啡啦!最好要加一点点糖哟!怎么男人大男子主义起来竟然有些婆婆妈妈,你知道我一直想做一个称职的好妻子的,那么就从咖啡开始做一些改变,脱脂奶不会发胖,这样我也算是遵守约定了。”

    路遥的样子满是甜蜜,“好妻子”我心里默默想着这个角色,有点发憷。

    “喂!小语!你在想什么呢?”

    “你有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啊!”

    “有啊。”

    服务员端来了她的卡布基诺和我的美式。浓厚的奶泡被勾出了桃心的形状散发出奶油和咖啡混合在一起时浑然天成的味道。突然间觉得路遥便是这样能够拥有不同味道加在一起也会让人感觉很迷人的女人。以前,我一直认为纯粹的东西比较美,好像现在这样的感觉慢慢不那么浓烈了。

    “路遥,我感觉你现在很幸福,和以前不一样了。”我呆呆的看着她,用手托着腮梆子撑在桌子上拉近我看她的视距,这样更靠近幸福的发光源。

    “对啊,现在至少是幸福的,以后谁又能保证呢。”她还是笑着,从包里拿出香烟,点上。

    “他允许你抽烟吗?”

    “反正他没说过反对的话,不过我会戒掉的,在我决定孕育新生命前。现在我还不太想对过去的自己那样绝情。”

    “可是你有勇气选择了全新的生活,那个男人应该很优秀吧?”

    从现在到未来的一小时,路遥开始长篇大论的向我灌注他们的爱情故事,我饶有兴趣的听着。

    其实和所有的普通爱情故事一样,无非是男主角遇上了年会上光鲜亮丽的女主角,无可自拔的深陷爱河,然后疯狂追捕猎物,最终捕获。胜利的结局。

    “他看我的眼神,像海南岛的太阳,每一次都几乎能把我融化了。”

    “真烂俗的比喻。”我笑。

    “真的!爱情本来就是烂俗得矫情。”她突然像个天真的少女扑闪的眼眸里尽是澄澈。

    “和比你小的男人恋爱不会觉得累吗?”

    “一开始我会这么担忧,但相反,他是个很稳重的男人,至少他吻我的时候我并不觉得他像个弟弟。”她嘴里扑出来一个坚定的眼圈,圆圆的始终没有散开。

    面前的烟灰缸已经满了,空气里满是烟屑颗粒,鼻孔里嘴里充斥着遗留的下来的烤烟的独特味道。坦白说,我其实并不觉得这是好闻的气味,所以我觉得任何一个不会抽烟的男人都不会希望吻着一个嘴里燃烧着烟草的女人。

    “那么他抽烟吗?”问出来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好笑。

    “抽啊,我喜欢看他抽烟的样子。”她用甜甜的声音说出来,我顿时觉得心安了,两个都抽烟的人,也许不会嗅到什么不一样的气味吧。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想法,自己也觉得奇怪起来。

    天慢慢的暗下来,晚霞染过的云被风吹得一片一片的,就像被撕得乱七八糟的彩纸被随意贴在黑板上。

    路遥说去我家做饭吃,她最近能把红烧黄鱼做到大厨的境界。于是颠颠颤颤的我们一起踩着高跟鞋去了超市来了个大血拼,再一次把我空空如也的冰箱填了个满。

    黄鱼端上来的时候,我被那其貌不扬的造型吓得不敢动筷子。

    “放心,无毒,无公害,只是这条黄鱼比我想象中脆弱,浇上油之后,它莫名其妙的就碎了。”

    我看着路遥无辜的表情,我夹了一小块放进嘴里:“也许这条鱼和你一样是练过瑜伽的咯!汤汁入味、入口即化、满分!”我做出夸张的表情。

    一边吃一边继续着下午的话题竟然并不使我反感,可能我真的很关心路遥的幸福吧。

    “小语,我第一次因为觉得一个男人可爱而爱。”她细细咀嚼着嘴里的鱼肉和饭,停停顿顿的吐出了这么一个陈述句。

    我不由地笑着反问:“难道爱一个人不就是因为觉得他可爱而爱吗?”

    “才不呀,爱情有很多种,我也细数不上来。有时候,他和你给我的感觉很像,默默的,但是又会对某一个人出其不意的温柔。真的,他会给我像你的感觉。”她认真的说。

    “你是说我像个男人吗?”我装作生气的样子噘着嘴。

    “有时候真的是!”她不接着我的问题只是继续刚才的的话题。我也还是一边吃着红烧黄鱼一边听着。

    “比如,我第一次做饭给他吃。那一天也不知道怎么心血来潮想要做一份从未经过实验的蛋包饭,结果肯定是失败的。虽然没有犯蛋煎糊掉的低级错误,却没有把包在蛋里面的糯米蒸透,我盯着他咀嚼食物的样子,一开始真的会怀疑他不会年纪轻轻就牙口不好吧!因为子肖咀嚼的幅度实在太大了,哈哈….想起来就觉得很可爱。结果,他把整整一份没熟透的蛋包饭全吃光了。最后他告诉我,其实饭没有熟透。”

    我抬起头来,凝视着路遥的脸:“所以呢?到底和我哪一点比较像,我一直没听明白。”

    “小语你自己不会觉得吗?你吃我做的饭津津有味,哪怕只是失败的作品,也不会说出来。在咀嚼食物时不会发出难听的牙齿和食物碰撞的声音,只是静静的吃着,让我每次看着都感觉到很幸福。所以我决定,一定要做更多的好吃的给你吃啊!子肖也一样,是跟他在一起吃饭,即使什么都不吃,只是看着他吃饭就会让我觉得很满足的人。所以我终于找到除了你之外另一个可以让我想要有做饭的冲动的人,因为要一辈子在一起吃饭,如果对面始终坐着一个让自己无法由心底觉得是是可爱的人的话,那样的生活恐怕很难维持很久吧!”

