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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天给莫雨笙铺好床单以后,就让莫雨笙躺被窝里,给莫雨笙掖好被角以后,才转向莫雨笙床铺对面的床。
本来陶天和莫雨笙都是住单人间的,但生活废莫雨笙硬生生将宿舍搞得一团糟。不止他自己看不下去,就是陶天也看不下去,最后在第二个学期两人就申请了一间二人宿舍。
在“同居”以后,莫雨笙发现,陶天很尊重他的*,就算知道他的身体异于常人,也不会突然好奇心发作,然后在一些不可言说的场景闯进来。甚至,陶天为了保护莫雨笙,还十分体贴地隔离开莫雨笙和其他同学的距离。还有一点就是,莫雨笙的生活起居全都有陶天给包了,他只需要好好上学,好好练琴就足够了!
不得不说,这对被人照顾了二十多年(上辈子加这辈子)的莫雨笙来说,十分的适应。
优点和缺点加加减减,莫雨笙发现,和陶天一起住简直就是百利而无一害!于是,两人的“同居”生涯就这么持续下去。
被圈养了还一无所知的莫雨笙就这么继续被圈养下去……
莫雨笙和陶天两人分开的时间也就是下午放学后社团的这一段时间了,照理说,这段时间是其他同学勾--搭莫雨笙的最好机会。因为一旦陶天在场,无论搭讪的人有多坚定地将话题扯到莫雨笙身上,都会被陶天给忽悠得找不着北。想越过陶天直接和莫雨笙搭讪,呵呵,那也要人家理你才行。
不少同学都心塞塞地发现,莫雨笙似乎眼中只有陶天一人。其他的……都是透明的背景板,恐怕莫雨笙还没将他们的脸和名字对上号吧!
一整天的时间中,就只有社团活动这段时间,莫雨笙是落单的。可惜……
不少少年少女迷蒙着眼睛注视着角落中的莫雨笙,莫雨笙加入的社团是音乐社团。而社团不知道是为了拉人气,还是真的因为莫雨笙的天赋,社团给莫雨笙准备了一个极好的房间。里面那架三角钢琴一看就知道是下了大力气弄到的,虽然这钢琴的品质比不上莫爷爷给他准备的,但也不差了。
而之所以用“看着的”一词,是因为社团给莫雨笙开辟出来的小琴房有些特殊。这琴房的建造材料是最为特殊的,既可以完美隔音,也可以充当毫无作用的玻璃墙。
每每社团的时间,莫雨笙都是和团长打个招呼就往琴房里钻。因为启航初中强制住校,莫雨笙为了不生熟手感,就必须来社团里练琴。而为了练习手指的灵活,钢琴却是最好的选择。
上辈子的老师和莫爷爷都说过,无论是哪种乐器,最好做到不需要看谱的阶段。否则,那便是弹琴,而不是搞艺术!
眼睛都快花了的少男少女痴痴地想,雨笙sama弹琴的时候真的很像王子……怎么可以怎么闪耀,怎么可以这么亮眼,怎么可以这么美丽。简直就是色不迷人人字迷的最佳范例!
就在这时,如同透明玻璃般的墙体逐渐凝实,最后成为厚厚的隔音板。
眼睛都快具现出红心的少男少女们也明白这一举动的含义——魔王陶天即将出现……
果然,在少男少女们装作认真练琴后没几分钟,陶天的身影就出现在了门口。等陶天牵着莫雨笙离开了社团,安静的社团顿时一片丧气懊恼。丧气自己没能和雨笙sama搭话,懊恼今天一个社团的时间都被自己的花痴给浪费了……
尽管如此,还是没有人敢上前打扰莫雨笙练琴。
在莫雨笙刚上初中那会儿,莫雨笙就进了音乐社团。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有人想近水楼台,不说得月,那也要赏赏月吧!可是……
前面两三天,莫雨笙还能应付一下。等到第四天,莫雨笙就找上了社团长,说在他练琴期间不希望有人打扰。当时的社团长是个性格比较软的人,根本镇不住那群被美色所迷的花痴草痴。在被连续打扰了一个星期的莫雨笙很不耐烦,本来一整天的时间也就这会儿能够练练琴了,等回到宿舍要想再练习音乐,就只能是一些比较便宜的乐器,像是笛子、萧之类的。而且,在宿舍练习的频率还不能太高,毕竟音乐有时候也是会变成噪音的。
而莫雨笙又说不出拒绝地话,最后,莫雨笙就只能和陶天说了说他的烦恼。在莫雨笙看来,陶天还真的是万能的。相识四年,陶天还没有让他失望过。为此,莫雨笙不止一次在想,这究竟是谁重生穿越啊!怎么陶天比他还要成熟,身上的光环要比他亮眼多了?
