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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上黑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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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平稳的度过这七天漫长的晕船之旅和痛苦的伤病,我不得不的灌醉自己来进行麻醉,人嘛,喝多了就容易干些事,干完之后就还不记得,俗称断片!

    天上月亮映射着太阳的光成为夜空的“太阳”,天下酒瓶映射着我迷茫且猥琐的脸成为精神小伙,我慢慢的时不时站立又时不时爬行,有时候甚至会蠕动的靠着记忆回到了我的房间。

    酒劲将我的眼神给恍惚了,我仔细回想着沙发的位置,我已经忘了我是如何爬到“沙发”上的了,但只要这个夜晚没有怪物,没有神明,没有什么奇怪的符号,怎么睡不是睡呢?

    就在我感叹沙发比平时更软时,费尔弗斯将那只奇怪的眼睛睁开了,这只不属于我的东西总能给我意料之外的发现,就比如现在:我摸上了沙发,防不慎防的是,沙发上还躺着人。

    芳子那时候的神情我记得清清楚楚,嘴唇微微向里进,吞咽着紧张的口水,脸犹如熟透了的苹果一般红,眼睛微闭,时不时还睁开一点看看情况。哼,还真是调皮呢!

    我想下望去,我以为扒上沙发垫的手就摁在那,我无法描述那个手感,只能说,真的软!

    我见此情形,立刻往后退上几步,爬到床上,裹紧被子,瞪着费尔弗斯并不需要眨动的眼睛,盯了她一整晚。

    直到第二天吃早饭时,因为熬夜和精神高度集中的黑眼圈已经蒙住我的双眼,为此我还效仿头悬梁锥刺股,找了一个绣花针,一个个都拿上医用酒精消毒,一想睡觉就按照随身携带的穴位图(不要问,为什么要带这个,朋克养生知道不),找准穴位往里慢慢的扎下去。

    如果要说我现在的状态,应该是被拔了刺的刺猬吧,没错,就是这个状态,我撑到吃早饭已经是奇迹了。

    我看着这个熟睡的凹凸有致的美丽女人,心里不安分的想法很好的体现在了我的下面,但是,我是真的累成狗了!看她的样子,小睡一会应该没问题吧。

    可惜,我还是低估了一个馋我身子的女人,能为了我的身子,付出多大的努力,大概一个多小时后,我再从床上醒来,就看到芳子脸上洋溢着小人得志的笑容,我的衣服也被退去,而一旁的芳子,身上更是没有一块布料。

    我手足无措的面对这个从未有过的场面,不瞒各位,这还是人家的第一次。

    我委屈而又气愤但又有些快乐的复杂心情揉杂在一起,我无法面对这个女人,而这个表情像个怪蜀黍一样的女人更是看着我腹部刚刚练出来的腹肌,用着她纤细的手指,从我的胸口,划到我的腹部。

    “老公啊,切腹痛吗?”

    我此时大脑上的空白就像是克莱因瓶一样,从某个角度来说,它无穷无尽。

    “那,感觉怎么样呢?”

    “什么感觉怎么样?”

    “就是那个呀。”

    随后她更是打探出我的处男身份,并阴阳怪气地说:“那让人家继续教你呀。”

    五天过后,我带着芳子来到伯明翰的港口,在这英国的工业之城的港口,弥漫着汽油和鱼腥味,冲天的黑烟将这个天空抹黑,天空赌气般降下雨来,还好这个港口附近都有卖雨伞的店铺,不然,我和芳子就只能在雨中漫步、奔跑、感冒。

    英国的天气绝对称不上是好,但是人们都有这属于自己的原则和尊严,不会向一个世纪之后的我一样没有尊严,只有刀片。

    雨是越下越大,查理的房子离这里还有一里多的路,我带着芳子走进一家装潢不错的酒吧歇息,进去环视一圈,不是壮汉就是猛男,就当我怯懦的想要走时,芳子无知者无畏般的拉住我说这里的酒好便宜,对,是很便宜,但买了我怕你承受不住。

    “喂,你什么意思?”

    那边一个身材较好的看起来三十多岁留着一簇向上翘的小胡子的白人有些生气的叫住我。

    “没有没有,您们好好吃慢慢聊,我和我女朋友就先走了。”

    “你女朋友长得挺漂亮的啊,要不给我看看?”

    我表面上一个客气的假笑,随后掏出枪对准他的头,说:“跪下道歉!”

    “你小子不想活了是吧。”

    我这时才注意到,周围那些表面围坐在一起聊些家常的人,最弱的手里都有两把手枪,最强的嘛,不好意思,汤姆逊、散弹枪,拉栓枪看的我有些头大。

    “跪下道歉!”

    “兄弟们给我毙了这个小子!”

    听到这句话,费尔弗斯的眼睛在此时快速运转,转瞬之间就将我要打哪里给在这只眼睛里给了我线状的提示,我找准机会一枪直接擦过了他的头皮。

    “兄弟别这样有话好好说,你想要什么,你开条件。”

    “哦,真的吗?”

    “真的真的!你想要什么,你说。”

    “跪下道歉!”

    那个色逼有些无奈和乞求的看着那群人,最后怀着不甘与无可奈何的献上了“他的膝盖”,你要问我此时是什么心情,那我问你,你惹到黑道人物后你是什么心情,没错就是那么紧张刺激。

    我手抖的厉害,我努力让芳子先出去,随后,我一个闪现,消失的无影无踪。

    为了摆脱那群记仇的脑残和那个恼羞成怒的大色批,我就这一里多路,我硬生生绕了一个多小时才到查理房子所在街道。

    街道里平和的气息与外面那群穷追不舍的混蛋形成的对比,就是马里亚纳海沟和珠穆朗玛峰的区别吧。

    “老公我脚疼。”

    芳子轻轻拉着我的衣服,我喘着粗气回身蹲下查看,由于芳子平时穿的木屐不好跑步,所以她索性将木屐脱了拿在手上,结果把脚给崴伤了。

    不知是不是装的,她说她痛的走不了路,我的内心告诉我,千万不要背她不然你就等着你的腰伴随着清脆的响声然后直不起来吧,等等,这好像不是我的内心,这是,费尔弗斯!

    但是为了履行绅士风度,我还是将她抱了起来。

    我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将这沉重的责任搬到查理看上去就比其他房子要豪华很多的豪宅,我拿出那把钥匙将门给打开,而里面坐着两个手拿汤姆逊的人。

    “我该叫你什么?”

    我下意识将芳子护在身后,而芳子却小手一动直接使出了定身咒,将这两人给定住。

    “你刚才为什么不用?”

    “如果用了老公就不会抱我了。”

    “你想的还真是周到呢。”

    我先是将他们的汤姆逊给拿下来,再是对准这两个看上去就不是善茬的人,随后使出解咒。

    “说说吧,来干嘛的?”

    “我…我们…是伯克利家族的人。”

    “哦……那你们找我干嘛?”

    “我们老大看到你惹了麻烦就想帮你。”

    “帮我,黑帮和黑帮,你们就是找个理由开干呗。”

    “不是的不是的,是真的想帮你,我带你去见我们老大。”

    “那就走吧。”

    我,林洛,失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