    路遥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让我觉得打心底很温暖的话。“真是一个让人一看到就想要抱一抱的姑娘,为什么之前都没有一个男人想要抱抱她呢!”我在内心感叹

    “你说他叫子肖?不会是孟子肖吧?”

    “……本想结婚那天给你个惊喜,我和子肖约好,不要那么快揭开谜底的。”

    本以为是个多么优秀的男人,结果却是孟子肖,他少年时候把校服穿得隆隆散散的模样瞬间在我脑海里回荡了十几遍,以前一直觉得这个人痞子似得。一下午路遥勾勒的那个“完美老公”形象我恨不得全打叉。不过谁又知道呢,高中毕业后就没有再见过的人,始终会有些改变吧。可能真的是可以依靠的男人呢?我心里想着。

    “哈哈,所以你们是在公司年会那天见面的咯?”

    “恩……”她语气里带着浓浓的鼻音,像咖啡里溢出来的焦糖。

    去年的年会,我因为重感冒没有去,孟子肖开了一间公关公司,那天杂志社的年会竟由他的公司做承办。他们就这么认识了,孟子肖殷勤的替路遥挡了酒,路遥天生半斤白酒的量竟然心甘情愿的躲在大尾巴狼身后做只小绵羊。可能爱情真是跟费洛蒙有关吧!我忘记在哪一本书上有过这样的记载: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吸引是由于费洛蒙的作用,莫名奇妙的会被某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费洛蒙分子所作用产生爱情的化合物。

    “那么小语,你会做我的伴娘吧?”又是一副澄澈惹人怜爱的表情。

    “当然会啊!除了我好像你也没什么别的人选了呀”

    于是她欣喜的去收拾餐桌上的残汤剩饭,我摸摸圆鼓鼓的肚子。真是很久没有吃得那么开心了!我很感谢路遥,在这个城市孤零零的她带给我的温暖。有时候,感觉她的单纯需要被照顾,有时候,又觉得我是错了。她比任何人都更坚定。

    “不论发生什么,你都做我的伴娘好吗?”

    我觉得好奇。为什么当伴娘会被说得赶赴刑场一般。

    “怎么了吗?”

    路遥已经把碗筷归类好放在橱柜里,白色的瓷器因为相互碰撞发出了刺耳的声响然后又安安静静的躺在了它们应该存在的位置。厨房像是没有被动过,连洗碗池里溅出的水花也被她用吸水纸擦干。洁癖很厉害的女人。不过,她的洁癖不会让我觉得讨厌。

    她重新坐回到沙发上,我泡好了柠檬茶,她没有喝,我正要端起杯子,路遥一本正经的看着我,,她鲜红的裙子在和煦的暖色光线下变得炙热起来,让我觉得紧张、透不过气。

    果然--“祝遥回来了”

    杯子里装着茶包的水摇摇晃晃,快要洒出来,我又慢慢的把它放回了桌子上,动作尽量轻和稳,我怕有茶渍的开水会洒出来落在在才从干洗店取回的白色针织衫上,我特别不喜欢贴身的物件上被染烙下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觉得纯粹的东西是应该被珍惜和宝贝的。

    “你还好吗?还是那么放不下吗?”

    “我没事啊!”

    “是挺放不下的。”我顿了顿,嘴角一定是一种阴阳怪气的幅度。我没打算瞒着路遥或是任何人我对这个男人近乎偏执的喜爱,除了青樱。

    “他回来了,好像分手了。”

    我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就像被击碎了一样,可能像是一道墙之类的。是那种特别沉重、特别坚硬的物质。可是它就这么轰然坍塌,用我猝不及防的速度。

    我没有想要往下追问路遥的情况,她明白我,这么多年,最放不下的是他。她也曾试图阻止过我对宋颛一的暗恋,用一种被称为“少女情怀”的专有名词试图扼杀掉我单恋的全部希望。自然无果,于是我们倒可以心安理得的保持一种绝佳的默契:谈天说地都可以就是不

    提祝涵。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气氛倒也不会觉得尴尬。路遥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柠檬茶,走到我的卧室里给孟自肖打了一通电话,被刻意提高的音调如夜莺一般给人一种妩媚的撩拨。“子肖说来接我呢!”接着就大模大样的开始坐在我的化妆台上补妆。

    她擦的原来是YSL的口红,我只是呆滞地盯着她唇齿间起合的白和红交接的幅度,却听不见她在跟我说什么,大浪淘沙一样的“轰隆”声一阵一阵袭来,脑袋真疼。

    “那么6月23号路遥的婚礼,他一定会来的。”

    我觉得我的头快炸开了,就像脑子里出现了一只发疯的蚱蜢,莽撞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下肆意狂欢。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路遥,我心心念念的男人,我一直等待的颛一一直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姐的男朋友,一个曾经以为会是永远被我称呼为“姐夫”的人。他们恋爱了10年,那可怕的十年,竟然终止了。是该庆幸还是哀伤?

    门关上了,留下了“砰“的一声,好像除了“拜拜”之外的道别还有一声沉重的叹息。我觉得心里沉重的石头像泥石流一样,一快接一块的飞速坠落。我有那么多秘密无从诉说。

    “可是,青樱,你现在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