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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十四章 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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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了黄夫子一上午近乎填鸭式的打击教学后,青梅甩了甩早已僵硬的右手。黄夫子皱着眉,痛心疾首地看着她写的那几个字:“七八年了,竟然还这么烂,这么烂!真真气煞我也!”

    青梅也瞟了一眼自己刚刚的大作,理直气壮地说道:“夫子您放心,我绝对不会说这是您教的。”

    黄夫子一口气噎在喉咙管,过了许久,无可奈何地摆摆手:“朽木不可雕也!”

    青梅行了个礼,“夫子再见。”然后没有丝毫羞耻之心,大摇大摆的离开了。临出门时,突然想起什么事,又折了回来,“夫子,文老家今天做红烧肉,你去不去啊?”

    黄夫子一愣,连忙从铺垫上起身穿鞋,边打理衣服边嚷嚷,“丫头,等等老夫!你这个不尊师重道的,竟然这个时候才说。哎哎哎,走慢点啊!”

    文大夫如今已经古稀之龄了,但精神依旧很好,有时候甚至可以下地干活。当然他也只是图个乐子,别庄四周的乡亲们都十分尊敬这位医术高超的老大夫。自从东桥用一碗红烧肉征服了文大夫后,以至于文大夫每天都翘首以盼着东桥的到来。黄夫子起先还鄙夷的哼了声:“口腹之欲,非君子之道。”众人静静看着他,然后一块又一块的红烧肉都消失在了他嘴里……

    刚进文大夫的竹院,文大夫就屁颠屁颠地跟在东桥身后。青梅觉得纳闷,她依稀记得文大夫以前不这么好吃啊,估计是年纪大了,老了老了成老顽童了。

    东桥熟门熟路地去了厨房。青梅将小桌在院子里摆好,又倒了一壶文大夫自家酿的米酒。将酒壶放进木桶,丢进井水中冰镇一刻后,再小心翼翼地提起来。替二位老先生倒了一杯。院中清风小酌。黄夫子品了一口,沁凉到心间,舒服的顿时眯起眼,畅快地长叹一声。

    不多时,肉香四溢。东桥将红烧肉端出,碗下还搁着一个小炭炉。碗中红烧肉的肉汁依旧轻轻发出“咕噜咕噜”的诱人声音。

    文大夫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快送入口中,浓稠的酱汁包裹着舌尖的每一个味蕾,香、浓、软、糯!

    “天字第一号红烧肉,东桥丫头,这名号非你莫属啊!”文大夫赞不绝口。

    东桥得意地仰着头——那是,对于吃她敢认第二,这世间无人敢称第一!想到此处,东桥不免又提到了在别庄借宿的王岑与谢云昭二人。

    “我亲自下厨烧得红烧肉,那位谢公子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挑挑拣拣地夹了几块竟然就说饱了!他竟然饱了!一个大男人的胃口居然比小姑娘还要小,真是气煞我也!”

    青梅面无表情地吃着她的饭,最后半句‘气煞我也’是黄夫子早上说她的,被东桥这小丫头给现学现卖了。

    文大夫却来了兴趣:“谢公子?别庄里来了两个借宿的公子?”

    “是啊。”东桥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大家几乎都知道了。”

    文大夫捻须一笑:“青梅啊,你知道吗?”

    青梅一副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的模样,此时她特别希望黄夫子半路吼一句“食不言,寝不语。圣人之道你们又忘了,哎!”但黄夫子现在正与红烧肉纠缠的如胶似漆,圣人的话估计也忘到天边儿了。

    东桥那个大嘴巴直接嚷道:“小姐知道啊,她还嘱咐我不要去惹那两位公子。”

    “这样啊。”文大夫点个头,突然发现那碗红烧肉竟然被黄夫子一声不吭地吃了快半碗了,连忙拿起筷子抢肉吃。刚才的问话不了了之,反正也只是一时兴起问问,哪有红烧肉来的重要!青梅微微松口气,若是被文大夫追问下去,万一被套出她私自上山一事就糟了。

    帮文大夫收拾好了院子后,青梅便带着东桥及一个家丁告辞了。三人走在田野的小路上,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三人连忙走到路旁,两匹黑色骏马呼啸而来,又在他们身旁猛地勒马停下。

    王岑一脸欣喜,抬手指着青梅一时间不知要说什么。青梅目力极佳,之前便看到了马背的王岑谢云昭二人,心底微微一惊——这个时候是她自己装失忆,还是期盼这二人突然间歇性失忆忘记山上偶遇,两种选择哪一个概率大一点?

    王岑激动了半天,青梅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此时王岑终于将心绪平静下来,刚准备朝着青梅喊一声,谢云昭一鞭子猛地抽打王岑胯/下骏马,只听得一声嘶鸣,骏马如奔雷般向前飞驰。

    “告辞!”

    谢云昭说完,一骑绝尘。

    东桥愣了半响,呆呆道:“他们就这样走了吗?”

