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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闯楼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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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粉天香阁的大门打开,一个穿着暴露的老鸨从中走出,她轻摇罗扇,娇笑着说:“好武功,只是来这红粉天香阁却是找死。如果有胆子就进来吧。”

    雪暮和安澜已经达到了凭虚御风的境界,昨夜雪暮又把《血红书》中关于辟毒的法门交给了安澜,如今即使是软魂香也无法将安澜迷倒。

    只是,将辟毒法门交给安澜的时候,雪暮意识到了另一件事,也就是他身体里的毒。对,就是毒。当日他为了践行保护夏素晴的约定,强行以毒攻毒,如今体内的三十六种毒药与软魂香依旧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即使他有《血红书》的辟毒法门也不敢乱用。

    雪暮和安澜走进了红粉天香阁的第一层,红粉天香阁里非常热闹,嫖客搂着***甚至有人在大庭广众下就开始做起皮肉交易。只是大厅空着了。

    有一个人坐在大厅的正中间,雪暮认识他,他的名字叫青烟。雪暮从大雪山上下来到中州探查萧东方叛乱的线索,就是被这个青烟打成了重伤,最后被素晴救下。

    “小友,好久不见了。你的伤已经好了吧?”青烟淡淡道。他手中是根翠绿的竹杖。

    雪暮道:“青烟先生,请你让开,不然我会杀了你。”

    青烟淡淡笑道:“小友,数月前你才被我打成重伤,好不容易才逃脱,你现在又想来挑战我了吗?”

    雪暮也是笑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何况我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面了,现在的你不是我对手。”

    雪暮忽然出刀,依旧是快刀,但是比原来快了何止无数倍,青烟尚且没有反应过来,雪暮就已经把他杀死!

    是的,雪暮杀死了青烟,这个在数月前还把雪暮打的近乎死去的人,如今被雪暮杀死都没有资格。他又很多招数,比如说真气凝聚在竹杖上吸引雪暮的刀,但是他一点点都用不出来——他已经死了。

    那个老鸨笑了笑,似乎一点都不对青烟的死感觉痛心和震惊。她说:“你们已经杀死了青烟,他是这一楼的镇守人,你们可以继续向上走了。”

    第一层依旧是糜烂的皮肉交易,大厅里似乎因为死亡而更加欢乐。这些嫖客**一点也没有在意过青烟的死,这无疑是极其诡异的。

    糜烂、腐败、死亡。

    这里的氛围几乎要让雪暮感觉到窒息,安澜忽然握住了雪暮的手,她的手握的很紧,她也感觉到压抑。

    雪暮和安澜手握着手,一起向二楼走去。

    第二层,一对男女坐在第二层大厅的中央,他们在欢爱,他们发出夸张的喘息声和呻吟声。几乎让人作呕。

    “他们是这一层的守层人吧?”雪暮问那个老鸨。

    “是,他们和青烟不一样,他们很强。”

    雪暮没有废话,又是快刀出来,比方才杀掉青烟的刀更快。

    但是这一次,这一对男女挡住了雪暮的刀。

    女人的指甲非常锋利,男人则是全身如铜钟般坚硬。

    “小心点,这个女人的手指甲会伸长,而且像钢铁一样坚硬。这个男人的横练功夫也非常强。”安澜说。

    “我知道。”雪暮微微一笑,他扭动了脖子,再次向前进。

    女人的指甲猛地伸长,像是长枪利刃一样刺向了雪暮。雪暮身体如同游蛇般一扭,闪开了女人的指甲,他又挥起一刀,斩向了那个女人。

    这时,男人挡在了女人的面前,雪暮的刀在男人的身体上留下了生硬的痕迹。男人哈哈大笑:“我的横练功夫刀枪不入,你是过不了我这一关的!”

