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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赚钱的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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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香阁楼,顾名思义是一家以川菜、川文化为主题的中档酒楼。

    这家酒楼临近二中,附近又有一栋几十层高的写字楼,所以不乏客人。此时虽还未到午饭的点,但酒楼里仍有不少客人坐在沙发上聊天喝茶。

    胖子以前光顾过几次,进去后就轻车熟路的订了一个环境比较优雅的大包间。

    进到包间,高志看着面前那张能容纳至少十人的大圆桌,皱了皱眉,觉得太过浪费了,于是想让胖子换间小包间。还未开口,就见胖子朝自己挤眉弄眼,又偷偷瞥了正在聊天的谭静、王倩一眼,那眼神怎么看都有些不怀好意。

    “靠,这胖子打得好主意啊。”

    高志瞬间就领悟到胖子想要表达的意思。四人坐一间包间本来就显得空落,加上这桌子大得出奇,四个人如果岔开坐,说话估计得用喊才行。为了方便交谈,四个人只能选择挨着坐,这样一来,凭胖子得天独厚的脸皮,肯定会坐在王倩旁边,如此便有了培养感情的机会。

    在心里为胖子点了赞后,高志很自然的坐在谭静身边,见她只是瞥了自己一眼,没有其他反应。高志心中一喜,看来通过唱歌一事,她对自己的敌意有所减轻。

    胖子和王倩都是属于性格外向那类人,一会功夫两人就聊得火热起来,胖子时不时说出一个笑话逗得王倩开怀大笑。高志心想自己不能干坐着,冷场不说还显得自己的性格比较内向,于是向谭静道:“你带笔和纸了吗?”

    谭静先是一怔,随即意识到高志是要帮自己抄写歌词,于是从粉色小背包里掏出纸和笔递给他,忽然问:“这首《秋天不回来》是你创作的么?”

    高志摇了摇头,不管谭静相不相信,还是将上午在台上解释这首歌曲的出处一字不落的重复了一遍。

    谭静点点头,没再说话,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着高志面前的白纸,静待他抄写歌词。

    美女在侧,身上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直往鼻子里钻,高志不禁有些意动,不过此时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坐直了身子,准备奋笔疾书,可刚写了两个字就停了下来,将笔和纸推到谭静面前,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那个,我字写得有点、呃……有点不堪入目,还是你来吧。”

    谭静闻言,登时忍俊不禁,拿起笔,在高志朗读下书写起来。字体娟秀,美感十足,就如她本人的长相一般,让人油然生出一股好感。

    高志在旁可谓是感慨良多,同样的字,自己写出来跟她相差十万八千里。记忆中,大三辍学后,去一家公司应聘,那面试官看了自己的简历后,居然当场质疑自己是否读过大学,自己气愤不过跟他辩驳起来,甚至拿出学生证证明自己的学历。

    那面试官看了哑然失笑,说了一句到现在高志仍是记忆犹新,他说:“字是一个人的名片,学问则是敲门砖。”

    这事对高志的打击很大,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有时间就对照着字贴练字,并发誓要练出一手好字。可是练了将近一年功夫,水平并未有明显的提高,高志心知在写字这块自己毫无天赋可言,所以也就放弃这个一时冲动的念头

    ……

    一会儿功夫,谭静就将歌词给抄写完了,递给高志,让他帮忙看看有没有写错的地方。高志仔细审阅两遍,并未发现有错误,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时,胖子可能是水喝多了,起身去上侧所。

    王倩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见两人挨在一起看东西,不由打趣道:“哎呦,这才眨眼的功夫,你们俩这般亲密无间,有问题!”

    高志轻咳了一声,将目光转向窗外。谭静闹了个大红脸,伸手拍了拍王倩的胳膊,示意她不要胡说八道。接着取走高志手中的歌词,将它递给好姐妹,往高志看了一眼,好奇地问:“高志,就算这首《秋天不回来》不是你的原创,可凭借你扎实的唱功,若是去音乐学院经过系统培训一段时间,将来定能一展才华。你为何要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虽然高志一再强调这首歌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但是谭静觉得他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故才捏造了一个莫须有的人物。刚才,高志在台上全身心投入演唱时,从歌声里就能看出他对这首歌非常了解、了解得无比透彻,至少练习了几十遍、上百遍,若只是单纯从别人口中听到,是很难达到这种水准的。

    高志不由笑道:“唱歌只是我的兴趣,我并没有朝这方面发展的打算。况且我这人说话向来一言九鼎,既然和别人说好要用功读书,考一所好大学,岂能言而无信!”

    谭静刷一下连耳根都红透了,低头沉吟不语。幸好,此时的王倩正在全神贯注的欣赏歌词,若被她看到,肯定会出言调侃一番。

    能让谭静脸红,高志心里还是颇为得意的。只不过此时的气氛略显沉闷,高志眼珠转了转,准备换个话题让谭静从刚才害羞的状态中脱离出来。

    这时,胖子推门进来,他身后跟着两名上菜的服务员。胖子让她们将菜摆在王倩面前,便一屁股坐在王倩旁边,开始绘声绘色的介绍起桌上的菜肴。

    高志心里暗骂一句,胖子这家伙还真有心,刚刚上洗手间去了一半天,估计专门找人了解过这两道菜的特色,以便在王倩面前卖弄他的博学多才。

    因为菜和饮料都没上齐全,两人这会趁空又说起话来,很快就聊得热火朝天。

    高志和谭静相互对视了一眼,脸上纷纷露出无奈的表情。

    听他们聊起文学,高志心中一动,知道如何化解刚才的尴尬,便问谭静:“你平时看小说吗?”

    谭静点点头,轻声道:“我喜欢看郭敬明的《幻城》,我想你们男生应该喜欢韩寒的小说吧?”

    高志还未说话,胖子“呵呵”笑了两声,一本正经地道:“我说课代表大人,你这话可说错了。现在嘛,十个男生有九个迷恋网络小说的,而且依我来看,网络文学是未来的一大发展趋势。只可惜我不会写小说,若不然以后定能靠这个吃饭。”

    “写小说,吃饭?”高志听到这两组字眼,浑身一震,眼睛瞬间如通了电的灯泡!

    妈的,怎么忘了小说这个关键所在。

    激动之余,高志站起身来,向胖子道:“胖子,哥们认识你几年,就你刚才那番话最有价值!”

    见胖子一脸懵逼的样子,谭静和王倩都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高志嘿嘿一笑,一脸神秘,也不向几人解释。

    重生一次,高志对自己的未来有过很多设想,但一切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有足够资金的基础上,就好比要做一个赚钱的项目,技术和人员都到位了,唯一缺的是启动资金,这是一件很让人苦恼的事情。

    可刚刚胖子一番话,让高志想到如何赚快钱。05年的网络小说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好多人正是这个时候进入网络文学的,他们刚刚可能抱着试试的态度将自己用心编造的故事呈现给读者,根本没想过赚钱,只是单纯的娱人娱己。但这批人中,好多十年后都是身家过百万的大神,甚至千万的也有几位。

    05年,好多人只看到网络文学不足,认为它和其他文学形式相比,具有文学性不足、思想深度浅、和快餐式文学为主的缺点。但他们不知,网络文学的发展和价值,十年后让很多人大跌眼镜。

    就像当年互联网刚进入国内时,那时的网络正是被许多人视而不见的小蜗牛,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这样龟速的速度,竟然会演变成今日绚烂缤纷的网络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