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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了很多年很多年之后,沈国栋都还能清楚地回想起重返校园的那一天自己那种难以描述的复杂心情。
那天他起了一个大早――在以往沈国栋近三十年的人生里并不是没有早起的经验:天色没亮他哆哆嗦嗦地从热被窝里爬出来,披星戴月、顶着寒风,倒两班车到城市的那一头去赶早班。那种因为怕冷而缩着脖颈的姿态,为生活奔波的辛劳,现在想起来都还有着淡淡的心酸。
但是那天的早起是不同的。
晴朗夏日的晨曦,阳光还没发挥出它炽热的热度,薄雾、露珠,空气清新。诗人赞美的早上,小鸟和花朵都歌颂的早上,他心情愉悦,深呼吸,感叹生命之美好。
开车送他的仍然是小马,到学校时才八点多钟。因高校开学,附近几条街上的交通明显有些堵塞,再好性能的车子,也只能以蜗牛的速度缓缓前行。
沈国栋坐在副座――这也是小马喜欢他的地方之一。
他没少送过郎杰的新欢,但那些人,大多有点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傲慢,乘车时会以主人的姿态进入后座,有些甚至还要摆摆谱。而副座这个位子,象是给朋友坐的,感觉比较平等。
一个人讨人喜欢,有时候只是因为无意间流露的某一个小动作、小片段。这种无意间的流露,其实反映出其做人的态度问题和内心某种真实想法。
小马心头有暗暗的惋惜:这么引人好感的孩子,怎么那边就舍得将他送过来呢。
他搭讪似地说:“好多人啊?”
沈国栋回脸笑了一下,说:“是啊。开学了嘛。”
街上的人确实多。川流不息,大多是学生打扮。两旁店家的生意一改假期时的冷清,大发学生财。有三两少年嘻嘻哈哈从车旁擦过,互相拍打对方的身体,仿佛很乐的样子。
这样的年轻,这样的朝气蓬勃。沈国栋看得目不转睛,眼中流露出一丝淡淡的羡慕。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真的回到那种无忧无虑的心态。
有些事经历过一次后,其感受是不同的。他已经被这社会折腾得疲倦了,心态有些苍老了,虽然现在顶着个年轻英俊的皮相、虽然也有重返校园的新鲜和兴奋,但这种兴奋能维持多久?他真的就能象这些学生一样有热情有冲劲,初生牛犊不怕虎吗?
……
花了将近大半个小时,车子终于以蜗行的速度挪到了校门口。
小马要了学生证去查他的宿舍号,沈国栋则守着行李,用一种并不明显的好奇眼光慢慢打量着这间将要在此度过三年时光的校园。
这间学校的全称是g城第三高级中学,简称三中。三中是一间完中,有初中部和高中部。学生们时隔一个暑假再聚首,校园里洋溢着一种欢快的气氛。
青春的脸庞、时尚的衣着,语声、笑声……当然,也不是个个学生都神采飞扬,大部分都有资格为姗拉娜做广告,要不就是脸色青青白白,一看就知道昨晚在网吧奋战了通宵。有些老生穿着学校的制服走来走去,深色、立领,这样的款式倒让沈国栋有些眼馋。他记得以前他也穿过校服,那是快要毕业的时候,教委规定学生必须购置一件,那种运动服的式样,俗不可耐的颜色、低劣的绦纶面料,背后印着学校的名称……没洗几次袖口就破了,偏偏就这么一件衣服,还值五十块钱。
正遥想当年,小马从人群中挤过来,“三号楼,407。”
整层四楼都是高一的宿舍。没错。现在的沈国栋,是一个高一的新生。
以骆云起的年龄,本应该念高三才对。之所以留了两级,明面上的原因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休了两年学,暗地里呢,却是因为沈国栋抛开高中课本的时间比骆云起还要长得多,虽然也临时抱佛脚的复习过,但这么短的时间里只怕仍然跟不上进度,所以干脆就决定重新来过。
宿舍走廊上到处都是扫出来的垃圾灰尘废纸和方便袋,开学的时候是这样的,无论男生宿舍还是女生宿舍,都是兵荒马乱一片狼籍。
沈国栋和小马绕过一堆垃圾小山,终于站在了407门前。抬手正想敲门,里面的人就开门出来了,打一照面都愣了那么一下。
那男生看到他的行李,冲他两人点头笑笑:“骆云起吧?”
