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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来到了叠溪长官司,郁老五本来打算带着欢欢去见那位神秘的大人,让郑宝去见郁慕明。但郑宝总觉得有些不放心,一个满是男人的长官司,要一个女孩子做什么事呢?于是郑宝跟着欢欢,要先去看一看。
郁慕明把京城来的老大人安置在了偏院,郑宝一进偏院,首先就见到了那顶不同寻常的轿子。郑宝只是扫了一眼,就觉得这顶轿子被木栅栏封住有些奇怪,但他并未多想。又看了一眼轿子周边的护卫,立刻一惊,这些护卫精气神十足,是难得一见的精兵强将!
大明发展到嘉靖时期,卫所制度的缺陷已经完全显露出来。卫所官兵的世袭制,使得大多数官兵缺乏训练。如今的大明,除了辽东官军、以及少数民族的土狼兵,和极少部分的官军,比如戚继光、俞大猷这等名将训练出的精兵,剩下的卫所官军真是要多烂有多烂。
像面前这些黑衣护卫,以郑宝的判断,其精锐程度应该不亚于戚继光带出来的兵。这就很奇怪了,叠溪这么一个小地方,怎么突然来了这样的人?
郑宝看了郁老五一眼,郁老五低声说道:“这些人是京城来的,应该是护送一位大人物的。”
郑宝越想越不对劲。护送大人物?这轿子里的人?不对啊,假如轿子里的人真是个大人物,为什么要被木栅栏封着?
而且这些护卫的态度也很奇怪,一个个的对轿子都很戒备,他们距离这轿子都在一丈开外,好像里面关着的是什么怪物,离得近了就怕被伤到一样。
一个头目模样的黑衣护卫见郑宝三人靠近,抬手示意他们止步,然后转身进了偏院正中那间屋子,想来那位大人应该就在其中。
郑宝饶有兴味的打量着轿子和这些黑衣护卫,欢欢拽了拽郑宝的衣服。
欢欢低声说道:“那轿子好香。”
郑宝用力闻了闻,隐约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其实刚才他也闻到了,不过没想到是轿子里面飘出来的。
“胭脂水粉的味道?”郑宝想了想,低声问道。
欢欢轻轻摇了摇头,小巧的鼻子再次嗅了嗅,皱了皱眉:“不是胭脂水粉的味道,有点奇怪啊。”
“怎么奇怪?”
“刚才闻到的时候,觉得像是沉香,然而这种香气,却又和沉香不太一样。”
“京城来的大人物,身上带着一些上好的香料什么的,也很正常。”郑宝没往心里去。
欢欢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来。
这时,黑衣护卫头目从屋里出来,他走到欢欢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眼。
“女的留下,你们两个马上离开。”
郁老五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在这人面前早就矮了三分,这时唯唯答应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郑宝却站着不动:“你们找她来,有什么事?”
那黑衣护卫冷漠的看了郑宝一眼:“帮忙。”
“有什么忙,是需要一个女孩子帮的?叠溪长官司有的是人,怎么非要找我妹妹?”郑宝说道。
“聒噪!”
黑衣护卫明显有些不耐烦,正要呵斥郑宝,这时屋内忽然传来一声咳嗽。那黑衣护卫顿了顿,面上的怒色消失不见,压低声音说道:“我们护送的贵人需要沐浴,要请一位女子帮忙更衣。”
郑宝这才释然,他看了看欢欢,欢欢点点头答应了。
这些伺候人的事对她来说无所谓,这三年来,一直是她在照顾郑宝的起居,她也并不觉得这是个贱役。
然后欢欢说出了一句郑宝觉得很正常,黑衣护卫听了一下子都没缓过劲来的话。
“我要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黑衣护卫忍住气问道。
欢欢认真的点头说道:“有一次二婶病了,我去照顾她半天的时间,她后来给了我五个鸡蛋。”
“五个鸡蛋!?你照顾人家半天,人家就给你五个鸡蛋,你帮贵人沐浴,你就要我们五两银子?”黑衣护卫忍不住要发怒。
欢欢还没说话,郑宝接道:“二婶跟我们家欢欢是熟人,熟人有情分在,所以五个鸡蛋就可以了。跟你们又不熟,做得又是下人才做的事情,要你们五两银子还多?关键是你们一看就不差钱,看人下菜碟,我家欢欢懂这个道理。”
黑衣护卫回头看了看轿子,忍住了气,冷笑了几声,从衣服中掏出了一锭足重的十两官银,抛给了欢欢:“多的算赏你的,跟我来,先见一下大人。”
欢欢接了银子,飞快的塞到了怀中:“郑宝,你在外面等我,最多半个时辰就出来了。”
“好。”
郑宝和郁老五一前一后就出了偏院,临走前,郑宝又看了那顶轿子一眼,猛然听到轿子中传来一声痛苦的呻吟声。郑宝心中不禁一颤,停住脚步,想要仔细听听,那声音却再也没有出现。
郁老五拉了郑宝一下:“愣什么呢?走啊。”
两人出了偏院,前往一墙之隔的长官司营房。
欢欢随着黑衣护卫进了屋子,就见一位老人坐在屋中的桌旁以手支额,不知道在想什么,黑衣护卫低声说道:“大人,人来了。”
老人微微睁开眼睛,欢欢不卑不亢的对着老人行了个礼,老人不禁一怔:“你是哪里人?”
