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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和融佳日 燕子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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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机的事情,徐广陵没有和褚牧野多说,只是又在褚家坐了一会儿,聊了聊金陵的各色人物,便带着小丫鬟碧桃起身离去。徐广陵临走前,褚牧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跑到自家厨房,然后拎着一条干巴巴的熏肉出来,红着脸一阵好说歹说,硬要塞到徐广陵手里。

    徐广陵哑然失笑:古时候小孩子拜师,这才要送老师一条肉当做学费,我徐广陵又不是你师父,送我熏肉作甚?

    褚牧野显得有些尴尬,但依然振振有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徐广陵忽然想起,前世幽州道也有人说,褚左参军一席话可抵十万兵马,于是也就不再推辞,笑眯眯地接过那条褚家珍藏版的熏肉,心里已经打定主意:

    上辈子,我连累你褚牧野跟着徐家军吃了三十年塞北风沙;这一世,我拿你一条熏肉,定要还你一生富贵荣华!

    辞别了送客出门欲言又止的褚牧野,徐广陵让碧桃拿着那条熏肉,自己则优哉游哉地走在前面。

    身穿白衣腰佩长剑的英俊公子,娇俏可爱但却手里拎着一条熏肉、黑着小脸的青衣丫鬟,这一对儿奇怪主仆在路上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不过金陵城的南大街,本来就是商旅通行、游人如织的繁华之地,街上行人大多行色匆匆,也没人真正在意徐广陵,更没人心生疑惑,认真想一想为什么这个白衣书生要在腰间带一柄早就过时的文人佩剑?

    其时春意渐浓,金陵路边的枝头上,已经缀上了点点杏花,甚至就连街边流水潺潺的狭窄沟渠里,都有花瓣乘波荡漾,漂流而过。徐广陵望着在塞外不可得见的江南春景,心中固然有一丝怀念,但更多地咀嚼着和褚牧野的聊天内容。

    如果说,太平年间的金陵城中,有什么年轻人能值得徐广陵亲自结交的话,那么大概也只有那么凤毛麟角的两位:一个叫呼延轮台的,是女真派遣到中原的谍子,死在徐广陵剑下,如今变成了一块并不精致的黑木灵牌;另一个叫褚牧野的,明明是当今天子的亲外甥,却心甘情愿蜗居于石头城一个并不起眼的角落,宛如深藏巷中的一坛密封美酒,不显山不露水,只等着真正闻香识味的知音伯乐发掘而出。

    徐广陵感受得到,能被自己这个昔日探花郎登门拜访,褚牧野内心其实非常激动,刚才在席间交谈时,褚牧野更是三番两次旁敲侧击地暗示,表明愿意帮徐广陵做些事情,但全都被徐广陵委婉谢绝。

    不为别的,一来,如今和许家断绝关系的徐广陵,只不过是一介平民百姓,即便褚牧野心中一百个乐意,但就这么让前世麾下的左参军帮自己跑腿干活,徐广陵心中有愧;二来,徐广陵自忖,目前好像也没有用得上褚牧野的地方。

    按照褚牧野的说法,徐家内乱渐生,叶许两家虎视狼顾,觊觎着徐家在金陵城的名望地位,很可能不日就要悍然动手,此时正是像徐广陵这种家门弃子在金陵城施展展拳脚、一雪前耻的大好时机;可褚牧野说得天花乱坠,徐广陵却颇有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淡然态度:

    他为了诛杀呼延轮台,甚至将生死置之度外,些许家族的兴衰,如今的在徐广陵看来,也不过是无甚意义的小打小闹罢了;徐家兴也好,衰也罢,这个前世大督军的炯炯目光,始终越过了金陵城、扬州道的风华烟雨,直直望向北方、望向塞外,死死地盯着那座外表貌不惊人内饰金碧辉煌的女真王帐。

    即使是昨晚在华林诗社上抛头露面,徐广陵也未必真在针对那日益飞扬跋扈的叶家许家——当年镇守北境三十载,可幽州道大督军的兵马,也曾不止一次席卷中原,或平叛或戡乱,徐家军的手下也曾沾过无数豪门大族的淋漓鲜血,区区几个前世名不见经传的金陵家族,还入不了徐广陵的法眼;只不过徐广陵也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些富家纨绔的秉性,知道自己一出现,叶家许家或许就会气急败坏,或许就会出于愚蠢或狂妄,把金陵城这汪暗蕴杀机的死水,搅得更浑一点。

    而唯有浑水,才好摸天机这条大鱼!

