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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特别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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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楚潇凛,大一学生,西南市“云霄文化”集团董事长的女儿。

    我一直被众人当做楚家的掌上明珠看待,被同学作为天才看待。

    从初中开始,断断续续地,将近有三十位大家公子向我表白。

    可我知道的……他们并不是喜欢我这个人,准确来说,他们喜欢的是我可以被吹捧为校花的容颜和我的家境。

    无一例外的,我全都拒绝了。

    我也从不以大小姐的身份自处,相反,我更愿意过一个普通点的生活。

    “天才”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那些天赋异禀的孩子。

    但是,对于我而言,这是一种轻视,是一种侮辱……

    请不要用“天才”来抹灭我的努力。

    这是我的座右铭。

    别看我这样,但作为商人的孩子,为了父母和楚家的利益,一些表面样子,我还是会做做的。

    有段话,一直令我感触挺深的:

    【小时候怕鬼,

    因为他们面部狰狞。

    长大后怕人,

    因为他们衣冠楚楚。

    小时候我们词不达意,

    长大后我们言不由衷。】

    ……

    刘裕一,是我的同级同学。

    和我一样,他也被称为“天才”,“高材生”。

    但与我不同的是,我从他身上感受到了真诚,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人际交往中,他都是以一副阳光的态度来面对。

    于是,我擅自调查了他的真实身份。

    他不是富商巨贾的孩子,也不是什么官二代,他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独生子,直到高中,一直都是一个平庸的小透明,难以想象现在却是个超级“现充”。

    直到现在,除了一些名人之外,我最钦佩的也就是刘裕一了……

    那天中午,我正在大学城里逛街,就看见天上坠下“火球”。

    随着道路封锁,我们只好躲入西南大学内。

    ……

    那几天,我看到了太多人世间的冷漠和热情,极寒酷暑,使我渐渐难辨世界的真伪……

    那日大学城被安轩逸从暴徒手里救出,我从刘裕一那里得知,安轩逸是班里的小透明,是他的“挚友”,我还笑他,既然是挚友,为何不理他。

    他有几分哀伤地说眼前的安轩逸不像之前的安轩逸了……

    ……

    两三天后,军队来了,我本以为生活又会像往常一样进行,可最终迎来的却是募兵,修防御工事和建筑,以及一堆超乎认知的东西……

    刘裕一和我一起去了遗迹,鉴定后,却知道我们原来都是轮回者。

    虽然我本人一点前世记忆都没有……

    我在遗迹里面通过智脑的点拨,苏醒了一些关于我的天术——御水术的使用技巧,然后训练了一周如何掌控天术和灵力。

    后来通过选拔,和刘裕一一起加入了第三战斗分队,作为其中的一个小队长,得到了遗迹中较为稀少的物语翻译机。

    听智脑说,这个物语翻译机是战争时期的发明,用于沟通和传递信息。

    可以将一切语言和文字翻译成我们的语言,然后还可以将我们的语言转换为其他语言,使用的方法就是往里面灌输灵力,但消耗并不大。

    她还说,血族可能每人都配有一个翻译机。

    在大学城的遗迹里面还有几样古人类遗留的高科技产品,如聚合电力器,大大缓解了我们的电力系统压力,还有高温炉,让我们拥有了一条武器生产线,虽然石油等东西仍很稀缺。

    最可惜的还是没有类似于电话一类的东西。

    自从灾难爆发以来,我们的科技电子产品基本报废,远距离沟通成了很大的障碍,仿佛回到了古代……

    我也很担心父母,他们一直在首都工作,也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

    人类的命运究竟会怎样,我到底能为世界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