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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静女

作者:白马探花郎1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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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人人都妄想不劳而获的可笑年代,每一个孩子都为自己的愿望找到了出路,天真的孩子选择购买福利彩票,而实际一些的孩子选择了葬身股海,更有甚者则是去做一名乞丐。据说有的职业乞丐是那种开着奥迪上班工作,年薪十万左手持蟹螯,右手执丹经的‘富一代’。为此社会上还产生了很巨大的信任危机,他们认为每一个流落街头的叫花子都是故意打残自己手脚的骗子,认为每一个跌倒在路边的老人都是碰瓷的,他们认为他们认为的就是他们认为的。对此吴凡并不以为然,他见过的大部分要饭的都不是什么人们嘴里的‘职业乞丐’,人们更多的只是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找寻借口罢了,如果不是碍于面子或许他们也想去做做乞丐呢。

    一个人如果有机会选择天堂,还会去选择地狱吗?

    吴凡不知道,那换句话,如果你会有一个美貌如仙的女朋友还会去选择打.飞机吗?显而易见。这个姓闾的乞丐就是个真真正正的乞丐,不像那个拉二胡的颜姓老头他只是个喜欢拉二胡并体验生活的假乞丐,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骗钱和乞讨,但闾老头不同,他就是乞丐,一个奇怪的乞丐。

    对于一个乞丐来说什么叫奇怪?不是衣不遮体食不充饥,也不是坦胸露肉哭天喊地,而是顿顿都能吃上不算丰盛但却能够充饥的饭。闾老头就是这样,虽说衣衫褴褛而且身上黝黑,可就是这么个本该要着要着饭就一命呜呼的却每天都会有人给他送饭,中午一顿,晚上一顿。搞得吴凡还以为这个姓闾的老头是哪个大人物下来体验民生的呢,可惜不是。

    吴凡曾经问过闾老头为啥有人会给你一个要啥啥没有就连门牙都缺了一颗的乞丐送饭。一向乐观的闾老头叹了口气道:“小吴,跟你说你可别觉得我是在吹牛皮,往前推个十年我也是个响当当的暴发户,在东北也能算首屈一指。吴凡你没经历过那个年代,可能想象不到在改革开放刚兴起的大好年代赚钱是多容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以前被打成倒把投机的活我们都干了,那时候真是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谁想到一下子就发了。不是还有个姓黄的,原先在内蒙古跟我们一起倒腾家电,后来不说也发了吗?现在是进去了,我跟他其实也差不多,我是让仇家给搞垮了,谈不上家破人亡我现在也就是这样了,那个不要脸的家伙整垮我不算还每天都给我送饭吃,无非不就是想看我的笑话吗?让我多活几年,看他那个鳖孙是怎么挣钱的?哼哼,不吃白不吃。”

    “闾老头,几年不见你咋还真干上乞丐的行当了,都开始捡瓶子了?”吴凡打趣道。

    “要不咋的,整天吃了睡睡了吃的都快失眠了,给自己找点活儿,忙活累了就能睡着了。你小子还好意思说,咋又回来要饭了?一看就没混出头,没出息。”

    吴凡笑了笑:“没混出头没关系,钱还算挣了点,娶媳妇不够但请你吃点喝点还富裕,走一个?”

    闾老头摇摇头:“算了吧,你知道晚上有人给我送饭,你小子赚钱也不容易,也老大不小了,该攒攒老婆本了。”

    吴凡哭笑不得:“老闾,我还没到20呢,攒什么老婆本。你看看人家电商大佬刘天泽,41才结婚,我着啥急。再说了,钱也不是攒出来的。”

    “饭等他来了放那留着明天当早饭,以前在你这没少蹭饭,我这人没大出息但知道一条滴水之恩得涌泉相报,但我说泉水是没有,但再不济也有个水缸。走,喝酒去。”

    吴凡是没钱,但是请人吃点烧烤喝点啤酒的钱还是出得起的。吴凡一直觉得要是当时自己手里没有个肉包子,就是连那条流浪狗恐怕也不会多看他一眼。可姓闾的却肯分他口饭吃,大恩又岂能言谢?

    一老一少在街边找了一个大排档,点了一些七七八八的杂串,又要了一件啤酒。不得不说对于一些没有理想却还有些糙钱的人,闲暇时候撸串儿俨然有种陶渊明诗酒田园的感觉,觥筹交错之间能与酒肉朋友扯一扯人生抱负,何其美哉?

    一个老叫花带一个小叫花两个人吃相都不好看,叫花子还计较什么?闾老头喝了一口啤酒咂嘴道:“小吴你人就是不错,还记得请我老叫花吃东西,不跟那些白眼狼,一个个忘恩负义见财起意,狗东西一帮,老子我就是要饭吃都比他们活的开。要不是老子当年给他们一口饭吃,一个个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工地里面打工呢!”