    徐广陵若有所思地看看街边生意兴隆的布坊粮铺,又转向身后拎着熏肉的碧桃:

    “你觉得刚才那个褚公子,怎么样?”

    小丫鬟苦着脸道:

    “奴婢感觉……这个褚公子不太讨喜!”

    徐广陵有些讶异:“为啥?”

    碧桃嘻嘻而笑:“因为他不如我家少爷帅!”

    徐广陵笑骂:“废话,谁有你家少爷帅!”

    小丫鬟美滋滋地笑着,一点也没有要反驳的意思,仿佛少爷大言不惭的自吹自擂,就是天经地义的金科玉律。徐广陵无奈摇了摇头,望着远方轻叹一声。

    碧桃看着徐广陵神态,犹豫片刻,怯生生地开口道:

    “少爷,你刚才和褚公子说的,都是真的?”

    徐广陵问:“你指哪方面?”

    碧桃嗫嚅道:“就、就是咱们——啊不,他们徐家,真的会一落千丈吗?将来金陵城第一大族的位子,真的要让给别人?”

    徐广陵摇头道:“这种事情又哪里说得准?即便是他褚牧野,也只是能给一个隐隐约约的预测罢了——家族兴衰、风云变幻,比起围棋棋局还要复杂几分,徐家能否依旧屹立不倒,还要看爷爷他们这些长辈的运作,也要看维扬、姑苏他们的造化。”

    徐广陵顿了顿,皱眉道:

    “不过褚牧野有一点说对了:徐家在庙堂之上势力滔天,绝不是叶家、许家这种土财主应付得了的;要想扳倒徐家,叶家要么在朝堂上找到靠山,要么,就要抓住徐家的什么致命把柄——而这两种方法,都不太容易。倒不如说,真正让我疑惑的是,叶家许家到底何来的底气敢跟徐家叫板……”

    徐家、叶家、许家……徐广陵无意识地用手指敲击着腿侧……

    ……天机。

    小丫鬟碧桃亦步亦趋地跟在徐广陵身后,看着那个时而低头沉思,时而举目仰望的白衣身影,只觉这个分明只有十九岁年纪的自家少爷,肩上却像是挑了一副过于沉重的担子,仿佛要将天下蒸民的呼吸命运都扛在肩头、将千门万户的兴亡盛衰都藏在胸中。她鼓起勇气,快步走到徐广陵身前,转身面向自家少爷,赧颜笑道:

    “少爷,您这些日子辛苦啦,等到了家,奴婢给您炖熏肉汤喝!”

    徐广陵从思绪中惊醒,看着碧桃心头一暖,笑道:

    “可你家少爷我不想喝肉汤啊……”

    碧桃瞪大眼睛:“那少爷你想吃什么?奴婢给您做!”

    “少爷我想吃你!”徐广陵哈哈笑着扑了过去,小丫鬟一声惊叫,笑着逃开。

    江南春日,暖意融融。

    ……

    一只燕子伸展翅膀,肚皮几乎贴着水面划过,然后振翅向上飞起,在空中兜转出一个半圆,乘风向东而去,抖擞着尖尖的尾羽,汇入无数同伴的队伍之中。

    叶家长房长子叶参站在陡峭的燕子矶上,面对春日里波澜不惊的浩荡长江,望着无数飞鸟环绕翔集的八卦洲,手扶着字迹早已残破的上古石碑,嘴唇抿了抿。

    春风拂过,吹动了叶参长衫,发出微微声响。

    “您喜欢燕子?”叶参旁边的中年人看了看远处的鸟群,负手问道。

    这人年纪大约四五十岁,身形健壮,似乎是个练武之人,脸上从额头直贯到下巴的一条可怖伤疤,更是让人对他的过往经历浮想联翩;不过,他整个人的神态动作倒是透着一股书生般的温文尔雅,一文一武,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一具身躯里完美融合。

    “不喜欢。”叶参眯眼道,“白先生,我不喜欢燕子。”

    被称作“白先生”的中年人唔了一声,捻着胡须没有答话。

    “您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燕子吗?”叶参看了白先生一眼,问。

    “愿闻其详。”白先生耸耸肩。

    “因为燕子下贱,因为燕子自甘堕落。”叶参冷笑道,“您瞧这些小鸟,黑羽白腹、尾似尖刀,乘风飞行流转自如,是不是被老天赐了一副风流俊俏的模样?可结果呢?这群燕子居然拿着一具大好皮囊,却辛辛苦苦地去风中捉虫、泥里挖洞,做着天底下最下贱卑微的勾当,别说比不上那些傲视天下、捕食荒原的雄鹰,就连那些去海中探洋捉鱼的鸬鹚也比不过!”

