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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城堡夜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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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德·史塔克单膝跪下。

    他并不意外,除了这个原因,劳勃·拜拉席恩还会为了什么而千里迢迢北上呢?

    御前首相是七大王国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要职,他将代表国王发号施令、运用权威、统御三军、执掌司法。

    遇到国王缺席、生病或其他突发事件,他甚至会坐上铁王座,直接统治国家。

    劳勃等于是将王国交到他手中。

    而这,却是他最最不想要的。

    “陛下,”他说,“恐怕我的能力不足以胜任此等要职。”

    劳勃·拜拉席恩高兴地发出一声佯装不耐的咕哝,“我要真为你着想,早让你退休啦。我是打算让你来治理国家,带兵打仗,而我自己呢?痛痛快快地吃喝玩乐,嫖个过瘾。”

    他拍拍肚皮,嘿嘿笑道:“你知道那句形容国王和首相的谚语吧?”

    奈德·史塔克当然知道。“国王做梦,”他说,“首相筑梦。”

    “有个跟我上床的渔家女孩告诉我,他们中下阶层的百姓有个更妙的比喻:国王吃席,首相拉屎。”

    此话一出,他仰头狂笑,回音响彻黑暗,四面八方的临冬城死者却似乎很不以为然地冷眼旁观。

    当笑声终止,奈德·史塔克仍然单膝跪地,眼睛上扬。“妈的,奈德,”国王抱怨着说道:“你好歹也跟我一起笑一笑?”

    “有人说这里的冬天太冷,人若是笑了,声音会冻结在喉咙里,直到把人活活噎死。”奈德·史塔克平静地说道:“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史塔克家人甚少有幽默感。”

    “跟我一起到南方去,我一定让你再露笑颜。”国王向他保证道:“你既然帮我得到了这张该死的铁椅子,就该帮我保住它吧。

    我们注定是要并肩治理国家的,倘若莱安娜还活着,我们现在就该是连姻手足,名副其实的兄弟了。

    呵呵,好在现在也不迟,我有个儿子,你有个女儿,我家小乔和你的珊莎会把两家结合在一起,就好像当年的莱安娜和我。”

    这个提议却真吓了奈德·史塔克一跳:“可珊莎才十一岁。”

    劳勃·拜拉席恩却不耐烦地挥挥手:“已经大到可以订婚啦,结婚等过几年再说。”国王微笑,“你这浑球,还不快站起来说好。”

    “陛下,这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与喜乐。”奈德·史塔克回答,接着他露出迟疑,“可也太让我措手不及,能否给我点时间考虑?我要告诉我妻子……”

    “好,好,当然没问题,去跟凯特琳说罢,好好想清楚。”国王伸出手,拍了拍奈德·史塔克的手,然后把他拉起来。“别教我等太久就是,你也知道我没什么耐性。”

    一时之间,艾德·史塔克心中充满了一种山雨欲来的恐惧,毕竟寒冷的北国才是真正属于他的故乡。

    他看看四周石像,吸了口墓窖的冰冷空气。他隐约可以感觉得出身旁历代先祖的目光,他知道他们正侧耳倾听,他知道,凛冬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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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些场合——虽然不多,却依旧存在——琼恩·雪诺会暗自庆幸自己是个私生子。

    当他拿起传来的酒壶,把自己刚喝干的杯子斟满时,他忽然惊觉,现在就是这样的场合。

    他返身坐回了长凳,和青年的侍从们坐在一起,啜饮着杯中的佳酿。

    此时,满口夏日红酒甜美的水果香气,牵起他嘴角的一丝微笑。

    在临冬城的大厅里,此时热气蒸腾,四溢着烤肉和刚出炉的面包所散发的香味。

    大厅的灰石墙上挂满了各家旗帜,白色是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金色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绯红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

    大厅里有位歌手正拨弄竖琴,高唱歌谣,然而在炉火熊熊,蜡碟碰撞和酩酊交谈的喧嚣覆盖下,让坐在长厅末端的他根本听不清楚。

    为国王接风洗尘而举办的欢迎晚宴,已经进行了整整四个钟头。

    琼恩·雪诺的兄弟姐妹们和他隔着整个大厅,他们和王子公主们坐在一起,只比史塔克公爵夫妇和国王王后所处的高台低一席。每逢这种特殊场合,他的公爵父亲总会特许每个孩子喝一杯葡萄酒,但不准再多。