    青梅拍了拍衣服上的灰,朝着二人离去的方向静静看了会儿。刚才谢云昭的举动……他应该也不想多生是非吧,青梅如是想着。

    “回去了。”

    “哦。”东桥点头应是。

    谢云昭与王岑来到别庄,就像是一滴水滴入了本就平静的油锅,炸的正热烈时,油锅熄火了……

    别庄的丫鬟们又恢复到了平常的生活中,只是一个个显得闷闷不乐,脸上的笑容也不灿烂了,整个别庄仿佛被乌云笼罩了一般,阴沉沉的。青梅倒是靠在摇椅里,左手边放着乌梅汁,心里轻轻感叹宁静的日子真好啊!

    ——千万别又来几个年轻公子借宿,否则别庄就真的永无宁日了。

    结果悠闲的日子没过几天,钱娇又来了。

    “青梅,我马上要去京城里的姑妈家。我会想你的,时常给你写信的。”钱娇握着青梅的手,红着眼眶含泪说道。

    “嗯,路上小心。”

    钱娇点点头,又与青梅说了会儿话,但总是显得有些心不在焉。青梅四下看了一下,问:“你找谁?”

    钱娇连忙收回了目光,掩面笑道:“没什么,我就是看你这里新搭的牵牛花架子,挺漂亮的。”

    “哦。”

    青梅端起茶,细细品起来。

    钱娇又坐了一会儿,把能说的都扯了一遍,最后实在没话说了。终于硬着头皮试探问,“崔靖呢,我想走之前跟也跟他告个别。”

    青梅放下茶杯,“我不太清楚。”

    “你不清楚?”钱娇声音尖锐了一下,似乎突然发现自己有些失礼,又连忙笑了两声掩饰过去了。

    “我最近不常见到他。”青梅说的是实话,自从上次二人一起猫在厨房炒了两碗鸡蛋饭后,崔靖又开始神出鬼没起来。

    但钱娇显然不信,她勉强笑了笑,“青梅,我知道你可能怪崔靖之前去打虎皮,但是……我马上就要走了,大家都是好朋友,我走之前与他告别不过分吧。”

    青梅点头——这很正常。

    “但我真的不知道他最近在哪里,也许……你可以去问问崔管家。”

    钱娇脸色微微泛白,轻咬着下唇,勉强维持着优雅的举止。

    ——她竟然要她去问崔管家。虽然崔靖毫发无伤的从山上回来,但崔管家因为这件事早就太待见她了!青梅竟然还要让她去问崔管家,这不是找不自在么?!林青梅,你至于将崔靖这么藏着掖着?!

    “算了!”钱娇嫣然一笑,“反正以后大家还会见面的。”此时她似乎想起什么,突然又换了一副忧伤的面容,“青梅,你与我说实话,我去京城你真的不会怪我吗?”

    青梅脑中一白——她为什么要怪她?这个问题好奇怪……

    钱娇见她不说话,以为青梅正在伤心,心中不免有些得意,但面上依旧难过地说道:“青梅,你别伤心。别庄虽然在乡下,但这里景色不错。你一个人自由自在,崔管家又疼你。不过你放心,你肯定也会回去的,毕竟你是你娘的女儿,林府的嫡女啊。”

    天呐,这简直就是一个噩耗,晴天霹雳!!!

    在这田园别庄七年悠闲又自由自在的生活,让青梅差点忘了这具身体主人的身份是个官宦人家的嫡女!她不要回到大宅子里去!那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哦不!她将会成为一只暴露在阳光下的吸血鬼,被刺眼灼热的阳光给活活烧死!

    钱娇见青梅脸色突然变得惨白,心中生出了一丝报复的快感。青梅被林府抛弃,这些年一直郁郁寡欢。娘亲说得对,男人都喜欢柔弱些的女人,想必崔靖也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会对青梅好些吧。也罢,她将来是要嫁入高门的,这也是母亲将她送到京中姑妈家暂住的原因。崔靖虽然很好,但终究不过是个管家的孙子……

    钱娇如是想着,心里不免又弥漫了一些内疚。青梅也挺可怜的,她能够理解她为什么不告诉她崔靖在哪儿。

    “青梅……”钱娇想要说些什么话补救一下。但此刻青梅满脑子都是黑夜生物被暴晒在阳光下的恐怖场景,没有一点心思去在乎钱娇要说什么。

    钱娇自讨没趣。

    ——算了,她说的也是事实,等时间久了,青梅渐渐会释怀的。

    钱娇离开后的当天夜晚,青梅前所未有的失眠了。她整夜整夜的梦见自己被众人绑在十字架上,在阳光下暴晒,皮肤里不断发出噼啪的爆破声。无论她怎么挣脱都挣脱不了十字架的束缚,全身上下每一寸皮肤都在干枯,甚至炸裂,最后“轰——”的一声,灰飞烟灭……

    “啊!!!”青梅猛地坐起,惊出一身虚汗。守夜的丫鬟凉风急匆匆地跑进来,“小姐,您怎么了?”

    青梅回过神,低声道:“恶梦罢了,你去睡吧。”

    凉风面露担忧:“奴婢去煮一碗安神汤。”

    “不必了,下去吧。”青梅摆摆手,凉风见此状便也不再说什么,弓身退出。

    青梅担惊受怕了好几天,但日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林府的老爷夫人小姐们早就遗忘了林青梅这位嫡女,她的心这才渐渐又放回肚子。唯一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钱娇真的寄了一封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