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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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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天大6,广袤无垠,无人知其方圆边界!

    大地之上,万千国度,或繁盛、或贫瘠,如燕国、夏国等,国力昌隆,民心思定,如西域与大漠中的吐蕃国和秘陀国,皆是游牧民族,民风彪悍,生活极为贫苦,时有天灾**!

    依理,本该是群雄逐鹿的纷争世界,战火绵延,民众离散。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各国边陲摩擦不断,却只是互相的警告与试探,数十年来,整个大6没有生过真正的屠国之战,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一国!

    ——大唐!

    正因为有了轴心之国大唐的存在,十方诸国才不得不收敛刀兵之事,凶悍而贫瘠的马背游牧民族,也只是在樊国、温梁等小国的边陲小镇突袭打劫一番,突来忽走,以打劫财物粮食为主,很少伤人性命,终究不敢肆意妄为!

    这一切,只因迫于大唐的威压震慑。

    大唐之繁盛,如人间天国,凡间乐土,坐镇天下之盟主国,四方来朝!

    大唐西南边陲的一个小镇,唤作望亭,因镇上有一座破败的百年长亭而得名。

    望亭。

    地名虽美,物景不美。

    大唐虽隆盛,除了都城长安以外,也就洛阳、扬州等州县较为富庶,文风兴盛,像望亭、通安、东渚这样的边陲小镇,依然贫瘠非常,勉强能混个温饱,不至于饿死,仅此而已!

    望亭,美其名曰‘边陲重镇’,实则不过是一处贫穷的村落罢了,数十年前还有重兵把守驻扎,随着近些年大唐天威日盛,四方臣服,哪有宵小之国胆敢滋扰大唐边陲?于是乎,兵部一纸调令,重兵策马而去,只留下不足十五人的老弱病残兵丁,装模作样把守‘国门’,实则摆摆样子罢了。

    望亭小镇,共有两百多户人家,男女老幼加在一起,也有近七八百人之众,多以种田为生,捕鱼打猎桑蚕之属为辅,生活清贫,但也能混个温饱,日子就在平淡如水中一天天过去。

    留在镇子上的十五名老弱残兵,在此处待了至少二十年,最多的已经过四十年,前些年军部的调令下来,这些人大多都是自己请愿留下的!

    边陲小镇望亭,已经成了他们真正的‘家’,他们的身在这里,心在这里,根也扎在了这里——他们在这里成家,取了小镇上的大眼睛白脸姑娘、小眼睛麻脸姑娘,现在她们都已经是白脸大婶,麻脸大娘了。

    他们的子嗣,儿女甚至孙辈,也都在这里,他们已经离不开这块清贫而安逸的土地了。

    “爷爷,不好了!天哥儿又打人了!”

    一个扎着可爱冲天辫,脸上脏兮兮的可爱小女孩,急急忙忙跑到一个身穿破烂甲胄的老者面前,急声喊道。

    她只有七八岁的样子,走起路来趔趔趄趄,好几次都差点摔倒。

    老者已年近花甲,三十五年前来到这里的时候,他还是个三十刚出头的热血青年,如今却已双鬓斑白,脸上的皱纹像是木雕师用锋利的刻刀刻在脸上一般,多而且深。

    “二丫,你说什么?秦天又打架了?”老兵抱起孙女,问道:“这次又把谁给打了?王生还是小黑啊?”

    “不是不是!”二丫奶声奶气地说道,小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是林大脑袋!”

    “什么?!这这这……”老兵的眉头皱成了‘川’字形:“这个小祖宗哎!招惹谁不好,偏要去招惹老亭长的孙子,这下麻烦大了!”

    二丫口中的‘林大脑袋’叫林平,是望亭这处边陲小镇‘亭长’的孙子,今年十二岁,肥头大耳,脑袋很大,因此得了个‘林大脑袋’的绰号。

    这小子平日里调皮捣蛋,是望亭有名的混世小魔王,镇上从五岁到十五岁的四五十个娃娃,几乎全被他欺负过,连大人见了他都极为头疼!

