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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神秘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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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郎道:“既然如此,天哥为何不直接勒令林家,让他们交出灵草秘境的收获?区区一个世俗国度的三流家族,哪敢违抗?就算是曙光帝国,在护国宗门面前,也是唯唯是诺!难道,天哥真的忌惮那个林吃货背后的神秘师傅?”

    “不错!”任焚天看着棋盘,微微皱眉,“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子从一个吃货,不断晋级,连灵草秘境,也能独来独往,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靠山,哪敢如此骄狂?他背后,必然有一尊高手师傅,在栽培他!”

    “这一次,我让烈祖在曙光帝国制造混乱,目的,就是逼他背后的师傅出面!毕竟,林家是曙光帝国的臣民,牵一发而动全身。等到了一个不可收拾的地步,曙光不保,林家不保,林吃货无安身立命之处,他背后的师傅,必然要站出来撑腰。到时候,我就可以会上一会,看看是何方妖孽!”

    噗通!

    就在任焚天话间,不远处那座巨大的火池之中,火焰翻腾,一头火焰巨兽从里面探出头来。不过,也只是换了一口气而已,然后再度沉入火池,似乎是在吸收火灵气,潜心修炼。

    而这头火焰巨兽,就是七日前撞断曙光帝国曙光之门的那头——地狱火烈鸟!

    地狱火烈鸟出来透气,蔡郎禁不住扭头观望一番,惊叹道:“好强大的气势!我看,烈祖和火祖相比,要更为强大!”

    地狱火烈鸟。称为烈祖。

    而火祖,是生长于火池中的另一头灵兽,火焰蜥蜴。不过已经被林佑斩杀了。

    这两头灵兽,都是火池宗的护宗灵兽。只是烈祖更为低调,很少入世,外界知道的人也不多。

    很多人知道火池宗的火祖,却不知道这个烈祖。

    提到烈祖,任焚天也是颇为赞赏,头笑道:“虽然火祖、烈祖。都是火池宗孕育出来的灵兽,但是烈祖的资质,要更好一些。不然。这些年,我也不会把它雪藏在火池中,不为世人知晓。火祖虽然死了,但是烈祖完全可以取代它的位置。成为我火池宗真正的护宗神兽!”

    “它现在到了什么修为?”蔡郎好奇。

    任焚天自豪道:“和我一样。相当于辟穴境成期的实力!而且,它浑身喷射火焰,刀剑近身即化,可以是固若金汤!至今为止,我都没有找到它身体的弱和命门,到底在什么地方!”

    “好强大!”蔡郎由衷赞叹,很快话锋一转,道。“天哥,话七天过去了。对于三千株稀世灵草招募杀手的事情,曙光那个元老头也没明确答复,倘若他们不答应,那怎么办?”

    “很好办,那我就让烈祖,再去旅游一趟,踏平金銮宝殿。顺便,找百十个平民,当做心吃吃,他们总要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任焚天一脸微笑,似乎真的是在谈论什么旅游、美食。

    曙光帝国,少将军府。

    “阿狸,你去哪里了?”

    林佑面前的阿狸,浑身是土,似乎跋山涉水,经历了一场长途旅行。

    “呸呸!”阿狸吐着嘴巴里的泥土,用爪子梳理着皮毛,道,“去帮主人找地狱火烈鸟啊!主人不是想知道那个菜鸡的实力吗?只有找到它,打一架才知道!”

    “这……”林佑汗颜,动物的思想,就是单纯啊。

    “那你找了没有?”

    “当然!阿狸出马,一个俩!我到了它的老家火池宗,那菜鸡果然住在那里。不过,那里有个大宗门,我没办法进去。后来,我找了一个我的朋友,让它挖了一条地道,通向火池,总算是有机会找它打一架了!”阿狸十分得意,摇摇身子,泥土哗啦啦往下掉。

    林佑再汗。

    尤其是这家伙,口中称那地狱火烈鸟一口一个“菜鸡”,得真流畅。

    实话,以林佑现在的实力,对上那头地狱火烈鸟,也不敢能够战胜它。

    “对了,你的朋友,他们是?”林佑觉得自己没有抓住重。什么样的朋友这么厉害,能够挖一条通道到火池宗的核心区域火池?

    “它的名字叫鼹鼠王!当然,虽然是朋友,帮了我的忙,我也要给它们一些报酬,还要请主人帮忙呢。”阿狸一本正经的道。

    “鼹鼠王。”林佑口中念着这个名字,灵兽之间的事情,显然是他这个“人族”是无法理解的,“好,你吧,只要主人力所能及!”

    “今年下了好大的雪啊,鼹鼠家族整个冬天都在挨饿,主人能不能送给鼹鼠王十万斤胡萝卜?”阿狸一副请求的样子,宝石一样的眼睛惹人爱怜。

    “哈哈!”林佑哈哈一笑,将阿狸抱了起来,“十万斤胡萝卜,算得了什么?我给它们三十万斤!”

