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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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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我说你们这个地方可是真够难进的了,今天要是没有你九哥来接,怕是我还进不去呢。”一见迎出来的郑南,洪宣娇就瞟着门口泥塑石雕般的两个红军守卫,撇撇嘴叫着。她现在可是今非昔比了,先不要说丞相、天京镇守使这一系列的头衔,单就从前她掌握的女营,也已经由不足千人扩充到了近六千姐妹,而且担负着整个天京城的巡查任务。

    哪想到自己这个天京城的军事最高统帅,到了新营却是一点儿也不好使了。先是在头道大门口,就被几个内务部的守卫盘问了个底儿掉,由于身上没带关防,要不是幸好遇到了李福猷,早在那里就被拦下了。等到了这个营中之营的军械所门口更是说都甭说了,守卫只恭敬地说了声“对不起,没有特别通行证件谁也不能进去。”而后根本就不再理睬她们。气得跟随她的十几个女牌刀手连翻着白眼儿,恨不能上去揍他们一顿才解气。

    洪宣娇求助地看着李福猷,李福猷一吐舌头,摊摊双手,表示自己也是无能为力,不过,他还是自己先进了大门,请出了宁王殿下。

    “呵呵,是洪镇守使大人光临啦,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哦。”瞅着洪宣娇一副气鼓鼓的样子,郑南连拱手带鞠躬打着哈哈。

    洪宣娇扑哧一下乐了,“你们这帮子文人啊,说话就是酸讥讥的,好象是在客气,却怎么听着都象是损人呢。”

    郑南嘿嘿一笑,“哎哟,你可是冤枉本王了,本王哪里敢损咱们天朝的第一巾帼哦。绝对是自肺腑,自肺腑的欢迎。”说着,躬腰伸手做了请的手势。

    “就这么个欢迎法啊?”洪宣娇头一甩,示意身后的牌刀手们不要跟进去,自己走进了大门,“到了你的地盘儿,门都进不来,还欢迎呢,哼!”

    郑南哈哈地笑了起来,一边引着她朝自己的办公处走,一边解释着,“这里有着太多的机密,不这样不行啊。再说,你洪镇守使要来,也该提前打个招呼啊,不就没有这种事情生了吗?”

    见洪宣娇还是嘟着脸儿一声不吭,他又连忙说:“这样吧,以后妹子要是喜欢来这里,回头我给你签个通行证,以后就方便了。”

    洪宣娇终于嘴角露出了微笑,“人家可没有埋怨你们的意思,这种地方当然是守卫的越严越好。不过,那个什么通行证可是你自己答应给我的,不是我硬要的啊,省得你日后数落人家。”

    “当然,当然。”郑南呵呵地笑着。

    洪宣娇边走,边浏览着这个神秘的地方。远处,是一片的简易茅棚,里面不时地传出各种铁器撞击产生的声响,还有着一种奇特的轰鸣声。稍近些的地方,正盖着一排排整齐的房舍。最叫她注目的,还是那个茅棚边耸立的大烟筒子,好粗好高,呼呼地向外冒着股股的浓烟。

    “怎么,作饭还需要这么高的烟囱吗?”洪宣娇瞅瞅身边的郑南,奇怪地问。

    “那可不是作饭用的。”郑南比划着说,“怎么说呢,那里在生产蒸汽,这个蒸汽用处可大了。就好比重载的大车需要马来驾辕才能拉走一样,有了马拉车,省去了好多的人力。蒸汽也是如此,它可以带动机器,节省了很多工匠的手工劳动,既快又省事。”

    “是这样啊,”洪宣娇捂着嘴吃吃地笑了,“我还以为你们这里人多,作饭才会冒出这么大的烟呢。再说,现在还不到作饭的点儿呢啊。”

    来到郑南办公的地方,洪宣娇怎么也没有想到竟会是如此的简陋。它只是一排帐篷中的一个,里面除去应有的十几把椅子,再就是一张很大的桌案了,可能是准备的匆忙,桌案表面还算光滑,桌腿却都很粗糙,甚至连漆都没漆。桌案上都是一张张画着她看不懂的道道的纸。在一侧,路静正埋头书写着什么,见到她进来,也只是抬头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就又顾自地忙着自己的事情。

    “请坐,宣娇妹子。”郑南看着洪宣娇那略显诧异的目光,一面招呼侍卫进来给她倒茶,一面坐下来,呵呵地笑着,“是不是看着很凌乱啊?没办法,刚刚开始总会有个过程,慢慢就好了。今天妹子光临,有什么事情吗?”

    “哦,”洪宣娇机械地答应了声,随即婉尔一笑,“没事就不能来吗?”

    “可以,可以。”郑南接过侍卫端来的水,送到她的手里。

    洪宣娇轻轻抿了口烫烫的茶水,心里一阵暖融融的。无事不登三宝殿,她当然是有事才来的这里。“九哥要是有室你就先忙你的,我先坐这歇会儿,我不急的,就是想来看看你。”说着,她的脸微微一红,轻轻低下了头。

    “那好,妹子先坐,我把手头的事情处理一下再陪妹子聊天,晚饭就请妹子一起吃了。”郑南笑着站起身,收拾着桌案上的图纸,又把门口的侍卫叫了进来。

    望着眼睛里布满红丝,脸色也明显锈的宁王,洪宣娇的思绪一下回到了昨晚的天王府。

    刚刚吃完晚饭,二哥就打女官把她叫到了御书房。一见到二哥,他就好象不认识了似的,上下仔细地打量着自己,把她瞅的既感莫名其妙,又觉得羞涩。

    “二哥,怎么了呀你?”洪宣娇嗔怪地坐了下来,椅子上也好象有着针芒。

    洪秀全呵呵地笑了,“朕是想看看,朕的妹子还是不是从前待字闺中的那个妹子了。”

    洪宣娇由打鼻子里“哼”了一声。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起来她心里就感觉酸酸的。她和几个哥哥不一样,从小不爱红装,见到笔砚和女工就头痛。她喜欢舞刀弄剑,为此也练就了一身的好武艺,并成了洪秀全起事前难得的好助手。她的确堪称是太平天国的第一巾帼,那不是因为沾了谁的光,而是全凭借自己深入虎穴时的机敏善变,攻城拔寨时的勇猛无畏,为自己博得了众人的赞誉。

    遗憾的是她自己的终身大事却是草草率率,未能像她心目中想象的那样。为了政治目的,她委屈地事身于萧朝贵。可以说,为了二哥的所谓大业,她已完全舍弃了自我。现在,她又有了一种隐隐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二哥当年劝自己委身于萧朝贵的时候就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