    在这个时候,反倒是像他这样与随从仆役们在一块儿的,没人会管他喝多少。

    他发现自己的酒量原来和成人差不多,在身旁这群兴高采烈的年轻人怂恿下,每当喝干一杯,他们就怂恿他再来一杯。

    琼恩·雪诺很乐意与他们为伍,津津有味地听他们彼此吹嘘战争、打猎和偷情的故事,他相信,这群伙伴绝对比王子公主们有趣。

    先前当访客们从大门口鱼贯而入时,他已经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队伍正好从他座位前方不远处经过,他便好好地瞧了个清楚。

    他的公爵父亲护送王后走在前面,她正如传闻中那么美丽,镶满宝石的头冠衬着她金色的长发,闪闪发亮,其上镶嵌的翡翠和她璀璨明亮的碧眼搭配得完美无瑕。

    父亲搀扶她步上高台,引她到席位坐下,然而她却自始至终都没正眼瞧他一下。

    琼恩·雪诺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还是看得出王后的笑容只是表面功夫。

    接着是国王本人,他挽着史塔克夫人的手走了进来。

    琼恩见到国王,只觉大失所望。

    父亲常说起那个天下无双的勇士劳勃·拜拉席恩,三叉戟河的恶魔,全国最骁勇善战的武士,在王公贵族间卓然不群。

    可在琼恩眼里,他不过是个红脸长须,汗流浃背的胖子,走起路来一副耽溺杯中物的模样。

    在他之后进来的是孩子们,小瑞肯走在第一,很努力地要装出三岁小孩所能表现出来的庄严姿态。

    当他走到琼恩面前的时候,还停下来打招呼,琼恩·雪诺只得催促他快走。

    罗柏紧跟在后,他穿着象征史塔克家族色彩的灰绒白边羊毛衣,挽着弥赛菈公主的手。

    弥赛菈公主还是个小女孩,年纪不满八岁,珠光宝气的发网内金色卷发有如瀑布般流泻直下。

    他们经过时,琼恩·雪诺注意到她看着罗柏·史塔克时的羞赧微笑。

    他的结论是,这女孩八成挺无趣,不过罗柏根本就没发现她有多蠢,他自己也看着她,笑得像个傻子。

    接着他的两个异母妹妹也护送王子们进来了,艾莉亚和胖嘟嘟的托曼王子走在一块儿,他那白金色的长发比她的头发还要长。

    大她两岁的珊莎则是陪着王太子乔佛里·拜拉席恩。

    乔佛里·拜拉席恩今年十二岁,年纪比琼恩和罗柏都小,长得却比两人都要高,琼恩想到这就很不痛快。

    乔佛里王子有妹妹的长发和母亲的深邃碧眼,金色的发卷盖过金色宽领带和高贵的天鹅绒衣领,珊莎走在他身旁,容光焕发。

    不过,琼恩可一点也不喜欢乔佛里那副嘴唇上噘,对临冬城大厅轻蔑鄙夷的神态。

    他对走在王太子后面的这一对比较感兴趣:他们是王后的兄弟,都是凯岩城兰尼斯特家的人。

    任何人都不会把谁是“雄狮”,谁又是“小恶魔”给弄混的。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是瑟曦王后的孪生手足,生得高大英挺,金发飘扬,有着闪亮的碧眼和利如刀锋的笑容。

    他穿着大红丝质长衫,漆黑高统靴和黑缎长披风。上衣的前胸用金线绣了一只兰尼斯特家怒吼不驯的雄狮。人们称他“兰尼斯特雄狮”,又在背后窃窃私语“弑君者”这个名号。

    琼恩·雪诺发觉,自己几乎无法将视线自他身上抽离。

    这才是王者应有的风范,詹姆·兰尼斯特走过面前时,他是如此暗想着。

    接着他望向詹姆·兰尼斯特的兄弟,他正摇摇摆摆、半躲藏地走在哥哥身边。

    提利昂·兰尼斯特是泰温公爵年纪最小,也最丑陋的孩子。

    诸神赐予瑟曦和詹姆的一切优点,一样都没留给提利昂:他是个身高只有哥哥一半的侏儒,鼓动着畸形的双腿努力想跟上哥哥的脚步。

    他的头大得不合比例,鼓胀额头下是一张扭曲的怪脸。双眼一碧一黑,从满头长直金发下面向外窥视,他头发的颜色几乎金亮成白。

    琼恩·雪诺饶富兴味地看着他打面前经过。

    达官贵胄中最后进来的是他叔叔,守夜人部队的班扬·史塔克,和他身后琼恩·雪诺不认识的一个衣着有一些奇特的黑发英俊男子,还有父亲年轻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

