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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初获成功

作者:微笑鸡蛋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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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932年11月01日

    被磁轨手枪打断的触手束断口喷发出紫红色的深血,张天佑不会放过它。掏出一颗外形和破片手雷相似的反步兵粘雷,启动按钮,他朝着向小巷逃窜的触手扔去!

    手雷在启动后的第二秒,外壳的小密孔流出了强力黏胶,手雷掉在了触手堆上,伸回的触手很不走运地粘上了这颗大杀器,带着手雷回到了小巷子里。

    没等张天佑起身,小巷子就传来了爆炸。

    爆炸撕裂了怪物,冲击波的波浪带着残乱的肢体、血液,飞向了大马路。血溅了半条马路,上面都是肮脏的怪物血液,还有正在翻滚的肢体。

    张天佑给手枪装好新一发狙击枪弹药,而后向着小巷跑去。

    转身看去只见到残破的垃圾箱里装着的垃圾和恶心的血肉混淆在一起,手雷的爆炸已经让怪物死掉了,多个尸体聚合起来的怪物其胸口被炸开了。

    正当他松了口气,突然听到上面的玻璃碎裂,马上举枪向上。

    “这…”最后见到的是一个触手连起了那小孩的头颅,逃向了三层,灰色的墙上都是触手带血的印记。张天佑攥紧了手枪,他看到生命探测仪上若隐若现地红色标记,快速的离开了探测范围,“混蛋!”

    怒骂一声,小孩的尸体到现在也没能得到安宁。

    “你还好吧?大兵!”

    成年男子的声音让张天佑转过头看去,是之前的警察先生和蝴蝶发卡的胖阿姨。

    “被它跑了。”张天佑把手枪收回武器槽,然后看了看地上,去走几步,捡起了另一把手枪。

    把手枪收起来,他准备向两个人走去,却发现了手腕上的新消息。

    【自由:你还需要去解救两个地方的幸存者,你必须要让他们加入你,组建可靠地武装队伍。说服不了其他人,孤军奋战会让你陷入危机。】

    “你的步枪,年轻有为的小伙子。”两位长辈小跑了过来,那位阿姨把爱好者步枪递给了天佑。

    “我并不是正规的维和士兵,我是自由参战者,这盔甲是拿生命救我的女战士,被丧尸感染后脱给我用的。我要完成她的遗言。”张天佑边说着,边整理了身上的装备,放回了原位。

    “哦,你得到了什么样的遗言?小伙子。”胖阿姨穿着是一套黑色的绒布运动衣,上面有紫色的假宝石做成的蝴蝶印案。

    “去救更多人,即是维和士兵临死前的给我的托付。”张天佑编出了段靠谱的谎言,这善意的谎言可以救更多需要救命的人。

    “知恩图报,好样的!年轻人,”深金发蓝眼的警察大叔端着的捍卫者警用霰弹枪,用力拉动给霰弹枪上膛,“我们正准备杀出去,到警局把武器装备都拿到手,干一幢大事。要没你的帮助,那真是大事了。”

    “我叫张天佑,其他人也跟着去吗?我需要帮手来救更多的幸存者。”他把头盔拿了下来,呼吸了一下这有点血味的空气。

    “迪克兰·威尔逊,那些怪胎杀了我的同事,我要让它们拿命偿!”这警察蜀黎的杀气比较浓,他的同事一定为了百姓而殉职了。

    “小伙子,你这英雄气概会吸引不少女孩哦,用我帮你介绍对象吗?”这身高一米六多,体重起码一百五的胖阿姨的眼神在表达什么,竟让张天佑不好意思。

    “啊,不用的…虽然我还单身,但是人命关天,救其他人也是在救我们。”张天佑这被夸奖后,说出的话越来越大英雄主义了。

    “我名字是王丽梅,管我叫王阿姨就好。你要是哪天看上哪个女孩子,尽管开口,阿姨说媒就没几次失败过!”

    “啊…那先谢谢您了……啊!我是说咱们应该去把其他人先集合集合起来。”

    “哈哈,小伙子真是感情丰富,弄个大丫头还不容易啊!”

    名为‘自由’的来信者,任务要求说的比较严峻,但是他得到第一支幸存者小队,还是很轻松。这原因主要是这些幸存者本来就打算出去浪一把,正好碰上张天佑这有军队装备的人。

    集合了小队伍,算上张天佑,四男两女,六个人。

    王丽梅是那家快餐店的老板,还有两个和天佑差不多大的年轻男子是幸存的员工,剩下一位二十多岁的温柔女孩子是王阿姨女儿-王诗琪。她女儿比起她来要高些,一米七出头,但体重也有一百二的样子,微胖。看上去就属于那种温柔而且贪吃的女孩子。

