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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见公主

作者:谈谈那些事儿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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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次来到皇宫,刘梦的感情完全是不一样的。之前来,他不觑。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点心慌。

    他求了刘醒很长时间,求来了见一面的机会。

    他也很纳闷,这公主到底是漂亮还是丑,为什么见一面这么的困难。

    洪公公领着刘梦穿过了后花园,到了公主的寝宫。洪公公也算是尽职尽责,只坑了刘梦十两银子就带他来到了寝宫。还好刘梦想起,清早柳如是跟他提了这么一茬,他当时还奇怪,这在古代还有小费一说。

    这小费,可不是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这是强制性的,就连皇上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连蛋都了给人家割了,给人家一些补偿也是应该的。不让他们从中间赚取一些劳务费,他们怎么会劳心劳力帮你干事。真以为皇帝的名头就是万能的,说到底,皇帝不过是一个名头,是一个人心中的枷锁。听,那就是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不听,就是昏君。

    当皇帝就是驭人之术。

    夏帝这方面做的很到位,准确地说,每一任屹立不倒的皇帝做的都很不错。

    洪公公送到门口,就回去了,让刘梦一个人进去。

    刘梦此刻的心情不知道怎么形容,激动?兴奋?害怕?

    可能都有一点。

    其实他明白三公主无论长什么样,他都没有办法去反抗。他又不是玄幻男主,实力强大,什么皇帝,圣人,圣皇,神皇,神帝,只要不爽就可以不给他们面子,反正是将他们干掉的。

    他可没有那样的勇气,他只是一个凡人,体力一般,身材也不高大,智商一般。在这个世界更没有一个势力滔天完全可以无视皇帝命令的老爹。

    这个世界,想活。该怂还是得怂。

    怂这个字本来就是真理,要不然,怂字为什么叫从心呢。

    在门口,刘梦将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耶稣,宙斯拜了一个遍。

    进门,就看见一个穿着粉红色衣服的小丫头,刘梦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其他人。那这个人就是公主了。该有的礼貌还是要有。“草民,参加公主。”

    “起来吧。坐。”

    小丫头指了一个位置。

    “听说你是个天才。”

    “不敢当。”

    “竟然从你的口中听到了不敢当三个字,真是不可思议。在大殿的时候,你当着陛下的面可是连常大人都敢惹。”

    ???

    常大人?陛下?

    这人应该不是公主吧。

    原本已经平静下来的心,再次提了上来。眼前这个穿着粉色小衣的姑娘还挺好看的,竟然不是。

    “公主说笑了。”

    “我漂亮吗?”小丫上前两步走到刘梦的面前笑嘻嘻道。

    “我能说不漂亮吗?”

    “你大胆!”

    “你才是大胆吧,冒充皇室公主,你有三条命也不够杀的,你还敢诱惑未来驸马,你不大胆谁大胆。”

    “你发现我了。”小丫头捂着嘴一脸的不可思议。

    “不好意思,让刘公子见笑了。小丫下去。”从屏风后面走出来一穿着米色衣服的少女。

    刘梦呆了。这姑娘完全长在了他的审美点上。气质淡雅,精致的鹅蛋脸,乌黑长发。肤若白雪,体若……嗯,不胖不瘦。看上去很健康。尤其是那一双眸子,明艳动人。

    让他想一个角色,他想到那就是黄蓉。

    果然,两个世界对女性的审美观还是一致的。

    仔细想想也是,历来,达官贵人娶的都是美女,经过多代改良,再丑也不会丑到哪去。

    看着到这里他也就放心了,甚至有些小期待。

    但是小丫就郁闷了,一边往外走,一边嘴里说道:“我到底什么时候露馅的呢。”

    刘梦:“公主不会再试探了吧。”

    “你怕了?”三公主俏皮一笑道。

    “怕当然怕,万一不成了,要杀我头可怎么办。”

    三公主捂嘴笑道:“没想到你这么怕死,也是,你要是不怕死,上次去赤原的,应该就是你了吧。”

    “就是我不怕死,上次我也不会去的。这种小事情派他人去就可以了,又不是很难。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你就不想出去走走?”

    “出去?为什么要出去。”

    “我听闻你以前可是喜欢诗词歌赋,被逼无奈才去做研究。之前就没有想过参观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

    “大好河山我当然喜欢,不瞒你说,我以前最喜欢旅游了。”

    “旅游?”

    “就是四处游玩。”

    “那后来怎么不想去了呢?”

    “我想让大夏所有人都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

    “所有人?这不可能吧。”

    “当然有可能……”

    于是刘梦说起了他移动互联的梦想,三公主就在旁边安静的看着。她惊奇的发现,眼前这个男人在说这些的时候,身上散发出了光芒。眼睛里那种期望,渴求满满的都能溢出来。

    她失神了。

    眼前这个男人,非她心中所想。以前只觉得他有趣,既然父皇的命令没有办法违抗,和一个有趣的在一起生活,至少不无聊。现在却不一样了,她觉得她会喜欢他。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很奇怪的事情。

    在没有喜欢之前,她觉得心中的白马王子一定是能文能武。诗词歌赋信手拈来,没事给她写两首酸诗,有国难时,可身披战甲,御万敌。

    而眼前这个男人,身体不壮硕,更没有和其他人一样上来就秀自己的诗词歌赋,料想也不怎么样。可为什么身上就会发光,吸引她的注意力。

    刘梦口若悬河的讲了大半个时辰,口干了才停下。

    喝了一口水。

    这时才发现三公主一直撑着头看着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听。他知道自己失态了,一说到这些事情,他就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场合。

    于是,刘梦说道:“你是不是不喜欢听。”

    三公主坐直身子,将手放了下来:“没有,我就是在想,你说的真的能够实现吗。可以将自己身边的东西分享给千里之外的人看见。这应该是神才能做到的事情吧。”

    “当然能够实现,只是不知道我最终能实现到哪一步。如果没有战争,所有人都富裕起来,我相信那一天会更快到来。”

    “我相信这一天会很快到来。毕竟你的游击战,写的那么好。”

    “你看过?”

    “当然。”

    ……

    这一次的见面,很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