    班扬·史塔克经过时对他露出温和的微笑,但席恩·格雷乔伊则对他完全视若无睹,不过这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

    至于那位黑发陌生人,在路过了琼恩·雪诺的时候,对着他露出了一丝奇特的微笑。

    等到贵宾全部就座之后,大家彼此举杯祝福,互致贺词,然后晚宴便正式开始。

    琼恩·雪诺从那时起就在喝酒,到现在还没停下。

    长桌下有东西摩擦他的脚,低头只见一对红眼睛在盯着他可怜兮兮的望着。

    “肚子又饿了?”他问道。

    餐桌中间还有半只蜜汁烤鸡,琼恩·雪诺伸手撕下一只鸡腿,突然心生一计,用餐刀把整只鸡的肉切割下来,然后让剩余的鸡骨从自己双腿间滑到地上。

    “白灵”野蛮却安静地撕咬起了骨头。

    他的兄妹们都不准带狼进宴会厅,惟有琼恩·雪诺所处的大厅尾端,狗多得数不清,自然也就没人管他的小狼。

    他告诉自己这也算专有的好福气。

    眼睛突然一阵刺痛,琼恩·雪诺粗鲁地揉揉,咒骂着熏烟。

    随后,他又喝了一大口葡萄酒,然后看着白灵吞噬了整只鸡。

    狗狗们在餐桌间来回走动,跟着女侍四处逡巡。

    其中有一只长着大大的黄眼睛的黑色混血母狗闻到了鸡肉香味,便停下脚步,低身挤过长椅想要分一杯羹。

    琼恩·雪诺冷眼旁观着双方的对峙,只见那母狗喉头发出低吼,慢慢的靠近。

    而白灵则沉默地抬头,用那双血红的眼睛冷冷瞪视对方。

    母狗发出一声愤怒的挑衅,她的身躯是小冰原狼的三倍,但白灵却动也不动,只霸占住自己的食物,张开嘴巴,露出了尖牙。

    母狗见状,又吠了一声,最后决定这场架还是不打为妙,于是它转身溜走,离去前还不忘傲慢地吠了一声以维持自尊。

    而白灵继续低头猛嚼。

    琼恩·雪诺得意地笑着,探手到桌底摸摸它一身蓬松的白绒毛。

    小狼抬起头望他,温柔地咬了他的手一口,然后又低头大快朵颐。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冰原狼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旁问。

    琼恩开心地抬头,班杨叔叔把手放在了他头上,拨弄着他的头发,就好像他刚才拨弄白灵身上的毛一样。“对,”他回答,“它叫做白灵。”

    一名正说着低级故事的侍从停下来,挪出位置给公爵的弟弟坐。

    班扬·史塔克跨坐上长凳,从琼恩·雪诺手里接过酒杯。“夏日红,”他尝了一口后缓缓地说,“没有东西比得上这酒甜美。琼恩,你今晚喝了几杯?”

    琼恩·雪诺笑而不答。

    班扬·史塔克笑道:“果然不出我所料。

    呵呵,算了。记得我自己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时,年纪比你还小。”

    他从旁边木餐盘里拣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一口咬将下去,洋葱发出了松脆的喀嚓声响。

    他的叔叔容貌锐利,瘦削有如危岩嶙峋,但他灰蓝色的眼睛里永远带着笑意。

    他和所有守夜人一样一袭黑衣,今晚他身着厚实的天鹅绒长衫,脚穿皮里高统靴,腰系宽边皮带和镀银扣环,脖间还戴了串沉甸甸的银项链。

    班扬·史塔克一边吃着洋葱,一边兴味盎然地看着白灵。“很安静的一只狼。”他做出了结论。

    “它和其他几只很不一样,”琼恩·雪诺说道:“从来都一声不吭,所以我才叫它白灵,这也是因为它的毛色,其他几只狼毛色都很深,不是灰就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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