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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过去是臂弯里的婴孩

作者:淅沥一脸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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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钦不是个爱追忆过去的人,所以他很少记得做过梦。

    然而这两天,一切都似乎在预示着他有条不紊的生活,即将有不同寻常的侵入。

    他梦见了他们的相遇,梦见了他们的离别,梦见了久违的青涩与心动。

    徐钦比易雅克高两届,两人认识的时候,易雅克还是大一新生。

    那是一次轮滑社的聚会,鹿童是社团骨干,死活要牵着易雅克做家属代表,美其名为有福同享,实则更重要的是有难同当。于是,有了我们男女主角命运性的邂逅——事实却是,这纯属徐钦同学单方面臆想。

    易雅克坐在鹿童身边,挡酒发呆,旁人见她安安静静的,笑得腼腆,便也不闹她。鹿童本就是个闹得开的人,一下子就玩嗨了,哪还顾得上她。于是她就坐在一旁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吃菜。

    徐钦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一群人撇开了饭桌,在房间一角团团围着,看来是玩游戏正惩罚得嗨。饭桌上独留一个女生认真地趴着饭,马尾高高翘着,低眉垂目的,看不清面容。

    正好徐钦饿得慌,取了餐具就在女生旁边坐下。女生抬起了头,入眼是一张干净的脸,看起来像中学生,皮肤很白,两腮蒸腾出两抹淡红,她笑了笑,左脸有个小酒窝。两人就闷头一人一筷子,伴着嬉闹声,专注地吃。

    直到那批玩游戏的有人回过头来,才打断他们的沉默。

    “诶,阿钦你迟到了也不吭声,怎么就吃起来了?”花衬衫走过来就是一拳,砸得徐钦差点没噎死,连咳了几声,旁边递来了一杯酒。

    “迟到这么久,该罚酒,这点可不够,吹起来!”鹿童给递酒的姑娘比了个“好样的”。

    徐钦接过酒杯,看见了姑娘满眼的抱歉,他笑了笑,轻轻咳了声,慢慢喝了两口放下,站起身来却是二话不说,把着酒瓶一口闷。待他干完一瓶低头一看,旁边被安抚了的姑娘竟然又低下头安静吃着。

    年轻的学生们一个赛一个的生猛,先知先觉自发向着成人世界进化而去。散场的时候,易雅克将醉得稀里糊涂的鹿童轻松拽上背,扛着就走,众生醉眼都惊呆了。徐钦迄今还记得,自己当时醉得不轻——他向来酒量不大,红着眼有点感动有点羡慕。在青年们无知无畏一心向着成人世界奔跑的途中,有那么一个人,似乎滞守在后方,不追随亦不逃避,只是静静地看着听着,不紧不慢地迈开自己的步伐,时时刻刻可以将身边的朋友圈入自己的时空。他不想成为这样的人,但想要有这样的朋友。

    鹿童宿舍三人,她和易雅克、单昀,单昀是个天然傻白甜,其男友桂洋在南京,趁着清明假期奔来相会,便请上两人吃个饭,鹿童担心全是女孩子,桂洋会尴尬,就叫上了徐钦,这便有了两人的第二次见面。五个人的队伍到街头变成了六个人——桂洋碰到了一个哥们,名叫施孔图,一见鹿童便两眼放光粘了上来。餐桌上气氛很热烈,似乎聊起了考研的事,施孔图一个劲谦虚:“我不行我不行我不行!”大家一个劲鼓舞“你行你行你行的!”那厢埋头吃鱼的易雅克抬起了头,幽幽道:“你还是男人么?”众人哄笑,她来劲了:“难道你是小牙签?脆生生个小牙签,软塌塌个绿豆芽?”众人眼神都不自觉往施孔图□□扫,可怜的家伙差点当众耍流氓索求清白。

    他回想着笑了起来,也许就是这种莫名的状态外补刀勾起了他的兴趣。人与人之间的吸引,要么因为共同性,要么因为相异性,前者能在相互欣赏中互补自信与自尊,后者能引发人本能的好奇与求知。自然,他属于后者。

    第三次见面,在镜湖的竹林道上,他招呼了一声,她笑了笑,旋转的小酒窝仿佛一道磁,吸走了所有竹叶间透下的璀璨,一点点满溢而出。他和她擦肩而过,他首次发现酒窝还有这般魔力。

    后来,他从鹿童嘴里听说了不少关于她的事。比如说,她攀爬围墙摔进了校医院,她又一次傻逼的在校园里迷路求支援,她体育课忘选了被编进了篮球班……那个餐桌旁递酒的姑娘,就这样渐渐的,在他脑海里活了起来:认真地扒饭,清新的酒窝,猥琐地补刀,迷糊着瞪眼,帅气地扛人,绯红着脸恼怒砸篮筐……

    再后来,他借着鹿童的鼎力相助,勾搭上了她。他认识到了立体的她:她对书本有着恐怖的占有欲,其严苛好书癖、瞬间成魔、长久记仇一度令人望而却步,但学霸的作业优秀程度又惹人垂涎万里,进退维谷的众人欢呼着迎来了徐钦。然而徐钦高了易雅克整整两个年级,还跨着学院,亏得他处处找借作业的借口!最后甚至让易雅克误会他喜欢上了她们系的某个女生,让他的追求路坎坷得几乎掉了头!

