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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王涛大可不必管这些事的,但是这些就是他助教的职责所在。
主教练只管训练上的事情,而且会很严酷。所以他必须帮着处理学生们私下的事情,因为没人能想的到一群正值青春期的孩子们能干出什么事来。
王涛无奈的叹一口气,收起了脸上的笑颜,严肃的说:“别跟我这打马虎眼,到底因为什么!”
旗朔看实在说不下去了,只好耸耸肩膀,说:“诶,好吧。”
突然,旗朔上前一步,来到王涛耳边,开始说起原因来。
过了半晌,旗朔退后一步,看着王涛脸上阴晴不定的表情。
王涛纠结的皱着眉,摊开双手晃来晃去说:“这...我,,不是、、他,这。为、为,why?”
王涛定了定,抬头看着天,仔细想着刚才旗朔在他耳边说的话,确定没有一个字听岔。于是低下头看着满脸通红的旗朔问:
“为、为什么?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旗朔怔怔的点点头,坚定地说:“当然有关系了,关系还挺大的。”
王涛无奈的绕过旗朔,低头看着地,喃喃地说:“现在的孩子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东西啊!”
旗朔看着王涛的逐渐远去的背影,大声的说:“诶,那我就当您同意了啊。”
王涛无力的抬起右手,又立刻掉了下来。
旗朔蹦跳着开始往校外跑,边跑还边挥手说:“谢谢您了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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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市一中时,已经5点多了,步风一个人在路上走着。
X市的天气与B市是有很大不同,到了傍晚X市就变得极其的冷,这让步风很不适应。
不过还好步风穿的是一个黑色的帽衫,步风把帽子罩到头上,勉强的暖和了些。
现在步风一身黑色装备,外加上长到遮眼的头发,这套装扮足以招来每一位行人的注目。
不过步风却毫不在意,毕竟他曾经也成为过两万多人的焦点所在。
步风虽然是习惯了进入别人的视线,但是他并不喜欢。
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步风租的房子距离市一中特别近,只需要15分钟的路程即可。这让步风很好的避过了平生他最讨厌的公交车。
很多人挤在一个车厢里面,还时不时与陌生人有眼神上的对视,这让步风很不舒服,或者说没有安全感。
小区里有一个球场,这也是步风选择这个小区的重要原因之一。球场每到晚上就会有很多的人,大多数人是因为白天工作繁忙,晚上来放松放松。
球场上大家关系都很好,水平也都不错,这个篮球场也就成了众人交友的一个很好的场所,这也是篮球的魅力所在。
不一会儿,步风就回到了家。虽然家里很冷清,但是还算得上是温暖。
温暖让他卸去一身包袱,换上拖鞋,步风直接倒在了沙发上。
依靠在沙发上,步风开始回忆今天一天发生的事。今天确实发生了很多很多事。
先是上午被无数个学校拒绝,尤其是趾高气昂的新城一中;再是打了一场球,让步风确定了自己水平仅仅恢复了70%;最后就是市一中的礼遇。
不得不说,今天的遭遇很跌宕起伏。想着想着,步风肚子有些饿了。
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嘴,饿哪也不能饿肚子。这是步风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步风也算得上是一个吃货了,再加上最近正在进行食补,所以步风立马起身来到冰箱旁。
一块鸡胸肉,少许的西兰花、鲜平菇、西红柿,半块面包。
作为半个吃货,冰箱里各种物资自然不能短缺。而且因为刚刚伤愈,步风正在进行基础的增肌训练,所以一些增肌必备食材自然常常存在在冰箱里。
常年自己生活的原因,步风的厨艺也得到了打磨。
不一会儿,香味弥漫了整个屋子。
香煎鸡胸肉,配菜是煮好的西兰花、平菇和几片生西红柿,旁边还有一杯倒好的牛奶。
所谓三分靠练,七分靠吃。这可是步风一直信奉的真理。
既然腿部的爆发力已经不如从前那么强韧,自然要从上肢力量上来填补。
这样营养增肌餐已经保持了一个多月了。
因为步风见到的都是陌生人,所以他们眼中步风没什么变化。若是像田光那样的,熟悉步风的人看到,肯定会震惊的。
因为之前的步风很瘦,对抗不强。而现在,步风足足扩了两圈。即便步风看着还不是特别壮实,但是力量自然没得说。
很满足的吃完这一顿丰盛的晚饭,步风在沙发上静坐了半个小时。