    她们这些人本来不打算冒险的,但是就因为她们在快餐店硬撑着,才导致了王丽梅的丈夫死去,所以……

    警察局在瞳光大街的东区,阳光比较充足的方向,可是威尔逊警官却收不到他同事的信息。

    张天佑把HK75手枪及弹匣给了王诗琪,开始不包括消音器、红点瞄准镜,而后被故意拉关系的女孩给夺了过去。天佑刚才扫死一群丧尸,这举动,被女孩看在眼里,她很感动。但是天佑对这位蓬松棕直发的女孩,就是打不起兴趣来,可能是嫌弃人家是双下巴,其实也不是很明显,不微微地低头看不出,女孩子还是蛮好看的。

    天佑感觉脑袋少了些东西,像是睡多了,把什么事情给忘记了。关于女孩子,他像是有过欣赏人一样,但左思右想,这可能是单身狗的病发症。

    两位拿着警察的HK75手枪的员工一个名叫赵成,二十四岁,比天佑大两岁,看上去很正直的那种人,个子有一米八多,天佑是一米八;另一位是打工的眼镜宅,才十八岁,叫何致远,好名字,就是身高比王诗琪还矮点,骨瘦如柴,听他与王成闲聊的话,竟然是拿现在的状况对比游戏。

    比起这两个窃窃私语谈论丧尸的家伙,王诗琪则是故作开心的跟在天佑身边,天佑能在扭头时的不经意间,看到她脸上的平淡或悲伤。

    最奇怪的是王丽梅,她男人死了,她竟然没有太多的伤感,所说的话也只是安慰女儿。她像是和旁边这位王成有点关系,时不时眉来眼去。

    他们向着警察局前进了一路,没遇到太多阻碍,大街上的尸体和丧尸很少,像是被布莉屋叛军控制后,派去前线了。如果能够在警察局补给到好的装备,那么就可以大胆的前往凤鸣街和朝兴街。

    燕衣街和瞳光街在城市的西南方向,瞳光街靠近西边,燕衣街靠近南边;凤鸣街在两个街道的东北方向,而朝兴街在燕衣大街的最东边;警局是在瞳光街东区,正好可以先去警局补给,再去凤鸣街西北区救人,再去朝兴街南东区救最后一批人。

    他们走在残破不堪的大街上,附近残骸很多,尸体去看不见多少。

    “前面被挡住了,我们得绕路了。”威尔逊先生率先看清了前方的情况,前方大街的右侧大厦倒塌了,把路面挡住,左侧的大厦也跟着倒了霉。

    “T字路口像是交战过,汽车又被碾压过的痕迹。”眼睛宅表示其发现了问题,他观察的比较仔细。

    “探测器没发现敌人,但我先过去看看。”

    “小心啊,帅哥。”王诗琪拉住了张天佑的手臂,被他回眸一瞧,就害羞的松开了手。

    没多说,端着爱好者步枪,他走上前去,这T字路口的车辆残骸乱成一团,坦克的路线是从前方大街的方向到右侧街道,那被压扁了的汽车残骸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仔细看看,头盔的抬头显示器用白色亮线标示出了掉在地面上的武器。

    “这里有交战过,但没看到任何尸体,可能都成丧尸了。你们过来看看这些武器还能不能用!”

    把自己的队友们叫了过来,地上的武器有三把,两把F2900,一把A47突击步枪。A47这枪和爱好者步枪类似,都是传统化学反应配上电磁加速,可以在EMP把电力系统损毁之下继续开火。比起爱好者,A74的子弹初速更快点,也就是穿深更好,伤害大点,连射攻击中近距离目标好些;爱好者步枪则适合独特的三连发或半自动射击模式,更适合对付中远目标,精度高。

    “这些枪的颜色是黑白长条迷彩,主人是布莉屋士兵,”威尔逊没有碰地上的武器,他身为一名警察,很反感叛军武器的样子,皱着眉头,脸上尽是忍耐的怒气,“你们三个拿上吧。”

    “我要这把A47电磁加速突击步枪。”眼睛宅拿起了地上那把带榴弹发射器的步枪,他查看了一番,就把弹匣卸载,去看弹药量,并说道,“还有一半子弹,看周围的血和弹孔,恐怕被维和部队做了吧?”

    “我这把枪弹药是满的。”王成拿了一把带血的枪,把比较干净的枪留给了王诗琪。

    “你这枪的主人肯定被狙死了。”眼镜宅还挺能分析,虽然张天佑也能猜出来,只是他认为说这些话有些多余。

    “这枪弹匣只剩下几发了。”王诗琪的表情有点变动,不太高兴的样纸。

    “说明你这把枪的主人命长些。”黑框眼镜宅的这句话本来是好意,但却遭到了妹子的白眼,他可定忘记了这些布莉屋士兵应该都死掉了。

    “我们应该从右侧绕过去,那边只是空铁掉在了地上,翻上去不是难事。”威尔逊一直观察出路,他在这里更熟悉些。

    “那就这样吧。”张天佑带头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