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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无垠,狂风肆虐,火辣的日头虽然在沙尘的遮蔽下稍有收敛,但依然会烤的人头晕脑胀,摇摇欲坠。旋舞飞扬的沙尘也绝不会太客气,只要稍有疏忽,它就会钻进人的眼耳口鼻里,更严重的话还会让人窒息。所以在烈日炙烤下的沙漠中还能挺立直走的人非但有强硕的体格还一定要有坚强的意志。
一望无际的沙海之上,果然就行驶着这么一队人马,看着大箱小箱、货物满载的,像是一队镖客。在这样的环境和气候下即使是躺着睡觉也会嫌床铺烫了屁股,更别说还押着这么几箱货物日夜兼程地赶路了,所以很多人宁愿作货郎也绝不作镖师。
队伍的最前方是一个刚毅挺拔的中年男子,穿着黑色莽缎制成的短装,警醒而干练,看上去像是镖头。他是这一队人中唯一还保持着沉稳步伐而且还挺直腰板的人,并非他的身体构造与别人不同,而只是身为镖头的人往往意志要比其他人坚强许多,因为镖师的职责本来就是无论在何时何地,宁可不顾自身性命也要保证货物安全,尤其是在这种环境下,人们要付出大部分意志与疲惫,干燥,暴晒,风沙相抗的时候,往往就很难在顾及到最初的责任,那么这个时候镖头的过人之处才会体现出来。
中年男子的身旁跟着个十二三岁的白面少年,身体略显单薄,在这样的狂风肆虐中身形有些摇摇欲坠。从他和中年人酷似的外表来看可以判断出他们是父子。少年继承了镖头修长的眉眼,英挺的鼻梁,生动的薄唇,就是没有继承他古铜色的皮肤。或许他历练还不够,或许这还是他第一次随父押镖,等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无数次以后,少年不再嬴弱,习惯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就会有他父亲那样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和尽泄沧桑的眼神。
尽管儿子这样羸弱不堪,可这个中年人却始终没有扶过他一把,别人看来会以为他冷酷无情,但少年却清楚父亲是希望他知道父母不可能一辈子守在他身边,也不可能一辈子都扶他,真正能够自我救助的却只有他自己,而所谓的坚强,就是在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和不堪的命运的不断斗争中形成的。
人马就这样拖着步子前行着,水囊也只剩下最后一袋,谁都不知道再前进下去会不会没命,但谁也不敢保证停下来不会死得更快,没有让他们失去信心的是镖头还在。
不远处,一间简陋的茶铺出现在眼前,其实土色的外形让它看起来更像一座废墟,但那泛黄的帆布上浓墨泼成的“茶”字分明又表明了它是一间茶铺。这无疑给众人一个巨大的欢喜,只怕现在能够进去大灌一通的吸引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当皇帝。这样,队伍的行程一下加快了许多,人在面临心中急需的时候,往往就会忽略身体上的负担。
“慢着!”
在这种“久旱逢甘霖”的情况下,往往会让人产生不真实感,这一声喊当真让众人停了下来。
原来是讲话一向很冷场的王喜生开的口,他拦在众人面前:“你们就没想过那是沙漠中常见的蜃景吗?”
王喜生话音还没落,头上就以遭了好几记爆栗,“你小子脑袋坏掉了?”王喜生很委屈地揉着脑袋,心想:“我还不是为你们这帮龟儿子好,怕你们白跑一趟,更加绝望。”再看时,他那班兄弟早坐在茶铺里了。
“王大哥,沙漠里的蜃景一般都是楼台水榭,瀑布山川,美若仙境,不会是这样一家简陋的茶铺的。”单薄的少年走上前来彬彬有礼地解释道,“当真读过书的识礼,不像那般粗野的汉子。”王喜生想到自己这也是第一次到沙漠中行走,自恃听人说过沙漠蜃景的话,就拿出来卖弄,没想到竟是闹了场笑话,所有人都只会嘲笑讥讽,只有这个少年殷殷开导,实在难得,又想到自己在宏福镖局一向被人轻视,也只有这少年不碍身份,时常宽慰鼓励,对自己礼待有加。一时间竟然千头万绪,感动不已。
“王大哥,快去茶铺饮水吧!”少年已走到他前面。
茶铺里的水也不多,不仅沉着沙子,还透着股怪味,而且每个人只卖一碗,馒头自然是又涩又硬,无法下咽。只吃喝了一会儿,就有人骂咧起来。但这家茶铺老板和小二就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的清账打扫,可能在这里呆久了,对客官的谩骂声早就习以为常,毕竟,这年头谁的生意都不好做。
“老板,你这里可有骆驼?”少年问道。
“当然有,这可是赚钱的生意。”老板人倒是很质朴,要是中原人,肯定总是在喊亏本。
“多少银子一只?”
