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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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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梧有晨跑的习惯,不管前一晚加班到多晚,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跑步。他喜欢户外运动,早上的空气有一种泥土与露水掺杂在一起的湿润,没有汽车尾气排放的浑浊,没有嘈杂的人气,可以让心放得很空,有助于一天的冷静思考。

    可今天,他刚下楼,就看到时枫满头大汗地跑着步,还冲他挥了挥手,“好巧,你也跑步啊。”

    做梦?幻觉?时枫怎么会出现在离家十几公里外的地方跑步,这也太诡异了吧?

    时梧站在原地抱胸不动,看着时枫围着小区的水池跑了十圈,他才清醒地意识到,是时枫没错。

    “给我停下。”时梧低喝。

    时枫立刻飞奔过去,“哥,早啊。”

    “是啊,真早。”时梧脸色不佳地走到不远处的篮球场,捞起场边不知道谁没带走的篮球,往时枫身上砸去,“打一场。”

    在他们三兄弟还住在一起的时候,一个礼拜都会打上一场球,通常是时梧一个人PK时榕和时枫,今天时榕不在,时枫单独对阵时梧,根本就没有胜算,完全是时梧一个人的表演赛。矫健的身姿在篮球场上飞奔、跃起、投篮,洒下汗水无数。

    半个小时下来,时枫气喘如牛,汗流浃背,一张白皙的脸红成关公。

    “瞧你那熊样。”时梧把球往旁边一扔,“多久没运动了?”

    时枫小嘴轻噘,无辜地望着哥哥。

    时梧把她带到阴影里,把自己的水壶扔给她,“晨运的人连水都没带,你这不是来运动的吧?”

    “我路过不行吗?”时枫咕噜咕噜灌着水。

    “行。”时梧抹去脸上的汗,“说吧,这么远的路过,想说什么?”

    “哥。”时枫呼出一口气,平复一下心跳,似做了某项决定,大声说:“我想恋爱。”

    时梧不禁挑起眉,盯着她红扑扑的脸蛋看了半晌,“闹了那么多绯闻的人,还好意思跟我说你要恋爱?再说了,谁拦着你了?”

    “可是哥哥,我拿什么恋爱,我拿什么跟人家说,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时枫的声音放得很轻,尾音几近哽咽,像是戛然而止的小提琴声,带着莫名的悲伤,“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做,我怕来不及把所有的事情做完,我怕有一天我突然的离开会给别人带来永远的伤害。我不敢开始,可是我又不想连爱情的滋味都没有品尝,就要永远地离去。”

    “你最近遇到什么人了?”时梧是搞刑侦的,以前时枫从来没有和他谈过这个话题,今天突然跑来,肯定有原因,不难猜测,她遇到让她心动的男人了。

    “确切地说,是我捡来的。”时枫脸上的红潮渐渐褪去,目光望向远处,没有焦距,显然那般迷茫而无助,“他是个奇怪的家伙,我不知他从哪来,要到哪去,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究竟是坏人还是好人。他每天都要吃我做的饭,不管多难吃,他都一定扫得精光。我是晚回来,他就会一直等我。我好像也习惯他的存在,一到时间就会去喂食。”

    “姥姥前几天把他当成姥爷,闹着要去看图兰朵的歌剧,他竟然答应了,还兴致勃勃地陪她去,完全不在乎挽着一个头发花白、牙齿掉光的老太太走进B城最奢华的金色竖琴演奏厅。”

    “就是那天姥姥走失,背她回家的年轻人?”时梧对家里发生的一切了如指掌。

    时枫不好意思地点头,“你都知道啊?”

    “我还知道,那天晚上姥姥尿湿了吴念的床,那个人竟然二话不说就背起姥姥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这样一个人,时梧很想见见,“难道吴念没跟你说?”

    时枫一脸茫然,“我不知道……”

    “我不反对你跟他交往,谈恋爱可以,但是你不觉得你应该先把手术做了,或许你会有往后数十年的时间可以慢慢相处。”时梧是理智型的人,不轻易感情用事,“你已经拖了七年,你还想继续拖下去吗?”

    时枫纠结徘徊,“万一我醒不来呢?我会永远遗憾不曾开始过。”

    “我觉得有必要把爸妈叫回来,让时榕从纽约也滚回来,我们好好商量一下,我已经帮你瞒了七年,该是时候做决定了。”时梧看了下时间,“你去洗个澡,我带你去做个检查,你忘了你多久没去医院了吗?”

    时枫讳疾忌医,明明知道自己脑子里有一颗定时炸弹,可她从来都没有正视过。高考结束的那天,她突然口吐白沫昏倒在地,时梧吓呆了,立刻把她带到医院做全身检查,才发现在她的大脑里面长着一颗动脉血管瘤。形成的原因很可能是先天性,在她高考前长期处于高压之下而导致病发。

    很庆幸,这七年来她一直平安无事。可这并不能保证她永远没事。

    阳光炙烤的大街上没剩几个人,拐进小巷更是人迹罕至,唯有时家的屋檐下站着一个挺拔的身影,紧身的白色背心,宽大花俏的沙滩裤,脚上一双凉快的人字拖,胡子没有刮,脸色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满是阴霾。

    就在他看到时枫那辆骐达慢慢悠悠地出现在视线内,脸上骤然阴转多云,拔云见日。

    到医院折腾半天,到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她早上走得匆忙,来不及交代去向,也没有给他准备便当,可他怎么说也是个成年人,不会让自己饿着。可是,时枫没想到阿泽竟然站在门口等她,还是饿着肚子。

    “你不会上舅舅家吃饭吗?”时枫停上车,气呼呼地瞪他,“再说家里也有泡面啊。”

    周明泽很是嫌弃地撇撇嘴,“你以为我随便什么人的东西都吃吗?”

    “阿泽,你不能老是依赖我!万一我不在了怎么办?”时枫气极。

    “你怎么会不在?”

    “我……”时枫语塞,“我会有出去采风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在家是很正常的。”

    “到时候再说呗。再说了,你手上的节目是在B城做,你不用像以前那样到处跑。你出去也不说一声,你让我怎么安心吃饭?”周明泽说得理直气壮,“好歹我们现在是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时枫说不过他,拉着他进了家门,语气放柔,“以后我出去会说一声的。”

    她以前没有这个习惯,白孟春和李冬都会自己照顾好自己,就算她突然间不见了,她们也会像往常那样,该干嘛干嘛。在很久之前,她就已经渐渐地让周围的人不依赖她,习惯她的不告而别,可面对这个捡来的男人,她却有些不知所措。

    吃过来迟的午饭,周明泽借了时枫的小电驴出去,等他拿着新买的手机回来时,已经又到了晚饭时间,掐点掐得刚刚好。

    时枫无奈,洗手准备做饭。

    “小枫,你等等。”周明泽把一叠钱放在她手里,“这是一年的房租,这是一年的伙食费,我不白吃不住,我还免费给你修缮房子,你觉得怎么样?”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时枫一时转不过弯来,“这是怎么回事?你抢银行啊?”

    “我不是无赖,我真的是钱包丢了。”周明泽很认真地澄清,“之前是迫不得己,现在不一样,因为我想追你,所以我要让自己看起来可靠一些,你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