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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请叫我天下第一帅

作者:女王陛下爱上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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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历九十六年,三月初三,晴,时有微风,春意盎然。

    大华帝国龙首玉京南部,有一平川大道,此乃官道,大道宽三丈有余,两旁绿树荫荫,新芽吐露,又有花苞吐蕊,鸟语花香,五色彩蝶翩舞其间,婉转小雀啾鸣枝头,正是文人骚客吟诗作对最佳之地。

    然而如此良辰美景却鲜有人影,盖因此乃官道,所谓官道,自然是朝廷御用,权贵特权,白丁庶民不得踏行,违者获罪受刑,大华帝国严谨的律法不因任何人而动摇。

    “春天里,百花香,啷哩个啷哩个啷!”忽而一道放荡不羁的歌声响起,随着这歌声,只见光洁的官道远方行来一少年,此少年步履随意,行进却奇快无比,筚路蓝缕,却颇为洁净,脸上带着一抹自然的笑容。

    “天美,地美,人更美!”洪华左顾右盼,嗅了一口空气中弥漫的花香,忽而眨眨眼,自我陶醉,阳光斜照而下,微微仰视四十五度,洪华一直认为这是最迷人的姿势!

    “来到这鸟地方三年了,这次听闻书院招生,倒是一个接触神迹的机会,没想到我前世未曾去过北京,今生却是要走一遭,希望书院不会让我失望。”洪华喃喃自语,目光沿着平川大道遥望北方,那里,隐隐有座宏伟雄城傲立于天地间。

    “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玉京既是大华帝国的首都,美女佳人定然不少,哈哈,大玉京的美人们,洪大爷来宠幸你们啦!”洪华脸上露出色迷神色,咧嘴生笑,大笑之间脚步律动,循着大道向玉京所在行去。

    洪华,一个来自现代的普通少年,原本是一名无忧无虑的大一新生,却不想在一次狗血的雷阵雨中穿越了,来到这个类似于地球的世界!

    蓦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洪华也曾经崩溃过,彷徨过,迷茫过,但本着人不能被尿憋死的原则,他走入人世,渐渐地接受了事实,接受了这个不同于科技文明的神魔文明,然而中华五千年文化的传承早已在他心中埋下了家的种子,内心中对于家的渴望从未熄灭,有牛逼的大神曾经说过,我们一生都在回家的路上,所以即使穿越到了异世,洪华也打定主意要绑架一个土著,把自己送回去!

    随着三年的适应,洪华自身不仅改变了很多,也探听到这个神魔文明中竟然真的有神存在,不过也只是曾经,而如今,留下的都是一个个脍炙人口的神话传说,但不管如何,这都让洪华看到了回家的希望,洪华一直都不相信命运。对自己来到异世界也有着深深的疑惑,不过亲身经历过的事却是如此真实,或许那缥缈的神会有一些线索,而也正是因为如此,洪华的脑中出现了一个怪诞的想法——绑架一个神!

    神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洪华这个怪诞的想法显然极难实现,但洪华却不会轻易放弃,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但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洪华必须先得有绑架神的实力才行!

    如今洪华脚下的土地乃是大华帝国的国土,说也奇怪,这大华帝国的疆域竟与地球的大中国相差不大,玉京是大华帝国的首都,却在洪华所熟悉的北京地带,不过玉京却比北京还要大上三分,洪华前世因为某些因素未曾去过北京游玩,如今,却是要前往玉京,一饮一啄,天理循环。

    说到玉京,就不得不提神冢书院,这也是洪华此行的目的地。

    “神冢书院,大华帝国第一书院,无数人心目中的圣地。”

    这也是洪华所能打听到的全部,在这个类似于古封建王朝的大华帝国,信息的传递简直弱爆了,与现世的网络信息时代相比,如同一个襁褓中的婴孩,很多信息不为外人所知,故而洪华所了解的也很局限。

    虽然了解不多,但洪华却知晓这神冢书院乃是真正的神之墓地,也正是因为这个,才让他欣然前往。

    “白马白车,我擦,简直比兰博基尼还劳斯莱斯,真是太拉风了,要是我驾着这白马车,会不会有美女主动投怀送抱,到时候我是左拥好呢,还是右抱好呢?”

