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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顶天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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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这一行人或兽就是木夜、贞贞和九尾狸猫。

    木夜和贞贞在一起是没什么可说的,但九尾狸猫怎么会跟着他们来到长安城呢?这个过程就有些只得探讨了,可以简单说,也可以复杂说······

    简单来说,那就是因为荒野的规矩,两王相战,活着的王者只有一个!九尾狸猫没有办法继续待在那里,如若想要存活就必须离开,所以它就随着木夜一起离开了那片荒野。

    复杂地说,就是木夜用了一些手段,这就有些下作了···

    先是威逼。他一副好心好意的样子,说明九尾狸猫现在的处境是如何的危险,并告诉九尾狸猫不能在荒野待了的它只能去人类世界,但去人类世界运气坏一点就可能被人类做成烤猫,油乎乎地成为了人类的盘中餐。又接着对九尾狸猫说,即使运气好点,它也只能被人类当成宠物,从而失去自由。

    自由!可是所有荒兽都不愿失去的,在驯兽师的驯兽过程中有太多荒兽宁愿死也不愿被束缚···

    不管是被吃掉,还是被人类抓住失去自由,这些结果九尾狸猫都不能够接受。但它不太聪明的脑袋也想不到什么办法,还差点用它的猫爪抓破了它的猫头。

    在这个时候,木夜准确地抓住了时机,又开始利诱了。他告诉九尾狸猫,如果跟着他就会很快让它恢复三条尾巴,甚至还能让它长出四条尾巴。吃好喝好之类的就不用说了···

    可能是木夜太过于热情了,九尾狸猫反而对他产生了警惕,硬生生地将恢复和晋级的**死死压住了。它转过身,留给了他一根高傲的尾巴。看见如此情况,他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但他能够放弃吗?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收一只盖世凶兽做宠物,这是何等疯狂!

    木夜一贯平淡的心境都因此波澜万丈了。最后,他把目光转向了黑角巨犀···他尝试着和黑角巨犀交流,还厚着脸皮要黑角巨犀帮着他说话,让九尾狸猫跟他走。

    可怜那头脑简单的黑角巨犀,看到木夜救了九尾狸猫就以为他是好人。于是,黑角巨犀就光荣地被他当枪使了。

    不得不说这枪还挺好使的。

    黑角巨犀和九尾狸猫你一句“咕咕”,我一句“嗷嗷”。最终,黑角巨犀竟然说动了倔强的九尾狸猫。看来,最为可怜的还是绝世凶兽九尾狸猫,竟然要被一个人类当成了猫咪一般的宠物。

    垂下高傲的尾巴的九尾狸猫跳上了木夜的肩头,它的猫眼极力地眺望远方,似乎要将整个原野放在它的猫眼里。

    突然,地面剧烈震动了,原来是黑角巨犀将它如小山般的牛头贴到了地上。木夜还没有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时,九尾狸猫就从他的肩头跳了下来,如一道白光冲上黑角巨犀的头上。

    “嗷嗷······”在九尾狸猫爬到了黑角巨犀的头顶之后,黑角巨犀就慢慢地站了起来,越来越高伟,最后形成了远古巨人起身,顶天立地的那般姿态。

    何为顶天立地?因为需要守护!当一个男人懂得守护一个人的时候,他才算得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黑角巨犀虽然是荒兽,但也是这般···

    它的身躯虽然如同山岳,在之前却没有给木夜一种顶天立地的感觉。但它让九尾狸猫爬到它的头顶,慢慢站起的那种姿态,几乎将顶天立地的姿态展现到了极致!

    看见这种场景,木夜的眼眶莫名有些湿润。他的过去是否也拥有过如此姿态?为了夜心,为了柔儿,还有蓝儿、叶子······顶天立地,他曾为谁而顶天立地过?!

    “顶天立地!我木夜也要做一个的顶天立地的男人!”他在内心狂呼,觉得自己还不曾真正顶天立地过。

    古人说过:高处不胜寒。九尾狸猫在黑角巨犀的头顶,大约也是这种感觉,或许更加复杂···它要离开了,离开这个它生活了无数岁月的原野···

    一会儿过去了,将大半个原野收入猫眼之中的九尾狸猫,将前爪拍了拍黑角巨犀的头顶。如此渺小的体型和轻微的动作,黑角巨犀竟然感觉到了。它同样慢慢地趴下,如同迎接王的降临。

    没有太多的话语···

    “嗷嗷······”

    “咕咕···咕······”

    木夜带着肩头的九尾狸猫朝白雄带着贞贞离开的方向走去,而黑角巨犀在原地没有任何动作。走了好几公里,他还看得见远处的那根巨大的黑角,而九尾狸猫也一直在看着。终于,一人一猫都看不见那根极大的黑角了,失落感婉转在一人一猫的心中。