“五十两。”
“爹,现在马匹疲惫,不宜负重,就分给没有脚力的兄弟们骑吧!所有的货物都上驼背,这畜牲虽然行程很慢,却可以持续不歇,而且它们生性耐旱,又能储水,我等水囊倾尽之时,亦可饮其血浆以续命。”少年一面向父亲解释,一面征求其同意。
“吾儿了得!吾儿了得!”镖头点头赞许,其实他本来就准备向老板买骆驼的。他看这是孩子第一次随他押镖,行事就已这般老练,心中大感欣慰,想来他重文轻武,深怕他日后难以执掌宏福镖局,由此可见,终日闭门读书竟是十分有用处的,常言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他这样做无非也是要让儿子明白在江湖中混绝不只能靠武力。
镖头向老板买了七只骆驼,又补充了干粮和水源就上路了。
又有几次黄沙漫过,再回头看时,茶铺已经看不见了。
“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再坚持个七八里路,我们就可以到达敦煌了,到城主那里卸下货物,我们就大功告成了,之后美酒佳肴我们自可尽享。”镖头也闭着气鼓励部下,但只说出这几句,嘴里就有沙子扬进来,十分难受,之后的路上也只有缄口不言了。
就在这时,一阵强劲的黄风朝这边席卷过来,带来铺天盖地的沙土,直让这一队本已疲惫不堪的人马呛得喘不过气来。但这黄风不像是自然形成的,更像是由几十匹良驹带起的。
“糟了,难道遇上马贼?”镖头心里一紧:“马贼个个身强体悍,善于骑射,又深谙沙漠的地理环境,若是在这里和他们打起来,无疑是以卵击石,自取灭亡。”
“爹,情况不对劲,我们还是先退回茶铺吧!在那里我们还能主动一些。”少年劝道。
“嗯,……高虎,庞靖,谢一飞,你们三人各带两个兄弟保护货物,切忌无论怎样都要牵好骆驼,其他人马分开,一前一后把他们夹在中间。我们撤回茶铺!”镖头道。众人这才也都意识到是遇上强盗了,忙按吩咐转换队形。
可危险总是来得很快,队伍没撤几步,雄厚的马蹄声和喧嚣的吆喝声已经包围了上来,在沙土的弥漫过后,众人已经被马贼团团围住。为首的马贼长相猥琐,穿一身兽皮短装,左手被人截了去,断位处装了一只铁钩,其他喽罗个个凶神恶煞,直咋呼得人心烦意乱。
“这位大哥,我们只是过路的,如果不幸惊扰了各位,兄弟我在这里陪个不是。”镖头上前毕恭毕敬道,又从银带中取出两锭白银奉上,“这些银子就全当我们的买路费,还望大哥你通融通融,放我们过去。”
一个小喽啰接过银子递给那贼头,贼头难看地笑了一下,把银子塞进腰间喝道:“你当我阿兹索忽尔是要饭的?就这两锭银子也想当买路费,你他妈混过江湖没有?”这贼头笑着用舌头舔舔左手处的铁钩道:“你的货物我全要了,识相的就留下货物走人,老子饶了你们这一票人的狗命。”
镖头神色也凝重起来道:“既然阁下混过江湖,就该知道我是个镖师,镖师可以不要性命,也不能丢掉货物。你的要求未免太苛刻了吧!”