“我是叠溪的啊。”欢欢有些不明所以的看了老人一眼,心说这人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她却不知道,她刚才对着老人行的礼叫作万福礼。
万福礼发轫于唐朝,到了宋朝才成为真正的礼节。其状是左手微握,放到腹部前方,拳头需要正对前方,不能偏。左脚向右脚后面退,脚尖着地,同时两腿屈膝,这时人的整个身体是向左后方倾斜的,从正面看好像是手在腹部的右前方。
标准的万福礼需要头部稍低,低眉顺眼,不能昂首挺胸,才不会显得傲慢。这个礼节到了大明,一般小姐手中都会有一个手绢,道万福时手绢会塞到腰间,离开的时候,再次道万福时会把手绢抽出来。
刚才欢欢手中虽然没有手绢,但是行礼的时候有一个明显的将手绢塞到腰间的动作。老人是京城大员,见惯了迎来送往,像欢欢这么标准的万福礼,只能是从小在大富大贵的人家长大,才能表现的这么完美,就像根植在骨子中一样。
而叠溪是羌人聚集地,羌人的礼节与大明汉人百姓又有所不同。在这个地方,居然能见到这么标准的万福礼,所以,老人才有前面那一问。
听了欢欢的话,老人也不再多想。
“现在是什么时辰?”老人问道。
“酉时一刻。”
“还有一个时辰,天就要黑了啊。”老人低声说道。
黑衣护卫双手微微颤抖了一下,垂头不敢说话。
“小姑娘,一个时辰内,必须帮助贵人沐浴更衣完毕。”
“一个时辰?太长了,我一般洗澡只要一刻钟。”欢欢有些没心没肺的说道。
老人却没有笑:“记住,给贵人沐浴的时候,看到任何事情,都不要说出去。切记。”
欢欢有些奇怪,这是什么要求?既然是贵人,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
“去吧。”老人轻轻挥了挥手。
黑衣护卫低头抱拳,伸手虚让了一下欢欢,欢欢果然再次行了一个万福。正如老人所料,她做了一个将手绢抽出来的动作。老人的眼角跳动了一下,他现在认定欢欢绝不是一个乡下姑娘。
看着欢欢即将走出门的背影,老人忽然又说了一句:“一个时辰,必须帮贵人沐浴完毕,千万不要拖延。”
欢欢停了一下脚步,回过头来看向老人,老人已经闭上了眼睛。
在欢欢和老人见面的时候,那顶轿子中的贵人已经被黑衣护卫放了出来。这些黑衣护卫打开轿子木栅栏的时候,每个人的双手都在微微颤抖,仿佛打开了轿子,就是打开了地狱大门。
但这一幕郑宝和欢欢都没有看到,欢欢见到的话,以她的性子,恐怕也没什么反应,只会觉得奇怪。但若是郑宝见到这一幕,绝不会让欢欢接这笔大生意,哪怕一个时辰就能赚十两银子。
银子虽好,也得有命花。
沐浴的房间内,早就准备好了一个巨大的木盆,木盆中放满了热水。那位贵人戴着一块黑色的面纱,身穿一袭华贵的黑色长袍,静静的坐在房间内最黑暗的角落。
方才贵人从轿子里出来,那些护卫根本不敢靠近她。护卫头目点了两人护送贵人进了屋子,他们给木盆加满水,调试了一下温度,觉得已经适合沐浴后,转身逃也似的出了房门。
欢欢和这些人擦肩而过,她并未多想,就走进了房门。
房间内光线很暗,护卫们在贵人进去之后,将窗户全都关上,并且将窗帘也都拉上了,欢欢以为这是为了贵人的隐私。
她适应了一下阴暗的光线,才看到屋子角落有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子坐着。
欢欢仍然行了一个标准的万福礼:“开始?”
女子一言不发,隔着一层浓郁的水汽,欢欢觉得有些不自在。
这种不自在并非因为女子没有回答她的问话,郑宝也经常当她是空气,她已经习惯了。不自在是因为,她闻到了一股怪异的臭味。
而且她很确定,这股臭味就源自对面的那位贵人。
这股若有若无的臭味被另外一股浓郁的香气所掩盖,若非欢欢,其他人恐怕难以察觉。
欢欢的嗅觉很灵敏,郑宝经常开玩笑说她是天狗转世,人类很少有欢欢这样灵敏的嗅觉。
欢欢皱了皱眉,再次问道:“这位,小姐?”
