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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章 噬 神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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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阙刚告罪一声后便出去安排了,他叫小二把热水送进房间之后,便在小院中随便找了一处地方坐了下来,暂时担当护卫之责。

    足足花了半个多时辰,陈莎莎这才打开房门,走了出来。

    随风吹来一阵淡雅的清香,陈莎莎已经来到阙刚的身边,稍显腼腆的说道:“明明哥哥,我洗好了,我们上路吧!”

    “哦,好的,我们这就出发!”虽被那香味与美色所困扰,阙刚还是没有过于沉迷于内。

    两人走出客栈,从小儿手中接过坐骑的缰绳,翻身上马,朝镇外行去。

    还好,此处集镇只有一条管道,不用问路便知道方向。

    阙刚也不担心茂庄的队伍会不会跟上,只要把自己的速度调控好,他们绝对脱离不了阙刚的视线范围之内,因为他的神识太变态了,如果爆发出他的极限,只要在千里之内,他都能够察觉到他们的行踪。

    由于都是第一次在这条路上行走,一切事物景色都是新奇的,故此阙刚和陈莎莎两人也没有急着赶路,只是任由坐骑自由的行走,没有刻意去加快速度。

    一边欣赏这沿路的景色,一边彼此闲聊着,不知道陈莎莎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今日与昨天的差距甚明。

    昨天,可以说她是一个什么都想知道的天真可爱的小女孩,今天立马就变成了一个温柔动人的姑娘,对阙刚也没有昨天那种交缠不休的话语,只是在偶尔之时,才出口询问那么一两句。

    对于陈莎莎的转变,阙刚也有所察觉,开始他还以为这位妹妹只是没有休息好,没有过多的精力与他纠缠,可后来,他就发现有点不对了,他从对方的话语和动作中,能感觉到,是在向他传递着一种信息,但到底是何种信息,就不得而知了!

    “哥哥,你背上背的是你的武器吗?”接连两天都发现阙刚斜背在背上的无锋剑,陈莎莎一时好奇的问道,因为阙刚用一块布把它包裹的严严的,看不出具体是何东西。

    “是的!暂时没有合适的兵器,就先拿着用用了!”阙刚没有丝毫的隐瞒,如实的回答。

    “那哥哥怎么不把收进储物戒指呢?”陈莎莎不解的问道。

    “我也想啊,可问题是,收不进啊!”阙刚颇为无奈的解释道。

    “啊!不会吧?还有这回事?”在陈莎莎的意识当中,还是第一次听人说有这类兵器。

    “是啊,我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这还是我在族长爷爷那里捡到的一块破烂石头而已!”阙刚有点难为情的意思。

    “啊?破烂?石头?”陈莎莎一脸不信和好奇:“哥哥让我看看好吗?”

    “哦,好的!”阙刚倒是干脆,说完便从背后把无锋剑拿了下来,并把包裹的油布解开,露出无锋剑的本身。

    “还真是石头啊!”看到无锋剑本身后,陈莎莎感叹道:“给我看看!”

    伸手接过阙刚递过来的无锋剑,由于开始没有想到它的重量,手提着剑柄,而剑尖部分则自由的朝下跌去。

    “好沉!”连忙用劲提起,陈莎莎开口说道。

    在马上观详一会后,陈莎莎的的脸色由开始的好奇,逐渐变的有点庄重起来,再到后面的忧虑之色。

    “莎莎,怎么了?”对陈莎莎的变化一直在眼的阙刚,感觉到她的担心和忧虑。

    没有直接回答阙刚的问题,陈莎莎反而开口问道:“哥哥,你能否告诉我这把剑的来历吗?”

    “喔!”阙刚倒是有点惊奇了,难道……

    “好的,其实,这把剑还是我的族长爷爷在年轻时,与好友一起在外游历时,在一处远古遗迹之中,机缘巧合下偶然所得,但多年来,无人识的此物,便被当着一种矿石,堆积在家族的矿石中,后来,我在去挑选玄器的时候,没有看中趁手的兵器,于是,当我发现这把酷似石剑的石头后,觉的轻重合适,故此就先拿着用一段时间,等找到合适的兵器时候,再换不迟。”阙刚一口气说出了前因后果,希望能从陈莎莎这里得到一点有用的信息。

    “喔!这样啊……”陈莎莎没有直接说,仍在揣摩之中。

    “莎莎,你是不是认识此剑,或者是知道到点什么?”阙刚能察觉到陈莎莎的变化绝对跟无锋剑有关。

    “嗯!我不认识,但是我从家族里的一本典故里,知道一点信息,但具体是不是你的这把石剑,我就不知道了!”陈莎莎有点不敢确认的意思。

    “喔!那你先说说。”阙刚还是想听听关于无锋剑的信息,虽现在还不敢确认,但有聊胜于无啊!