    他陪着她满上海找美食,替她打了半年的晨跑卡,送了半年的花式早点(人追上了自然是拉着一起晨跑,一起吃早点),只因为借作业,她一直以为他喜欢的是鹿童,晨跑、早点只是顺便,至于美食,每次他来鹿童都不在,自然只能失望的跟她凑合了。他怒:“你这眼屎得存了多少年,将你迷糊成这样!”她弱弱地凑上,笨拙地单眼眨巴:“小时候,算命先生对我说,小姑娘,只有天下第一帅的人,才能闪亮发光助你开眼!我开眼了!看!我眼多亮!”

    他偶尔会说两句情话,看她瞬间脸红,扭捏的可爱,然后半天回应他一句夹生变味的情话,听在他耳里,却是意外的动人;偶尔戏瘾上来,飙起荤段子,却每每令他自叹弗如;她会把她不吃的菜扔给他,也会把他喜欢的菜扔给他;他一手翻着资料,一手供她细细数着食指的指纹圈……他们像所有的情侣一样,顽劣地撕咬对方的唇瓣,嘻哈闹着无人听的话语。

    他们拉着手站在无人问津偏远的校医院门前,他给她一边解释一边示范着什么叫做丁字站立,什么叫做八字站立和平行站立,教她怎么掌控速度与方向,教她各种刹车停止方式,初始她瑟瑟索索牵着他的手不敢动,后来却是疯得连他一个老手都惊惧万分,她摔得惨烈,却高呼痛快!

    在矩形图书馆前的情人坡上,他枕着手掌仰躺着,她蜷着双腿读莎士比亚的诗:“你,我诗中情妇兼情郎,是造化亲自绘出你女性的面庞,你虽有女人的柔婉的心,但没有轻佻女人惯有的反复无常,你的眼比她们的更真诚更明亮,目光流盼处,事物顿染上金黄。你有男子的风采,令一切风采低头,使众男子神迷,使众女子魂飞魄荡。造化的本意是要让你做一个女人,但在造你时却如喝了迷魂汤,胡乱安了个东西在你身上,我于是不能承欢于你,那东西我派不上用场。既然造化造你是供女人取乐,给我爱,但给女人□□的宝藏。”她不看文学批评,不看文学研读解析类文字,从来自以为是,她正经追问,那东西派上用场不就是承欢么。

    在一个海风肆虐的雨夜,年幼的松树被连根拔起,他们将书包甩进宿舍楼里,追风而去,倒进漆黑的草地,翻滚追逐,呼吸间有海的咸涩、有草的枯荣,更多的是彼此疯狂的人间气味……那个象征圆满的手势,诞生在图书馆的负一层,穿过威廉·莎士比亚和列夫·托尔斯泰,他们向彼此伸出手去,靠近,亲吻,融合……那一刻,她很圆满,他知道。

    她大二,他已大四。他筹备着出国,她说最喜欢德国。他如愿拿到了,她说如果海龟,一定帮忙要一份孙大圣的签名。

    两人在那天小小庆祝了一下。

    他没有问,异国恋她愿不愿意。

    她也没有问,他还会不会回来。

    他们心照不宣地继续交往,直到他离开。

    他在父母的目送下,登上了飞机。一隔七年,再无联系。

    毕业季也是分手季,他们好不容易追逐了一次大流,赶上了这个契机。他们的心情混在另外的他们之中,俯拾即是,没有人停下脚步细品,连那份个体的独特性都在其中消亡。繁忙的求学生活,新奇的异国风情,轻易地卷走了他的离别,正如那阵风带跑了他的“我喜欢你”。也正如,那句告白,再次从混杂着肉与酒的嘴里跑出来,离去的那声告白再次被风带了回来。尘埃落定,那份离别卷土重来。只剩下,一点点唏嘘,一点点怀念,一点点温暖的笑意。

    往事,是臂弯里的婴孩,或妨碍,或促进,让过去的经历换一重面貌重新卷入现在的行动。

    徐钦摸了摸眼角,用回忆一点一滴地串联着梦镜,用梦一厘一毫地唤醒着记忆,月夜下那个单薄的背影再次清晰地浮现,那个冷静淡然的声音依旧甜美,他心如止水。当初她从故事里走进他的心里,现如今,她又以同样的方式重现,然而这次,一切的一切,又会何去何从。

    挂在他臂膀上的婴孩粉粉嫩嫩,笑得一脸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