    林平之所以能在望亭横着走,不仅因为他有个当亭长的爷爷,他更大的依仗是自己的亲爹——陵阁县的县令,林忡之!

    “打伤了没有?人呢?人在哪?”老兵焦急地问道。

    “在河边”二丫说道:“天哥哥被林大脑袋打了,鼻子流血了。天哥哥一生气,把林大脑袋推到河里去了!”

    “什么?!”

    老兵大惊失色。

    “林大脑袋在水里扑腾了几下,喊了几声救命就不见影儿了”二丫眨巴着眼睛说道:“天哥哥让我回来告诉你,他走了!”

    “什么?!”老兵惊得说不出话来。

    “天哥哥还说……”

    “还个惹祸的小杂种,他还说什么了?”

    “他说:谢谢爷爷十年前把我从狼嘴里救出来,我是个孤儿,在世上无亲无故,你和二丫就是我最亲的亲人,这次我闯了大祸,不能连累爷爷和二丫!我走了,等我飞黄腾达,赚了大钱,一定回来报答爷爷的大恩!”

    二丫虽只只有八岁,记性却是极好,秦天让她转告的话,她一字不差的告诉了老兵——她和秦天的爷爷,秦守革!

    “死孩子!早知道他会闯这样的弥天大祸,当年我绝不从狼嘴里救他这条小贱命,让他死了算了!”老兵秦守革急的直跺脚:“完了,完了……”

    旋即又担忧地失神自语:“这个臭小子,就算跑路,好歹回来打个招呼啊……身上连个铜板都没有,还不得饿死在外面!”

    距离边陲小镇‘望亭’百余里外有一处大集市,这处集市有一个很有趣的名称,叫做‘四郎’,又唤作‘四郎集’,早已不在陵阁县的范围了。

    四方酒楼门口,站着两个年龄相仿,满脸疲态的少年,其中一个虽身形消瘦,却生的唇红齿白,若换上新衣,不失为俊朗的翩翩美少年。

    另一个少年,却是个小胖子,面目生的有些凶恶,最显著的特点,是他的一颗大脑袋,像极了北海盛产的胖头鱼。

    这二人,正是秦天和‘大脑袋’林平!

    原来,这二人在河边只不过是演了一出戏。

    “秦哥儿,不会出什么事吧?”林平面露惶恐之色说道。

    秦天淡然一笑:“怎么,你害怕了?让你不要跟着我,你非要跟着,还说不想呆在望亭、呆在陵阁县这样的小地方,要跟我去长安见大世面。才出来没两天,怎么就退缩了?”

    “我没有退缩!”林平梗着脖颈,强作坚定地说道:“我……我只是有点想我娘了!”

    “没出息!”秦天面对面容凶恶的林平,就像教训小弟一般说道:“难怪你爹和你爷爷总说你没出息,当真是一点不假!男儿志在四方,等我们去长安混出了名堂,你爹和你爷爷一定对你刮目相看!”

    “对!我要混出名堂,我要出人头地,到时候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爹和爷爷肯定乐坏了!”

    林平的大脑袋,点头如捣蒜,不知道是说给秦天听的,还是在安慰他自己。

    秦天笑了笑,突然摊开了手掌。

    “什么?”林平疑惑地问道。

    “笨!银子呢!”秦天骂道:“不是让你从家里偷五十两银子的吗?银子呢?我身上可是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林平忙从怀里掏出一把碎银子,有十两的,五两的……加在一块儿,应该在五十两左右。

    秦天接过银子,拍了拍林平的后背,说道:“走,哥带你去吃五两一桌的席面……”

    “我要吃一只香酥鸭!”

    林平跟在秦天的身后,央求道。

    “没出息!”秦天笑骂道:“……一只香酥鸭怎么够,至少要两只!不,三只!别怕,咱有的是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