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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雨幕,傅一剑双目失神地望着远方,原本傲然的神情变得无比错愕,震惊。
他压根没想过青衫少年受了自己一剑还能活下,更别提断棍刺死黄大郎,狠辣果决。
人受胁迫,终究逃不过一个情字。
慕宁有她的顾及和负担,不论是将她视为掌上明珠的父亲,还是青梅竹马的陆宇大师兄,抑或是神乐武馆的其他师兄弟们,她都不愿这些人因自己的一念杀意而受到牵连。
所以不论那黄大郎如何耀武扬威,秽语不断,她的剑,始终不能刺下。
但是吴云可以,正如傅一剑所说,他只是临时弟子,孑然一身,与神乐武馆萍水相逢,进得很容易,走得也可以很潇洒。
杀完黄大郎,拍拍屁股闪人便是,八百武馆雇佣血刀客不也一个道理,外人行凶,算不得什么内斗。
那黄家馆主还想私通六大门派使者冷落神乐武馆?呵呵,老子今天就把你的子孙后代绝了。
浴血的衣衫在大雨中冲刷而尽,慕宁一对秋水眸子望不真切,只是模糊看到少年咧嘴,朝自己轻轻一笑,顿时双目迷离,彻底看不清了。
落雨拍打声中,夹着一句哽咽。
“吴师弟....你这个傻瓜。”
六大门派下镇挑选弟子,3年一度,参与者,必须是武馆门下弟子。吴云今年18,此次放弃,等同于今生再难入门派。
令无数侠客神往的大门派
这份恩情,神乐武馆该如何报答....
吴云也不知道自己的脑瓜子搭错了哪根筋,非得帮这个忙。
只记得前世,一生浑噩,短短32年,前半辈子在校园中当惯了小霸王,作威作福,好不痛快,入了社会体会到其中冷暖,才知生活的艰难,仗着小时候磨练出的一股狠劲,混夜场,顺牵羊,敲竹杠,尽是鸡摸狗的勾当,毕竟也算混道上的,加之年轻时一副魁梧模样,不知道的都以为吴云很牛逼,称兄道弟之人多如牛毛,投怀送抱的美女也像过江之鲫,精神上的虚荣,肉体上的充实皆得到满足,快活似神仙。一时得势,却短暂如惊鸿,山鸡野狗哪比得上真正有背景的黑道势力,没过多久,形如散沙的一众人就被收纳,黑道老大见不得比自己帅的人,就把吴云踩在脚下,呼唤起众人,一起踩.......
溜须拍马的狗仔子踩了,腻歪粘人,整日“云哥云哥”喊不停的婊子也踩了。
即使成了最下等的人,吴云为了生存,依旧忍辱负重了4年,其间,欺凌霸市,强拐少妇都是家常便饭,也算坏事干尽,密谋许久,好不容易逮到机会杀了老大,动手的当天黑夜,在外准备一番,潜入之时,才发现留在夜场的大部分人都被警察一窝端了。
再之后,就是吴云返回老家,遇见报亭老人,美女售票员的故事。闲暇之余,以一个近乎文盲的水平阅读武侠小说,金古黄梁温,五大家都有涉及,明白“侠义”二字。
侠义之说,就是行侠仗义呗,想得更深入些,吴云的理解也就从四字变成八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吴云前世,走了一周目的坏人,今生想尝试做回好人,探索探索“侠义”二字,究竟是什么?
结果发现,好处不多,但坏处铺天盖地,先是在森林中帮助周峰,引起三家武馆敌视,这回杀了与六大门派渊源颇多的黄家独子黄大郎,估摸着又要被高手惦记。
那我杀这些人,究竟是本能...还是只是为了弥补过错。
吴云抬起头,任由大雨淋湿自己的脸庞。
忽然,他抬起头,扪心自问,“不,都不是!”
诚然周峰大哥的半生碌为引起我情感上的共鸣,神乐武馆似也比其他几处更有人情味一点,但我杀王虎,杀柳三郎,钱龙,黄大郎,八百无馆的高层,几乎杀了个遍,究其原因,只是老子看他们不爽,仅此而已。
管他娘的前程忧虑,统统都是狗屎,一腔热血入江湖,青衫仗剑荡不平,哪个男儿,不曾追逐过心中的武侠梦。
既然有了机会,为了不去尝试?
难道再和前世一样,被世俗约束,最后迷茫在黑暗之中。
吴云心中,豁然开朗,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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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过来时,他躺在一张熟悉的床上,是神乐武馆安排他的住处,微微起身,只觉得全身疼痛,如蚂蚁侵蚀。
“诶,吴师弟,你醒啦。”陆宇端着一碗汤药从门外走进一脸惊喜,见他欲要起身,连忙道:“快别动,哎呀,也亏你中了傅一剑的金元剑法还能活下来,此时伤势十分严重,得多喝药修养几天才行。”
“我没事。”吴云淡淡回应,坚持爬起坐在床头。“大师兄,我在这昏睡了几天?慕师姐呢。”
“3天了,慕师妹这会儿也在床上躺着,据说你昏迷后,她又和傅一剑干了一架,两败俱伤,不过伤的不重,还有力气把你带回来。”陆宇心疼道。
吴云点了点头,道,“黄大郎被杀一事,恐怕已经传遍乌水镇,待我伤好,我就立马走。”
陆宇对于这位新来的师弟极有好感,这会听了这么一句,神色有些哀伤,这才没来多久啊。
“好。”心中虽不舍,陆宇仍旧点头。
此时,一位中年男子走入屋内,深深望了吴云一眼,俯身跪地,重重叩谢!
“慕胜馆主,你这是做什么?”吴云见到来者容貌,受宠若惊。
慕胜并未多说什么,缓缓起身,从兜里拿出一本古黄色秘籍,“此乃秋水长天剑法,是一位故人相赠,今日,我将它送于你,便算还了这份恩情。”
吴云没有半点矫情,点头接下,虽不是他要学的棍法,说不定日后也能用上。