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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大小相差不大的灰色石头——大不过拇指,小不过小指——静躺在罗冲的右脚右边七公分外。
他那双大黑眼死死的瞪着前方的黑暗。
瞪了许久。
“这样不行。非要打劫一间商场或别的什么有钱的地方才行。我这样赚钱实在太慢了,我等不及要去挖通皇家图书馆,去得到那架飞行器,去飞到地球了!”
罗冲的内心在挣扎。
若被抓住了,自己必被止水教处死无疑。但为了自己的梦想去死,这不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么?若没有为了自己的梦想去死的决心,那么,这个梦想还值得去实现么!?
他终于下了决定,非要去打劫一个有钱的地方才行。或打劫某个有钱的人也行。人生能有几次让人心惊胆颤之行径呢?大约没有几多人会去做让自己心惊胆颤之事使之自己陷入心惊胆颤之境的。在做心惊胆颤之事使之自己陷入心惊胆颤之境,这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么?
慢慢的,慢慢的,现在之前的曾经的他死了。
罗冲是这样想的,这样想,使得他感觉到了快乐。使得他孤独的生活有了色彩和动力。他得维持自己的孤独,维持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梦想。
“卡洛斯焖豆店?”
那个店里有个身材丰满的女人,那个女人是那个店的老板的女儿。罗冲很早前就对那个身材丰满的女人刮目相看了。好多次他都刻意的去光顾那个店,就为了看那个身材丰满的女人丰满的身体。
对于美,罗冲是欣然迎合自己的心的。人,就该去做自己喜欢想做的事情。罗冲一贯如此思想。
能在一边打劫的时候,一边欣赏美,这真的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一件值得去完成的事情。
就它了!
罗冲决定了打劫的对象——卡洛斯焖豆店!
罗冲需要的钱并不很多,够买挖地洞的工具就行,所以人少又有美女的卡洛斯焖豆店最适合不过了!
那个店里有老板一个,约活了四十年左右,从他老实的面目看,罗冲判定他定是个胆小怕事,畏畏缩缩之人。大多金星地底人不都是这样么?
想到这里,罗冲叹了口气,悲哀金星地底人实在活的太安逸,无自由,丧失了作为一个生命的活力了。
至于那个身材丰满的女人,到时候把她打晕强奸吧,罗冲早就想实现这个梦想了。
作案时间,就安排在所有金星人都上班后,而自己在上班的时间趁机溜出来吧。那个时候,卡洛斯焖豆店里应该就只剩下老板和那个身材丰满的女人了。
作案工具的话,罗冲决定光顾卡洛斯焖豆店时趁机去到卡洛斯焖豆店的厨房,然后操起一把切豆刀来进行抢劫。
抢完劫后,怎么办?他们会认出自己啊。罗冲想到这里又苦恼了。他们会找到警务处把自己的形象特征描述给警卫们听,然后警卫们会找到自己把自己抓起来处死的。
那怎么才能让卡洛斯焖豆店被自己抢劫了,老板和那个丰满的女人又不能认出自己去警务处报案呢?
罗冲看了眼光溜溜的自己,然后抬起头瞪着黑不溜秋的石壁,脸色苦恼。
罗冲每天需要工作十个小时,剩下的时间自由。
工作完,罗冲回到了自己的石室内,又思想了一番作案的具体过程。
洒水到地上,搅出一坨泥涂到脸上。就谁也认不出自己了。
“老子真是聪明的过分啊!”
罗冲简直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得意坏了。在自己黑暗的石室内哈哈大笑了许久,他才抹了把不知何时流出的泪,带着浓浓的困意,卷缩起身子睡了。
罗冲又做梦了。
梦到了自己置身在一个有好多好多水的地方。水里有好多好多勇猛异常的鱼。那些鱼追杀自己,非要吃了自己不可。
他在梦里逃了好久,还碰到了能直立而行的人!奇异的是,那些直立而行的人居然能脚踩在水上。他们站在水上和那些鱼战斗。罗冲在旁边拍手称快。
但鱼太多,好多鱼的牙齿好大好锋利,那些直立而行的人与罗冲一同逃难。几乎逃到了水的尽头,回首望,一望无际的水上密密麻麻,乘风破浪,全是张牙舞爪的鱼!
罗冲醒了,望着黑暗……
……
一个美丽的女人突然拦在了背着装满了鱼的包走在路上东张西望的戴明的面前十米处。
若庄手在此,就会认出这个女人之前也拦过自己。
“你从哪里来?”女人用阳国语说。
戴明曾流浪到过阳国,也学会了阳国语,故听的懂。海上多久未见人,戴明心里开心,又是个美女,更开心,用阳国语笑结结巴巴道:“我从……东土……汉国,来,来……这里……找人的。”
女人听到汉国两字,脸上明显变了颜色。秀眉蹙了起来,后退了几步,抬起右手过头顶,挥了四下。
顿时,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而来——出现了十三个人。男男女女都有,大多是年轻人。
戴明见到这么多人,脸上的笑展的更灿烂了。一一去打量这些人。
“你们……好……感觉……好不好?”戴明操着不太熟练的阳国语挥手打招呼,朝着这些包围了自己的人。
“他是汉国人,说到这里来找人。”拦住戴明的那个美女说话。
一个皮肤有些黑,身材雄壮,约在世上活了二十五六岁的男子皱起了眉,走近了些戴明,一双眼发着凶光,直盯着戴明。
戴明意识到了对方的敌意。把笑脸撤了。眼回望那双发着凶光的眼。
起风了。
灰尘在空中飘扬。
嗖——嗖——
残破的高楼大厦之间的残破的街道上站着一群人。
……
在确认庄手没有食物和水后,万颖走了。走前她说了一句话:你思想过该怎么在这个末世中活下去么?
庄手在心中回答:想过,我想找到我的弟弟,我该去找条船,找到去汉国的方向。
庄手离开了那个房间,带着三腿灰灰,又回到了残破的大街上。
庄手还记得,那一日,自己去到热闹的海边询问汉国的方向时,看到了很多人在乘船捕鱼。很多人在渔船上哄抢捕上来的鱼。而那些鱼,居然长了利爪尖牙,它们居然吃人。
人想吃鱼,鱼却吃了人。这世道竟已如此。是神不想让人类再主宰世界么?
当初庄手见到鱼吃人那一幕,被吓坏了,撒腿回奔。
海边的人们死了好多,人们也再不敢靠近海。城市中的人活不下去,大多去了乡野之间寻找食物和水。
自己这一去,怕是会被鱼们吃掉吧?庄手不管。自己一定要找到弟弟佚名。即使是被鱼吃掉也不要紧。
弟弟他一个人,怎么能在这残酷的世道上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