沈国栋连忙堆起笑脸。“对,我是。”
那男生笑道:“我们寝室就你没来了。进来吧。”侧过身子帮他提行李。
“谢谢啊。”
“别客气。我叫熊飞,以后大家就是室友了。互相关照。”
沈国栋笑一下,与他握下手以示友好,“你好。”他对这个室友第一印象不错。这个才好算是新一代的高中生,英伟、热诚、谈吐有致,笑起来也格外爽朗。
小马问:“其他人呢?”
“出去买东西去了。”熊飞问沈国栋:“你有没有什么要买的?有的话待会一起啊。”
“好。”沈国栋笑着,抬头打量这间宿舍。
房间已经大致收拾过,二十平方大小,除了一张公用的书桌,就是四张上下床了,不过其他床位花花绿绿的床单都表示已经有了主人,只有靠门的上铺还空着。
小马轻声问:“习惯睡上铺吗?不然换一下。”
沈国栋忙道:“不用了。上铺就很好。”他来得最晚,当然失去选择的权利。再说,反正他个性随和,上铺下铺对他而言没有什么区别。
小马道:“那我帮你铺床。”
他是从部队退役的人,做这些事手脚非常麻利。沈国栋独立能力也很高,两人一起,又有个熊飞热心地帮忙,没多大一会儿就收拾得井井有条。
沈国栋看了看时间,说:“小马哥你先回去吧,剩下的那些我自己行。”
“衣架水瓶什么的还没买呢。”
熊飞笑道:“不要紧,我也还没买。门口就有超市。”悄悄问沈国栋说:“你哥啊?”
沈国栋笑了下,轻声回道:“……算是吧。”
他送小马下楼。小马说:“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不是吹牛,一般的事儿不用经过杰哥,就我也能摆平。”
沈国栋笑着点点头。
他不觉得自己会有什么要给他打电话才能解决的事。他都这么大的人了,完全可以把自己打理得很好,况且他对小马有种莫名其妙的歉意――这个活生生的小马哥,本应该架着墨镜威风八面跟着郎杰耀武扬威的,可现在,都快要沦为他沈国栋的专职保姆了。
“小马哥,那今天麻烦你了啊。”
小马摆了摆手,表示不值一提。骆云起这种真挚道谢的语气让他有点不好受。
老实说,他确实有点喜欢这个少年,所以也希望郎杰对他是出于真心的喜欢,哪怕这真心只有一点点,那多多少少也会对他产生一点珍惜的感觉。
他知道这少年迟早会被郎杰弄上床,可是,虽然已经预见了以后的事也对他抱着一定的同情心理,但小马已经不敢再对这件事发表任何意见了――昨天郎杰虽然在说了那句话后便打了个哈哈仿佛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当事者心中却非常清楚地知道那句话还是包含着一定的警告成分。
所以有些事,底下的人还是保持缄默吧……
下午,其他几个室友就回来了,大家又轮流自我介绍了一遍。
矮矮黑黑的叫蒲荣,高高瘦瘦的是李海川,还有王进一、丁俊坤、江俊杰……沈国栋逐一和他们微笑点头打招呼。
“骆云起,你不是本地人吧?听口音不太象。”
“嗯……”沈国栋有些庆幸这问题不是由霍家的人提出来。
那些编剧在写到借尸还魂的时候总是忽略了口音这个问题。中国各地的方言品种很多,除非象他这种情况――川渝两地相距不远,口音上并无多大区别,也多亏霍家的人对他爱理不理,才没有出现这么明显的破绽。
“你是哪儿人?”
“重庆的。”
“哇,好地方啊!”王进一一听便露出两只星星眼,“我听说那里遍地美女,解放碑每两根电线杆之间美女数量平均高达五个,而且质量还不低!这是真的吗?”
这种话题最能引起男生兴趣,此话一出,立刻一片哗然。“我靠,真的假的哦?”
“那岂不是男人的天堂?”
“瞧你那色狼样!把口水吸吸。”
沈国栋嗤一下就笑出声了。
这种男生间打打闹闹的气氛很容易就感染了他,对嘛,还是和普通人在一起比较放得开,果然住校的决定是正确的。他也半真半假地开起玩笑来,“是吧……我们那里春夏之交的时候有样东西特别好卖……”
“什么什么?”
“望远镜啊……”
男生们愣了一下,立刻就回过味来。望远镜拿来干什么?当然是看美女啊!王进一一拍桌子,发下宏伟誓言:“mmd,我决定了!以后大学志愿非重庆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