    仿佛是为了验证叶参的话一般,一只燕子衔着根枯枝从两人眼前掠过,然后振翅降落到江边岩壁上一处拇指大的泥穴旁;这泥穴大概是小燕子花了大工夫用鸟喙啄出,周围已经参差不齐地摆了好多草枝,眼看已经是即将完工的新巢了。

    叶参从脚下抄起一块石头,狠狠扔向正在雕琢巢穴的燕子;小鸟反应极快,振翅躲过了石块的袭击,但那石头却不偏不倚砸中了那花大力气修成的泥穴,顿时溅出一片碎泥残枝。

    燕子毕竟是不通灵性的飞禽,虽然看着辛苦营造的新家在眼前化为乌有,但只是绕着原地飞了两圈,就重新飞走,大概是去找地方建新家了。

    白先生眉头微微一蹙,却也没阻止叶参的行动,只是舔着嘴唇点点头:

    “我大概能理解,为什么叶公子不喜欢燕子了。”

    叶参阴沉地看着远处的鸟群,向一望无际的长江流水伸出手。

    如欲将满江绿水白练,尽握掌中。

    “嘿,纨绔,纨绔,只不过是生在豪门大族,便有多少人将这顶帽子扣在我们头上?”叶参咬牙道,“可我生平最恨的,就是那些优哉游哉享受家门隐蔽、只知道躺在列祖列宗棺材本上的废物!且不说那个百无一用的许荣华,就连什么天下交相称赞的徐广陵,他也算个才子?动手杀人、自毁前途,嘿,我叶参最看不起这种糟践自己大好出身的无能之辈!”

    白先生隐蔽地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白先生,这金陵城中多少人看着我和小商的身份眼红耳热?多少人希望转世投胎成叶家的长房公子?”叶参讽刺笑道,“可其中有有谁知道,我们兄弟二人虽是长房却终日生活在叶南亭的阴影之下,每天被二房那三个小婊子看轻一等?更有谁能知道,我们叶家就这么被姓徐的压了他妈整整六十年?”

    看着依然面容狰狞、毫无儒雅之气的叶家公子,白先生挑了挑眉毛。

    “所以啊,白先生……”叶参舔了舔嘴唇,眼中闪过一丝狂热,“我叶参这辈子最不想当的,就是那锦衣华服却每日捉虫衔草的燕子……总有一日,我会亲自做出一番惊人事业、让金陵人对我、对叶家刮目相看!总有一日,我要成为翱翔在这金陵上空的一只雄鹰,无论是徐姑苏、徐维扬,还是那个狗娘养的徐广陵,我要让他们都成为我口中的猎物、在我的面前尸骨无存!”

    白先生悠悠地道:“当雄鹰,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叶参狠狠一挥手,怒道:“我当然知道!我他妈当然知道!白先生,你以为我没有倾尽全力的决心吗?你以为我没有牺牲钱财名声的勇气吗?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找上你?”

    白先生哈哈大笑,脸上露出毫不掩饰的嘲讽:

    “有时候,我真的会觉得你们汉人很好笑。”

    叶参哼了一声:“你们这些塞北蛮族,自然不会懂。”

    被叶参辱骂的白先生却毫不生气,笑吟吟地望着眼前意气风发的叶家公子。

    叶参啊,你瞧不起燕子,瞧不起捉虫衔草、钻穴挖泥的“低贱”勾当,可你不知道,我们女真天机的谍子们,又有哪个不是部族首领的嫡子长孙,哪个不是塞北大族的家业传人?我们忍心脱去华服锦绣、忍心放弃雕鞍驰射,将一身性命抛在这举目无亲的大汉中原,是因为我们理解你一辈子都不会理解的事情,是因为我们知道,将几乎所有时光花在觅食撘巢上的燕子,不是为了庸碌活过一生默然死去,而是为了让自己的下一代雏鸟,能够在这片广阔天地之间,无忧无虑地振翅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