    “闾老哥,好汉不提当年勇,那帮白眼狼忘恩负义迟早要赔个倾家荡产,咱们不单能落个清闲还能看戏,何乐不为啊?”

    闾老头高举酒杯:“也对,咱哥俩好久没见,先不说那帮孙子,干杯!”

    吴凡一碰酒杯,映着一旁的电线杆子的微弱灯光岂不就是对影成三人?

    东北汉子尤其不惧喝酒,尤其在沈阳,就算妇孺老人都能沾些。沈阳都喜欢喝老雪,啥是老雪?。老雪花是沈阳一种特产啤酒,江湖人称夺命十二度。雪花啤酒中的这种“老雪花”牌,被人俗称为“老雪”的啤酒,又往往被一些酒量大的“傻佬爷们儿”

    们所推崇,由于它的酒精含量和麦芽汁含量相对较高,啤酒味纯正,所以谁要一顿能弄下五瓶以上的,又往往会被人奉为酒仙。但吴凡可不是网上那帮吃饱了撑的没事做的一斤哥十斤哥,吴凡给自己定了个规矩,喝酒可以但是必须时刻保证自己的大脑清醒,不是怕酒后乱性但酒精毕竟可以麻痹大脑,所以吴凡基本上喝的再多也眼神也绝对澄澈。

    可是隔壁不远的那桌可就不一样了,三杯两盏之后便炸了锅,吆五喝六划拳声震耳欲聋。而吴凡他则在和闾老头谈自己前段时间都去干了些什么。正当众人酒至正酣的时候,路边走过来三个人格外显眼。

    靠街边外侧的女子名叫卫南蝶,一身浅粉透白的连衣裙让人看起来像是邻家的乖乖女,可她身边靠外侧的另一个女子却格外与众不同。那名女子名作乔静女,本身就十分高挑的她总是喜欢穿高跟鞋,一套黑色纪梵希职业装束,头上还戴了一顶黑色雕纹的帽子却包不住一头秀丽的长发,一身黑丝显得她本就修长的美腿更加秀丽,最关键的是这名面若桃花的女子手里还拿着一柄黑色晴雨伞,不是像英国那种代替了文明棍衍生出来的产物,仅仅是被那双泛银白丝护手放在身前,端庄而美丽。她那张本应该十分清秀的脸庞却戴上了一副白色面纱,不知是不是有什么难看的伤疤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

    两人身后还跟着一个西装革履戴墨镜的男人,寸步不离。

    闾老头啃了一口羊肉串,又是一口啤酒,嘴里塞得慢慢的还不忘张嘴说话:“小吴,你看那个女的了没?是不是格外漂亮?”

    吴凡把头扭了过去看了一眼便不再留恋,点了点头:“除了那个男的,剩下来的两个女的都不错,不过女人漂亮固然不是坏事,可要是太漂亮就不是什么好事了,如果这个女人还有点智慧,那简直就是祸水。”

    老闾头笑着点了点头:“说得好啊,自古温柔乡便是英雄冢,饱暖思**这事可是能让成千上万的人变成彻头彻尾的废物。不过小吴,想不想,嗯?”

    吴凡摇摇头:“先不说人家根本看不起我这样的穷光蛋,就是世界观都不在一个平面,没啥必要往一起瞎凑活了,而且我已经有个女朋友了,得负责。”

    “出息啊!行,小子都混上媳妇了,有种!走一个!”

    吴凡有自知之明,想他这样的人不喜欢做无用功,但不代表所有人都会正视自己,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如今多如过江之鲫,就例如隔壁那桌人。

    男人不能见到美女就翘起第三条腿,再加上喝了点酒精,隔壁一个精.虫上脑的家伙迈着鬼步便往乔静女身边溜去,便走还便喊:这妞真俊儿哎,来给爷乐一个,要不跟爷回家当山寨夫人去吧!

    旁边的几个人还直摇旗呐喊,击鼓助威,好生气魄。

    乔静女皱了皱眉,冲身后的西服男摆了摆手,等那名醉鬼的大咸猪手刚要靠近乔静女之际,乔静女高抬一脚便踢中了醉鬼的腹部。要知道高跟鞋只有两个受力点,根据很久之前学的物理学原理,受力面积越小,作用力越大。所以那名醉鬼被踢中后直接疼的就翻了过去。(我学的不好╮(╯﹏╰)╭,别嘲讽我~\(≧▽≦)/~)

    就在吴凡感叹这名女子腰功十足在床上可能会很厉害的时候,吴凡更看到了些不该看到的东西。

    白色的?看起来是个喜欢隐藏自己内心十分纯洁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