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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孽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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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她正是要去庆祝晨儿的满月日,儿郎们不如女君,小户人家没有满月一说,大户的都是自己爹爹在院子里摆一桌意思意思。不过安君总想给他最好的,虽然他如今并不知道。

    她在东来客栈摆了一日的流水席,凡是年岁六十以上的人均可以去吃,又让人在城门口发了一日馒头,虽说上京是天子脚下,城中居民多富裕,但总归有人用得着的。

    “鸾凤今日若是无事,便随我一同去给晨儿过满月吧。”丁山怀着那阵子鸾凤还常在眼前晃呢,这会子带过去倒也不突兀。

    鸾凤眼神亮了亮:“奴也可以去么?”又用收理了理头发,整理整衣摆:“要不,奴回去换套衣裳?”

    鸾凤今日穿的太素,着实不大合礼,她自然不会傻到说‘你这般极好’,左右她今日无事,时辰也还早,便点了点头允他回去换衣裳。

    待他换好衣裳,安君便携他同成瑜瑾一道去了墨府,小儿郎的满月日,便是再宠爱,曾祖父同祖父祖母也不会去的,只叫人赏了些东西过去。

    刘清惯来是给她面子的,晨儿的满月日也在府中办了小宴,也不用邀人,府中的叔爹兄弟们凑一凑都有好几桌了。

    晨儿如今长得白胖壮实,穿得红彤彤像颗球,沉得像个铁疙瘩,她抱了一阵便手累的很,扔回给丁山去了。

    满月宴也就是这么一回事,众人送了份礼,围着晨儿夸奖了一番,又吃了饭,便各回各院,各找各爹去了。

    鸾凤很是喜爱晨儿,瞧着都不转眼,有人喜欢自个儿的儿子丁山也是高兴的,便将晨儿抱起放进他的手里,晨儿如今吃饱喝足尿好,任你们将我抱来换去,反正我只顾着眯着眼瞌睡。

    鸾凤抱着晨儿感慨良多,他是极羡慕的,他自记事起,便父母不详,由着人牙子在一间院里养大,同他这般的小儿郎数量不少,大家一并吃一锅饭,睡一间屋,挨饿挨冻都是常事。

    自有一日他被院子里的大孩子抢食揍了以后,去前院里打水洗伤口,被院子厨房的老爹爹看到给了一顿饱食后,便无师自通的点亮了装弱博同情的技能。

    他长得清秀可爱,又特特扮着柔弱得样子,活脱脱一个小女君模样,戳到了院里一众爹爹们的心,但凡男子,便没有不望自个儿也能生个小娇娇的心思,生不了,平日里也瞧不到,有个假的聊以慰藉也是好的。

    自那日起,他便没有再挨过饿,直到十岁那年,被卖进了园子里。

    他心中是很自豪的,因为长相不好的,静园都不要。

    到了园子能吃以前吃不到的食物,穿以前不敢妄想的衣裳,住着如画中一般的漂亮暖和大屋子。

    还有衣着奢华,由着香车宝马接送、出手大方的女君,一切的一切,让他迷了眼。

    他还记得第一次得的赏赐,一位女君约莫是喝多了,见人就赏,到了他这处,银子已经赏完了,那位女君便随手拔下头上的兰花玉钗扔到他跟前。

    这是他得到的第一支钗,虽被那位女君扔的时候磕裂了一瓣花瓣,却一点也不影响他当时激动的心情,他仔细的收起那支簪子贴身放进怀中。当天下了值,打了水当镜子,就着园子走廊上长明不灭的灯带上了那只钗。

    他想起了在擦园子楼梁时瞧见的外头的那些衣着鲜艳的儿郎们,他们穿着如来园子里享乐的贵人们穿着的那般好的衣裳,带着那般好看的首饰,出行有马车,下车有仆人,摸了摸头上的钗,他也想,他也想过那般的日子。

    教习爹爹说要栽培一批新公子的时候,他也报了名,他努力学习着弹琴、唱曲儿、刺绣,学习着如何讨好女君,只要教习爹爹愿意教的他都愿意学,终不负所望,他进了定邦王府,成了定邦王君的一位小侍。

    瞧着怀里的这个白胖的儿郎,穿着顶顶好的绸缎衣裳,手里带着金环铃铛,脖子上带着精致的长命锁,他在王府的时间也不短,也能瞧出这是珍宝楼的萧师傅的手艺,萧师傅制的首饰,京里多少富贵人家想买都买不上。

    就是这么个娃娃,自从出生起,便享受着他永不及的荣华富贵,有爹有娘,还有顶顶疼爱他身份荣耀的姐姐,如此多的宠爱,就是那皇子院的皇子们也不过如此了吧。

    他会在王府里扎根,将来,他和孩子们也能有这么多的宠爱。

    将手中的襁褓轻轻的放回丁山怀里,拿出自个儿绣的那套小衣裳:“晨公子长得可真壮实,我想着丁爷怀晨公子那会子肚子便大,定是个个儿足的,做衣裳的时候还特特往大了做,如今一看,倒是正正好。”

