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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境有城,名曰“羽”,羽城傍着风平江,倚着皓璧山,好一片晴川历历、芳草萋萋。每到阳春三月春回大地之时,总有书生才子在江边小亭望着一江碧水吟哦两句,做些佳人红袖倩女幽魂的美梦。
羽城城主名为周两仪,时年五十七岁,一手萍水剑法和一套清平内功都练的很有几分火候,从生父处继承城主位已三十年整,素来乐善好施、以义当先,在江湖上颇有侠名。无论什么江湖豪客,说起“周两仪”的名字,都是竖起大拇指,称赞一句“好汉子”、“真豪杰”。
又是一年三月,东境羽城又到了桃花盛开的季节,羽城城主府内桃花缤纷。夜晚,周两仪的书房内点着明烛,带着稚孙周常安看书。周两仪须眉都已经带上了些许白霜,他手捧着野史小说,慢悠悠地读道:
“一切的尽头就是剑。多少的国仇家恨终于走向了终点,易逝水与莫秋北两大绝代剑客决战于天峦雪巅……”
“爷爷,”周常安问话说,“可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他们两个人要决斗?他们都被认为是天下最强的剑客,而且一直惺惺相惜,为什么要拼个你死我活?”
周两仪笑了:“孙儿啊,这人活在世上,追求的都不过是名利二字,但是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利。易逝水和莫秋北并没有深仇大恨,为什么要决斗,他们哪里不能决斗,可为什么要决斗在这世上最高的天峦雪巅?这就是为了名利啊。”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道:“古往今来,世人皆为利益而奔走,又有谁能跳出苦海?”
“你说的很好。”并不宽敞的屋内有第三人在说话。
周两仪猛一回头,他身后是一个穿着黑衣的蒙面人。这黑衣人究竟是何时在他身后,又究竟站了多久,他居然一点也没有察觉。黑衣人身材瘦削矮小,一双眼睛却如刀锋般锐利。
“爷爷?”周常安疑惑道。
“别回头!”周两仪扶住了孙子的双肩,因为回头就可能是死。
是他们的人……是他们的人!也只有他们的人才有这样的身手!当初就知道他们一定会再次找上门来,但是没想到就在今天!
“快,快走,去找你爹爹,什么也别和他讲!”周两仪将孙子推出了门外,狠狠关上了门。
他转身,背对着门,喘着粗气,背后已经是一身的冷汗。
“你这么怕我们吗?”黑衣人又是问道,他手中是一枚黑色的令牌,令牌中是一颗黑色的石头。
周两仪惨笑道:“何止是怕,三十年来我想到你们就浑身发抖。”他认得那令牌,是黑石令。时隔三十年,他又一次看到了黑石令。
黑衣人道:“三十年前,我们说好再也不找你,你不信我们?”
周两仪颤抖道:“我想信,但是不敢,因为当初我的确是在与虎谋皮……”
“你明明知道自己是在与虎谋皮,还是要和我们合作?”
“因为我当时的欲望太过强烈,但是事后我就后悔了,因为我预料到会有今天。”
黑衣人笑了一声,他的嗓音沙哑到吓人,像是用沙在摩擦木板。
“周两仪,你从我们手上得到了你想要的东西,不过今天我们还是要找你办一件事。”
周两仪抬头看着黑衣人,用几乎是祈求的声音说道:“当初我们说好的,只合作一次,从此再也不相纠缠。”
黑衣人又是笑了一声:“你决定和我们合作的时候,就注定了是一条狗,狗是没有资格和人讲条件的。”
“我们当时说好只是公平交易合作!”
啪!一个耳光甩在周两仪的脸上,打断了他几颗牙齿。
“这话说的你自己信吗?”黑衣人仿佛是在嘲笑周两仪,“你今年快六十岁了吧?这么天真的话居然还能说出口。”
周两仪被扇倒在地上,好像真的是条死狗般一动不动。
黑衣人在房间中慢慢踱步,他看着书架上的藏书:“入云剑典、烈焰枪法……你看的都是些什么书,乱七八糟的武功秘籍,难怪武功如此不入流。”
周两仪的武功其实已经不差,但是这黑衣人是“他们”的人,自然是看不上周两仪的武功的。
黑衣人说:“你害怕我们,是还是不是?”
“……是。”许久许久,周两仪回答道。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老了十岁。
“你想我们不再找你,是还是不是?”
“……是。”又是过了许久,周两仪再次回答道。
“我们可以给你这个机会。”黑衣人从怀中掏出一样包裹,放在了书桌上:“你知道《血红书》吗?”
血红书?
纵然周两仪此时已经是万念俱灰,听到这三个字仍是心中一动。
《血红书》,那是一本传说了千年的武学圣典,它的来历就布满疑云,谁也说不清到底是谁写了这本书。这本书出世以来引起无数的血雨腥风,但是谁也没有练成书上的神功。五百年前却真的有一人练成了《血红书》,一时间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是却因为为人过于乖张暴戾最终死无全尸,从此这《血红书》的下落又是成了谜团,渐渐地更是成了连存在与否都难以确认的传说。
“《血红书》在我们的手里。”黑衣人慢慢地说道,“但是我们读不懂《血红书》,因为《血红书》中的文字是两千年前就已经覆灭的古巫国的文字。”
“你们想干什么?”
“我们要江湖乱起来,而且是前所未有的大乱。这《血红书》谁也读不懂,不过是鸡肋而已。用《血红书》引起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再好不过。”黑衣人解开包裹,里面是一本鲜红如血的布和两个瓶子,布上密密麻麻都是扭曲像蝌蚪般的文字,妖异得厉害。“你在东境武林素有侠名,由你把这《血红书》散到江湖上是最好不过。我们已经给你在别处办了大片的好田产,你只要把事情办成了,你便可以换个身份到那里隐居,到时候就是野狗回山林,谁也管不着你了。”
周两仪默然了,他慢慢地站了起来,看着那本鲜红的《血红书》,眼中闪过一丝狠辣。
这是他久违了三十年的眼神,三十年前,他也是这般的狠辣。
“红色瓶子里是软魂香,你把它混在别的香料里烧起来就可以了,白色瓶子里是定魂丹,烧香时含在嘴里就不会被软魂香迷倒。你武功不高,这些下三滥的东西你一定会用得到。我相信你能做好的。”
周两仪猛的一回头,抽出一把剑,这剑锋芒毕露,显然是把好剑。
“怎么,还想动手吗?”
“我想试试阁下的武功!”周两仪说着,一步迈出,练的纯熟的萍水剑法一分为三,剑光搅的人眼花缭乱。他的剑既准又狠,直向黑衣人的要害刺去。
黑衣人嘿嘿一笑,身体忽然变得如游蛇一般,右手一指点在周两仪的手腕处,周两仪身一软,手一松,剑脱手,人也摔在了地上。黑衣人只一招就夺了他的剑。
“嗯,不错,还有点凶性。不过你既然敢向我拔剑,就要付出点代价。”黑衣人说着,一剑砍断了周两仪的左手小指,剑速快到了骇人,准头也是令人心惊。周两仪哼了一声,却不再挣扎。
他一脚踩在周两仪的头上,慢悠悠地说:“你会好好办事的,对吧?”
“是。”周两仪回答道。
他已经的确是一条狗了。
黑衣人冷笑一声,又消失在书房里。
我们的故事,也由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