既然已经没有了足以支持自己无视一切的身体素质,那么必有的健康习惯还是一定要保持的。
通过一年的调养,步风的身体比自己鼎盛时期要健康的多了。大多数人是天赋不够,努力来凑;而步风是天赋被减,努力来加。
要是之前,吃完饭步风早就躺到床上睡觉去了。
但是现在,健康对步风来说才是第一要务。
半小时后,步风站起来微微活动了活动便去睡觉了。充足的睡眠也是保持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
明天就要重新回到校园了,这让已经阔别学校一年之久的步风多少有点小激动。
毕竟一年左右的时间步风都是独处,现在突然要与很多人在同一个区域生活,说能完全适应是不可能的。
但是步风还是相信自己的适应能力,于是他逼迫自己激动的心平复下来,渐渐进入了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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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叫醒步风的不是闹钟,也不是什么梦想,而是阴冷的风~
X市昼夜温差比较大,晚上和早起的时候都很冷,这让已经熟悉了B市天气的步风很不习惯。
所以他早早的就起来。
本想着起来准备准备上学需要的东西,但是当真正开始收拾的时候却发现没什么上学用的东西都没有。
但是背个瘪瘪的包很奇怪啊,经过再三思考,步风决定带一套篮球装备。
步风选择了一套他打业余联赛的白色球衣,13号,他最喜欢的号码。
对这个号码,步风痴迷到了一种境界了。如果对手有人穿了13号,那对不起,你要倒大霉了。步风会使出浑身解数让你再也不敢穿这个号码。
不用怀疑,使出浑身解数的步风是没人能阻止的,他迟早会折磨你脱掉这个号码,甚至都不敢在见到13号。
这个消息也在街球场上流传开来,直到最后真的只能在场上见到一个13号,那就是步风。
步风最好的朋友田光曾经追问过好几回这个问题,最后步风实在被烦的实在没办法了,于是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因为13号象征这噩梦,我要让看到我的对手就像身处噩梦之间一样。至于为什么不让别人穿,可能是因为一个占有欲吧,我觉得没能力的人就没资格穿这个号码。”
除了这个球衣,还有一双新出的翡翠配色的保罗九代。同样,这也是步风最喜欢的球鞋,或者说步风最喜欢的球星。
还有一个新买的白色护膝,这个护膝是伤后田光在步风出院的时候送给他的,步风还一次也没有穿过呢。
待这些都准备好了,时间也差不多了。步风拿起包出门。
步风还是一袭黑色的套装,穿着一双休闲鞋。
咖啡可能是步风唯一一个不太好的嗜好了。这也可能因为他在美国待了一年的原因。
步风早就看好了小区附近的环境,在去市一中的路上正好有一个不错的咖啡馆。
这对于步风来说可是不可错过的活动。
步风背着包进入咖啡馆,要了一杯他最喜欢的白咖啡和一个火腿芝士三明治外带。
步风正要推门出去,一个娇小的身影就推门进来了。俩人直接撞到了一块。
步风仔细一看,是一个穿着校服的女生。那个女生挽着一个简单的马尾,肥大的校服套在她的身上竟出乎意料的好看。
女生的脸步风很熟悉,但是半天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了。
这时女生也看清了步风,俩人有一个简单的眼神接触。
正当步风要说“对不起”的时候,那个女生先开口说话了:
“你是步风吧,好巧啊。”
步风挠了挠头。他能完美记住每一个跟自己交过手的球手的特征,甚至是很细小的细节步风也能过目不忘。可偏偏是女生,步风完全没有招了,他感觉女生长得其实都差不多。
步风迷茫的看着眼前的女生。
这时女生明显有些生气了,她眉头紧蹙,看着更有些别样的味道。
“你不记得我了?宁婕,篮球场见过的。”
“哦。”步风经她一提醒,立刻想起来篮球场边的那个活力女生来。
这时步风再细细打量宁婕,校园类的装扮确实和那日有很多差异。步风突然瞄到了宁婕胸口位置的校徽,问道:
“你也是市一中的?”
宁婕一愣,随后微笑着说:“为什么用也?”
刚说完,宁婕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很高兴的一笑,用极其轻快的语气问道:“你转到市一中来了?”
步风点点头。
看着步风点头,宁婕像是吃了蜜糖一样,一朵美丽的花在她的脸上绽放。
宁婕平复了一下心情,接着用温柔的语气说:“那你等我一会儿,我们一起去学校吧。”
步风还是没说话,但是往边上站了站,让开门口,在一边默默等着宁婕。
宁婕冲着步风一笑,就去柜台买东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