果然,一个周末回来以后,莫雨笙就十分开心地发现他练琴的时候没人来打扰了。至于陶天用的方法……
还是不要知道太多的好!
这也是音乐社团的人不敢越界的原因之一,陶天的威胁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就是他们要偷窥莫雨笙还要小心翼翼的。小心的程度到了必须派人守在门口时刻盯梢、通风报信才行……
另外一个令他们不敢越界的原因就是莫雨笙本人了,两年前莫雨笙刚进初中才九岁!九岁的莫雨笙还处于儿童阶段,那种雌雄莫辩、精致可爱的模样,萌得一群开始发育的男生和女生不能自己。他们想要接近莫雨笙,更多的是因为莫雨笙太过可爱了,出于那种对美好事物的喜爱。
结果,这两年,莫雨笙渐渐长大长开,虽然没有日后的清凌凌模样,但也是初具模型。开始抽条的莫雨笙身上的稚气少了不少,整个人看上去也就变得冷清和高不可攀。这么一朵高岭之花,还真没几个少年少女敢冒着被寒气冻伤、被守护兽(陶天)neng死的危险去接近,更别提是采摘了。
晚上,莫雨笙洗完澡,就顶着一头湿湿的头发扑到床上。
一边翻着书的陶天立刻放下手中的书,拿起毛巾就开始帮莫雨笙擦头发。莫雨笙感觉着头顶上轻柔的动作,舒服得快要口申口今。莫雨笙微微一侧头,莫雨笙就看见厚厚的封面,封面上写着《厚黑学》,黑底烫金字,十分的抢眼。
莫雨笙闷闷地问:“你这本还没看完?”莫雨笙觉得陶天比他还要像是穿越重生的证据之一,就是陶天的知识面可是比他广阔得多!不过想到陶天整日里书不离手的模样,也明白陶天为了这广阔的知识面付出了多少。但莫雨笙也发现陶天手上的书最多一个星期便会换了,这一本……莫雨笙怎么记得陶天拿在手上快一个月了,突破历史记录了。
陶天皱着眉头看着莫雨笙头边被润湿的枕巾,直接抱着莫雨笙坐了起来。见莫雨笙软骨头似的要倒下,陶天就让莫雨笙靠在他身上。陶天细细地给莫雨笙擦拭着头发,随口答道:“我发现这本书很有趣,需要多看两遍。”
“嗯……”
莫雨笙转个身,脸埋在陶天胸前,蹭了蹭。自从和陶天坦白以后,莫雨笙觉得自己真是越来越堕落了。以往还顾忌着身体,现在没有顾忌了,简直就跟离不开陶天一样。还真的和芳芳说的一样,一点都没有穿越者的酷炫狂霸拽。
莫雨笙说:“小天哥哥,你对我这么好,要是你离开我怎么办?”
陶天眼神暗了暗,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貌似随意地反问道:“笙笙想要离开我?”
莫雨笙苦恼地说:“怎么可能,是你要离开的可能性比较大吧!”
陶天自动忽略了后半句,现在的陶天想,只要他不想离开,还真的没人能够强迫他的。于是,陶天就说:“你以后不结婚了?”只要笙笙一结婚,那笙笙就会顾着那个还未知的爱人,自然也就和他要慢慢疏远起来。一想到未来会有人和他一样抱着笙笙,甚至更加亲密地吻他、和他一起睡、和他做最最亲密的事情,陶天就恨不得人道毁灭了那个不知名的人!当然,若是那个应该人道毁灭的人是他,那……
没来得及继续想,陶天就听见莫雨笙说:“我以后是不会结婚的,先结婚的人应该是小天哥哥你。”同样的,莫雨笙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了。在坦白之后,他和陶天的相处就越来越亲近,肌肤接触的几率也大了不少。那饥渴性让莫雨笙以为自己得了肌肤饥渴症!
陶天摸了摸莫雨笙的头发,还是微微湿润,但过一会儿就会干了。放下毛巾,陶天微微拉开和莫雨笙的距离,直视着莫雨笙的眼睛,说:“笙笙,不如我们做个约定!我们一起结婚如何?若是我没结婚,你也不能结婚。”陶天为自己的主意点赞,这样一来,笙笙就不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发展出什么烂桃花!
“好!”
莫雨笙还极为幼稚地伸出尾指,陶天眼里流出笑意。随后递上自己的尾指,两根尾指相勾,拇指相对。
这一刻,两人都是诚心诚意的,彼此的感情也都还是纯纯的(?)。
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儿时……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不对,若是初见的,莫雨笙还在大逃亡中。那二见?也不对,二见的时候,陶天正在和别人打架,而莫雨笙更是险些被牵连。三见?似乎就开启了青梅竹马的温馨路线。
所以,莫雨笙和陶天还是人生若只如三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