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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手里的合同书,李怡炫松了一口气,谈了一年时间总算是全部搞定了。
李怡炫手里拿着得是一份技术交换合同,就是德玛吉用闪存专利换INTEL的X86处理器专利技术的合同。
去年李怡炫在31世纪找人设计处理器时,对方免费赠送了两款新处理器给他,一款是专门针对高性能服务器和超级计算机SPARC构架的处理器,另一款是针对桌面和笔记本市场的Alpha构架处理器。
Alpha构架处理器采用的是历史上MIPS公司的RISC内核,李怡炫把这款处理器取名为CORE(酷睿)。
CORE处理器跟Alpha一样,是按照80/20法则设计的CPU,因此它的内核有两个,分为主核和副核。
主核的核心是RISC,是CORE最大的核心,RISC运算速度很快,因此主核要承担处理80%的重要日常任务,而副核的核心是CISC运算速度相对于RISC要慢不少,因此副核只负责处理20%的次常任务。
但对方的给的处理器的副核是能完全兼容INTEL公司的X86处理器的CPU,这就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李怡炫想在个人桌面电脑上有所作为,就必须要获得INTEL公司的专利授权,否则就得对CPU进行重新设计。
李怡炫让西蒙尼去与INTEL谈X86的授权时,没想到对方居然狮子大开口,于是李怡炫决定对CORE进行重新设计,一款不兼容X86的CPU。
但这个想法只过了一天,李怡炫就打消了,原因是就算重新设计了CPU,也不会让李怡炫获得什么的利益。
CORE是一款针对桌面系统的CPU,面向的是普通消费者,这就显得很耀眼容易受到人们的关注。相反工控芯片则不同,它面向的是企业用户而不是普通消费者,不那么受人关注。
个人电脑市场自诞生以来发展的很快,特别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和新世纪的头个十年,个人电脑用户每年都是成几何倍数在增加,加上电脑的升级换代又很快,因此桌面处理器每年的增长速度很是惊人,这会引来欧美特别是美国对桌面处理器的关注度。
一旦他们发现统治个人电脑的处理器,不是美国的企业,而是来自一家听都没听说过的香港公司,那些自大的美国人会怎么想?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打压,到时李怡炫和他的德玛吉公司会面临非常不利而又毫无胜算的窘境。
那时等待李怡炫的只有两种结果,要嘛彻底退出个人电脑CPU市场,要嘛就等着被人兼并,无论任何一种都不是李怡炫愿意看到得。
因此,如果德玛吉未来想要在个人电脑市场上有所作为,像历史上的INTEL一样成为桌面系统的主宰者,那么就必须找一个人顶在德玛吉的前面去吸引大家的眼球,而且这个人还必须是一家美国企业。
谁最符合这个要求?显然是INTEL无疑。为什么是它,首先我们来看看目前美国有几家公司从事CPU业务。
70年代美国从事CPU业务的只有INTEL、Zilog、摩托罗拉、AMD和MOS这五家公司。
这五家公司中除了INTEL和AMD,其余三家都先后离开了CPU市场。
去年也就是1976年,AMD和Intel签署了专利相互授权协议,INTEL公司允许AMD可以生产X86的兼容处理器,也就是说这两家公司生产的其实是同一种类型的CPU。
由于AMD生产的是INTEL公司的兼容芯片,因此这个顶在德玛吉前面的最佳人选非INTEL莫属。
从INTEL拿到专利授权,然后向市场推出个人电脑,在操控系统上对INTEL和AMD公司生产的CPU提供支持,一旦德玛吉的个人电脑成为标准,引起美国人的关注,李怡炫这时候就会把INTEL给顶到前面去。
到时扯着“没有INTEL的专利授权,就不给支持”的这张虎皮,李怡炫就可以躲在背后把那些竞争者给正大光明的给挡在外面。
你想生产符合德玛吉个人电脑标准的CPU?可以,只要你获得了INTEL的专利授权,我的操控系统就为你提供技术支持;没有,那对不起了,我不能为你提供支持,因为你没有得到INTEL公司的专利授权。
那INTLE会不会给他们开放授权呢?百分之百的肯定不会,少一个竞争对手,Intel就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这样一来INTEL很自然的就被顶到了前面去吸引所有人的火力,而德玛吉就能在被后悄悄地吃糖就可以。
至于德玛吉最后能占据多大的市场份额,就要看李怡炫的本事了,相信有操控系统在手,德玛吉怎么也能分得最大的一份蛋糕。
既吃了肉,也不会引起别人的关注,特别是国际反垄断协会的关注,这样德玛吉也就安全了。
可是这样一来操控系统不就变得很打眼了?
不要紧,到时李怡炫会进行下一步。
无论是谁把个人电脑市场给打开,IBM这头巨鳄肯定会闯进来。以IBM的尿性,肯定会另搞一套个人电脑标准的,到时候李怡炫就会鼓动INTEL货AMD去拿下IBM的CPU供货商业务。
这么做两个好处,第一,一旦IBM加入进来的话,市场上就有了两套个人电脑标准,背后有美国政府支持的IBM,肯定会对德玛吉的个人电脑标准造成很大的冲击,最终鹿死谁手谁也不知道,也许是德玛吉出局,也许是两种标准并存,可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背后有美国政府支持的IBM是绝对不会出局的。
这个时候,当初让INTEL或者是AMD去充当IBM的CPU供应商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一旦德玛吉的个人电脑标准出局,李怡炫由于拥有可以支持X86的操控系统和兼容X86的处理器在手,就能很快的掉头去生产可以兼容IBM电脑的兼容机。
要知道当年IBM为了与苹果争夺个人电脑市场,可是把他自己的个人电脑标准向全世界给免费开放,最后兼容机厂商活了而IBM且死了。
只要IBM开放,李怡炫就有一千种方法,把IBM的个人电脑标准给嫁接在德玛吉的电脑上。
因为两家公司用的CPU是能互相兼容的,到时候在操控系统上做点文章,就能让IBM的第三方软件商制作的软件,就能原封不动在德玛吉的电脑上没有缝隙的完美运行,德玛吉的个人电脑标准就不一定会死。
第二,由于IBM的操控系统是微软提供的,CPU又是INTEL提供的,没有抓住个人电脑的两大核心,最后就会造成这么一个结果,德玛吉的电脑能够兼容IBM,而IBM却不能兼容德玛吉,最终还是德玛吉会获胜。
而IBM呢,那时它早就被那些众多的小兼容厂商给挤到不知道那个角落去了。
要知道当年的康柏公司就是以一个BOSS兼容程序,就把IBM给完全拿下了,IBM虽然把康柏告上了法庭,最后却是输掉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