贵人仍然不说话,但却有了反应。就见她站了起来,伸出双手,左右张开。
欢欢点了点头,走上前去。这个姿势她很熟,郑宝回到家装大爷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来到了那位贵人的身边,那股臭味越来越是明显,欢欢紧皱眉头,偷偷打量了一下贵人。
贵人的脸被宽大的罩巾蒙住了,一点皮肤都看不到。但那罩巾表面黑一片红一片,看起来脏兮兮的。
欢欢又看了一眼贵人的衣服,那件长袍极为华贵,以欢欢现在没怎么见过世面的眼光,也能看出这件长袍是蚕丝织的,光是上面的图案就极为繁复。
可是这件长袍和贵人脸上的罩巾一样,上面满是污渍。离得近了,一股浓郁的混杂着香气的臭味铺面而来。欢欢忍不住干呕一声,捂住了口鼻。
“是不是很臭?”一个嘶哑的声音从罩巾中发出,欢欢只觉得全身发冷。
她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郑宝告诉过她,骗人不好。
“是很臭。”
“桀桀。”一连串的怪笑从贵人口中传出,她全身颤抖起来,好像打摆子一样。
欢欢抬头看着她,认真的说道:“你肯定赶了很远的路,才搞成这样的吧?洗完澡换了衣服就好了。”
贵人怔了怔,渐渐的停止颤抖,沉默片刻之后说道:“伺候。”
她再次伸开手臂,欢欢走到她的背后,为她解下了长袍。长袍内是一袭内衬,原本应该是白色的,但现在几乎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上面一大片一大片的污渍,就像是血迹干了留下的痕迹。
欢欢将长袍解下,随手放进了边上的一个竹编的箩筐内,又伸手去解贵人的衬衣。
解开了衬衣的扣子,在脱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
受过伤的人都知道,如果衣服粘在伤口上时间久了,伤口结痂的时候会将衣服一起粘上。欢欢现在已经可以确定,那衬衣上的污渍,肯定就是血迹。
贵人的身体不知道受了什么伤,受了多少处伤,伤口已经将衬衣紧紧的粘在了一起。
欢欢的手停住了,贵人察觉到了欢欢的异样。
“脱。”贵人冷淡的说道。
“我给你先用热水敷一下吧?”欢欢试着去问贵人。
“直接脱。”贵人多了几分命令的口吻。
欢欢咬了咬牙,一用力,嘶的一声,脱下了一截衬衣。贵人的伤口肯定已经破裂了,现在屋子虽然很是阴暗,但欢欢也可以看出一股鲜血渗了出来。
欢欢的声音有些颤抖:“血,你流血了。”
“接着脱。”
欢欢犹豫着不敢再动:“银子我不要了,我不想赚这份钱,我想回家。”
贵人停顿了一下说道:“一个月,我已经一个月没有洗澡了。”
欢欢本来想拿出那锭银子放下,然后出去找郑宝,她现在最想见的人就是郑宝,最想去的地方就是半山腰的小石屋。
这么诡异的事情,这么诡异的人,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但是贵人这句话说出来,似乎流露出了一丝哀求的意味,欢欢愣了一会,一咬牙,继续帮贵人脱衬衣。
脱掉衬衣的过程对于欢欢来说极其煎熬,也不知道撕裂了贵人身上多少处伤口。终于,满头大汗的欢欢将那件又脏又臭的衬衣脱下来扔到竹筐内,这时候才敢从背后打量她的身体。
这还是人的身体吗?
满眼看去,贵人的后背坑坑洼洼,皮肤东一块西一块的翘了起来,就好像是斑驳的墙皮。翘起的皮肤下面,就是黑红色的血肉!
她整个后背布满了这种恐怖的伤口,欢欢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像是腐肉。刚刚撕下衬衣时造成的新伤还在往外渗血,一股浓郁的臭味从贵人的身体里散发出来。
欢欢刚才觉得还说不清楚的味道,就是这腐肉的味道!
欢欢哇的一声,扶着竹筐就开始呕吐起来。
贵人并没有搭理欢欢,她上前几步,从一个小梯子上去,然后踏入大木盆中,坐了下去,头枕在了木盆的边缘。
“你叫什么名字?”贵人的声音听起来干裂、嘶哑,死气沉沉。
“欢欢。”欢欢吐完了,喘息着看向木盆中的贵人,眼神中充满了惊惧。
她是得了什么病?还是中了毒?难怪轿子里会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她是在用香料遮盖身上的恶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