“既然如此……”贼头挥了下手,作了个杀的动作,马贼们便都呲牙咧嘴地冲杀上来,双方就此展开血战。马贼们马匹优良,而且人马俱精力充沛,他们又习惯于沙漠作战,如此一来,无论宏福镖局的人再怎样武艺精湛,也还是落了下风。
少年从没见过这般混乱的场面,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所措,他学过些拳脚功夫,但从来没使过兵器,更没有杀过人,看着一个接一个倒下去的弟兄,他犹犹豫豫地不知道是否应该拔出腰间本用于作装饰的佩剑。就在这时,一个小喽啰挥着巨斧朝他劈过来,劲风强烈得快要把他的发髻震散,眼看斧刃就要劈到天灵盖,身体竟然无法挪动一步,而父亲正被人夹击,根本无法抽出身来救他。
这是少年生平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近到让他来不及感觉死亡带来的恐惧。谁知那一道劲风过去,他竟没有感到一丝疼痛,而只是听到身前另一个人的惨叫,睁眼看时,却是王喜生挡在了他面前,他本来是用自己的剑去挡的,但因斧头的劲力太大,竟然把剑劈断,不过也因此改变了方向,没有劈到他的头,而只是深深地嵌入他的左肩膀里面,但这样的疼痛已非常人所能承受。
王喜生按住斧柄,让那喽罗一时拔不出武器,抬手放出袖里剑,正中其心脏部位,小喽罗应声倒下,王喜生自己也倒了下来。少年忙上前扶住他,眼泪竟然夺眶而出:“你怎么可以?……?”“男子汉大丈夫,岂可轻易流泪,……活着离开,就是对得起我了。”王喜生把最后一把袖里剑塞给少年后便推开他,又杀入重围……
除了镖头和少年,所有的镖师都已经死了。马贼们的人马也已去了一半,但足以把这父子二人围死,而更糟糕的是对方的老大还在,而且还从未出手。
少年惭愧地说道:“爹,都怪我不好,如果不是我提出用骆驼载货,以马匹的速度兴许还能逃脱。”
“不是你的错,我们的马本来就很疲惫了,也不如这帮贼人的马匹精良,怪只能怪我们这次的运气太背。”镖头已经半面浴血,他一边抓着少年的肩膀一边从怀里掏出他许久未用的长鞭道:“记得回去的路吗?”少年一听此话,便已经明白父亲的意思:“不行,死也要和你死在一起。”
“那你娘怎么办?整个宏福镖局怎么办?你想过没有?”镖头抓紧少年瘦削的肩膀,神色从未如此骇人过。
“反正都要死了,还唠唠叨叨的没完没了,你们汉人就是麻烦。”贼头十分不耐烦。
镖头低头对少年小声说道:“待会我一甩出鞭子,你就趁机逃跑!”
“嗯!”少年郑重地点了一下头,他长这么大从没让父亲失望过,这一次也不会。
镖头突然出其不意的甩出长鞭,这鞭路呈一个圆形,刚好人人攻到,所有的人都没料到他还留着这么一手,自然是措手不及,马匹更是受了惊吓,纷纷扬起前蹄长嘶,把好几个喽罗甩了下来。“快跑!”镖头刚才按着少年的手突然使力,把他扔出圈外,少年记着镖头的话,“一定要逃走”,便头也没回地摒着一口气奔跑,直到双腿再也不听使唤了,才摊倒在地上。
炙热的阳光烤得少年连翻身都觉得痛,全身的皮肤就像干涸的大地一样龟裂开来,口中的干燥只怕现在有一湖的水他都能一饮而尽。他又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也不知昏迷了多久,少年的鼻孔突然被一点新鲜的绿意刺激到,他忙打个激灵坐起来,却发现眼前竟有几丛骆驼刺,“有救了。”少年如遇救星般地扑上去拉扯那一丛骆驼刺,尽管双手被刺扎的鲜血淋漓,也毫不察觉。这骆驼刺是沙漠中的难得一见植物,其根茎繁多而且深入沙地,能很好地保存从地底得到的稀少的水分,这也是它们能够在沙漠中存活的原因,骆驼在途中可以用它们充饥,濒死的旅人可以吃掉它们的根茎来续命。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这样的信念让少年的意志异常坚强,他大口大口地咀嚼着骆驼刺的根茎,也在盘算着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走。现在他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折回到来时的茶铺里去,但路程较远,路上也不能保证还有这么好的运气再能遇到骆驼刺;二是继续往西走去敦煌,不但路程较近,而且见了城主也有个交待。他现在当然很想回到母亲身边,但他更要为宏福镖局的名誉着想,父亲很可能已经……,他现在是宏福镖局唯一的支柱。
敦煌城,丝路之要塞,去西域一百里沙漠中之唯一绿洲,中有洼池及月牙泉调给水源,四季之候与中原无异,城中物产丰盈,民生欢快,城主持地势之要,于来往客商征以重税,得富甲天下。
“你叫什么名字?”高高在上的敦煌城主听完少年一路的经历,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满面沙尘但谈吐不凡的少年。
“陆晴雨。”少年一字一顿地答道。
“嗯……”城主捋了捋满下巴的胡须,突然道:“来人啊,把他给我抓起来。”
陆晴雨大吃一惊:“城主,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只因为我们弄掉了你的镖就要兴师问罪吗?”
“如果这么想,你就太天真了,我根本没要过什么百花织锦和汉朝古董,也根本没有祁运成这个人。……我也不知道你们宏福镖局得罪了我那兄弟什么,他飞鸽传书过来,叫我遇到姓陆的便格杀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