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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们私奔吧

作者:发呆向日葵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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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琴心

    我叫琴心,是一名书童,女书童。

    我为什么要强调是女书童,因为大家在提到书童的时候总带有一些或明或暗的性别歧视,潜意识中认为书童就是男性,这当然不妥。

    因为总有女人需要书童,而女人带个男书童总不是一件太和谐的事情。

    所以,我,琴心,有幸成为了主人的书童。

    我的主人是一位潜力无限的女剑客。之所以说她潜力无限,是因为她的实力实在有限。

    武道三重境界:守拙、抱朴、归真。我们都只在守拙。

    一名书童和主人的境界相同在主人看来是一件极为不妥当的事情,因此在五年前我初次摸到守拙的门槛时就被主人没收了佩剑,剑名落英。

    由于这本来就是主人赐予的佩剑,因此我也没有什么意见。

    再者当时我只有八岁,兴趣完全不在剑道上。

    我的兴趣?你认为一名书童的兴趣是什么?自然是读书。我读书很快,一目十行未必,三行总是有的。

    成为主人的书童后,蒙主人的福,我可以在她摊开书籍的时候站在边上一起看。

    我更喜欢看才子佳人的读本,妖媚女子,文质书生,花前月下,山盟海誓,精彩纷呈。

    可惜主人更喜欢看武功秘籍,我又没有资格自己去找书看,于是没奈何只好跟着读了许多武功秘籍。

    不过自从八岁那年读了《守拙三感》,随便练了练,练个境界出来被主人收了佩剑后,就再也没敢按着书上的方法动手实践了。

    只能在心里将各门心法武功各自化成一个小人,让他们在我心中互相打斗,图个乐子。

    我一直以为在春熙园陪主人看书就是这一生的全部故事了,直到有一天,主人突然对我说:“琴心,跟我私奔吧。”

    私奔我是知道的,高门女子和落魄书生冲破世俗的枷锁,为爱亡命。

    但是,跟我?先不说性别问题,我对主人的确没什么心思啊。

    我表情复杂的看着主人忙碌的收拾细软的背影,百感交集。

    犹豫着是要顾念主仆情谊,忍辱负重,还是勇敢说出内心的想法,割袍断义。

    主人扭过身来,看到我发呆,不悦的呵斥道,“傻楞着干嘛,快来帮我收拾衣服,林公子该等急了!”

    一道闪电划过脑海,我如释重负。

    哦,对,林公子,数月前拜访过大老爷,确是风度翩翩的一位佳公子。只是没想到两人怎么就勾搭上了?

    疑惑归疑惑,主人的命令还是要执行的。说实在的,能够亲身参与此前只能在小说读本里看到的私奔桥段还真让我有点小兴奋。

    三下五除二,我收拾好了贴身衣物和金银细软,正要催促主人上路,却发现主人在两个金钗之间犹豫不决,“琴心,这两件钗子,哪个更配我今天这件衣裳?”

    主人就是主人,临大事而有静气,我就不行了。

    我赶忙随手指了一个,看着主人施施然戴上钗子,还要在镜子前端详一番,骂了一声自己沉不住气,还是忍不住劝道,“主人,林公子……”

    这三个字仿佛咒语般灵验,主人将钗子拔下,连同之前没能获得临幸的那支钗一起塞到我手中,叮嘱道:“都带着,一会儿让林郎帮我看。”

    得嘞,这还没出门,林公子就成了林郎。

    我赶紧胡乱将钗子塞进包裹,拿起主人的佩剑“红妆”,就要前去探路。

    “等等,把那把也拿着。”主人伸手一指,角落里那把“落英”还挂在架子上。

    我没动,不知道是不是主人考验我忠诚的又一次陷阱。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这次不比以往,行走江湖,你那点花架子也许还能有点用。”

    我得了命令,只好快步走去,将落英摘下,握住剑柄的瞬间,剑身颤鸣了三下,联动我的心脏也跟着快速跳动,我有点发怔,这感觉,仿佛老友相聚。

    只是现在不是叙旧的时机,我压下心头几点遐思,配好落英,轻轻推开房门。

    冬夜,廊道里无人走动,几点气死风灯闪着惨白的光,将廊道照的不真切。我观察了一会儿,确认没有脚步声和呼吸声,回头对房内点点头,示意安全。

    看到主人起身跟上,我继续向前探路。

    一路无惊无险,在打发了两拨守夜的小厮,几名护院教头后,我们终于摸到了后门。

    后门紧锁,我正思考怎么带主人翻过院墙,就听到头顶一声轻浮的口哨。抬头看去,是一张年轻可恶的笑脸。

    “我叫剑胆,我家公子的书童,奉公子的命令,特来迎接两位姑娘。”

