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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申铜本想下午出去摆摊,但被元朗拦住了。
“洛城下午那么热,也就我这样的会出来走走,被你们撞见了。”
元朗说洛城的夜市很热闹,缘由是十多年前洛城有妖兽肆虐,百姓们晚上都不敢出门,那一任城主没什么作为,因此洛城的人很是担心的过了好几个月。几个月后换了新城主,也就是现在这位。新城主带来一支军队,数量不多,但个个是精锐,这支军队晚上轮流巡逻,白天四处搜索,终于,半年后洛城再无妖兽出没。人们被压抑得太久,一下子没了宵禁,都活跃起来,渐渐形成了夜市文化,发展到现在,已经算是洛城的一个特色了。
炑临二人在此处已经呆了一段时间了,但是他们晚上基本没出过门,刚到洛城那段时间,身上的钱比较富裕,白天还四处逛逛,到了后来,饭都吃不上了,自然也就没有那份逛夜市的闲情逸致了。
帮着王申铜整理好琴,元朗就要离去。
“我还得回我的住处收拾一下,顺便去联系一下明天的马车。”
二人提出要送送他,元朗摆摆手:“不值得一送,以后有的是机会见面。”遂带着祝晓容模型走了。
洛城的夜市大部分都是些流动摊位,先到先得,因此虽然是晚上做生意,但下午就有人先去占位置了,二人赶到时,街上连绵的已经排了好长的摊位。
洛城的夜市很热闹,治安自然是重中之重。
今晚北街轮到郑洋巡逻。
郑洋这两天很是不顺,昨天替小舅子出气铩羽而归不必多说,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能慢慢消化,但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多嘴,从今天早上起,坊间开始流传起各种版本的‘郑洋吃瘪’事件,什么“聚核境强者遭一小孩痛殴”,拜托,谁被痛殴了?他郑洋分明在被痛殴前就投降了。最离谱也是流传最广的,是“琴圣元朗神韵扰乱郑洋心境,聚核境强者竟因此败于孩童之手”,这则传闻还是好弟弟走地鸡亲自转告给他的。要不是想到被打伤的两个兄弟还在医馆里躺着,让他冷静了些,他非要再去找那个臭小子再打一场,就算是被打到半身不遂,也要蹭破他点皮。
现在郑洋走在街上,感觉所有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他,郑洋心里知道并没有那么多人认识他,人家看他是因为他是官兵,但郑洋还是浑身不自在。
随行的四个上等兵中有一个是参与了昨天的事故的,他看出了郑洋的不自在,于是大声鼓励他:“老大不用担心,这里没人知道你是昨天被小孩打败的郑洋。”
这下郑洋自在多了。
街上的人得知他就是那个故事的主人公后,不敢触他的霉头,郑洋路过时,都低着头做自己的事。
只有一个摊位例外。
“哟!这不是兵哥哥大叔吗!”王申铜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兵哥哥大叔,来看看琴啊。”
郑洋陪着笑:“不了不了,我这公务呢……”
王申铜更热情了:“看看嘛,总不能因为我妨碍公务,把我抓回去吧。”
“不会的不会的……”郑洋被迫看琴,他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摸了一下琴弦,然后立马被扎了似的缩回去,“好琴!”
“这么好的琴不买一把?”
“不了不了,贱内管得严,手上没几个钱。”郑洋抬头瞟了一眼炑临,发现他的注意力并没有在自己身上。
多恐怖的一个小孩啊,这在洛城也就是个念书的年纪,可他昨天展现出来的战力,相对聚核境前期的自己,有着碾压式的优势,恐怕和生门境的强者都能掰一掰手腕了,跟同时期的少主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如此天赋的孩子,得多大的家庭背景才能培养出来,他还知道出来体验生活,以后成长起来该多恐怖,趁现在能讨好就讨好吧,面子什么的最不重要了,他郑洋可是聪明人。
“兵哥哥大叔都结婚了?”王申铜故作震惊。
“瞎猫撞见死耗子。”
“有孩子吧?”
“不大。”
“兴趣爱好就是要从小培养啊。”
“孩子生的笨。”
“练琴开发智力。”
“孩子先天残疾,没长手。”
“用脚……不太好是吧,那买回去你弹,让他多接受接受艺术熏陶。”
“我家孩子是个聋……”
炑临看向郑洋,郑洋的冷汗一下子就冒出来了。
“龙的传人,当然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郑洋掏钱,“买!多少钱?”