    火池宗,宗门脚下,十万大山。

    幽静的山谷中,积雪厚重,树木遮天蔽日,抬起头,只能看到些许阳光从缝隙中照射进来。

    “出来吧。”阿狸大喊了一声。

    呼呼哧哧——不多时,一个呆头呆脑、长着两颗大门牙的家伙,从大树后面“滚”了出来!

    它“滚”出来,是因为它体型肥胖,它足足有一头猪那么大,黑色的皮毛,额头,却有一团金色的毛发,如同老虎额前的“王”字!

    那一双前爪如同两个大铁铲,锋利无比。让人毫不怀疑,如果铲在一般人身上,绝对会身首异处,一分为二!

    “鼹鼠王!”林佑目光一亮。

    鼹鼠,一种很低级的野兽。这种低级野兽,是没有修炼到灵兽的潜质的。但是,事无绝对,也不知道这头鼹鼠,究竟有什么奇遇,居然修炼成了灵兽。

    林佑看看这头鼹鼠王散发出来的真气气势,骇然相当于辟穴境入门期的修为,单论境界,已经和他不相上下!

    “阿狸,他是谁?”鼹鼠王看着林佑,十分戒备。

    “放心啦!他是我的主人,一个很帅很萌又很好心肠的人。”阿狸跳上林佑的肩头,介绍起来,“鼹鼠王,你帮我挖了洞,我过要酬谢你的,看看我的主人给你带来了什么!主人,把带来的礼物拿出来吧!”

    阿狸和鼹鼠王,一个机灵乖巧,一个憨态可掬,两个都是萌物,让林佑看得也是醉了。

    他的大手一挥,虚空灵戒打开,三十万斤胡萝卜,直接倾泻出来!

    要知道,这些胡萝卜,足足买空了帝都的五个菜市场才筹集到。

    哗啦啦!

    对于鼹鼠王而言,简直就是下了一场胡萝卜倾盆大雨!

    “胡萝卜!”

    “好多胡萝卜!我们终于可以不挨饿了!”

    大约是闻到了胡萝卜的香气,突然间,四周的密林之中,积雪之下,无数隐藏的洞穴打开,成群结队的鼹鼠钻了出来。

    一些已经修炼成灵兽级别的鼹鼠,口吐人言,欢腾四起!

    “啊……”鼹鼠王,被林佑的胡萝卜直接掩盖住了,好不容易,才从胡萝卜堆里钻出来,看着这堆积如山的胡萝卜,双眼迷离,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鼹鼠王,阿狸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以后有困难,就找我帮忙!”林佑笑道。

    “阿狸主人,谢谢你!”鼹鼠王站立起来,学着人类的样子,给林佑鞠了一个躬。

    它实在是太胖了,鞠躬的时候,就像是亲吻自己的肚子,林佑不由的哈哈大笑。

    这一笑,让鼹鼠王十分尴尬。

    作为鼹鼠王,让自己的子孙挨饿,还需要别人的救济,这大约也让它觉得很丢脸。

    “阿狸主人,你们人族有一句话,叫做不食嗟来之食!你送来这么多胡萝卜,的确解了鼹鼠部落的燃眉之急,不过,我也不能白拿,我有一些宝物,要送给你!”鼹鼠王看着林佑,一本正经的道。

    林佑摆摆手,笑道:“这些胡萝卜,是送给你们的,不取一分一文!”

    “不!”鼹鼠王肥嘟嘟的脸都涨红起来,坚持道,“倘若你不要,那么这些胡萝卜,请你收回!”

    鼹鼠王这句话一出口,那些还在欢呼的鼹鼠们一起停下了动作。甚至有一些鼹鼠妈妈,从孩子口中夺下胡萝卜,扔在了地上。

    “这……”林佑始料未及,想不到这鼹鼠王,还有几分人族的骨气,心中也不禁是佩服起来。

    “好吧,我答应你就是。”林佑只能无奈答应。

    “跟我来!”鼹鼠王了头,这才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鼹鼠王在前面带路,把林佑带入了它的地下王国。

    整座大山的地下,洞穴四通八达,几乎被鼹鼠家族独占。

    甚至,林佑在这大山之中,都看不到豺狼虎豹其它兽类,因为在这里,只有一个霸主——那就是鼹鼠王。

    鼹鼠王,相当于人族辟穴境入门期修为,这样的实力,一般的豺狼虎豹,就如同蚂蚁一样的存在,对它们的生存根本构不成威胁。

    “阿狸主人!这是我五十年前在火池附近找到的宝物,麒麟之牙!”

    来到一座完全用巨石砌成的密室内,鼹鼠王指着一堆闪闪发光的东西对林佑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