    这个人笑起来真讨厌。

    ——————

    剑胆

    我叫剑胆,是我家林公子的书童,男书童。

    我为什么要强调男书童,因为总有人觉得女人也可以做书童,这是谬论。

    我不是对女性有什么歧视,只是书童这个行当本身有它的特殊性。

    端茶送水是其次,行走江湖时与自家公子并肩作战,日常旅途与自家公子说点不伤大雅的荤笑话,这些女书童能做到吗?

    我自幼随公子练剑,至今仍是个高不成低不就的抱朴境,虽然公子说我十岁入境,十五岁即成就抱朴,就算放在一流高门中也是了不得的成就了,但是有公子珠玉在前,我也没什么好骄傲的。

    公子说他有三好:读书、赏雪、听雨。我说那我也有三好:陪公子读书、陪公子赏雪、陪公子听雨。

    公子是个近乎完美的人,之所以说近乎,是因为他只有一点小瑕疵。

    多情。

    每游历到一处,必定会有一位佳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追随一程,琴瑟和谐,直到这段游历结束,公子就会将佳人送回,不再过问。

    我倒不是对公子的做法有什么异议,只是看才子佳人小说中山盟海誓矢志不渝,觉得那样更好。于是私心想着,什么都要跟公子学,除了感情。

    这一日,我奉了公子的指示,熟门熟路的接了一对主仆去见公子。

    主人是毫无惊喜的闺门女子,大家闺秀,美则美矣,只是这些年见过太多如出一辙的高门女子,并无新意。

    倒是她的女仆,配着一柄秀气的长剑,脸上除了她这个年龄常有的童真,还有很少在女子脸上看到的英气,很有意思。

    发现我在端详她,女仆似乎有些恼火,冲我呲牙咧嘴的,我倒没有生气,只是觉得好玩,也摆出一副针锋相对的凶狠面孔。

    “剑胆公子……”

    听到宋家小姐呼唤,我赶忙收起鬼脸,笑道,“不敢,姑娘唤我剑胆就行,我是公子的使唤书童,当不得姑娘一声公子呢。”

    宋小姐掩嘴一笑,“好,剑胆。”随后指了指女仆,“这是我的书童,琴心。琴心,见过剑胆公子。”

    书童?我愣了愣神,仔细想了想,女书童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琴心碍于主人的命令,不情不愿的施了个万福,“见过剑胆公子。”

    我也敛衽抱拳一礼,“不敢,见过琴心姑娘。”

    琴心似乎还有点委屈,我也不去深思,温声对宋小姐道:“姑娘,我家公子已备好马车,出了小巷就能看到了。请姑娘与车夫说明,他自会带姑娘前去寻我家公子。”

    宋小姐看我停步,不解道:“你不与我们同去吗?“

    我洒然一笑,“有人追上来了,在下为两位姑娘拦上一拦。”

    此时余光看到琴心已经拔出了佩剑,她脸上似乎没有什么惊讶之色,我心下微动,难道她也觉察到了来人?

    宋小姐点点头,随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并没有提及琴心的去留,而琴心似乎也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对这个女仆,不,书童,更好奇了。

    随手拔出佩剑站到她身边,伸了个懒腰,终于不用装的一本正经了,看着两人有点并肩作战的意味,玩笑道:“剑名‘墟’,与公子游历殷墟所得,抱朴境,擅长防守。“

    琴心原本镇静的面容流露了一点慌张,只是很快掩盖了过去,也学着我道:“剑名‘落英’,主人醉酒后所赐,如今,大概是守拙境吧。不知道擅长什么。”

    越来越有趣了。

    我画了道剑弧,嘿嘿笑着,“那你放手去攻,我来为你守住周身。放心,没有人可以在我的剑围中伤到你。”

    琴心点点头,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面容沉静似水。

    我突然发现她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