“五万。”王申铜笑着说。
与白天的沉闷相比,洛城的夜市就像是刚做完功课的孩子,空气中都洋溢着幸福。
太阳完全落山后,城市中心突然蹿出一束白光,尖啸着升腾而上,仿佛要刺破天际,但突然间,白光迷失了踪影,天空重归寂静,片刻后,一幕广而散的各色的光从黑暗中绽放开来,接着一声隆重的炸响唤醒了整个城市的活力,人们开始欢呼起来。
旁边有知道炑临和王申铜是谁的,主动为他们解释:“这是洛城的每月一次的烟花夜。”
“每月一次吗。”炑临痴痴地看着,他第一次领悟到这座边境城市的浪漫。
年轻人从四面八方汇聚起来了,街道不知从那个地方冒出一些吹锣打鼓的人,大家载歌载舞,像是没有烦恼一样大声欢笑。
王申铜在跟着音乐大声的唱歌,若不是考虑到生意,他肯定早就加入他们了。
这些年轻人都是洛城十多年前妖兽最为猖狂的时候的小孩,在那个念完私塾就要放下一切去玩的年纪,他们作为最容易被侵犯的一个群体,被束缚得太久。
年轻人们现在要十倍百倍的找回曾经的快乐,尽管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大家都乐在其中。
在这样极致的热闹中,有一个轻得让人忽略的声音问道:“请问,这真的是元朗公子签名的琴吗?”
一个衣着朴素的少女站在两人的摊位前,目光有些局促地看着炑临。王申铜还在唱歌,好像没有听到少女的询问。
“什么?”炑临问她。
“这个,”少女伸出一根小小的手指,指着元朗的签名,怯生生地说,“这个是元朗公子亲自签的吗?”
炑临打量起少女来。少女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她的头发盘成当下最流行的模样,但是发髻过高而她的脸太小,显得并不合适。十五六岁的年纪,不需要施以胭脂,脸上因长久的独属于少女的羞涩,而呈现出淡淡的绯红,与她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组合在一起,使人禁不住生出几分怜爱。少女的衣服是极其普通的式样,用料也不见华贵,但很工整,两只袖口处各绣有一朵花,不对称,有一朵针脚出了差错,有些许的潦草。
是个很可爱的女孩,但不像买得起琴的样子。
炑临回她:“是元朗亲笔签名,琴也是他亲自选的,”炑临怕这样简洁的回答让女孩觉得自己看不起她,又问道:“小姐你是买来自己用的吗?”
“啊,不是不是……”女孩摇摇头,“是我家小妹,她快要过生日了,她很喜欢元朗,我想让她开心,”女孩眼眶有点发红,她用几乎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低语道,“毕竟,这可能是她最后一个生日了……”似乎觉得自己说得太多,女孩吸了一下鼻子,打算询问价格。她的手指先是指向最华贵的琴盒里那把琴,在上方悬停片刻后,又移到旁边普通包装的琴上。
“那,这个多少钱啊?”女孩的声音愈发不可闻。
“这个,”炑临有点为难,“这个一万八。”他尽力让价钱低一点,虽然差别不大,女孩不可能买得起。
果然,在听到炑临的报价后,女孩的眼神明显暗淡了,这根本不是她能接受的价钱,连讨价还价的资格都没有。
“嗯,谢谢。”女孩微微欠身,就要离开。
“怎么做生意的!”王申铜不知道什么时候没在唱歌了,“人家有意来问,价钱都不给人家介绍全的吗?”
炑临觉得莫名其妙,明明都是你定的价,这几把都是两万的琴,难不成给她介绍那个二十万的?
“小姐,”王申铜追上去挽留,“再了解了解呗。”
“不、不用了,”女孩被吓了一跳,“我不买了。”
“这琴真的很好。”
“我知道,可是,不太合适。”女孩颔首道。
“这么好的琴都不合适?”王申铜拿起最华贵的琴盒里的琴,在女孩面前晃了晃。这把琴是王申铜打算二十万卖出的琴,为了彰显区别,王申铜不仅为它准备了独一无二的包装,还让元朗在上面写了一些琴道的感悟。
女孩的眼神重新被点亮了,她抿了抿嘴,几番尝试,最终鼓足勇气问道:“这个怎么卖的?”虽然知道不可能了,但还是想问清楚,好让自己有个盼头。
炑临已经不想听了,他不明白王申铜把女孩叫回来的意义是什么,用更贵的琴羞辱她吗?
王申铜装作深思熟虑的样子,说道:“三千。”
女孩大睁着眼睛,满脸不可思议,炑临也挺直了腰板。
王申铜一脸为难:“哎哟小姐,三千真的很便宜了,”他摸了摸下巴,环视女孩一周,“我看你是诚心想要,这样,两千五,不能再少了。”
“可是……”女孩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了,“刚才那样的都要一万八……”
“对啊,那个确实一万八,怎么了?”
“这个明明看起来更贵啊……”女孩有一瞬间怀疑老板是不是在骗自己,但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是听着传说来的,这两个男生的样子完全符合传说,认识元朗是没错的,那么签名肯定也是真的。她听到最开始问的那把琴一万八的时候,心想果然如此,是很正常的价位,可这个,看起来比刚才那把好那么多,老板居然只说要两千五。
王申铜拿着那把琴反复观摩:“为什么会觉得它贵呢?”他指着元朗写的字,“是因为字多吗?还是它的琴盒好看?”
不等女生回答,王申铜接着说:“正是因为它最便宜,所以才要写这么多字,用最好看的琴盒包装它,怕它卖不出去啊!”王申铜把琴递给女孩,“难道你妹妹弹琴不是看它的音质,而且看它的字多不多吗?那有空我叫元朗在一块破木头上抄一篇古经,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女孩被王申铜逗笑了,虽然只是一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