    “恩,好的,典籍上是这样说的……”陈莎莎开始将自己所知的信息一股脑的全部讲述了出来。

    原来,陈莎莎家族的典籍中,记载的有一把名叫噬神的剑,此剑是一种不知名的域外陨石打造而成,外观巨大,酷似剑型,极其坚硬,无锋而利,具有惊天地泣鬼神之威能,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它能吞噬各种无主的能量为己用,也能反哺给其主人,壮大其身。

    无论是人死亡后那逐渐散发于天地之间的玄力修为,还是他那异常飘渺的灵魂力量,噬神剑都能吞噬并进行分解和转化。

    相传当年噬神剑的主人,持此剑纵横天下,无人能敌,就算有修为与其不相上下者,但在噬神剑下,都是铩羽而归。

    所幸的是,此人虽独霸当世,但为人尚算正派,只是斩杀一些大恶大奸之辈,故此,名声也是声噪一时。

    后来,传闻此人在武碎虚空阶段,经历大九天劫之时,被往日仇人纠集一批屑小之辈趁机偷袭暗算,身负重创,故此,一怒之下,持剑将这批人等尽数斩杀,而他自己也最终力竭,在天劫之威下,神魂俱灭。

    从此之后,噬神剑就此无踪,从未在人世间出现过,所以,世人皆传,此剑肯定随主人一起毁灭于天威之下,化为粉末,就此消散!

    听完陈莎莎的讲述之后,阙刚深深的陷入了沉思之中,分析着其中信息内容,试着与自己的无锋剑对比。

    可是,想了老半天,也没有从中找出几点两者同是一物的可能性。

    “哥哥,你的这把石剑,有可能是噬神剑吗?”陈莎莎在阙刚想了一会后,开口问道,她也想知道答案。

    “唉!我也不知道啊,除了你说的外观、硬度极其锋利外,其他的,我没有一点察觉啊,也许它们之间并不是一物,只是极其相似罢了!”阙刚也没有办法证明,只有算是酷似吧。

    “哦!也许吧!或许是我知道的信息太少了,也许是哥哥你平时没注意到它的变化吧!”陈莎莎可不这么认为,仍抱有一点遐想。

    “呵呵,别想那么多了,是或不是,现在都不是很重要,武器的关键,是拿在手里趁手,能发挥出自己的最高修为,就是最好的!”阙刚对这些倒不是很在乎,武器的好坏,在每个人的手里,要看其被利用的价值了。

    就比如,一个小孩子拿一把很重很沉的宝刀,他连拿起来都很费力气,就别说用它克敌了。但如果他拿的是一把轻巧便用的武器,虽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只要使用的法,说不定还能配合自己的功法玄技,克敌取胜。

    通俗一点讲,就是一个宝物再好,看的吃不得,也就一点观赏价值罢了,在实用上,还不如一个包子一个馒头来的实在,最起码在人饥饿的,还能填填肚子。

    比如在一个人流落到一个人迹罕至的荒岛上,有一堆金子和一堆食物,你会选择那一样。毫无疑问,是人都会选择食物,这样才可以赖以生存下去。

    而如果选择金子的话,只会加速自己死亡之道,自取灭亡!

    “恩,哥哥说的也对,还是哥哥比较看的开,呵呵!”陈莎莎对阙刚的人品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内心很开心。

    重新将剑包好,斜背在背上之后,阙刚说道:“莎莎,我们还是赶路吧,看这天气,说不定等会会有阵雨,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暂避一下吧!”

    “好的,我们走吧!”陈莎莎今天变的顺从多了。

    风已从原来的轻柔变的有点撩人了,天空中的乌云也开始逐渐密集了起来,时不时还传来一阵低鸣的雷声。

    阙刚和陈莎莎的速度已经开始加快了,沿路没有什么石洞石屋的,只期许在前方寻找一处山村人家,暂避阵雨。

    阙刚神识在前后左右查探着,后面的茂庄队伍,也在逐渐的提快速度,大楷的想法与阙刚等人一致,也先找一地方,暂行避雨。

    果不其然,阙刚在探视一番茂庄的队伍之后,便在前方不远处,路边有一家乡村酒楼,规模不大,但容那么几十上百人暂行避雨还是可以的。

    就这家酒楼的地理条件的话,说明此间主人的眼光还真有独到之处,前后上百里都是远离集镇,就算是有几处山村人家,也是相隔甚远的猎户茅庐。

    如果有人路经此处的话,想歇息一下或解渴充饥的话,还非到此店不可。

    两柱香后,阙刚和陈莎莎已经赶到酒楼所搭的篷布小院前,方圆不大,加起来不过十几套桌椅的空间,空中撑架着一块很大的油布,用来遮阳避雨所用。

    “欢迎欢迎,二位少侠请坐!”热情的店小二是一个比较清朗的少年,年岁如阙刚般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