    丁山很是欢喜,他自己不会动针线,瞧着有人费心给自己儿子做小衣裳,心里美得冒泡泡,接过小衣裳比了比:“确实正好穿,你的手惯是这么巧。”

    说来他尚未生产之前,鸾凤倒是也偶而来陪他解闷儿,也做了不少小衣裳,自他生了以后,日日有着妻君陪着,加上又带着孩子,竟未有想起来过鸾凤,也是惭愧得很。

    所以说,人都有渣属性,端看渣得明显不明显。

    成瑜瑾准备的贺礼是块成色极好的玉佩,丁山惯来对读书人好感高,加上他长得好,家世清白,还是老王爷给自己女儿的未来夫郎,又在自己生产时帮过一阵子,好感度那是蹭蹭蹭的往上涨,当下接过那块玉,就要给墨晨带上了。

    尚是成瑜瑾手快:“丁爷先不忙,如今天气凉了,不若先将玉暖上一暖再给晨儿带上。”

    丁山觉着老王爷着实有眼光,有这么一个心细体贴入微的儿郎陪着女儿,倒叫他放心不少,想着女儿也快满十五了,安排同房的日子也是迟早的事情,便将一直想说的话说出口了:“甭丁爷丁爷的叫了,喊叔爹罢。”

    此般叫法没有逾越,成瑜瑾就未有推劝,认真打了揖,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句;“叔爹。”

    安君同成瑜瑾虽订了契,相当订了婚,不过终归是没有成亲,这句‘叔爹’喊得就如前世里见恋人们见父母喊的那句‘伯父’。

    安君在一旁囧得木着脸,鸾凤在一旁扭着袖子咬着唇,偷偷撇了眼安君面无表情的脸,觉得‘王君定是不高兴的,只是不愿拂了丁爷的话,才忍住没反对’。如此一想,白过去的脸才缓和起来。

    不过他自以为做得隐秘,表情很好,却错估了这三人,丁山懂成瑜瑾练过武,耳聪目明的,安君则是练就了一副名着正眼看前方,实则眼观八面的好功力。

    丁山是绝没有歧视他的意思,只不过鸾凤这么个身份,就是在清河,他也不会允许安君娶了他,就如同现代的婆婆们,就算不歧视小姐,但绝不会允许儿子娶小姐的心理一般。

    他若跟在安君身边,只有丁山在一日,他便永远只能做个小侍。

    有些事情,当局者迷。

    自那日后,鸾凤便隐隐同成瑜瑾杠上了一般。

    若是安君送了成瑜瑾一盏琉璃灯,他便定要磨到一面芙蓉镜。

    若是安君夸成瑜瑾舞剑身姿好,他便定要一展歌喉。

    成瑜瑾大多数时间都着素衫清雅如莲,他便着艳衫,热情似火。

    他们这般你来我去的,安君都要怀疑他们相爱了,忍了好久才没直接道;‘如是你们有这番子心思不必压抑,左右有我护着呢。’

    鸾凤虽然一直努力倒腾自个儿,但他本就是个正太脸,那般艳丽的着装他压根就撑不起,愈是显得处处低了成瑜瑾一头。

    安君本就不是个爱操闲心的,鸾凤他爱折腾啥就折腾啥去,只要不犯到她的底线,她历来宽容,瞧着他偶尔打扮得怪异的往自个跟前晃,虽不会去硬要求别个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来打扮,但也不会昧着良心去夸奖一番。

    如此一来,鸾凤就愈发想要赶上成瑜瑾,让她瞧一瞧到底哪个才是真正好的。

    他对成瑜瑾有了执念,入了魔障,发誓要将他从那飘渺仙宫打下十丈红尘。

    若是安君能早早知了他的心思,定会劝一句,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鸾凤一直觉得安君是他一生的劫,但有一日突然发现,成瑜瑾才是他的劫。

    他尚记得第一次碰见成瑜瑾时,恍若天人。

    安君也很美,美得晃花这红尘中一众男子的眼,如同绽放在夜间的一朵瑰丽的永夜花。

    却没有成瑜瑾那般的感觉,他第一次发现,有人明明站在你眼前,你却觉着他站在云端,需得抬头仰望。

    他很是自惭形秽,得入王府的高兴劲儿一下散去大半,他是王君的正夫罢?王君有这等容色的正夫,他这样的姿色怕是不得入眼了。

    “这是成瑜瑾,瑜瑾,这是嗯...学里一位女君送的歌人,叫鸾凤,你且给他安排个地儿住着吧。”

    王君的声音让他骤然醒悟,他还可以讨好他,左右王君的身边会有不少人,若是自个儿讨好了他,那许多事情就好说了。

    抬起头,福了礼,用一惯无往不利的可怜神情望着他,弱弱的喊道:“瑜瑾哥哥。”

    他却没看他,只对着王君道:“瑜瑾知道了,便让他住在竹院可好”得了王君的肯首,才稍稍侧了身,眼神都没落到他脸上,还了礼道:“鸾凤公子客气了,瑜瑾万不敢当公子一声哥哥,万望公子日后还是叫我的名字罢。”

    他这是看不起自己,指明自己出生低贱,将握紧的拳头藏进袖子里,还以为是个天人,却没想也是个俗人,既是俗人,他就有法子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