    洪华一路前行,忽然发现远处官道之上行进着一辆马车,马车由两匹俊美的白马拉着,此马通体上下,一色雪白,没有半根杂毛,丰满而结实的身体,劲细而灵动的四肢,无不说明其轩昂气势,正所谓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如此宝马定然价值不菲,而能役使如此宝马者,身份地位自然也不会低。

    “我靠,北麓极寒域中特有的宝马玉夜子,据说这玉夜子因为出自寒域,大华帝国温度偏高,贩卖而来的玉夜子十有九死,每一匹存活下来的玉夜子都价值连城,这马车来头也不小,竟是由极为珍贵的雪楠木打造,这雪楠木生长于天寒地冻的雪山之巅,十年才有小成,若要成树,更是需要几十甚至上百年时间,在黑市中这雪楠木已经被炒到了千金,啧啧,好大的手笔,这整辆马车,怕是价值不会低于万金!”

    洪华打量着这辆白色马车,心中已经将之价值估量而出,在这异世界里混迹了三年之久,洪华的见识也是不俗。

    “咦,这朵卷云花的标志,貌似是悍威将军府,这悍威将军倒是不俗,从一介平民硬生生坐上了将军高位,传闻他多年前失散一女,最近失而复得,难道这就是迎驾马车?”

    洪华眼尖,瞬间发现那白色马车之上雕刻着一朵卷云花,在大华帝国之中,王侯将相皆有其标志,以彰显其身份,洪华倒也做足了功课,瞬间便想到这卷云花背后的代表。

    “何方小贼,竟敢擅自踏入官道,偷窥将军府家眷。”

    陡然一声大喝将洪华的臆想拉回,目光微抬,只见一银甲校尉跨马而来,双目含煞,长枪遥指,凶神恶煞。

    此校尉乃是白马车的护卫队队长,震慑宵小,护主保车,见洪华衣衫褴褛,以为是无知小辈,便想震慑显威。

    “李叔叔,发生了什么事?”

    洪华还未开口回答,马车之中便传来一个温婉女音,如思如慕,此时马车停下,从中探出一个脑袋,刹那间洪华的瞳孔收缩,只见那女子正当韶龄,一身浅紫云纹折枝花样的纱袄,头上发髻挽了倭堕髻,简单簪了只羊脂白玉莲花头的如意簪,如晨间初凝的露珠,清艳明媚,不可方物。

    “未到玉京便已遇美女,去年算命的说我命犯桃花,果然今日桃花运便来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识辨美女,把握机会,顺杆而上,虏其芳心,然后********拔萝卜!”

    对于美女,洪华一向没有免疫力,瞬间目光呆滞,盯着那少女随意打量,若目光能化作实质,那少女怕是已经被他蹂躏了千百遍啊千百遍,当然如此闷骚心思洪华岂会表露出来,正所谓胖子不是一口吃成的,妞也需要慢慢泡,而给对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自然是重中之重。

    “马车有佳人,翩然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洪华收起内心,嘴角噙笑,篡改李延年的佳人曲赞美少女,仪态周正,加之褴褛的衣衫,上演着一名饱读诗书的落魄书生,在洪华的认知中,貌似如此形象最能吸引女子。

    “哪里来的无耻之辈,光天化日之下胆敢勾引我家小姐,左右,将此人拿下。”

    洪华这一套或许对女人有用,但对于七尺男儿的校尉而言,却是流语痞词,当即怒目圆睁,大喝下令,登时两名膀阔腰圆的士兵上前,便要擒下洪华。

    面对校尉的武力,洪华以自己是读书人,不与其计较的心思,从容地取出一物,顿时士兵校尉皆不敢向前,校尉更是惊骇万分,疑虑重重。

    “这是平阳公主的信令,你从何而来?”校尉久居玉京,对于各种标志自然熟悉无比,一眼便认出洪华手中令牌出自平阳公主,平阳公主乃是当今最得宠的公主,王侯将相皆不敢得罪,有此令牌,别说他了,就算悍威将军本人都不敢动武,突然校尉心中发虚,刚才他见洪华衣衫残破,以为是普通人,却忘了脚下是官道,没有背景来历的人无力踏足,怕是此人真的大有来头。

    “这就对了,咱们都是读书人,打打杀杀的多不好,要是打到小孩子怎么办,就算没有打到小孩子,打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对滴!”

    见信令起了作用,洪华端起笑容,一副教育口吻,校尉心有所悸,不敢出言反驳,若是得罪了平阳公主,自己这辈子也就到头了,在玉京这王侯多如狗,将相遍地走的地方,一步错便将万劫不复,他不敢拿自家性命去逞一时之快。

    “这位小姐,敢问芳名?”

    不再与校尉多言,洪华可不爱好男人,顿时目光一转,噙笑行礼询问着马车内少女。

    这位悍威将军的女儿倒也奇特,竟一直看着洪华与校尉而未发言,此时听闻洪华询问,也不回避,微微一笑,落落大方地回应着:“小女子如嫣黎,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在下洪华,性别男,爱好女,人称天下第一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