    雪暮知道,凡是横练功夫刀枪不入的,一定有气门。但是他们的气门往往极小,想找到极其不容易。

    但是雪暮根本不准备找气门,他的刀上是寒气,他的刀贴着男人的肌肤,凌冽的寒气瞬间入侵男人的皮肤,男人张着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慢慢变成了冰块。雪暮碰了一下男人的额头,男人的身体慢慢碎开。

    雪暮看向女人,女人的指甲飞快的向雪暮刺来,雪暮再次闪开了女人的进攻,然后近身杀掉了女人。

    两具尸体停在大厅中央,有小厮迅速上来清理尸体,而整个第二层依旧是狂欢,没有人在意这两个人的死亡。

    雪暮和安澜走上了第三层。

    第三层的风景和前两层不同,没有了狂欢,没有那鲜明的糜烂。只有一个俊雅的男人坐在大厅中央。两个美丽脱俗的女人酥胸半露,为他倒酒。这整层楼都没有嫖客,只有那个俊雅的男人坐在中间,所有的女人都围着他起舞,颓废又悦耳的乐曲在奏响。

    “南宫寻春。”雪暮又是认得这个人,“你也在这里?”

    这个人也是血书大会上出现的人,雪暮记得他是东境落花阁的少阁主南宫寻春。

    “南宫寻春。”雪暮叫出了他的名字,“你也被软魂香洗脑了吗?”

    南宫寻春笑了:“我不是被洗脑,我门落花阁是自愿为飘红楼做事的,我们得到了很丰厚的资源。比如我,我现在虽然只有身外化形的境界,但是即使是凭虚御风也不一定是我的对手。”

    “那就试试吧。”雪暮呼啸而上,一刀劈出。凌厉的刀气几乎要把南宫寻春劈成两半,然而南宫寻春折扇一挥,居然硬生生挡住了雪暮的刀气,只不过狂风略过,他的头发凌风狂舞。

    “你的武功比顾命高的多。”雪暮道。

    南宫寻春微笑道:“在下今年二十有二,比起顾命兄弟可是年轻的多,又有飘红楼栽培,自然是进步的比顾命快的多。”

    他的确是春风得意。飘红楼的确是实力非凡,短短时间内把南宫寻春这个筑基固原的少爷培养成了能与凭虚御风过招的高手。

    雪暮叹了一声:“你想来是不会让开了。”

    “是。”

    “那我就得罪了。”

    “且慢。”南宫寻春摇着扇子,喝着小酒:“你们可知道这里奏的是什么曲子?”

    “我不懂音律。”雪暮道。

    “三百年前,凤凰城还是别国的领土,那个国家的名字叫作‘琼明’。”夏红莲说,“当年绪廊帝国的武帝夏戈挥师南下,可是琼明国的国君却只知道饮酒题词,除却那首《玉树花》的糜烂词曲,琼明国的后主再也没有什么东西留下了。这首糜烂的《玉树花》写的的确很好,如今红粉天香阁依旧喜欢传唱。这首曲子叫做《玉树花》。”

    “你讲这些干什么?”

    “我是想问,雪暮兄弟,你要不要和我一起为飘红楼做事?”南宫寻春道,“你看,我现在变得多强?雪暮兄弟,你的实力潜力更在我之上,如果为飘红楼做事,必然受到重用。每日听着小曲儿,又有美人为伴,岂不妙哉?”

    雪暮皱眉道:“我对那些没有兴趣。”

    “没有兴趣,你却找了这样一个美人儿在身边?”南宫寻春哈哈大笑,“你身边的姑娘看上去灰头土脸,可是我南宫寻春阅人无数,可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她可是个国色天香的美人儿。亏得雪暮兄弟让她看上去脏兮兮的,明珠蒙尘,想来是私藏吧?”

    南宫寻春的话越发下流,雪暮皱着眉头,说:“你不让路,我可就得罪了。”

    雪暮身上寒气迸发,全身的红色真气尽数逆转,他一步步地走向了南宫寻春,雪暮低声道:“我再说一遍,让开。”

    南宫寻春依旧是春风拂面般的微笑,他示意周围的花红柳绿尽数散开,他抖了抖衣衫,似乎是想将灰尘掸去。他说:“你打不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