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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南边两山之间的山坳里整片的被洁白的杏花覆盖,夏元鼎记得他已经来了许多时日了,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安静、没有喧嚣的地方是理想中的净土。
五柳先生所说的,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他看到了。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他也看到了。
如果能不天天跟着爷爷学习的话,那就更好了。
“元鼎,明天不去爷爷家,你就在家好好写字,听到了没有?”
“知道了,娘!”夏元鼎无精打采地说道。
自被几个堂兄耍了一道之后,夏元鼎没想着要报复回去,他怎么可能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呢!
他只需要好好表现,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会有人好好管教他们的。
过了明天的休息日,后天就要去山脚的学堂学习了,到时候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那地方夏元鼎已经提前打探过了,比爷爷家宽敞许多倍,更关键的环境比较好,有花、有草、有树、有水,不认真学习的话很容易被美景吸引了。
偷偷的,夏元鼎到厨房弄到了一点点盐、胡椒粉等调料,他打算去踏春。为什么踏春还要带调料,夏元鼎只是习惯了而已,绝对没有野炊的打算。
他想没想过夏莹雪会不会跟着,放心,夏元鼎没那么傻,他有把柄在手,不怕。
说到这个还得感谢二哥元德,当初说到把柄直接就把姐姐吓走了。而他只不过是拿这个把柄唬一唬,居然也管用。那一刻他也挺佩服自己,拿根本不知道的事情也能达成自己的目的,颇有点顺手牵羊的味道。
………………
这个早晨,夏元鼎起床很有动力,他的房间很整齐,还有一套学习的桌椅,桌子上放着笔墨纸砚,还有一本翻开的书,叫《南朝旧事》,是讲述以前国家分裂的时候,割据在南方的一个国家,据夏元鼎推测,这个国家就是凭借着长江的天险能够偏安百年。
遗憾的是,长江在这里被称为大江。没错,就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那个大江。还好,名字不是太离谱,否则哪天念错了几个字,就要被打脸了。
本来夏元鼎想写一篇《陋室铭》挂在自己房间,最终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原因你懂的。不说他的字写的怎么样,就拿文中的句子“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讲,这两句拿出去实在是太能装了。
来到盛水的木盆前,看着水面自己清秀的面庞,夏元鼎觉得自己还得吃肉才行,现在有些瘦啊!
等到太阳开始变得红彤彤的时候,夏元鼎拿起一个葫芦灌满了水。
“鼎儿,不在房间好好看书,你拿个葫芦干什么?”
“娘,我要出门一趟!”夏元鼎大言不惭地说道。
“出门,不好好看书,出门干什么?”夏李氏放下针线活,眼睛紧盯着儿子的举动。
同样的,夏莹雪也在盯着弟弟,不过她并没有说话,希望娘能阻止这个不听话的孩子吧!
“娘,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夏元鼎走到夏李氏面前,要发起语言攻势了。
“说有一次,圣人去东游,走到东方的时候,见到两个小儿在辩论,圣人就去问,你们在讨论什么啊?”
“一个小儿说,我们在讨论太阳是早晨的时候离我们近,还是日中的时候离我们近,我觉得呢,日初的时候,太阳大如车盖,而到了中午的时候小得像一个盘盂,这不是远小近大的道理吗?”
“另一个小儿就说,日初的时候清凉而略带寒意,到了中午时就像把手伸进热水里一样热,这不是近热远凉的道理吗?”
“娘,你们觉得谁说得对啊?”
“娘觉得还是远的小,近的大,你看南山上的松柏,现在看不是小得很,但是离近了就大多了!”夏李氏觉得远小近大是有道理的。
“不是的娘,还是近的时候热,远的时候凉,烧火的时候就是这样!”夏莹雪不赞同娘的观点。
“那这跟你要出门有什么关系吗?”夏李氏问道。
“当然有关系了,娘要是能告诉我,哪个观点是对的,我就不出门了!”夏元鼎抛出一个圣人都解决不了的问题,这下子难住了母女俩。
“好了,你爱出去就出去吧,娘也说不过你,记得不要乱跑!”夏李氏感到很无奈,有知识的小孩太可怕了。
“胜利!”夏元鼎虽然很不光彩的赢了,可是他一点都不感到愧疚。毕竟提出了一个问题,启迪了两个人的思维。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
“石头这孩子是往哪儿跑,他家大人也不管管!”
“你是不知道,石头可是跟他爷爷认了好多的字,现在算是能识文写字的读书人了,可不能拿他跟那些泥娃子比!”
“也对,听说明天学堂就要开课了,我家那小子也能去上课,我打算送他去,省的满村子跑。”
早晨路过的村民在一边交谈一边去干活,对于生活他们其实没有多少奢望,一日三餐,粗茶淡饭。
登泰山而小天下,登东山而小鲁,夏元鼎在做的事情就是为了登上能晓天下的山而做的准备。
翠屏山脉往南的深处,常有猛兽的出没,最令人畏惧的就是大虫了。夏元鼎可没那么傻,自己送上去被老虎吃了,靠近村落的山脉边缘,危险的隐患早就被清除干净。你说如果万一真的遇到怎么办,这个就看老天爷开不开恩,活着或是被吃了,这是一个问题。
翻过小山的时候夏元鼎的心情还是愉悦的,但是当爬上虎头山一小会的时候,夏元鼎才知道高估自己的能力,他已经累成狗!
此时,他只好找个大石头歇着,现在他所在的位置已经比小山的山顶还要高了,有些村民的民居已经可以看清楚,外面还能看到映柳河的河水在流淌,河流两岸,绿意盎然。
“啊啊啊啊啊……”夏元鼎大吼释放心情。
“咯咯……”
一阵响动,只看到有只体型较大的飞禽离开了枝头,飞向天空。长长的尾巴,可惜不是凤凰,只是只野鸡,当然它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七彩锦鸡。
真想捉一只炖了,《本草纲目》中说,野鸡补气血,食之令人聪慧,这东西历朝历代都是皇家贡品。
一路前行,夏元鼎一路观察,除了盛开一片洁白的杏花外,虽没有遇到灵芝、人参之类的,倒是有不少草药,有几种他还认得,夏元鼎有些佩服自己,这可是在春天啊!
接着往上爬,抬头望去,这才发现山这么陡,在家里看的时候山没这么陡啊,怎么现在看来变得陡了很多。
虎头山的山顶,有一大堆突出的白色大石头,整座山看起来特别像是一头蹲着凝视远方的老虎,夏元鼎的目标就把虎头踩在脚下。
等累到快虚脱的时候,夏元鼎终于成功的到达了目的地。站在此处,放眼望去,四周风景尽收眼底,发源于山涧的泉水缓缓流淌,像条玉带,地里的劳作的村民小如柴棒,农田方方正正的像是豆腐块。
不时的有鸟儿在歌唱,有人在欢笑!
这时候,夏元鼎愣住了,他没笑啊,哪还有人,明明一个人,这笑声真是扫兴,好像是从白色巨石那边传来的,难道说有人比他还先来。
到底该不该去看看是谁呢,夏元鼎在犹豫,因为听声音,好像是一男一女,他们不会是在做那些羞人的事情吧!
但是时间转瞬即逝,你们干嘛声音那么大,让我发现真的好吗,夏元鼎心里编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