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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春阳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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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季美的经纪人封一香,到了社长室,跟社长做了痛快的会谈。 ?

    封一香面带春风,满怀喜鹊,跨进了鲁顾问的办公室。

    “这不算什么呀!你如今这般能干,社长的位置迟早是你了。”,封一香张口就把这话塞满他的口。

    鲁子瑾一边迎笑,一边回道:“老板有吩咐处,必尽我所能。”

    封一香把落实好事跟季美说了一遍。

    季美在化妆,她登台演唱,捞这一票便好。

    世间的钱财是有其理应所能的效果。

    “鲁子瑾才是大鱼,我也是真心帮他,更是因为我是该安稳下来。”,季美一眼挑明了他的野心,把自己的幸福赌他的身上。

    封一香便是沉默了不答,她是知道女人到这年纪是该做些牺牲。

    我爱你,我看出你的野心,我会倾尽所有也助你一把,谁叫我看准了你,认定了你——《倾尽所有》。

    喜欢有手段有野心的男人并不错。

    季美出来这笔钱对整个全名杂志来说,她成为了最大的股东,也就老板。

    社长成为了空头社长,他现在更多的工作转移到学院教学去了。五周年期刊顺利印销售,电子版的杂志订阅量远比纸质多几倍,看到全名杂志这业绩,社长放手给他做了,很多事也不闻不问。

    “你做到了。”,社长转身在鲁子瑾的肩膀上用手掌拍了拍,笑着说。

    网站不单顺利做起,还有可观的订阅量。全名杂志做大走在各个杂志的前列。

    老板是季美。

    杂志社全体清楚的意识到这一点。

    鲁子瑾是季美的同校,又是走得最近的两人。很快一堂言就传开了。

    鲁子瑾从社长的隐退中,得到一个新职务“代理社长”。

    鲁子瑾给季美捧场,全部的社员都有得到两张入场票。

    社员同事求之不得,因为大老板上台演唱,总不能缺少台下的鼓掌声。鼓掌声越强烈,喊叫声越高,整个会场的气氛就暖烘烘。观众便觉得自己也是其中的时刻,跟入这洪水里,没有白花这票钱。

    如果在爱的小路,一段是风,一段是雨,我希望提前为你做错。——《爱在路上》季美演唱。

    虚市的凤凰传媒为了宣传这位歌手,虚市的中山路的主要广告牌,一个月前就拉出了横幅。《爱在路上》是她的成名作,市区的士总调在市交通广播台,连番播出。

    火这一把,你爱虚市,霓虹照闪。着风一阵,你爱那他,转身梦回——《迷城如烟》

    情在嘴边,这道伤,是古道残阳。

    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那群在奋斗的青年,怀揣一颗真心放在都市,择一城便是无悔的时光,跟你谈情说爱,天明车多,有时双眼迷乱。住在城市的建筑园林,得意时哼着。喜欢上她的歌声,喜欢她那一点天真跟流露在天边那一抹残阳,那句永远藏在心底的不言而喻的伤。

    台下的歌迷在尖叫着,富有节奏性跟歌曲融为一体的鼓掌声,把这个演唱会推向了**。

    季美身披凤凰衣,舞台背影正是数不尽的凤凰在翩翩起舞。

    她走在舞台的前沿边跟歌迷握手。

    “我的朋友,你们好吗?”,退了几步,在舞台的中央,挥着手。

    “你过得好吗?”,从那边角落传来,声音特大,可没有人回答,听得出是一个男生的嗓门。

    踏着欢快的节拍,尽情的融入,达到忘我。

    这便是歌手所追求的境界。

    她做到了。

    演唱会结束后,观众也6续的离开了。季美也在几个保安护送下,坐上一辆黑色的七人座的林肯,后面跟着几辆车,已最稳妥的度离开了。

    转在郊外的一家大酒店,入住了一晚。没让一个媒体记者跟来,也没有谁能穿出半点这个消息。

    封一香必须做到这一点,这也是最重要职责之一。

    虚市的早晨来了,又是全新的一天,太阳送来了光明跟温暖。

    作为艺人,在舞台上旁若无人的演唱,能挥舞,就像一把火,又不是仅仅的一把火,因为会场成千上万的歌迷的内心都着起了这把火。

    季美优美动听的嗓音,犹如天籁之声。

    蔷薇也看了演唱会。跟几个同事在一起坐在第三排中间位置。

    余钟美:“真真的,得换了,得换了。”

    余钟美故意重复几遍这话,就怕听见的人笨不能很快收到她要传达的内含——我都放弃了,更何况你。

    蔷薇听到了挖苦的话,她眼前面对的是一座很高的山——季美的演艺事业这般成功。

    人长大漂亮,又能做出这个事业,是多么让人眼红的。

    季美也是女子,连女子都为其赞美,女子都会喜欢上的。

    在演唱会结束的第二天,蔷薇驾车来到无尚大夏。

    同事在堆起满脸笑容。

    “蔷薇姐,早上好。”

    “蔷薇姐,早上好。”

    下车,坐电梯,走在走廊等都有人恭恭敬敬向她问安。蔷薇严肃的脸,也没答复,也没有点头。这完全是她们必须的。这颗高傲的心是看不到低在地面上的灰尘。

    蔷薇来了,在老大的办公室站住了脚。

    在开门那刻,老大一边引坐,一边说“来了,也该预先打个电话。”

    蔷薇的新小说一交,就有不同的待遇。

    对于主编来说,她就是自己的摇钱树。必要的话,必须的恭敬。蔷薇是爱听好话,特别是赞美话。

    或者好话的话通常就是必有的客套跟真切。

    经过两个小时,《风中的女孩》的序写好了。当然,在几个问题要解答,蔷薇根据实际情况说说了创作的初衷,被小楠记下,当成作者按放在在书尾页。

    吃过午饭。

    突然,封一香的电话,一个会议马上就要开。

    季美当了大老板,是要露面,做个大会决议案是要的!

    下午的会议,在无尚大夏的顶楼,宽大的会议室,坐满是上百号人。

    鲁子瑾坐电梯,刚巧就只要两人在电梯。

    “你也够狠的。”,鲁子瑾张口第一句,手不由自主,搔着后脑。

    “看来,现在喜欢你的人排到江尾了。”,蔷薇站在他对面,用右手指着他的鼻尖说。

    “你真像带刺的木棉,永远都是高高在上。”,鲁子瑾说。

    在八楼时,电梯门开了,进来一个女同事。生硬的,

    两人也显得尴尬,低着头,谁也不敢多瞧对方一眼。

    也明知,是不爱的;爱绝对不是这样的争吵,无此休,执迷于琐事上,瘦了,割那颗真心。

    季美坐在最中央的位置。

    会议主持人是小楠。

    “网站有如此大的成绩,是离不开鲁顾问的。”

    “至于社长一职,现在就鲁子瑾做代理社长。”季美说。

    有一家媒体采访了季美。

    我找到了爱我的人,这点牺牲?这不是牺牲,而是我觉得女人到了这个年纪上,过上安稳的生活就好了。

    很快,季美跟鲁子瑾一些合影照,便剪了出来,贴在新闻上,当成一时的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