    而在这时,木夜的前方有一个奔跑着的哭泣少女,两只洁白的小脚被砂石磨破了,点染着血迹。远处还有臃肿的白毛巨狗不肯靠近,而独角白马却没有了踪迹。

    “公子!~~~~~~~~公子不要贞贞了。”少女哭着,鞋子不知何时跑掉了。

    一身狼狈的贞贞跑了过来,木夜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混蛋,根本没有考虑眼前女孩的感受,还明明知道自己已经是对方唯一的依靠了,牵连着对方的一切。

    没有更好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歉意,木夜只好将之抱住了,安慰颤抖着的贞贞。而贞贞也出奇地没有挣扎,任由他抱着,眼泪侵蚀着他的心口。

    “我怎么会不要贞贞呢?贞贞是我的宝贝,谁也不让。”木夜轻轻在她耳边诉说,由感而发,并未意识到这些话的暧昧。而贞贞却有一颗敏感的少女之心,听到了一些特殊的韵味。她的耳根立刻绯红了,伏在木夜左肩的脑袋死死趴着。

    “咕咕···”两人不知道,他们的种种落入了好奇的银白猫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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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安东城门口,一只体型庞大的白雄挡住了人们的通行。而白雄的主人一位白衫书生正在和一名年轻的守门官在交谈。

    “小哥,你看能不能让我这只白雄过去。你这样让我们很纠结,你知不知道啊?我们身后还有很多人排队···”

    “不行!守将大人曾经说过一般人等不能够将大型宠物带入长安城内。”

    木夜笑问道:“那什么人才不是一般人等呢?”

    “等你从白衫书生成为青衫书生之后,你就不是一般人等了。”守门小哥竟然在这时拍了拍木夜的肩膀,好像在鼓励他经过考核成为青衫书生,做不一般的人。

    “哦,这么说就简单了。”木夜拿出空间袋,从中拿出了一套做工十分精致的青衣,上面还纹着一些大周帝国独有的符文,一些象征之类的纹路。

    “这是你的吗?”

    “这不是废话吗?有谁愿意把帝国颁发的青衫给别人。”

    “请问公子的名号?”守门小哥放下拍在木夜肩膀上的手,语气变得恭敬了。

    “名字?我的名字叫做夜风。至于号,有人叫我病公子···”

    “什么?病公子!”守门小哥一声惊叫,脚软了。

    “病公子不就是大周十大公子之一吗?十大公子没有一个善茬,我竟然还拍了他的肩膀···完了、完了。”

    木夜看着有些失神的守门小哥,疑惑地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没有···”守门小哥急忙摇头,紧张得额头冒汗。

    “没有就好,贞贞,我们走。”木夜和贞贞两人坐在白雄身上,悠悠地进入城中,留下了一脸惊骇的众人。

    在繁华的长安街头,他感觉到了周围零零落落瞟过来的目光,转过头看着贞贞,“对了,贞贞。病公子这个名号很有名吗?”

    “应该很有名吧,好像大周十大公子之一就有病公子。”

    “不是吧,大周十大公子?以我这身板还是大周十大公子?”夜风的记忆之中并没有什么大周十大公子之类的,到有大周八大才子,因为他的便宜大哥--夜雷就是大周八大才子之一。

    “公子,这大周十大公子并不是什么好声名。因为我在包子铺的那些年听人们谈起十大公子的时候总是一脸鄙视或者是愤恨,说的一些都不是什么好话。”

    “那他们说了些什么不好的话,关于我的。”

    “公子,还是算了吧。”贞贞一脸迟疑,但她越是这样越引起了木夜的兴趣。

    “说!丫头不听公子的话了?”

    “不是,好吧,我说,但公子不要生气。他们说你是短命鬼,病鸭子······”贞贞一连说了一大串,但突然欲言又止。

    “说啊,继续说···”木夜还真来了兴致,想要看看这夜风的名气到底有多臭。

    “娘娘腔、真女人······”

    “继续说!”

    “说你是没有那个的男人,到了二十还没有一个女人。”

    “没有什么?!”

    “我不说···”贞贞满脸通红,一副死也不肯说的模样。而木夜的心中完全被那个什么“娘娘腔、真女人”和“没有那个”给弄凌乱了。

    在夜风的记忆之中,他貌似没有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吧。而且这样的名声已经不是一般的天怒人怨了······

    “走!我们去风华楼,去宰那两个小子一顿。”一腔怒火的木夜准备拿刘华和铁木出气。

    风华楼在京城很有名,似乎是京城六大名楼之一,有十万的容客量。人言:风华绝代,只有风华楼。

    绝大多数贵族世家子弟到京都在风华楼留宿,而寒门子弟至少要拥有白衫书生的身份才能进入其中。所以在这里的人大多都不俗,风花雪月、刀光剑影都成了这里永恒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